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亭外[民国]——荔子然【完结】
时间:2023-05-13 23:18:44

  陆应同不着痕迹地避开他逐渐欺近的身影:“情报工作者合作时,并无必要告知情报来源。所有获取的信息,都只能靠自己分拣甄别。”
  孟常随退回原地时露齿一笑:“可你就不怕我会当你是……”
  “我也可以当你是。”陆应同随之也嗤笑一声,“战争,不就是我们这些作伪者最好的舞台么?”
  “应同啊……”孟常随哈哈一笑,感慨似的摇了摇头,语气又带着些不分明的赞许,“你真正是老师的儿子,亲儿子。”
  他们在一片浑不入耳的飞瀑喧嚣中交换了彼此的筹码。
  离开前,孟常随向陆应同借了个火。
  这时陆应同才重新看清楚对方的面貌。
  端正的长方脸上无波无澜,眉宇如刀,颌骨如壁,眼底的燧石只在发现猎物时才燃起幽邃的火光。
  只是嘴角那两抹淡淡的笑纹泄露了他的过去。
  曾经陆应同认识他时,他满口粗话,放肆大笑,眼里的光倒并不比现在更执着,但那是因为总是打架生事,所以成天都是乌青的,反而比现在还要更看不透一些。
  也许是认为从陆应同这里交易到的情报价值远大于一段不痛不痒的审讯记录,孟常随颇为得意地连吐了两个烟圈。
  “有一点,你说的不尽然。”他幽幽道。
  陆应同没有接话,脑子里还在回忆、归类、甄别和挑拣对方刚刚提供的所有内容。
  孟常随又吸了口烟,朝白龙潭走去,一脚踏在潭边一块泛着青光的石头上。
  “程近书并不是孤立无援,我说过,他为我们做事,也为共|党做事。共|党不是最爱标榜自己绝不放弃每一位友爱的‘同志’吗?”
  “这些话,你怎么不对徐懋敬去说?”
  “那他这个做老子的,怕是要更加焦头烂额了。”
  孟常随轻蔑地一笑,转头又换了个话题,“应同,你现在还会抽烟吗?”
  陆应同自嘲似的,笑了一笑:“烟这东西,只要上过手,就忘不了的。这个你比我清楚。”
  自小学起,陆应同就被寄养在北平的叔父家。
  直到升入高级中学的那个暑假,父亲第一次接他到南京,车直接开到了警备局的训练场。
  孟道远公务繁忙,将陆应同扔给正在一旁领罚的孟常随,让他教儿子射击。
  陆应同记得,那时孟常随满头的绷带,据说是在舞池跟洋人争风吃醋给打的。
  “呸!”孟常随对初次见面的陆应同第一句话就带着脏字,“也不看看他*的一头金毛都让老子给削没了!老子被打?老子为女人就没吃过亏!”
  陆应同在北大子弟学校见多了温文尔雅的学者绅士,跟言语粗鄙的孟常随偶一相处下来,有些看不上,又有些新奇。
  于是学着样,枪法横冲直撞,气势第一,落靶也是第一。
  “他*的,你到底是谁家的孩子,你肯定跟老师没半点血缘关系!”
  孟常随满靶场东躲西闪,最后无奈,站定在陆应同身后,一脸狂躁,不停地抽烟。
  “我他*真是闲出屁了接下这个活,老子放的屁来拉栓都他*的比你瞄得准!”
  一天落幕,孟常随跺着满地的烟头,大方地抽出两张大钞给陆应同,“赶紧,老子要去找女人了。”
  “你一个大老粗,哪个女人看得上你?”
  咔哒一声,子弹又上了膛。
  陆应同一手插兜,一手执枪,斜睨着靶心外远山的方向。
  孟常随登时大笑两声,张开满是厚茧和烟黄的手掌,大喇喇就要从陆应同的后脑勺拂过。
  陆应同灵巧地一偏头躲开,手也跟着一歪。
  嗒的一声响,正中红心。
  “你懂个屁,老子的女人爱老子爱得死去活来!”
