既然是专程为自己翻新的院落,桃笙也就安心住了下来。
用过夜宵之后,青杏过来说起,自己在茶房当中发现了一个盒子,这盒子藏得很好,就放在茶柜后靠墙的缝隙当中,可能是翻新之前时候落下的,青杏也是找茶之时听到柜子异常响动,才从里面拿了出来。
这盒子看着有些年头,上面的雕花灵芝纹也是京中十年前流行的手艺。
桃笙打开盒子,发现里面是一些纸面材料,地图和文字之上,都是对同一个县城的标注。
而这个县城就是泗县,也是当年洛昕生产的地方。
桃笙当年是看过若锦个人番外的,只是当时《一世荣华》的小说连载已经接近尾声,桃笙也另觅新欢,追了另一位大神的新文,故而一直没怎么往脑子里记。
此时看的这个盒子,桃笙才想起,若锦个人番外当中提到,就在她七岁那年,曾经无意中从吃醉酒的桑妈妈口中得知过报错这件事情。
桑妈妈吃了酒,醉得神智不轻,看到若锦后,拉着她嘟嘟囔囔,其实若锦小姐最应该感谢的人是自己,要不是当年自己吃酒误事,弄丢了夫人真正的女儿,若锦小姐还不定在泗县的哪个村里受苦呢。
桑妈妈那日吃得很醉,酒醒之后,并不记得自己说过此事。
而若锦却上了心,背着众人偷偷收集了这些资料,反复思考当初桑妈妈的话后,再对比自己和洛昕、沈裕之间的长相,又变着法儿问来了当初洛昕生产时的情形,越发觉得这件事情并非桑妈妈醉酒之后的胡言乱语,而是当真如此。
难怪若锦一直都有一种紧迫感,面对老夫人和沈裕时的讨好也超出了一个正常小辈应有的范畴,作为沈家嫡出的二姑娘,比起亲戚来沈家借住的孩子更加巴结奉迎,想来跟幼时听到的这番话语有着很大关联。
文中的若锦温柔坚定,一旦确定了目标,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和方法达到目的。而她的人生目标一直很切题,就是《一世荣华》当中的“荣华”二字,追求国公府绝对的管家权利,追求儿子的世子地位。
自小生活在这样的高压之下,若锦养成这样的性格就不奇怪了。
原文一再强调若锦不是常规意义的好人,为达目的有些不择手段的意思,如今一切看来,倒也有了依据。
虽然有了这段前因,可如今对方不择手段的对象就是自己……
桃笙表示,依然非常介意。
第30章 030
文远侯府。
今日沈老夫人的娘家侄儿过来府上拜访, 老夫人在德寿堂设了宴席,沈樾作为侯府世子,沈老夫人最得意的好大孙, 自然全程作陪。
沈樾回到自己院中已是掌灯时分,一回来就给唐亦芝带来了一个重磅消息。
“惠安郡主跟着太子殿下和太子妃去园子避暑了,若锦听说母亲身子不好,想着之前在宫里一直没能得以侍奉, 便同太子妃告了假回来照顾母亲。父亲同我说, 若锦明日一早就能回来,祖母要在德寿堂摆家宴,到时咱们一起过去……”
想到要跟这一家和沈若锦一起吃饭,唐亦芝头都大了,她连忙开打断了丈夫的话:“母亲说桃笙也去了庄子小住, 问我要不要可是得闲?我想着明日一早过去看看妹妹。”
沈樾皱眉道:“若锦在宫中侍奉贵人, 轻易不得闲,这次也是难得回来, 你作为长嫂,怎么说也该等她回来才是。”
有了洛昕的话在前, 唐亦芝理直气壮:“母亲特意遣了人请我过去, 作为儿女, 就不应该违拗长辈,这不是你父亲平常教我们的吗?还是你觉得在你心里, 若锦比起母亲还要重要?”
