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只要能活下去,做什么,我都愿意。”姜潮生吞下一口血沫。
他必须活下去。
活着,复仇。
*
幽幽月色透过碧色窗纱,照着桌上的一盏孤灯。
鹿鸣珂踹开屋门,将羽徽若放在榻上,执起琉璃灯,放在床头的小柜子上。
羽徽若双目紧闭,眉头皱起,已陷入深深的梦境里。
鹿鸣珂在床侧坐下,撩起羽徽若额前的一缕碎发。
她的额角留下一块撞出来的青色淤伤,鹿鸣珂打开储物袋,拿出药罐,指尖沾了药膏,将那琥珀色的冰凉膏体涂抹在伤处,一点点揉开。
做好这些,他又握起她的手,同样的,将那药膏抹在细碎的剑痕上。
从头到尾,他目光低垂,动作规矩,不越雷池一步。
羽徽若翻了个身,四肢蜷缩起来。
入了夜,深山寒气重,鹿鸣珂拿起薄被,盖在羽徽若的身上,而后放下床帐,隔着雾蒙蒙的一片,凝视着她的睡颜。
“啪”的一声,灯花爆开,惊得那少年猛地收回了目光。
灯油已烧了一截,流云绕月,半掩去月影。
*
灯油燃到底,灯火渐渐熄灭。
东方破晓。
清晨的一缕斜光,打在床帐上。
鹿鸣珂守了羽徽若一夜,直到清晨鸡鸣,方行至桌边坐下,用手撑着脑袋,打了个盹。
为防止杂乱的声响提前吵醒羽徽若,他临睡前丢了个禁制,将所有喧嚣都隔绝在外。
万籁俱寂中传来一声轻响。
鹿鸣珂睁眼,微弱的天光里,本该躺在床上的黄衫少女,怀中抱着他的东皇剑,身段窈窕地站在不远处,满脸歉疚道:“不好意思,吵醒你了,悯之。”
鹿鸣珂心脏狂跳起来:“你唤我悯之?”
“有什么不对吗?”羽徽若讷讷,“我一直这样唤的,就像你唤我,初初。”
“无事,是我刚做了个噩梦,脑子糊涂了。”他的声音很轻,轻得像是害怕打破这一场幻梦
“什么噩梦?”羽徽若坐在他身边,将东皇剑搁在桌子上。
她醒来看到打盹的鹿鸣珂,一心想作弄他,没瞧见他放在她床侧的东皇剑,一脚踹翻在地,闹出的动静提前吵醒了他。
她的记忆里,自己总是喜欢这样作弄鹿鸣珂,鹿鸣珂也不生气,这更像是是两人之间的情趣。
“我梦见,你讨厌我。”鹿鸣珂对上羽徽若小鹿般纯洁无辜的眼,羽徽若从不会用这种毫不设防的眼神看他。
“怎么会。”羽徽若严肃摇头,“我不讨厌悯之,我从来都没讨厌过悯之,我这辈子都不会讨厌悯之的。”
她魔怔似的,将这三句话反反复复的念叨着:“我不讨厌悯之……”
“初初。”鹿鸣珂打断了她的话。
羽徽若仰起脸颊,等待着他继续说下去。
鹿鸣珂双唇动了动,温声问道:“伤口疼不疼?”
“你说这个?”羽徽若伸出自己满是剑痕的双手,“不疼。习剑者,哪有不受伤的,习惯了。”
“真的不疼?”
鹿鸣珂的眼神,明显在告诉羽徽若,他已看破她的伪装。
帝姬娇贵,磕着碰着,都会皱上半天眉头,怎么会不疼?
“疼的。”羽徽若不坚强,只是身为羽族帝姬,这个身份容不得她露怯。
其实她怕疼,爱哭,还很矫情,一点点小事便会觉得委屈。鹿鸣珂用这样温柔宠溺的语气关心她,她鼻子一酸,指着额角:“这里疼。”
鹿鸣珂撩起她的碎发,仔细看了看伤口。伤口已肿起,要过两日才能消肿化瘀。
“是我没有保护好你。”鹿鸣珂眼神一黯。
“不怪你,怪我自己,我要是早些学会御剑术,就不会从望仙台上摔下来。只摔了脑袋,没有伤到其他地方,是万幸,悯之,你不要不高兴。”
鹿鸣珂神色有些古怪。
羽徽若问:“我说的不对吗?”
“你不用这么懂事,你是帝姬,你可以骄纵一些,刁蛮一些,比如,把这件事怪在我头上。”鹿鸣珂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这些,说出来,并不觉得后悔。
羽徽若像是听到了什么令人吃惊的话,不解道:“我为什么要怪你?是我自己摔的,又不是你推我的。”
“是我约你过去的,你不高兴,可以完全将这件事怪在我头上,打我,骂我。”
“那有什么,我去赴约,是我自愿。悯之,今天的你,很奇怪。”羽徽若手肘撑在桌子上,掌心托着自己的双颊,往前凑了几分,“你是王家的小少爷,是自幼与我定下婚约的未婚夫,又不是我的奴隶,我怎么可以打你,骂你?”