  暑假结束后,陆应同学会了怎么把半报废的驳壳手|枪当做毛瑟1934使,也学会了一口连着吐出两个圆圆的、灰白色的烟圈。
  至于爱孟常随爱得死去活来的女人,他至今还没能有幸见到。
  “应同,好自为之吧。”
  孟常随弯腰将半熄的烟蒂用力摁在石头上,戳了好几下才直起身。
  而后抖一抖蓑衣上的露水,没再回头,径往下山的方向走去。
  “你们还会将谢云轻当做共|党抓起来吗?”
  陆应同最后还是问了一句,即便心里已有答案。
  黑影已经完全没入夜色中,只有一长声极具讽刺意味的笑声断断续续从深林的棘刺间传来。
  “怎么会,蒋委员长金口玉言,国共合作,还能有假不成吗?哈哈哈……去他*的,国共合作,哈哈哈哈哈哈……”
  笑声渐渐飘散,陆应同将地上的酒瓶拢作一堆,忽然之间有点泄气。
  他垂手发了会呆,然后从衣兜深处摸出一盒纸壳子破了半拉的前门牌香烟。
  一直以来,他都是CC系的一枚闲棋冷子。
  去年七月廿八的深夜,二十九军突然撤离北平。
  随后两日内,平津接连沦陷。
  中统——当时还叫做中央组织部党务调查科,在北平的情报网络几近瘫痪。
  程近书的上峰正是谢为山的第一秘书官,彼时被一并扣押在庐山以待党内审查。
  陆应同这颗闲棋,就是在那样的情形下被启用的。
  程近书的潜伏计划,关系到日本人对中国人最惯常用的奴化教育,不得不花费时日,作缜密周详的打算。
  谁也没法否认,程近书是天生的交易者。
  他的关系网四通八达,即便战火蔓延到脚下,也本可以全身而退。
  却只身在这趟浑水中,费尽心思打点日本人的关系,还得心交力瘁地平衡北平文化界的各路人心。
  等到终于算得上是准备充足,只待计划书送到南京得到批复的时候,日本人的军队已经大摇大摆地开进北平,伪政府的聘书也已递上程家书房的案头。
  情势相逼,程近书只能先斩后奏。
  是陆应同亲手将那份计划书交给了CC党网行动队。
  这是在一片混乱的北平情报网废墟上,在匆忙撤离的相关人员都还在迢迢流亡路上的当时,唯一一个如常运转的核心上级。
  他后悔吗?陆应同反复问自己。
  也反复地回答这个问题,后悔,后悔得想死。
  可后悔有什么用?
  犹记得孟常随教他一个当时尚是中学生的孩子抽烟,这件事被父亲知道后,出乎意料地没有责罚他,而是略带怜悯地叹了口气。
  很长时间里,陆应同都没能够读懂那时父亲眼中的悯然。
  后来的几年,他保持自律,极少去碰那东西。
  为数不多的几次,倒是一起头就没个收的时候。
  一如今夜,暮色如晦,山风凄清。
  一支又一支,直到抽完那一整包,天也快亮了。
  原来父亲并非是怜悯他。
  即便久经名利场,一颗心早已像烈火寒冰淬炼过的刀子一般坚硬,也难免会有觉得别人真是可怜的时候。
  陆鸣真,或者准确点说,是现在的孟道远,只不过在怜悯又多了一个像自己这样的人罢了。
  像这样的……
  他们这样的人。
  最不缺的,就是这大把大把没有月光的无能为力的晨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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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三千里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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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圣经学校这天,校工破天荒的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就上了山,胁下一径夹着不变的长烟枪,边拖着步子,边嘬起嘴唇发出“啾啾啾”的声音,想赶开几只在正道上闲庭信步的云雀,未果,只得无奈绕开。
  他看见谢云轻和陆应同已经装好行李,便快走几步,劈手夺过小骡子的栓绳,然后将两个蔫头耷脑的番柿——听说学生娃子们都叫洋名西红柿——不由分说塞到他们俩手里。
  “莫浪费,这东西好着咧!”校工走在前面粗声粗气地说。
  番柿引进中国算起来也有两三百年历史了,但直到前些年,才在一些有钱人家的饭桌上时常见到。
  陆应同曾在北平郊外大片的农田里见到过这种朱红色的大果实,累累地垂在竹篾杆子撑起的茎叶间,炙热的夏风一吹,淘换出满目的热烈气象,观之喜人。
  但在南岳镇上,番柿并不易得。
  校工只是学校聘请的临时工人,等谢云轻和陆应同这仅有的两个学生离开,这份工作也随之宣告结束,本就不多的工钱理应俭省些用,多买几斤烟叶子尚且需要多盘算些时,又何必管他们两个学生娃子的营养够不够呢?
