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慌,学霸老爹和我一起穿越了——雏田的白眼【完结】
时间:2023-05-18 23:15:43

  风锦素手一指山上。
  不去白不去,去了还能省几十文铜板。
  辰煜听到风锦的话,第一个响应,人已经站了起来。
  他现在在风家干活,越来越麻利了。
  “成!”
  王通直接点头答应,甚至还拽着林成杰,不让他跑,也得一起去干活。
  “姐姐就别去了,下午的太阳比较大,容易晒着你,明天有空再一起玩儿吧!”
  风锦看到王舞也挽了挽袖子,一副准备和自己一块儿去干活的模样,连忙阻止。
  让美人干活做事有些于心不忍。
  王舞要是出现在山上,别说是村子里面的老少爷们儿们了,就算是大姑娘小媳妇也没心思干活了。
  光顾着看她了!
  王舞张口还想说什么,但小玲已经拽了拽她的袖子,阻止了她。
  大小姐细皮嫩肉的,上个山脚上都会磨个水泡,还是不要去遭这个罪的好。
  要是想帮忙,还有别的地方可以帮的。
  “行,那我明天有空再来找你玩儿!”
  王舞看着自己白白嫩嫩的手,只能放弃。
  这皮囊天生不是干活的命啊!
  王舞最终还是坐着王家的马车去县城里了,县城里有一座打院子,是王舞刚买下来的。
  暂时在那里落脚。
  在碰到风锦和风民生之后,王舞甚至都有在那里长期居住的打算了。
  王舞走了之后,风锦就带着辰煜三个人上了山。
  是真的去干活帮忙去了。
  王通那讨饭的手,抡起锄头,不停的在刨坑。
  林县令那专门用来搜刮民脂民膏的手,不停的在拔草,拔的身上都是草,头发凌乱,没有任何形象可言。
  时不时的还要接受大家打量的眼神。
  辰煜更卖力,跟在风民生身后,风民生干啥他抢先就过去帮忙。
  那就一个有眼力劲儿!
  一天下来,这三个人顶得上六个壮劳力了,妥妥的省了一百二十文。
  不用付工钱,风民生还挺开心。
  要是没有猪盯着白菜,那就更开心了。
  夜幕悄然降临,村民们劳作了一天,也并非是没有收获。
  杨村长就在山脚下守着他们,一个一个的发铜板。
  铜板是特意去县城里的钱庄换的,每天发一次。
  村民们高高兴兴的领了铜板,看着风民生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从前觉得风民生只有一个闺女,是绝户。
  现在觉得,人家有本事,现在还承包了一座山,将来肯定会娶媳妇的,既然会娶媳妇儿,就会有儿子,自然也不算是绝户。
  甚至还想着,自家亲戚里面有没有合适的女子给风民生续弦。
  若是成的话,自然是皆大欢喜。
  很多人已经打了这个心思,想着回去就和自家婆娘说,能凑一对就凑一对!
  毕竟,今天县令大人都在山上帮忙干活,未来的事情,谁说的准呢?
  风民生这是要一步登天了!
  风民生也没有理会偷偷和他说给他介绍媳妇的人,此刻,眼神幽怨的看着辰煜三人。
  这三个人,正在村民身后排着队,准备领一人20文的铜板。
  王通也就算了,穿的邋里邋遢的,看起来没有银子。
  但辰煜和林成杰一个比一个穿的人模狗样的,身上穿的是锦衣华服。
  还有脸在那里排队领铜板!
  真是……有够抠门的!
  杨村长看到这三个人也着实有些意外,不是免费过来帮忙的吗?
  还有,县令大人也缺这一点点铜板?
  终究,在风民生的目光下,杨村长非常严谨的每个人数了20文的铜板。
  林成杰笑眯眯的收进了袖子里。
  不要白不要,贪官属性的他根本不会放过任何一点搜刮银子的机会。
  虽然只是铜板,但这是他那老师的铜板,难得难得。
  王通也是如此。
  他觉得这铜板放在身上可以避邪了!
  以后讨饭绝对会日进斗金!
  唯独辰煜,没有把铜板收起来,默默的把自己排队领到的铜板递给了风锦。
  男主外,女主内,银子给小锦,准没错的。
  一瞬间,风民生,王通和林成杰都沉默了。
  呸!
  这人太狗了!
  显得大家都很不会做人的样子!
  风锦也有些意外,但铜板递到自己的面前了,自然是要收下的。
  辰煜看着风锦收下,好看的桃花眼忍不住弯了弯。
  对了,他府上的账本是不是该整理出来了,到时候都给小锦!