是这样的吗?
鹿鸣珂与她近在咫尺,呼吸交错间,淡淡馨香钻入鼻端。少年转过脸颊,避开那双乌黑的眼,望着晨光里飞舞的尘埃:“我去给你备早膳。”
两人一起用过早膳,准备去练剑。
那晚,明华剑尊没有找到姜潮生,对外宣称派了他一桩任务,姜潮生不在,暂时改为由大师兄方祈玉负责授剑。
鹿鸣珂已自学这些剑法,还是陪着羽徽若练了一日,傍晚,有童子前来,将他们三人都传唤到青云台——明华剑尊的洞府。
明华剑尊道:“半个月后就是仙门百家的剑仙大会,祈玉,鸣珂,你们二人早做准备。”
羽徽若是羽族帝姬,不宜抛头露面,所以,这次拟定参与的名单上没有她。
鹿鸣珂说:“师姐一起去。”
人还是放在身边比较稳妥,明华剑尊点头说:“名单添上她的名字便是。”
以羽徽若的身手,多半进不了决战,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明华剑尊看重的是她背后的羽族,谋算的也是七曜阁与羽族的联姻,若鹿鸣珂真的能将羽族帝姬哄到手,绝对是一桩划算的买卖。
明华剑尊看着鹿鸣珂的眼神意味深长。
鹿鸣珂仿佛没有看见,说:“不必,师姐随我去,是游山玩水。”
不用打打杀杀,只吃喝玩乐,这颇合羽徽若的心意,羽徽若点头:“我同意悯之说的。”
明华剑尊对鹿鸣珂的装聋作哑并未怪责,这小子装得再清高,看那羽族帝姬的眼神一点不清白,他交待了些剑仙大会的事宜,就挥挥手让他们三个走了。
下了青云台,鹿鸣珂目送方祈玉走远,转身对羽徽若说:“我有些话忘了与舅舅说,你先回去,早些睡。”
羽徽若没问是什么话,乖乖地走了。
鹿鸣珂凝视着她的背影,待人彻底消失在眼前,重返青云台。
明华剑尊毫不意外:“你回来,是有话要说?”
“你已经看到了,羽徽若忘了望仙台上发生的一切,我希望你能遵守承诺,不会再伤她性命。”
“你如果只是想说这些话,大可以放心。”明华剑尊故意停顿一瞬,又说,“你最好寸步不离地守着她,若她想起,我必定不会手下留情。”
鹿鸣珂再不多言,他回来,只是为说这句话,说完,他转身就走。
明华剑尊站了起来:“鸣珂,舅舅很好奇,你给那羽族小帝姬编了什么谎言,能叫她对你言听计从?”
鹿鸣珂脚步稍显凝滞,继而,头也不回地出门了。
除却望仙台上发生的,他没有编撰多少谎言,他只是抹除了羽徽若对他的厌恶、轻视和偏见。
他的身份是真的,他们的婚约也是真的。他抹掉了陈州那卑贱的数年,以王家小少爷的身份,重新步入她的生命。
假如,羽徽若一开始遇见的是王悯之,他们之间本该就是这样的。
第45章 [VIP] 微糖
过几日, 七曜阁拟出参加剑仙大会的名单,浩浩荡荡二十几人,乘坐数辆马车, 前往此次举办剑仙大会的归云山。
剑仙大会由仙门各派联合举行,百年一届, 仙门各派人才济济, 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出头的机会,要是能在剑仙大会一举夺魁,崭露头角, 便可声名大噪,为门派带来荣光, 从此前途坦荡,扶摇直上,因此,很多弟子翘首以盼这次的剑仙大会,不说夺魁, 哪怕露露脸,也是值得的。
到归云山脚下,离剑仙大会还有十日, 方祈玉拿出玉牌, 交给掌柜,掌柜立即命小伙计带他们去早已预定好的房间。
七曜阁来的弟子, 除羽徽若外都是男子, 羽徽若单独分到了一间屋子。方祈玉和鹿鸣珂是掌教的弟子, 两人住在了一间。
晚膳过后, 众人舟车劳顿,洗洗就睡了, 唯独方祈玉一人提着剑出门。
他一走,羽徽若敲开了鹿鸣珂的门。
“师姐,何事?”少年刚沐浴过,浑身沾着水汽,他换上了七曜阁的统一制服,白色打底,绣靛青色竹纹,清雅逼人。
羽徽若不高兴道:“我还是喜欢听你叫我初初。”
“我以为你喜欢我唤你师姐。”当初,宁死也要胜他,争一时意气,不就是为了这“师姐”二字。
“也喜欢啦,就是觉得不如初初亲近,你唤初初的时候,眼神不一样。”
“睡不着?”鹿鸣珂不动声色地换了话题。