  于是陆应同借着汹涌的临别之情,要求与校工来一个拥抱,并借这个机会偷偷往他用各色破布缝起的腰包里塞了两张五元的法币。
  这足以应付一个成年人在内陆小镇两个月的伙食了。
  没成想,还没松开怀抱就被对方布满厚茧的大手给一把拿住。
  校工笑呵呵地,一手拽住陆应同还没来得及从腰兜里抽回的手,一手拎住他后颈子,掌心的毛茧子刺得他痒麻麻的。
  “毛孩子!”校工一笑,就露出熏得黑黄的烟牙,把钞票折成整齐的正方形塞还给陆应同。
  谢云轻给他一包观音笋他倒是没客气:“还是你这个学生娃懂事啊,晓得我今天懒得再上山采咯!”
  “您别客气,我实在也拿不了这些了,这么多行李,您瞧。”
  “哎呀,这有什么,我看你旁边这毛孩子扛上四箱莫得半点问题!”
  陆应同对天做出个哭不是哭笑不是笑的表情,心说我这个毛孩子闭着眼都能猜到那一大包笋里面,一准儿卧着几枚亮闪闪的银元呐!
  天也慈悲地证明,他这毛孩子还真能扛起四个大行李箱。
  预备着今天还要归还小骡子,陆应同特意换上了一身绒里缎面长衫,这可是在重庆有名的吕记制衣店新裁的,看上去总算有了些读书人的体面。
  谢云轻仍是一身清雅的衬衫裙,外套一层薄薄的羊绒马甲,像阵朝早的风停在碧青的山色里。
  主人夫妇仍然说什么也不肯收取一分钱,陆应同便只好用一套上海世界书局在五四运动那一年编印的文白对照版四书,堪堪换回了那一支叶公超先生同年加入“南开救国十人团”时签名所用的旧毛笔。
  将行李都搬上汽车后,谢云轻带着一身的寒风匆匆到靠近车门的一排靠窗位置坐下。
  她大概天生的不怕冷,穿得单薄,唇色却很红润。陆应同却十分受不住这南方湿冷的天气,直到车轮缓缓向渡口方向开动,暖意逐渐在拥挤的车厢内聚集,齿间仍不住发出咯咯噔噔的打架声。
  去长沙的路上有一段需要换乘渡船,他们惊喜地发现,躲在渡船师傅身后吃吃笑着的那个小毛头,就是前几天在镇上兜售寿酒的男孩。
  陆应同一把将他拦腰捞出来,抵在舷板边,稳当地放下,跟着也蹲下与他平视,假装虎起脸问:“酒藏哪儿啦?”
  这回轮到谢云轻认真了。
  她捧过那张黑眼睛忽闪忽闪的小灰脸,恳切地说:“你带来多少,姐姐买多少,别让他尝了,他尝不起。”
  在陆应同逐渐较真的怒视下,小毛头反手就握住了那副细白的手腕,甚至调皮地晃了晃,快活地说:“姐姐,我今天不卖酒,我要去省城给我爹送汤圆!我爹在省城当兵,他保护省城,也保护我们!”