  她绝对会喜欢的!
  “走了走了!赶紧回家!”
  风民生果断催促风锦回家。
  再不回家,马上就要被狼拐跑了!
  “哦。”
  风锦不解的眨了眨眼睛,和辰煜挥了挥手告别,然后被风民生扯着胳膊带回家了。
  辰煜站在原地看着风锦的背影逐渐消失,脸上从傻呵呵的笑,变成了冷漠无情的状态。
  “你们,还不走?”
  辰煜凉凉的看着王通和林成杰,完全没有了刚刚傻乎乎的模样。
  疯批气质重回身上,冷气四溢。
第127章 ,霸道太子爱上我
  林县令和王通是小锦的朋友,所以他们还好好的站在这里。
  按照惯例,这两人所犯下的罪,应该都被株连九族了才对。
  又因为这两人都是男的,王通想拱白菜的心思又最大,所以辰煜不可能像对待小锦和风民生一样和他们有好脸色。
  “我们走不走,关你什么事儿?我可是这里的一方县令,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
  林县令手指掐腰,看起来是有那么一分威严在身上的。
  以官欺民,他运用的炉火纯青。
  作为死党,他自然知道王通这个癞蛤蟆心里在想着什么。
  大家明明都知道王通是一个癞蛤蟆,但和这个世界上的猪相比,癞蛤蟆就显得眉清目秀了一些。
  毕竟是我方癞蛤蟆,也算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了。
  “兄弟,低调一些。”
  王通虽然也是抬着下巴看着辰煜,但还是从牙缝里挤出了一点点声音提醒林县令。
  “怕什么!就算他在经常再有钱有势,也压不过我这一个地头蛇!”
  林县令说这句话的时候,非常的威风。
  记忆之中,从他坐上这里的县令开始,就是这一片土地的老大,谁来了都得看他的眼色行事。
  一个贪官,根本就不讲究什么礼仪道德。
  甚至林县令还想破罐子破摔,帮忙我方癞蛤蟆揍这个小白脸一顿!
  “他是太子。”
  王通淡定开口。
  林县令掐腰的手哆嗦了一下,脸皮疯狂抽搐。
  一句话也憋不出来,根本不敢开口,一开口就要跪。
  脑袋后面凉飕飕的。
  如果他现在支持他方的猪,改揍我方癞蛤蟆,还来得及吗?
  “天黑了,还是赶紧回去吧!晚上走夜路容易摔死。”
  辰煜凉凉的开口。
  一点都没有给两个人面子。
  他不需要给别人面子,更何况还是情敌的面子。
  身为太子,他从来不注意这些,该注意的是别人,一不小心就会得罪他,得罪他的代价,一般人都付不起。
  “咳咳。”
  林县令轻轻咳嗽了一声,还是没有说话。
  悄咪咪的看了一眼身旁的王通。
  王通依旧是用鼻孔看着辰煜,脸上的表情很淡漠。
  三分成熟,七分霸气。
  就是看起来稍微有点底气不足。
  看来癞蛤蟆是准备从猪嘴里抢白菜了。
  林县令自顾自的点了点头,既然如此,他可不能太跌面子。
  不然,自己太过于低声下气的话,朋友不能在猪面前昂起头。
  于是,林县令深吸了一口气,胸腔里充满了气体,声音震耳,
  “走就走!”
  然后,拉着王通走了。
  看天色还早,应该不会赶上夜路摔死。
  辰煜:……
  “咱们就不能硬气一点?”
  王通心里是不服气的。
  “这是看在他救了我的面子上,再说了,硬气和身体凉凉,你选哪一个?”
  林县令白眼都快翻到天上了。
  他一直都在想,为什么太子会救他。
  现在明白了,原来太子和小锦有关系。
  这个恩情,林县令就记在小锦的身上了。
  哼哼,他貌似发现了不得了的事情,原来猪也会疯批!
  还有,太子是猪!
  “嘁,最后谁凉凉,还不一定呢!”
  王通嘀咕了一声。
  “你觉得有谁能撼动这个皇朝吗?”
  林县令听到了王通的嘀咕,并不苟同。
  他的上线的上线就是丞相大人,丞相大人想登基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龙袍都定制了好几身。
  但,从来都不敢付诸行动。
  老皇帝现在身子骨不太好,随时都可能驾鹤西去,按理来说是造反的好时机。
  但丞相大人始终有这个贼心,没这个贼胆。
  那是因为,最麻烦的并不是老皇帝,而是太子。
  太子的身后不是仅有无数暗卫那么简单,他的背后,还有白玉山庄撑腰。
  就算皇帝驾崩,只要太子还在,就没有人敢篡位。
  “这个世界永远不只是我们看到的这么简单。”
  王通回头看了一眼人人惧怕的太子殿下,轻轻摇了摇头。
  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太子想要稳坐皇位,也是得费一番周折的。
  “你知道些什么?”
