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叫什么,富人靠科技,穷人靠变异,条条大路通罗马,你只要有理想,总归能成为人上人的。
但是无论是搞科学的还是搞魔法的,只要你搞的足够好还不听话,肯定就会被搞神学的通缉。
综上所述,最人上人的还是搞神学的。
论证完毕。
所以,不要试图了解莱纳斯,会变得不幸。
我要不是沉迷于此人的美色,阿比盖尔忍不住想,我早就拜拜啦王八羔子了。
莱纳斯的确生的很漂亮,是她见过最漂亮的男人,就像是教堂里的玻璃彩窗,有一种脆弱而透明的美感,他白色的头发是半透明的,就像是玻璃或者冷寂的冰雪,而他的眼睛是灿金色的,明亮而清澈。
阿比盖尔承认自己,对他感到了好奇。
十分真切的好奇。
莱纳斯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叛教,虽然活在阿比盖尔那个时代的人知道也许莱纳斯是对的,但是他毕竟是这个时代的人。
他在黑暗中发现了什么东西呢,让他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阿比盖尔是个乐子人,而乐子人总是会被异常和危险吸引的。
比方说,名为莱纳斯的危险。
“听说有个神职人员叛教了。”人群议论纷纷。
天呐,通缉令已经贴到这里了吗,阿比盖尔感觉不太妙,但是不管怎么说,神父千千万,他们能迅速发现谁不见了,说明教廷还是组织的很严密的。
等等,神父千千万?
“为什么啊?”有人问道。
“据说这个人沉迷禁书已久来着。”有人解答道。
“是不是神学院里的学生学不下去发疯了,我邻居家的儿子就是,非得要学什么古代哲学,反正神父也当不上了,家里也只好把他送到大学里去了。”那人在半空中祈祷了一下,“希望那个孩子不要出现在通缉令上。”
“神学学不下去。”另外一个人忍不住咧开了嘴,满脸都写着我已经绷不住了的表情。
阿比盖尔在人群中被挤得跌跌撞撞。
然后她一不小心被挤到了通缉令的前面。
她一抬头。
呦呵,莱纳斯的芳名正在她鼻子前面。
等等,这个展开和她想象的不太一样。
莱纳斯兄弟。
阿比盖尔撑住了墙面,自己根本没得排面,完全没有自己的通缉令,那一张纸上都是莱纳斯。
不过,这是他应得的,阿比盖尔认真地表示了赞同。
因为莱纳斯兄弟。
职称是。
红衣主教。
然后阿比盖尔掐指一算。
莱纳斯兄弟芳龄二十有三。
二十三岁的红衣主教。
这不合理!
你让人家的面子往哪里放,这是多少人都梦寐以求的开挂人生啊,你居然说不干就提桶跑路了,天呐,阿比盖尔只觉得胸口一口老血不上不下,我现在只愿化作一道雷电,把你这个生在福中不知福的家伙,劈死来替天行道。
众所周知,教廷一共有六位红衣主教,而教皇从红衣主教之中选举而出。
能这么年轻地登上这个位置,大概可以说有半个屁股已经坐在了伟大的教宗的那把奢侈浪费,镶满了宝石的黄金椅子上了吧。
莱纳斯兄弟,您到底是图个什么啊,阿比盖尔只感觉自己瞳孔地震,内心一瞬间飞驰过无数草食动物在这碧绿的大草原上万类霜天竞自由。
莱纳斯兄弟的画像低着头看着她,含笑不语。
然后阿比盖尔看到了上面给他定的罪状。
并不是看禁书,也不是搞科学,也不是搞魔法。
是搞对象。
阿比盖尔的内心一瞬间波诡云谲。
“被女巫所诱惑。”
敢情自己在这个故事里,还稳稳地占据了c位呢,不愧是你阿比盖尔·冯·霍恩海姆。
他要是真的被我诱惑就好了啊教宗大人,如果被逮捕了阿比盖尔肯定要这么为自己申辩,但是实际情况是我被他诱惑了啊。
但是莱纳斯兄弟这种不为名不为利,也不知道为了什么的和世界逆行的独特精神简直是我辈乐子人的无上楷模。
阿比盖尔自愧不如地叹息着,从人群中分出了一条缝隙,把自己挖了出来。
她决定去找莱纳斯。
莱纳斯,目前在某个印刷所里打工。
毕竟是个识字的人,所以他当了个排字工。
(未完待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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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排字工人
◎女人若有钱,和谁都有缘◎
蒸汽朋克世界的工厂非常巨大,有着高高的窗子,黄昏的橙黄色的光线从外面投进来,空气中有灰尘在盘旋着上升,工人们沉默无言地做着自己的工作,彷佛并不是一个个人类,而是挂在机械之上的某个零件,平稳地运转着。