“嗯,腰酸,脚还疼。”羽徽若皱皱眉。其实坐久了,屁股也疼,当着鹿鸣珂的面,羽徽若没脸说。尽管她依稀记得,这少年是打过她屁股的,细节记不大清楚了,大抵是两人玩闹,她要打他,反被他教训了。
真是娇贵的千金大小姐,这么点颠簸的路就受不了。鹿鸣珂合起身后屋门,说:“回你的屋。”
羽徽若回了自己的屋。
鹿鸣珂打来一盆热水,褪掉她的鞋袜,将她双脚按进温热的水中。
脚掌的每一个毛孔浸透水蒸气,张了开来,羽徽若舒服得眯起眼睛。
鹿鸣珂拿起干布巾,为她擦掉脚上的水珠,坐在床侧,将她的双脚放在自己的腿上:“戒指给我。”
羽徽若褪下左手指间的纳戒。
纳戒里有羽徽若平时用来养身子的药丸,还有她最喜爱的珠玉珍宝,她毫无防备地递给鹿鸣珂。
鹿鸣珂打开纳戒,取出羽徽若最常用的香膏,抹在她的脚上,十指轻按。
“轻点。”羽徽若缩了缩脚。
“这样按,才能除去疲惫。”
“还是你的手法好,悯之。”羽徽若拿了颗丹丸,吞下,她仰躺下,闭着眼,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鹿鸣珂聊着天,“我刚才摸到了灵犀佩,这玉佩我出来后,就没怎么戴了。姑姑说,两情相悦的一对璧人,佩戴灵犀佩,只要靠近彼此,这玉佩就会发出好听的玉鸣声。悯之,你的灵犀佩呢?”
她细细想了下,好像还没见过鹿鸣珂佩戴灵犀佩。
“灵犀佩太过贵重,我担心磕坏了,出门前,留在了羽族。”
羽徽若不作怀疑:“那等你我回去羽族,你戴上。成亲的时候,姑姑要是没看见,会骂你的。”
鹿鸣珂手下动作停住:“成亲?”
“对呀,你我有婚约,是要成亲的。”羽徽若理所当然地点头,“和你成亲,诞下优秀的子嗣,继承我将来的王位,羽族就会拥有更光明的未来。”
鹿鸣珂默然。
这话应当是羽徽若的心里话,有段时间羽徽若突然示好,他以为她又有作践人的新花样了,如今思来,恍然大悟,那时羽徽若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鹿鸣珂抬起头来,羽徽若早有倦意,已沉沉睡了过去。
*
剑仙大会尚未开幕,各门各派的弟子陆陆续续在归云山的脚下汇集,羽徽若所居的客栈是归云山下最大的客栈,这几天一日比一日热闹,到了晚上,甚至单独开辟出夜市,供来自四面八方的客人在此进行交易。
羽徽若睡不着,邀请鹿鸣珂一起出来逛夜市。
仙门弟子驻颜有方,归云山下的小小镇子常年受到熏陶,人人都会些道法,一眼望过去,衣香鬓影,形成一道不可多得的风景。
鹿鸣珂无暇欣赏这道风景,他的目光停驻在羽徽若的身上。
帝姬生性招摇,出门前特意装扮一番,颈戴明珠,腰垂碧玉,鹅黄衣袂如火燃烧,衬得她冰肌玉骨,灵秀脱俗,一路上,不少人投来目光。
羽徽若却未察觉,她入了这夜市,见了满目的繁华,如脱了缰的野马,从一个摊子奔到另一个摊子。
“悯之,这个怎么样?”羽徽若拿起一对白玉镯,兴致勃勃地问鹿鸣珂。
鹿鸣珂自幼缺衣少食,终日奔波,只为裹腹,哪里见识过这些东西,不比富贵人家的公子,能对玉质品鉴一二,而羽徽若心目中的王悯之是王家捧在手心里的少爷,纵使王家后来一夜败落,也是富贵堆里打过滚的。
鹿鸣珂不敢贸然张口,怕露了馅,正绞尽脑汁,思索着应对的说辞,那厢,羽徽若已兴致缺缺地放下白玉镯,转手拿起一只象牙梳。
这次羽徽若没有开口询问鹿鸣珂,就不感兴趣地放下了象牙梳。
鹿鸣珂绷紧的双肩稍稍松了些。
接下来,二人走走停停,大多的摊子上不管是卖小食、胭脂水粉,还是金银珠玉,都是满目琳琅,叫人看花了眼,唯一人坐在角落里,支着不起眼的摊子,只卖一颗珠子。
那珠子呈冰蓝色,如大海的一滴泪,昏黄灯火映照,幽幽泛着光晕,一下子就抓住了羽徽若的眼睛。
羽徽若喜爱珠玉,纳戒里就有不少从小到大收集的珠玉,她停在摊子前,惊喜道:“悯之,这是鲛人泪。”
“仙子好眼光。”能在这里出现的,大多都是仙门的弟子,那人开口唤仙子,明显是想做这桩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