沈樾一时梗住。
不得不说,唐亦芝这话挑不出半点毛病, 作为一个自幼读四书五经长大的青年, 他心中再是重视若锦这个妹妹,也绝说不出妹妹比母亲更重要的话来。
唐亦芝的到来不光让桃笙多了玩伴, 而且带来了京中很劲爆的八卦。
令国公世子关暮云,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年纪轻轻已为工部主事,于前年前往河南修固河堤,上个月任务完成后,跟着工部左侍郎刚刚回京。
而就在他回来的前一个月,原本定亲的未婚妻也是韩国公世子之女,和家中来京赶考的表哥看对了眼,尤其在表哥中了两榜进士之后,已经到了非卿不嫁的地步。
如此一来,结亲就成结仇了,韩国公府无奈,再是舍不得这个准女婿,也只能退了这门婚事。
“两家原本关系不错,这次闹得很僵。”唐亦芝缓缓道,“我听家中父亲说,两家都是在京中有头有脸的人家,这事闹得实在不小,就连皇上都听说了。这次工部几位大人回京面圣,皇上见到关世子时开玩笑,不过二十几岁的年纪,出门一趟回来就这样霜打茄子般的没精神,家里父母见了,少不得要心疼,说罢当场就许给了他一个月的假期,让他在家好好歇息。”
一般这种长时间的外差归来,上级和部里都要给假期,两个月三个月都不稀奇,可关世子此时的假期是皇上给的,意义就很是非同一般了,这也是打了韩国公府的脸给关家撑腰呢。
关暮云这个名字对于桃笙来说简直是如雷贯耳。
毕竟这位是小说原文男主,名字出现频率仅次于沈若锦的人物,简直想忽略都难。
洛昕听得也有些唏嘘:“我也听人说了,那关世子人生得好,又肯上进,令国公的父亲老令国公和圣上自幼相识,如今令国公在圣上面前也得脸得很,自幼凤凰蛋似的养这么大,千挑万选到了加冠之年才选了这样一门亲事,谁知竟是这样一个结局。“
郑妈妈道:”听赵管事说起,令国公府在这边也有庄子,离着咱们并不远。那栋宅子前几日没人的,这几日突然打扫了起来,想来是有人要来住了,说不定还是那位公子。”
桃笙眼睛闪了闪:“那没准有热闹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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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锦这次是打着侍奉母亲的旗号告假回来的,所以出宫之后并未在侯府当中多住,而是直接过来了庄子当中侍奉母亲。
如今侯府当中没有了主母,老夫人年纪大了,只想着躲清闲,不再主家理事,唐亦芝此刻不好在庄子里多待,只陪了桃笙一日就要回去,顺便将沈若锦即将到来的消息告诉了桃笙,询问她要不要同自己一起回去。
桃笙都跟洛昕说好了住几日的,这会儿一听说沈若锦要来自己就走,反而弱了气势。
她想着家里出幺蛾子都在沈裕、沈老夫人和沈家三兄弟身上,沈若锦比较聪明,也会讲求效益最大化,虽然自己是她假想敌,但是如今身世的事情没有公布,若锦投鼠忌器,怕自己不管不顾说出来,尤其还在当着洛昕的面,大多数时候终归客气小心。
桃笙便想着住上两日再走不迟,就当是哄母亲高兴了。
唐亦芝第二日上午刚刚离开后,没过多久沈若锦就来了。
她先是到正房服侍洛昕用膳和吃药,看母亲吃完药有些疏懒,也不怎么说话,沈若锦嘱咐了身边伺候洛昕的丫头婆子几句,之后便以不打扰母亲休息为名离开了正院。
沈若锦出来之后,贴身丫鬟碧琴忍不住抱怨道:“夫人如今身体不佳,见到您不爱说话也就罢了,听说洛姑娘来了也有两日了,这会儿不过来见见您,她究竟把自己当什么了?”
如今他们在洛昕的宅子里,周围侍奉的大都是洛昕当年陪嫁的仆妇,若锦不知周围有没有洛昕耳目,此刻不便多言,便对着碧琴轻声呵斥道:“这话日后别再说了。”
如果桃笙这会儿认回了侯府中来,自己是二姑娘,而她是三姑娘,理应过来见一见姐姐。
但现在闹成这个尴尬局面,反而坐实了自己的鸠占鹊巢,若锦实在不想去招惹桃笙。
碧琴没有了到主子的心思,对着沈若锦继续不满:“从前家中最好的屋子都是留给姑娘的,现下却给了她,夫人去年甚至还找了人,为了她整个将屋子翻新了一遍。”
沈若锦皱眉。
洛昕对桃笙的好的确超乎了想象,自己自幼养在老夫人膝下,本来也就跟母亲关系不算亲近,后来桃笙被找了回来,洛昕将一腔爱女之心都倾注在了桃笙身上,这种情况也是在所难免。
沈若锦脸上微笑已经开始勉强:“许是母亲想着我在东宫之中做郡主伴读,轻易回来不得,所以才给了桃笙吧。”
“姑娘,我是害怕。”碧琴担心道,“夫人的家底您是知道的,若她当真偏心至此,怕是到时洛姑娘出嫁时,定然要添上好些。”
可若是没有桃笙,这些都是她们姑娘沈若锦的。
沈若锦也是入了东宫之后,听到宫中贵人的很多谈话,才知道洛家在朝中地位比自己从前以为得更要高一些,也同时意识到了,自己在讨好老夫人和沈裕的同时,也更加要抱紧母亲这棵大树。