  他说着,自豪的目光挪到谢云轻肩后,雾气渐散,摇摇晃晃的码头边,站着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
  那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子。脸上虽未施粉黛,可是一眼望去的姿容脱俗,那是新补丁叠着旧补丁的短袄棉裤掩也掩不住的。一头乌黑的长发只用一根南岳常见的竹木雕长簪挽起,却恰好衬得整个人平静而温和。
  然而最引人注目的是略显宽大的粗棉裤下那一对三寸金莲。
  她怀里抱着一个患有大脖子病的小孩。
  码头风大,她将孩子头上的棉帽往下抻了抻,然后又望向大儿的方向,腾出一只手慢慢地挥,抿起嘴微微笑着。
  自此她给陆应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后来的他一直都认为,天底下所有的娘,都该是那个模样——当然,除了裹小脚这一点。
  “我爹说,我娘以前是镇上最金贵最标致的小姐,还会识字呢,所以我要听话,让娘开开心心的,就像以前一样开心。”男孩告诉他们。
  这一路上,他说个不停,手指也一刻不肯安分,不停地弹纸袋里的小汤圆,听那些小玩意在面粉堆里滚来滚去,发出咚咚擦擦的声响。
  闲聊之余,谢云轻还问了一些关于他弟弟病症的事,男孩也都一一认真地回答了。
  “我听婆婆说,那里的疙瘩不是病,是智囊,说明比常人要聪明得多咧!”
  “唔,那都是……”
  “那都是真的!”陆应同立刻跳出来。
  谢云轻震惊地看向他。
  “那都是真的。”陆应同颇觉得自己有力挽狂澜之功,便得意地往男孩肩头靠了靠,清清嗓子,端起一副稳重的样子,“战国时候,秦国有一位口才好又有谋略的名人,叫樗里疾,他脖子上就有这么个大疙瘩,可人们都说,那是装满了智慧的‘智囊’,后来他还被秦王拜为丞相,你说厉不厉害?”
  他用膝盖蹭了蹭谢云轻,对方只好垂下眼说:“可以说,是非常的厉害了,但……”
  “但两千多年前的事嘛,到现在肯定得有些……眼光上和思想上的变化,对不对?老祖宗们也都是往前走的嘛,实际上,我们的孔夫子、孟夫子、太史公——就是写《史记》的司马迁——好吧,就是心中有乾坤大千的——”
  陆应同看着男孩因听不懂而微微张开的小口,干笑两声,“罢了,就是脑瓜子特别棒的一位老爷爷,他们这些人,都没有外表上的‘智囊’,却也很有内在的大智慧呀。那毕竟一个小疙瘩在那儿,往后总有诸多不便利的地方。所以,你看,我们其实可以一起想想办法,比如哥哥可以去找医生……去……”
  他忽然间哑口。
  男孩静静地盯着他,也不弹汤圆了,很久很久都不说话,眼眶里渐渐积蓄起泪水,黑曜石一般的眼珠子像朝阳下的露珠一样,闪闪发亮。
  谢云轻觑了陆应同一眼,那意思分明是:看吧,白忙活半天,整这么多弯弯绕绕的,还不如让我直说呢!
  陆应同也不由得慌了神,一时不知接下来该说什么好,僵在原地,像个木桩似的。
  男孩用手背奋力地擦去泪水,吸了吸鼻子,又恢复了笑容:“哥哥,其实我早就知道那是个病,那东西长在那里,一点儿也不好看。可是哥哥,我真不骗你,我娘,我娘以前是镇上最金贵最标致的大小姐,我不想让她不开心!”
  过去陆应同只听说,小孩子的世界都是纯真的、梦幻的,要是想对他们说一些严肃的事,就得委婉地、慢慢地来,做作一点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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