能在工厂里找到一份工作,已经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奢望了。
阿比盖尔给自己施展了一个隐身魔法,然后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工厂是沉默的,没有任何的动静,唯有齿轮飞速运转的声音。
这里的动力,是来自笼子中的一只只小兽,它们生的很像阿比盖尔所熟悉的老鼠,但是要略微大一些,有着黑色的眼睛和圆圆的身子,是漂亮的深蓝色。
它们的确被称为蓝鼠。
很多女工负责不停地搬运它们,把跑的累的不行的蓝鼠从笼子中抓出来,然后放进去一只休息好的,她们大多看上去年纪很小,也就是十四五岁的年纪,带着灰色或者白色的头巾,忙碌而沉默。
莱纳斯负责排字。
排字算个体力活,那里大多数是成年的工人,阿比盖尔看到了莱纳斯,他穿着一件破旧的灰色衬衫,袖口挽起到了手肘,露出了他苍白的皮肤,他似乎对排字这种事情适应的很好。
阿比盖尔垂下眼睛看了一眼他们正在排的内容。
嗯,这个他绝对很熟,怪不得上手的那么快。
他们在印刷大量的教义。
敢情您是从狼窝里跳出来,转头就进了虎穴,这是主永远爱着您,一路永相随啊。
莱纳斯垂着眼睛,阳光从外面照进来,落在他的睫毛上,晕开了一团朦胧的光影,他看上去很平静,似乎对自己的工作足够全神贯注。
自己要是在后面拍他一下,肯定会吓死他的。
不会的,阿比盖尔迅速给自己开脱了一下,他这辈子肯定见多识广,我这点小打小闹是不会吓到他的。
心理建设完成。
阿比盖尔伸出了一根手指,戳了戳莱纳斯的后腰。
“主教大人,您东窗事发啦。”阿比盖尔欢快地说。
莱纳斯果不其然地被她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莱纳斯低声说道,抬起手指看了看,好像挤到了一下,不过不要紧。
“他们说你因为和我谈恋爱,叛逃了。”阿比盖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愉快地说。
莱纳斯沉默了。
他金色的眼睛流转过什么情绪,然后一瞬间又归于海底,工厂巨大而深褐色的机械在运转着,吃进去雪白的纸张,然后打印上黑色的字。
“我知道了,谢谢。”莱纳斯说道。
不得不说,莱纳斯这个人的气质很奇怪,沉静而安详,总是能让人感到平静。
好像被通缉这种事听上去也不是很大了。
虽然好像是头号通缉犯呢。
阿比盖尔倒也不算在意这一点,但是人活一辈子,总得争强好胜一点吧,通缉犯榜上第一名也是第一名啊,不能区别对待不是吗?
莱纳斯沉默了。
他拿起了一枚铅字字母,光线照在上面,年轻的青年肩背笔直,就像是一棵树。
“希望来得及提桶跑路。”阿比盖尔幸灾乐祸地说。
“你看我赚了三十块金币。”阿比盖尔得意地说,“还有一百个银币和一堆铜币,你才赚了五块金币。”
莱纳斯看了看自己的五块金币,“这个足以让我们走到下一个城市了。”
阿比盖尔摊开了双手,“那我就先存起来了。”
她将一大堆钱币扔进了自己的小包里,小包就像是个无底洞一样,将它们全都吞了下去。
“说起来,莱纳斯。”阿比盖尔十指交叉,托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对面墙上的一大块污渍,“你为什么要离开都城。”
莱纳斯低下了眼睛,他看上去很疲惫了,眼睛下面淤积着深深的青色。
“我不知道,”他轻声说道,然后自己也笑了起来,“也许,离开那里会更开心一点吧。”
“我觉得还是在那里开心吧。”阿比盖尔说道,“虽然教义很难受,但是对于您这种大人物来说,就是形同虚设吧。”
莱纳斯摇了摇头。
“遇到了某些事情。”他轻声叹了口气。
“这样,”阿比盖尔笑了笑,“说起来你是哪里的人。”
莱纳斯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我是教廷收养的孤儿。”他笑了笑。
“所以你这算是离家出走吗?”阿比盖尔问道,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小块被包着的面包,看了看,决定掰给莱纳斯一半。
莱纳斯笑了一下,“算是吧。”
“倒是你,为什么要当女巫,”莱纳斯轻声说,“你可以去做修女啊,也许某一天就会成为圣女了呢。”
少女笑了起来,她抬起手理了理自己的金色长发,纤细的手腕上挂着各种各样的手串,看上去颇有异域风情,“因为,女巫自由啊。”她咬了一口,含混不清地说。
“想去什么地方去什么地方,想爱什么人爱什么人。”阿比盖尔笑着说,“这不是比金丝笼中的鸟幸福多了么?”