故而她这次从宫中回来,并没有待在老夫人身边亲近,而是选择过来庄子里陪伴母亲,就是打得这个主意。
“母亲方才不是说想吃聚芳斋的蜜饯吗?”被动防守一向不是若锦的风格,她当机立断道,“既然今日无事,我下午就去买。”
“看这天色,下午多半要下雨。”碧琴忧心道,“姑娘刚赶路过来,且歇着吧,奴婢找人买来,您给夫人送去就是了。”
沈若锦这次过来本就是想好好侍奉洛昕,让母亲看到自己的诚心,早些回心转意,而雨天无疑是最好的机会。
“孝敬母亲的事怎么能假他人之手?”沈若锦坚持道,“不必多言,我亲自去。”
当天过了正午后,外面就下起了好大的雨。
这是这几年来京城难得的大雨,瓢泼似的倾注而下,却也成了难得的景致。
洛昕待在屋子里觉得闷,就选了观景阁上最惬意的地儿,请了桃笙过来,吃着西瓜喝着冰镇酸梅汤,一边纳凉一边看雨。
正在此时,桃笙在高台上远远看到,有一辆带着侯府印记的车子停在大门之外。
雨大到睁不开眼看不清路,沈若锦下了马车,一手提着裙子一手撑伞,像在风雨当中摇曳的小花一般,被吹得无处躲闪,纤细的身影一头撞进了青年男子的怀里。
桃笙也没想到,自己会在无意之间打卡了男女主认识的名场面。
男主江暮云的未婚妻被人截胡,心中烦闷,却紧接着又截胡了旁人的未婚妻。
桃笙当初在读这一段剧情时多少有些不理解,直到后来看过一句话,大致意思就是,因为自己淋过雨,所以要撕了别人的伞,大概也就明白是关暮云究竟是什么心情。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关沈两人都在郊外的宅子当中,比邻而居,也具备了创造故事的基本条件。
男女主两情相悦后,接下来就是女主退婚戏码。
作为一个被沈裕时时惦念的“在逃私产”,桃笙感觉自己跟侯府干仗的时候大概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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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西城当中,有个斗鸡的场子十分精彩,楚王闲来无事,经常过来。
流连多日之后,楚王终于动了芳心,看中了一只战绩相当可观的五彩大公鸡。
店主说了,这不是一直普通的斗鸡,而是一只斗战胜鸡,不只有着不斐的战绩,更重要的是代表了一种对生活永不妥协的斗志和精神。
楚王听着店家的解说,觉得这只鸡的精神和自己很是有些相像,便当即将它买了下来,并取了“凤啸九天”当中的“凤啸”二字作为了它的名字。
听说皇三代们最近经常在课业之余聚在一起斗鸡,楚王便想着买了这公鸡送给还在宫中念书的儿子,小伙伴们一起斗鸡之时,不叫他丢了气势。
楚王刚买了鸡拉着绳子溜达的功夫,好巧不巧地就遇到了皇帝。
皇帝前几日带着几位宗亲近臣巡视京畿,这会儿刚刚回来,坐在高辇之上,远远看到一个人很像楚王,就转头对着高镇问道:“你看那个像不像老大?”
高镇眯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儿,道:“皇上当真好眼力,一眼就认出了来了,奴婢看着倒当真像是大殿下。”
皇帝当即示意身前的年轻将军上前叫住楚王。
楚王看到年轻的禁卫军副统领,想到皇帝一定就留在附近,整个人都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楚王知道,皇帝最讨厌的就是皇子们玩物丧志,总骂那些斗鸡走狗的纨绔子弟不争气。
楚王觉得自己很是命苦。
他已经十几年没买过斗鸡了,也不知道怎么就倒霉催的,这次刚买了就被皇帝给盯上了。
楚王只能拽着大公鸡过来行礼。
皇帝乜斜着眼睛看了楚王一眼,淡淡问道,这是你买的鸡?
楚王当然不会承认。
他自己现在比不过太子也就罢了,坚决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再比不过太子的孩子。
楚王本来想把这事推给旁人,但想着这边是城西,不是达官贵人聚集的住宅区间,他甚至不能没有认识的人,就算他这会儿扯谎是给旁人买的鸡也扯不到人。
电光火石之间,楚王突然想起,其实还有这么一个人在附近。
楚王当即站直了身子:“这鸡是买给季晏明季大人。”
“季大人?”皇帝皱眉,“你买这鸡给他做什么?”
自己玩物丧志不够,还想去霍霍朕刚选拔出的青年才俊?
有了人选之后,楚王的话自然怎么编怎么顺溜:“季大人字写得极好,儿臣很是仰慕,这次是想学着父皇一般礼贤下士,送只鸡过去给季大人解闷儿。”
礼贤下士有送金玉的,有送补品的,再不济还有送瓜果的,送这样一只活生生的大公鸡还是头一次听说。
皇帝也大概猜出了是什么情况,但是也懒得拆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