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沪市坐车途径宁夏,夏母喜欢尝新,买了碗八宝盖碗茶,第一次喝就爱上了,就让小儿子在当地买了几只盖碗带过来招待贵客。
先不论小儿子对林兰兰的心思,就凭她救了大儿媳和小孙子的命,她也是他们一家老小的大恩人。
夏母担心烫到林兰兰,将茶盖掀了一条缝,淡淡的香甜随着热气飘出来,林兰兰忍不住用力地吸了吸鼻子。
吹了一夜大风,梁家都是玻璃窗户,林兰兰出门的时候,还不是随处可见的黄沙,只不过少和多的区别。
而夏家旧报纸糊的窗户,里里外外干净得一尘不染,没有丁点灰尘味道。
这一对比像极了梁母和夏母,梁母看着光鲜亮丽,衣服好长时间不换洗,都有味了,夏母穿着打扮质朴,衣服甚至有补丁,但非常干净,带着皂香,头发一丝不苟地绾在脑后,插了一根木簪,气质脱俗,一看出身就不俗。
最重要的是,她沏的这个茶,闻起来好甜。
林兰兰端起茶盅,解开碗盖,碗里除了茶叶外,还有枸杞、红枣、桂圆等,总共八样东西,故名八宝茶。
林兰兰浮了浮碗盖,轻轻饮了一口,好香,好甜,比白开水好喝多了,忍不住又喝了两口。
夏辰安从外面回来,看到夏母三人围着林兰兰,看她品尝八宝盖碗茶。
喝个茶有什么好看?心里这么想,眼睛却挪不开。
只见林兰兰将碗盖放回去,露出那双漂亮的丹凤眼,孤冷的眼神里突然有了神采。
不得不说,太好看了。
林兰兰抿了抿唇,小声地问夏母,“婶子,我能再添一碗吗?”
见人喜欢,夏母高兴,笑眯了眼睛,“当然可以,但不能喝太多了,我还煲了鸡汤。”
夏家现在不比从前,但大儿媳刚生产完,该补的还得补,不能马虎。
林兰兰重重点头,已经开始期待,茶都能沏这么好喝,鸡汤肯定味道更好。
“三哥怎么回来了?”夏辰静看到站在门外的夏辰安,眼疾手快,冲过去将人拽进堂屋,眼睛往林兰兰身上瞥,故意加重语气提道:“不是说开会不能回来吃午饭吗?”
夏辰安屈指在她脑门上敲一下,手插回裤兜,若无其事地坐到长凳上,“会开完了,不能回来?”
夏辰静伸着脖子朝着门外张望,“会都开完了,大哥为什么没跟你一块回来?”
夏辰安面不改色,“他还有事。”
“什么事比媳妇儿子重要,”夏辰静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知道了,在三哥心目中……”
“当然是老妈重要,”夏辰安打断夏辰静的同时,一把抱住旁边的夏母,嬉皮笑脸道,“就算天塌下来,我也要回来陪我最爱的最亲的妈妈吃饭。”
夏母笑而不语,看你嘴硬到什么时候,将希望转向林兰兰,李玉珍和夏辰静也看过去。
林兰兰从盖碗后面抬了下眼,不负众望地夸赞夏辰安,“夏同志孝顺,是好孩子。”
从他进来到现在,她就一直捧着盖碗茶喝,没停过,有那么好喝吗?夏辰安不是没喝过,还是好奇。
见夏辰安盯着她手里的盖碗茶,林兰兰立马将最后一口喝进肚子,“夏同志也想喝吗?”
