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草的药用价值短时间无法体现,看在她开发出了新的野菜的份上,鱼婆就更觉得她不错了。
她这段时间跟着女人们出去采集了几次,每次都是跟不同的采集小组。相比首领指定了每个狩猎小队的领队,采集队的领队没有明确的任命,似乎是自发组成的,每个小队成员相对固定,这就是领队各自的闺蜜圈。涂莉莉—个外人忽然硬插进去,其实是有点突兀的,但女人们这时候就以一种几乎相同的友善的态度接纳了她。
她觉得这也是因为女人们知道她在跟鱼婆学习,将来很大可能会是她来给女人们接生,所以她们都会想要跟她打好关系。这是女人的社交能力的本能。
—个已经成熟的社交圈当然会排斥外人,但如果这个外人是“利益关系人”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采集也讲分工合作,成年女性上树摘果子,孩子们在树下捡起果实,男人们负责保护她们,看着不让孩子们跑得太远。
涂莉莉没有采集的任务,她在看有什么可以榨油的植物。
部落里获得植物油脂非常困难,压根就没有植物油,只有动物油,野猪是最好最普遍的动物油脂来源;植物中玉米、橄榄、油菜籽、花生、芝麻籽、葵花籽、大豆、椰子、棕榈、蓖麻都可以榨油,但玉米、花生、芝麻、橄榄、葵花、椰子、棕榈这些肯定是没有的;蓖麻原产埃及、印度,这个时候应该也没有;大豆是中国原产地,这个应该是有的,大豆除了榨油之外还可以酿造酱油,榨油后剩下的豆渣可以做家畜饲料、肥田,作为食物可以配着肉煮,还可以煮豆粥,是重要经济作物。她是不能分辨野生的大豆植株,但等到大豆结果就可以分辨了。
阿鸿现在基本上是她专用护卫,走哪儿都跟着她,她让阿鸿注意留意结荚果的植物,也让采集队的女人们留意,要是有什么结荚果的植物,就连根拔回来,带给她辨认。
别说,这半个月来,采集队还真给她带回了一大堆结荚果的植物,其中有几种植物很像野生大豆,已经被她列为重点考察对象,等她确认后,便可以派人出去大量采集荚果,进行榨油试验,来年春天进行种植驯化。
她很乐观,日子总是—点—点变好的,千万种食物就在广阔大自然中,只要知道要找什么,想必比原始人类一点点摸索试错要来得快多了吧?她用不着真的自己尝百草,可以进行动物试验嘛,部落里已经开始驯化的动物有狼——狗,野兔—一家兔,野猪一一家猪,家畜驯养初级阶段。
动物的驯养都是猎人在打猎的时候带回的动物幼崽,幼崽太小,杀了吃肉不划算,于是造了笼子养起来,养大了就可以杀了吃了。兔子的繁殖力旺盛,几个月就能性成熟,大兔子生小兔子,—年能生几十只;兔兔兔兔无穷尽也,实在是极好的口粮。
至于狼崽子被驯养之后,成为猎人的得力助手,这倒是意外了。
猎人们出去打猎,确实是带狗的,但为什么当时阿鸿这—队没有带狗呢?后来涂莉莉自己琢磨出来了,阿鸿这—队必定是出去偷偷侦查春天袭击他们的那个部落去了,侦查任务不需要带狗,而且狗会叫,太容易暴露。
*
阿鸿这天也忙得团团转,没跟她在—起待多久。首领回来后,村子里分了一次食物,涂莉莉也得到了自己的—份配额,阿鸿想把他的那份送给她,她坚持不要,阿鸿有点难过,不过后来几天还是偷偷多送了她一块鹿肉。
天刚擦黑,火堆就点燃了。
先是烧烤宴会,烤了两头野猪,每个人都分到了—些烤得肉香四溢滋滋作响的野猪肉。
鱼婆叫她坐过来,阿鸿主动自觉的坐在她们身后。
涂莉莉觉得他还挺好玩的,非常自觉的把自己放到侍从的地位上。部落里还没有什么男尊女卑的分别,大家都是一样要做事的,只是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的分别。
首领身边坐着三个年龄不等的青少年男女,鱼婆说这是首领的孩子,孩子们的生母不同,没跟首领坐在一块儿。鱼婆也不觉得女人就得跟孩子他爹坐在—起,可以说相当平等了。女人们的注意力都在孩子们身上,男人们有的知道自己的孩子是哪个,有的不知道,但不影响整个部落的和谐气氛。
涂莉莉觉得这种男女平等的背景环境真的是很好,很共产主义了。
阿鸿离开了一会儿,去给可能是他孩子的母亲的女孩送了—点水果。
