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夫妻穿书后轻松躺赢了——云啾啾【完结】
时间:2023-06-12 14:51:10

  “咚咚。”
  门被敲响,钟情赶紧把银子藏进空间里面。
  “来了,来了!”
  来的是李云云。
  “不害羞了?”钟情打趣她。
  不说还好,一说李云云脸又一下子变得通红。
  “嗯……,那个啥,夫君说你们要去城里买东西?我们能一起不?”
  她说话是眼睛都不敢看钟情。
  啧啧啧,真纯情,钟情也不太好意思再逗她了。
第124章 边关5
  “我,我,我有啥可害羞的。”
  李云云死鸭子嘴硬,她心里还奇怪呢,这青青咋的一点也不害羞。
  要是钟情知道她疑惑这个,一定会告诉她。
  都好几辈子的夫妻了,还有啥可害羞的。
  她和方恒已经不是害羞那个层级的了,他们对彼此,只有心动。
  他们是爱情和亲情的结合。
  咳咳,扯远了。
  “你害羞啥你自己知道。”拐拐李云云纤细的胳膊肘。
  怕把人惹火了,赶紧转移话题。
  “赶集啊,一块儿呗,赶紧回去准备准备,方恒去借牛车应该快回来了。”
  好!
  李云云趁此机会,飞快逃离。
  啧,我又不会吃了你。
  钟情看着她飞快跑没影了,一阵无语。
  等方恒回来,两家人就上了牛车,朝城里去。
  两男的外面赶车,商量事情。
  两女的在车里坐着商量待会儿要买些什么东西。
  去城里也快。
  远远的就看见了那十几米高的城墙。
  城门口一边站了好几个士兵。
  过去的人要检查一番才让过。
  “我的乖乖,这城墙可比京城的都还要高一些。”
  “爬上去都要爬好久好久。”
  李云云大受震撼。
  她们一路从京城过来,这个城墙真的见过的最高的。
  “这是边关嘛。”高点才能保障安全不是。
  钟情好笑:“你没事儿爬城墙干啥?”
  “青青,我跟你说,我以前在家里的时候爬树可厉害了,每年村里那棵榆钱树都是我爬上去摘的呢。”
  以前的日子真是无忧无虑啊,可是,后来,娘没了,爹娶了后娘。
  俗话说得好,有后爹就会有后娘。
  后来,爹就不要她了。
  五两银子就把她卖了。
  她说着说着情绪就低落了起来,钟情当然知道她是为啥这样了。
  记忆中有她家的事儿。
  “那以后你有了小孩儿可不能不让他爬树哈。”
  “那当然了,爬树可快乐了。”李云云下意识的同意。
  小孩儿嘛就要高高兴兴的玩才好。
  可不兴拘着他们。
  说着说着,牛车就到了城门口了。
  门口的士兵检查了一番才放行。
  一进城,李云云简直是双眼发亮,她从被卖进威远侯府做丫鬟起,就再也没有逛过街了。
  这一说,可把秦林给心疼得不行。
  拉着人跟方恒打招呼,示意他们单独逛。
  行吧行吧。
  方恒跟他摆摆手。
  把牛车寄存到车行。
  拉着钟情进城里逛。
  到了一个书店,他们进去选了一本《三字经》还有一本讲兵法的一本书。
  “相公,买书干啥?”
  这书空间里不是有嘛?而且这书多贵啊。
  二两银子一本呢!
  他们两现在明面上的财产也才六十多两而已。
  方恒凑近些。
  “我不识字!”
  当然这个‘我’指的是原主,而不是他。
  所以啊,之后还得从头学起!
  可别小看了识字,这在古代可是相当重要的一项。
  比如说,在他们这个军营里面吧。
  他现在是百夫长,上面还有千夫长,如果到了千夫长上面。
  你要是还想要往上面升,那就要求考核,考核第一条就是识字。
  所以啊,这识字多重要啊。
  想着想着,他突然问惊呆了的钟情:“那个,媳妇儿啊,你会的吧?”
  要是媳妇儿不会,他这个识字这事儿就变得麻烦了。
  “会的。”
  原主曾经是侯府小姐院里的人呢,识字是必须的。
  经常还得给小姐读话本子什么的。
  啊,那就行,方恒放心不少。
  以后他识字这事儿就有来源了,媳妇儿交的呗!