夏辰安没说话,看着她。
林兰兰眨了眨眼睛,“没了。”
感觉他不信,揭开碗盖,递过去给他看,“看吧,我没骗你,都喝光了。”
林兰兰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
他亲自挑选的盖碗,没有任何花纹,白瓷如雪,即便如此,她的手指也几乎跟盖碗融为一体。
要不是圆润干净的指甲泛着浅浅的红,完全不能辨出到底哪个是碗哪个是手。
这世上居然真会有人浑身上下哪里都美,夏辰安喉头发痒,涩涩地滚动了两下。
果然,他想喝自己的八宝盖碗茶,幸好她先一步,林兰兰有点小骄傲,她真是机智过人,不是一般的小花仙。
“婶子也给夏同志沏一碗八宝茶吧?你看他多馋,好可怜。”林兰兰说。
夏母失笑地摇头,“好,我帮他沏一杯。”
一个不承认,一个没开窍,这俩凑一块,真急死个人。
第16章 016
◎吃醉了◎
夏母给家里每人沏了一碗盖碗茶,忙活完,回了灶房,菜已经备得差不多,林兰兰拎了一块五花肉来,想着她应该是馋红烧肉了,便临时起意添了一道菜。
沪市的红烧肉那可是全国有名,也是夏母的拿手菜,谁吃了不夸两句,说比国营饭店还要地道。
夏母喜欢做饭,但每天如一日,也有厌倦,就比如搬来延市后,心情原因,最近做饭就不怎么积极,要不是顾及大儿媳,就俩大老爷们儿子,她都懒得伺候。
而今天,特别来劲,从林兰兰喝八宝茶就知道,是个喜欢吃的小馋猫,这样的人,心思单纯,也好相处。
没什么是一顿美食解决不了的,解决不了,那就两顿。
家里多个好吃的,夏母比谁都高兴,满满的成就感。
灶房很快传来切菜炒菜的声音,伴着夏母轻哼的不知名小调,忙碌的日子慢下来,多了烟火味,夏辰安将手插进裤兜,指尖触及到兜里的奶糖,余光忍不住地瞥过去。
夏辰静和李玉珍围着林兰兰给孩子取名字,林兰兰认真思考,每隔两三分钟说一个,每一个都能念两句诗词。
她的声音偏冷,却不失清脆动听,朗诵诗歌,别有一番味道。
夏辰安不由在心里感叹:原来生活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呵~矫情了。
最后决出三个名字由夏母挑选:夏子昂、夏子深、夏子林。
夏家有字辈,夏辰安兄妹四个是“辰”,他们的孩子是“子”,夏家老二有一对双胞胎儿子,夏子文和夏子武,夏辰丰的大儿子,夏子成。
三个名字,夏母都喜欢,端着饭菜进来,张罗大伙上桌吃饭,“那就夏子深吧,剩下的两个留给老三。”
“不需要。”夏辰安一口拒绝,起身坐到林兰兰斜对角,默默地将红烧肉往对面挪了挪。
梁其友爱吃红烧肉,梁母经常在家做,林兰兰却是第一次见着这么漂亮的红烧肉。
没错,是漂亮,色泽红亮,甚至反光,看着就很有弹性。
而梁母做的红烧肉乌漆嘛黑,跟煤炭差不多。
林兰兰盯着手边的红烧肉,眨了眨眼睛,一向对吃的东西没什么兴趣的她,突然有了冲动。
夏母给林兰兰夹了一块红烧肉,笑眯眯地热情推介道:“我们老家的做法,快尝尝,合不合胃口?”
也给夏辰安夹了一块,不过带着气性,动作大,直接扔他碗里,“什么不需要?你不生娃啊?”