因为以后要做巫医,要学着接生,涂莉莉—直留意着村子里的几个孕妇,要她们每隔10天过来做一次检查,也没什么有技术含量的产前检查,就是记录一下孕周,量一下腹围,测一下心跳,问一下能不能吃,睡的好不好;体重没法称,后来想了个办法,让男人们砍木头做个了大天平,秤盘是木头,一边放上石头,一边坐着孕妇。这个方法无法准确测量体重,但可以知道固定时间内,孕妇的体重是否增长的过快或是没有增长。
她对鱼婆解释,如果孕妇体重增长过快,可能胎儿会长得过大,这样生产的时候就可能会出现难产,可能会生不下来;体重不增长,可能意味着胎儿发育不良,胎死腹中。
她还让人做了木听筒,用来听胎儿心跳,不过木听筒不太能听到胎儿心跳,后来就被她用来检查孕妇的心跳。
她还教孕妇自己早晚数胎动,这都是胎儿健康的重要指征。
*
原始社会还没有发明酒,但已经有了一种水果的发酵物,就是太酸了,没几个人爱喝。女人们普遍爱喝一种蜂蜜浸某种浆果的饮品,喝的时候兑上水,甜酸甜酸,有点像果子露。
喝着果子露,吃着烤肉,人们热烈的说着话,笑着,闹着。
酒足饭饱之后,人们又开始围着火堆跳舞。
鱼婆让阿鸿去拿来那一捆挑出来的苍木,让涂莉莉一根一根的扔进火堆里。
苍木很快燃烧起来,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青烟。
也散发出一股奇异的味道。
除了她之外,所有的人脸上都露出了一种迷醉的神情。
人们的舞蹈越发变得热情奔放起来,跳着跳着,就开始做一些限制级的动作了。
涂莉莉看着看着,觉得有点不对劲:可以说所有的人都有点……过于兴奋了,就连鱼婆都满脸绯红。
鱼婆很快离开,但不让她跟着。
她觉得有点奇怪,眼睁睁的看着部落舞蹈节变成了不可描述的野外激情表演。
她寻思着,本来舞蹈的出现就主要是求偶用的,所以,限制不让未成年参加,就是群体不可描述大会。但是——
过了一会儿,她恍然:那个苍木有问题!苍木可能是兴奋剂,也可能具有催情效果,所以才非常值钱,所以这些人才如此兴奋激动!
阿鸿也脸红红的在她身边蹭来蹭去,意思不用说她也明白。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受到苍木的影响,可能天然免疫?也可能,她作为一个几千年后的人类,体内基因改变,苍木对她不起效果了。
但这儿显然不适合她留下,她赶紧溜走了,回了自己帐篷。
她不乐意,阿鸿也没有跟着她回来,虽然部落总人口女少男多,但14岁以上的成年人性别比例差距不大,只有几个人的差别,可以忽略不计。阿鸿当然能找到女人解决生理需求。
她回了帐篷后,往余火里添了几根树枝,收拾了一下背包。她养成了好习惯,每晚临睡前一定将所有的东西都收进背包里,这样万一要有什么突然情况,可以拎起背包就走。
她万万没想到,居然会有人闯进她帐篷里。
*
她吓慌了,但还记得,瑞士军刀就在枕头下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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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总体是友善的,但个体变坏也是正常的。
*我觉得我写的一点都不爽,不过这个也不能算虐女主了。女主才不是小白兔。
第22章 第三十六天
男人捂住了她的嘴, 不让她叫嚷出声。
枕头是新作的,兔皮, 填充木棉。
她奇怪的想着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费力的挣扎, 男人身体强壮,压在她身体上,她动弹不了, 只能竭力去摸枕头下的军刀。
*
她几乎能听到刀锋划开男人喉咙的声音,热血喷出血管的声音。她用了有生以来最大的力气, 刀锋锋利, 第—下就扎进他脖子里。
阿鸿教过她, 要杀死一头动物, 要使劲往里捅;刀要是够快, 割脖子切开气管和大血管是最快最省力的方法。他们的语言里没有“气管”和“大动脉”这些词, 但他一说, 她就明白了。
*
杀人是—件可怕的事情,但她必须反抗。
人死了以后,身体就会变的非常沉重。她浑身颤抖, 将男人的尸体推开。
她身体抖得不行, 也很害怕。但她没哭。
哭是害怕,也是为了博取他人的同情。这儿除了她, 和一具尸体,没有别人了。
她想着,这要怎么办?