  林县令突然嗅到了一点神秘的气息,开口问王通。
  “知道的多死的就越快,你确定你想听?这是丞相听了都得死的秘密。”
  王通的眼睛突然透露出一股沧桑感。
  当一个猥琐的人脸上的表情看起来不在猥琐的时候,就代表这个人的心里真的埋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那算了,我还想活到七个闺女都出嫁呢!”
  林县令连忙摇头。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家里藏着的民脂民膏,还有很多没有花完。
  他这么有银子,真不想死。
  王通微不可察的叹了一口气,脸上又变成了从前猥琐的模样。
  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的。
  该回县城了。
  林县令回衙门,继续当他的贪官污吏。
  王通回那个能够遮风挡雨,却又破破烂烂的庙,当他的乞丐。
  空间里。
  风民生拿着毛笔在宣纸上快速的游走,一个个字符留在纸上。
  不知道再算的是什么方程式,风锦看不懂。
  此刻的她,也坐在桌子的一端,手里也拿着毛笔。
  毛笔字虽然不好看,但勉强能在纸上写出能让人看懂的字体。
  这个世界的字和现代的简体字差不多,有些超出了风锦的理解范围。
  这个不用担心,她的身边坐着自学成才的风民生。
  “爹地,霸道的霸字怎么写?”
  风锦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块黑色的墨迹,恰好在鼻尖上,看起来带着一丝调皮灵动。
  “你在写什么?”
  风民生在纸上写了一下这个世界的“霸”字,顺便撇了一眼风锦面前的纸张。
  “我在写小说,将来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有名的作家!”
  风锦刷刷刷的写下几个大字,然后往风民生这边挪了一下,好让他看清楚自己写的是什么。
  ‘霸道太子爱上我’
  这是风锦杀进这个世界的第一本著作,只从名字就能看出,这本小说无比的狗血淋头。
  散发着一种浓浓的玛丽苏的清香。
  绝对的脑残傻白甜女主被各种王爷太子追的言情小说。
  “你这是不想活了,想和我同归于尽吗?”
  风民生嘴角疯狂抽搐。
  写这玩意儿会被株连九族的吧!
第128章 ,故事的开端都是精彩的
  “应该不至于吧!我看人家这个世界的画本还有穷书生和各种官家小姐、大家闺秀的纠缠呢!”
  风锦觉得这个世界对于话本应该不是要求特别严格。
  况且她写出来之后可以先去书店试试水,若是人家不敢收的话,那就不写关于皇室的小说了。
  改写第一首富,或者状元郎之类的也挺好。
  总归就是,所有的男的都爱女主,女主被宠得无法无天。
  绝对会成为这个世界的一股清流。
  毕竟现在的话本大多是穷酸书生写的,比较符合男人的读书口味,都是穷书生被富家小姐看上。
  而她的目标,是那些富家太太和富家小姐们。
  相信也能赚不少银子。
  “我觉得光这个名字,咱们两个人的脑袋都不够砍,就算是断亲了,也得加上风家老宅的那些脑袋。”
  风民生给出了中肯的评价。
  “那太好了,这本小说我写定了!一定能大卖!”
  风锦似乎已经看到了白花花的银子,冲着她招手。
  毫不夸张的说,她成为学渣的每一个瞬间,都和各种玛丽苏小说脱不了干系。
  看得多了,自然也就会写了。
  而且还能显得更加狗血。
  绝对直接那些被压迫的女性心脏!
  当她们天天被重男轻女的思想左右的时候,突然看到这么一个爽文,绝对会爱上话本的!
  “成,想写就写吧!”
  风民生使劲揉了揉抽搐的嘴角,有些期待如果辰煜看到这本话本,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剧情还没有看,甚至都没有听小锦构思她的大纲,就已经想到了这个太子在里面会是什么样的角色。
  大概是大型社死现场吧!
  “对了,太子在里面的性格是什么样的?”
  风民生比较好奇这个。
  辰煜的性格他是知道的,传说中是一个疯批,类似狂躁的精神病人,杀人如麻。
  近距离接触的话,风民生会觉得这是一个狡猾,一心想要偷肉的狐狸。
  “霸道,有钱,有权,专一。”
  风锦直接说出了,玛丽苏小说男主四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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