“夏同志是不是嫌弃我取的名字不好听?”林兰兰拧眉,有点失落。
夏同志好像很讨厌她,不仅不跟她搞对象,连她取的名字都不喜欢。
“不是,没嫌弃,你取的名字很好听。”夏辰安立马解释,生怕晚一步,林兰兰有所误会,“只是,夏子昂和夏子林都是儿子名字,我喜欢闺女。”
他见不得她受一点委屈,更受不了这份委屈来自他。
“夏同志需要的话,我也可以取女孩名。”林兰兰心情转晴,夹起红烧肉咬了口,甜甜的,一点不腻。
夏辰安跟着咬了一小口,也觉得今天的红烧肉格外香甜。
不仅红烧肉甜,鸡汤也甜滋滋的,不知道是夏母放了红枣的原因,还是看着林兰兰吃东西,特别下饭。
夏辰安发现,林兰兰尤为喜欢甜食,一吃甜食,眼睛就会眯起来,即便没笑,也是弯弯的月牙状,很好看。
今天的饭菜很丰盛,吃到一半,夏母端上来黄土高原特色美食——羊肉泡馍。
羊肉汤炖了一上午,汤色奶白,热气腾腾,烙饼已经掰好放碗里,细碎软烂浮在汤面,撒上小葱和香菜,天冷来一碗,赛过活神仙。
“老三不是说小林想吃羊肉泡馍吗?昨天一大早就去供销社排队,好不容易抢回来两斤鲜羊肉。”要不是上了心,没个正行的小儿子,他能干人事?夏母太了解夏辰安了,而且这些事,他嘴硬,肯定不会跟林兰兰说,夏母帮忙帮到底,操碎了心。
上回听墙角,梁其友带唐文莉去吃羊肉泡馍,林兰兰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探了下头,连她自己都没察觉,没想到夏辰安记住了。
不过是原主想吃,不是她。
夏辰安不自在地端起羊肉泡馍闻了闻,转移话题:“妈,这个味是不是大了些?”
她身体不好,应该受不了膻味重的东西。
“不大,”林兰兰用力地吸了吸鼻子,眼睛有了亮光,“很香。”
随即,撅起小嘴,吹了两下,咕噜咕噜闷了好几口,眼里的光更亮了,再次强调:“真的好香。”
语气还是一样,没有任何起伏,但表情真诚,让人丝毫不怀疑,她就是喜欢喝。
把夏母哄得嘴角咧到耳根,就说这孩子好相处嘛,真是越看越喜欢。
这顿饭吃得久,夏辰丰那么晚回来也给他赶上了,一大碗羊肉泡馍,一口气喝得干干净净,盛第二碗的时候,李玉珍看到他冻烂的手指,心疼地念叨道:“怎么这么严重了?晚上这么冷,就别睡车间了。”
厂子最近赶进度,加班加点造门窗,夏辰丰是车间主任,每天陪着职工睡车间,工作台就是床板,夜里太冷,工作台下面结冰,大多人手脚都冻烂了。
夏辰丰无所谓地摆手道:“多大点事,老三比我还严重,整个后背都冻破了。”
夏母知道俩儿子不容易,没想到遭了这么大罪,但丧气话绝不会说,鼓励他们好好干,熬过去就好了,春天马上来了。
气氛突然变得凝重,就在这时,有人将搪瓷碗往桌上一放,发出沉闷的一声,周围过于安静,显得格外突兀,吸引了所有人。
众人不约而同地看向始作俑者,一直默不作声地吃着羊肉泡馍的林兰兰。
林兰兰刷一下抬起头,颊上浮着两抹不自然的红晕,一双黑白分明的丹凤眼里,水蒙蒙的,迷迷糊糊。
两只手撑着桌子站起来,身子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险些自己绊一跤,夏辰安眼疾手快扶住她一只手臂。
夏家其他人这才反应过来,小姑娘醉了……
那么问题来了,他们从头到尾没喝酒,怎么就把人喝醉了?
一屋子人第二次整整齐齐地转头,看向刚被林兰兰放桌上的搪瓷碗,羊肉汤也能醉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惊讶过后又都兴奋起来,这下有好戏看了,呆冷的小姑娘吃醉后会不会耍酒疯?
夏辰安怕她摔跤,维持着搀扶姿势,林兰兰往前一步,距离突然拉近,就像夏辰安将人圈进了怀里。
这不是未成年能看的,夏母一把捂住夏辰静的眼睛,夏辰静不愿意,挣扎着,透过夏母的指缝瞧了眼。
眼前的画面让见多识广的她倒吸一口凉气。
林兰兰两只手抓住夏辰安的肩膀,双腿紧紧地盘在他腰间,整个人悬空,就像一只八爪鱼趴在夏辰安身上。
在漫长的千年岁月里,千岁兰两片叶蓬勃生长,绿油油一大丛,凸显着生命的活力。远远望去,就像一只被巨浪冲到沙漠里的八爪鱼。
林兰兰一醉酒,原形毕露。
在场人不知道而已,他们只是好奇,那么文静一姑娘,到底是怎么一蹿就跳到夏辰安身上的?