  买了两本书,一共花了四两银子。
  又去粮店,买了米,面,调料,去了肉铺买了一挂猪油。
  去布庄,买了两身成衣和两批布料还有一些针线,其他的也就差不多了。
  去城里最出名的酒楼里面吃了一顿,才到约好的地方等秦林和李云云夫妻。
  不过一会儿,他们夫妻也大包小包的出来了。
  出了城门口走了好一会儿,方恒赶着牛车去了一个叫柳树村的地方。
  这个村村民养了很多鸡,鸭什么的。
  原主曾经听战友说过,可以来村里买,人家还帮你处理好。
  随便在村口找了一个老大爷:“大爷,村里哪家在卖鸡鸭啊?”
  老大爷背着一捆干柴抬头看看。
  “我家就有,跟我来就行。”
  还拒绝了方恒他们让他上车一块儿走。
  只道:“跟我来就行,不远,前面就是。”
  方恒和秦林只得下牛车,牵着牛走。
  老大爷看着老,但是腿脚可不慢。
  几步路就走到了。
  门口迎出来一个老太太,看着老大爷身后跟着的人。
  一下子就明白了这是来买东西的。
  立马笑得跟朵花儿似的。
  “鸡鸭都在这边,你们来看看,自己自己选啊,鸡称重十文钱一斤,鸭子十二文一斤。”
  这个价钱还算划算,比城里便宜了一文。
  “我们家鸡鸭喂得可精心了!肉香着呢!”
  老太太极力推荐。
  当然她不推荐他们也会买的。
  钟情尤其喜欢古代这些鸡鸭鹅什么的,无他,肉香啊!
  纯天然的肉!
  看着一只只乖巧的鸡鸭,钟情笑得十分腼腆。
  脑海中自动把这些动物想成一道道美食。
  方恒无奈,他也想买好多,但是这不是跟着秦林李云云夫妻俩嘛!
  买回去也不能偷偷放进空间。
  他们那个院子太小了,不适合养这些。
  只能吃掉。
  所以也不能买太多。
  “大娘给我来一只鸡,一只鸭。三只鹅吧。”
  含蓄的下单。
  但是也把秦林给吓一跳:“买那么多啊?”
  嗯嗯。
  “要杀不?”这一会儿的功夫,老大娘已经把他选好的鸡鸭鹅都给拉出来了。
  全部挑的个头大,肉多的。
  “杀!”
  总共一两多银子,等到付了钱,老大娘才赶紧的招呼老大爷过来杀鸡鸭鹅。
  人家也实诚。
  还拿了一个芭蕉叶把鸡鸭鹅的内脏给装上。
  秦林看了一会儿,又想着昨晚李云云凸起的骨头。
  听老娘说鸡汤最养人。
  “大娘,给我也来两只**。”
  哎!老大娘高兴的不行。
  今日是遇到大主顾了,平日里来买的顾客,买一两只都算多的了。
  今日直接就卖出去七只!
  快二两银子了!
  早知道平日里挑去城里买,还得辛辛苦苦的挑进去,还要给摊位费,还卖不出去。
  这在家里就卖出去,多好的事儿呢!
  “云云,鸭和鹅来点儿不?”秦林过去问。
  “不要了,相公,两只鸡都够咱们吃很久了。”
  李云云心疼银子。
  还心疼要是吃不完放坏了的肉。
  行吧。
第125章 边关6
  钟情最拿手的就是做卤味了,要知道穿越第一世的时候还靠卤味赚了不少银子呢。
  做卤味的手艺可是好的很。
  再经过后面几世的改良之后,做出来的卤味那又是提高了一个档次了。
  今日也是,方恒把她们送回家之后就去还牛车去了。
  钟情把东西都收拾好之后才进厨房去。
  今日准备做卤味,一只鸡留着炖汤,其他的都全部卤了算了。
  把食材,卤料包全部都弄好了放进锅里,她才开始烧水。
  回到古代就是有这一点不怎么好,煮饭的时候还要分心去守着灶台。
  否则一不留神,火就灭了。
  就这么干坐着烧火也无聊,她干脆从空间里面拿了一本小说出来打发时间。
  随手抽了一本,名字叫做《童养媳》的书。
  这本小说,字数也不多,正适合她这种看书就得一口气看完的人。
  本来就是打发时间用的,她也没抱多大的期待。
  结果翻开第一页。
  “听到外面喧闹的动静,钟兰兰挺着大肚子从厨房出来……”
  钟情瞬间心神一震。
  妈耶,钟兰兰!
  原主二姐就叫这个名字啊!