“说不定要睡马路。”莱纳斯提醒道。
“我觉得你这种收入水平才有睡马路的风险。”阿比盖尔抬起了一只手,“你应该对我感恩戴德。”
莱纳斯出了口气。
“如果赶不上路程,而且不是所有的旅馆都像这里这样不需要登记就可以入住的。”莱纳斯耐心地说,“但是这种旅馆很有可能我们隔壁正在杀人越货。”
这个时候两个人听到了一声应景的惨叫。
“您可别张嘴了。”阿比盖尔冷漠地说。
莱纳斯乖巧地点了点头。
阿比盖尔从床上跳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拉开了门,然后向外张望了一下,悄无声息地走了出去。
“怎么样?”莱纳斯问道。
“没有,就是有个狼人发现他昨天晚上变身的时候把最后一条好裤子也撑破了。”阿比盖尔结束了调查,坐了回来。
“那真的好可怜。”莱纳斯说道。
“是啊,怪可怜的。”阿比盖尔附和道,“所以狼人发现满月快要到了的时候,肯定要把所有的衣服脱掉才比较保险。”
“说起来,你们当神父的不是会去追猎吸血鬼和狼人么?”阿比盖尔问道。
莱纳斯点了点头。
“是,一年会组织几次的。”他说道,“但是我没负责过这个,也没去过。”
阿比盖尔将腿收了上来,坐在了床上,看着狭小的窗户和外面的景色,一片漆黑。
在这个世界里,白天属于人类,而夜晚属于怪物。
“那你是做什么的?”阿比盖尔轻声询问道。
“管教会学校的。”莱纳斯答道。
“说起来,听说干你们这行的,都挺富裕的。”阿比盖尔问道。
莱纳斯轻轻地点了点头,“应该吧。”
“不过我没钱,毕竟我才当了三个月。”莱纳斯说道。
莱纳斯靠在了床上,他将自己的手臂交叠枕在头下面,他缓慢而平稳地呼吸着,夹杂着细细碎碎的咳嗽声,听起来已经很累了。
阿比盖尔不想睡。
她不止不想睡,她甚至想打点怪物赚生活费。
女人若有钱,和谁都有缘。
石头怪的心脏是黑水晶,龙血包治百病不管什么药都推荐来一滴,吸血鬼一般都很有钱,你要是打劫他们他们一般选择破财消灾。
而且还可以顺便去劫吸血鬼猎人,因为他们身上有银子弹。
当然阿比盖尔自诩是个好人,一般不会干这种事情的。
人鱼的眼泪是珍珠,凤凰羽毛,独角兽的毛,花仙子酿的蜜,所以不管碰上什么生物,都是赚了啊,阿比盖尔想,她端着蜡烛,查看着周围的情况。
当猎人虽然爽,但是一不小心被人当猎物了,那就不是很爽了。
突然间阿比盖尔熄灭了灯,少女警觉地躲在了树的后面,手指紧紧地握住了腰间的佩剑,轻声咏唱着大规模感知的咒语。
“有翼的风之精灵啊,请给予我远方的讯息吧。”
她感觉到了不对,因为一瞬间,她的感受范围之内的所有怪物都不见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比方说一个海湾如果没有鳄鱼,有极大的可能是鲨鱼太凶了,鳄鱼不敢来了。
她听见了弥天巨翼在空气中轻盈地滑行的声音。
这是。
龙。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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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神爱世人
◎认真的吗?◎
这还真是说什么来什么。
但是阿比盖尔可不想从它身上薅什么羊毛。
因为她感受到了另一个生物。
这条龙名花,不名草,不名龙有主。
来到这里的是一位,龙骑士。
这个世界上,教会掌握着最多的财富和最强大的军事武装,所有的兵种中最为强大的莫过于驾驶着飞行的巨龙的龙骑士了。
龙,是巨大的会飞的喷火的空中移动堡垒,这是图鉴上给它们的定义,然而真的见到的时候,的确如此,如果再为它搭配一名训练有素身经百战的骑士,仅凭一只,大概就可以驱散一万名叛乱的农夫。
然而如此强大的空中堡垒,能驾驭它们的骑士,甚至比一头火龙本身还要昂贵。
这个世界上,不超过三百个人拥有这项能力,他们都是万中无一的人杰,而且需要从十岁的时候就和龙生活在一起,获得龙的承认,拥有一头忠诚于自己的巨龙,然后足足训练十年,才可以驾驶着它们翱翔在空中,去消灭那些邪恶的,肮脏的敌人们。
龙失去了自己的龙骑士就不会继续为教廷战斗,而龙骑士失去了龙,他们也很难在余生中再找到一头了。
当然也有少数的例外,这些都是成为小儿传说的大英雄们的奇遇了。
巨龙们产自东北部的山陵中,属于北地雪国的领地,掌握着猎龙的绝技,可以将龙毫发无损的生擒活捉,在教廷需要它们的时候进贡足够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