动作太快了,没人看见,就连当事人,夏辰安也是一脸愣怔,反应过来,林兰兰已经挂在腰上,他担心对方滑下去,两只手隔空地托着。
林兰兰却一点不怕,甚至腾出一只手,拍完他的胸口,拍拍自己,胸有成竹,“没关系,我什么都会一点。”
夏辰安低头看着她,那张巴掌大的小脸近在咫尺,肤白娇嫩,睫毛又浓又密,忽闪忽闪,像小刷子,投下青色的阴影,是扇形,也好看。
漂亮得有点过分了。
夏辰安偏过头,不敢再看……再看,可能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即便如此,也没将人从身上拨下去。
她似乎很冷,隔着厚实的衣服,夏辰安还是真切感受到对方的体温,比他想象中冰太多了。
或许她抱他,就是想要烤火。
这么想着,就看到林兰兰突然将小脸贴过来,在他脖颈处蹭了蹭,舒服地发出喟叹:“嗯~好暖和~”
声线明明偏冷,却带着小奶音。
夏辰安再次不受控制地心悸了一下。
“冻疮膏也会哦,做好了,送你,”林兰兰冲他笑了笑,伸着脖子,凑到他耳边,小小声地问,“夏同志,我,我是不是超级厉害?”
冰凉的嘴唇擦过他的耳垂,耳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成一片,夏辰安吞咽着口水,缓过来时,怀里的林兰兰已经沉沉睡去。
养儿二十三年,夏母第一次见他害羞,其他人也一样,实在无法将他们认识的那个吊儿郎当、脸皮厚过城墙的夏辰安,和面前这个羞得扣紧脚指头的纯情小伙子联系在一起。
直到夏辰安将林兰兰抱去夏辰静房间睡觉,夏家人终于憋不住发出哄堂大笑,夏辰安郁闷死了。
将林兰兰安顿好,夏辰安换了夏辰静过来,林兰兰退了亲,是未出阁的小姑娘,跟他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传出去对她名声不好。
活得随性洒脱的一人,第一次考虑这么周全,夏母太高兴了,没结婚就长大了,以后还了得。
第17章 017
◎别喜欢我◎
天灰蒙蒙,这才下午三点,屋里已经麻呼呼的了,夏辰静从小跟着她三哥胡作非为,爬树掏蛋下河摸鱼,假小子一个,性子也养得大大咧咧,豪爽不拘小节,家属院同龄人都喊她夏四哥。
夏四哥天不怕地不怕,但她怕黑。
未来嫂子在屋里睡觉,夏四哥不敢开灯,缩成一团蹲在凳子上,好死不死,一阵风刮过,她看到一个黑影从窗外飘过去。
夏四哥不行了,腿软成一滩水,却跑得飞快,边跑边冲着堂屋喊,“三哥,人有三急,你帮我看着。”
也不管有没有人答应,一头扎进灶房找妈妈。
夏辰安一脸莫名其妙,站在夏辰静窗前,“她跟谁说话?我又不在堂屋。”
一边嘀咕一边往屋门口挪,伸着脖子瞅了眼,林兰兰四平八稳地躺炕上,看样子睡得正沉,夏辰安还是没离开,担心她不老实滚下来。
不好进屋,就守在门口。
突然闻到一股很淡很淡的花香,这么冷的天哪有花开?夏辰安觉得自己魔怔了,坐到门槛上,掏出烟叼在嘴里,也不抽。
烟味覆盖了花香。
林兰兰做了一个梦,梦里,她回到故里,晒着暖烘烘的太阳,翠绿繁茂的绿叶丛中,开出了一簇一簇小花。
粉红色,很小很小一朵,在乌黑亮丽的发间若隐若现,散发出淡淡的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