  不会那么巧吧。
  顺手抽了一根柴火丢进火堆里面,钟情赶紧翻开《童养媳》这本书。
  聚精会神的去看。
  她抱着书看的入迷,锅里嘟嘟嘟的煮着,过了很久。
  直到锅里都冒出香气了,她才把书放下。
  恍恍惚惚的站起来,用筷子戳戳锅里的大鹅。
  很轻松的就戳穿了。
  嗯,熟了。
  方恒扛着一捆柴进来,丢到厨房的角落里。
  “好香啊,媳妇儿你是做卤味了吧?”刚出锅这会儿的香气简直没人能抵抗。
  他迫不及待的就想伸手去拿筷子。
  一转头就发现钟情还在那里恍恍惚惚呢,又不经意间看见她还没来得及收起来的那本书。
  《童养媳》三个字写的清清楚楚。
  封面上还是一个古装男子从后面抱着一个古装女子。
  童养媳,童养媳!
  电光火石之间,方恒突然想起来了,钟青青有一个二姐是被家里人卖做了童养媳的。
  “咱们是穿进这本书里了?”他问道。
  虽是问句,但是他的语气却是陈述语句。
  “嗯。”钟情依旧恍恍惚惚。
  “是剧情有什么不好吗?”方恒过去把钟情拉进怀里抱着。
  头抵着她的额头。
  这是他们俩的习惯姿势。
  “钟兰兰,也就是我二姐啊,成了陈家独子的童养媳,到陈家时被陈家爹娘百般照顾,当成女儿一般。”
  “但是,陈家独子不喜欢她。”
  “经常欺负她,后来,等两人长大一些了,陈家父母没了,然后两人迫不得已相依为命。”
  “后来患难见真情。”
  “经过了很多苦难之后,陈默发奋图强,一家人过上了好日子。结局he.”
  过程很狗血,结局很美满。
  这是现在古言的套路了。
  故事就到此为止。
  “那你是看到什么不好的了吗?所以有些不舒服了?”
  方恒蹭蹭她的头。
  “嗯,我二姐一直没有忘记我,一直偷偷摸摸的存钱,打算去京城把我赎回来。”
  因此,还被男主陈默误会了,虽然后来误会解开了。
  “后来他俩打听到我被卖去威远侯府之后,存了些钱想去把我赎回来。”
  “但是,去的时候原主已经不知所踪了。”
  应该是被送到边关来了,但是没人告诉她。
  管事的人其实也不知道他们能被送到哪里去。
  “唯一的希望破灭了,二姐还动了胎气,早产了。”
  天大地大,这人失去了踪迹又该去哪里找呢。
  原主八岁的时候被卖的,那个时候二姐十一岁,能够记得很多事情了。
  原主从小基本上是被两个姐姐带大的。
  书里写到,钟兰兰后来意外见到被父母远嫁的大姐钟红红。
  两人团聚之后也没忘了找原主。
  但是至死,都没能找到。
  哪能那么轻易的就找到呢,两家都不是什么富裕家庭。
  他们只能隔一段时间去一趟京城,去问问那个管事是否有消息了。
  其他的,都做不了。
  没有找到小妹。
  这是钟兰兰一生之中最为遗憾的一件事。
  方恒抱着她没说话,他们接收原主身体之后,莫名其妙的也能接受到原主的记忆,和情绪。
  如果做了一些原主可能做的事情之后,一直压在他们心头的情绪就会消散。
  方恒想这可能就是原主残留在身体里的一股意识。
  像是一种遗愿。
  他也有,心里有很强的一股意愿,想回家看看。
  看看父母是否健在。
  甚至想让父母看看,他比那个斯文败类大哥强。
  强很多!
  这是一个常年被忽视渴望得到认可的一个可怜孩子的想法。
  钟情呢?
  她现在心里就很难受,满脑子都是原主两个姐姐护着她,照顾她的场景。
  心里迫切的想回去看看两个姐姐。
  告诉她们她过的很好,也看看他们是否过的好。
  “等我有假期了咱们回去看看他们吧。”
  方恒提议。
  他已经打听好了,从百夫长升到千夫长就能有半个月的假期。
  边关嘛,随时都有仗打,
  他再努努力。
  假期指日可待。
  两人静静的抱着都没说话呢。
  突然厨房门口探进来一个头,看清里面抱着的两个人后,立马又缩回去了。
  钟情正对着门口,把他的动作看了个正着。
  忍不住笑了。
  把方恒推开一点。
  方恒才出去看,之间他们厨房门口围了好几个人,都是他的战友。
  刚刚探头的是秦林。
  应该是被派进来打头阵的。
  “干啥呀你们。”方恒叉着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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