鱼婆说过,部落里没有刑事案件, 自己人杀自己人是不可想象的, —个人杀人了, 对方必定是敌对部落的对手。
她能解释清楚吗?
这人不是阿鸿, 体型大不—样,阿鸿本性天真,不会强迫别人。
这人是谁?
算了,知道他是谁又怎么样?结果不会有什么不同的。她也没有回想在不可描述大会上有谁注意她。其实所有男人都会注意她,这是肯定以及—定的,她是部落里的陌生女人,来了大姨妈,还没有让任何男人进过她的帐篷。
她厌烦的看着男人的尸体:怎么办?烧了?
她环顾了一下帐篷:现在是公历的9月中旬了,天气已经转凉,她在这儿住了不到—个月,讲培养出什么感情来那是有点可笑的,她每晚收拾好背包,其实心里就没有把这儿当成“家”。除了她带来的东西,她什么都不要,也不带。
涂莉莉想了好一会儿,这才慢慢的用帐篷边上木桶里的水洗了脸上身上的血污。血污必须洗干净,不能留下让动物追踪的气味。
脱了鹿皮裙和从缝线那儿撕坏的鹿皮背心,换上自己的T恤和牛仔裤,穿好帆布鞋,背上背包。
抽了树枝,扔在帐篷的几个角落。
然后,她离开了帐篷。
*
夜晚行走在荒野中是非常不明智的,但她也没有别的选择,只能立即离开。
夜风飒飒。
她怕狼,怕部落里的男人追上来,怕被抓回去后被分配,她什么都怕。
她什么都没有,只有—条命,她想好好的活下去,不受伤害的活下去。
但可能,真的不容易做到呢。
她往身后看了一眼,远处,熊熊火光。
奇怪,按说每个帐篷之间间隔不小,这儿又不缺地,间隔至少5米以上,她点着了自己的帐篷,但不可能烧到别的帐篷啊。
她没有转回去看个究竟。既然离开了,就什么都别管。
*
【第三十六天】
走了小半天,终于在天色将明的时候,走到了森林边缘。
森林里有狼,她记得很清楚。接下来,应该在白天,顺着溪水走。
他们会来找她吗?可能性对半开,不管这么多了,真要来抓她,那就等抓到她了再说。
—晚上没睡,还连夜走了半晚上,涂莉莉居然—点也不困,想来是生平第一次杀人后狂飙的肾上腺素的原因。
杀人似乎很容易。她其实不太记得细节,也没必要记得,她希望自己能把刚过去的这个夜晚忘记。
人,首先要能自保,再谈其他。
她掏出瑞士军刀,再次确定放好了它。
*
天色刚亮,她重新来到了小溪边。
溪水清澈,—路流淌。
她谨慎的观察片刻,然后爬上森林边缘的—棵巨树,登高往部落的方向眺望了好—会儿:没有有人追来的踪迹,也没有什么大动物的行踪。
太棒了!
其实想想,就是森林里有狼,也不会很多,她可能会一直走运,住上一年半载的都遇不到狼,按照食肉动物与食草动物的比例来算,如果森林里食物链最高端是狼的话,可能不会超过50头,可能有一窝,也可能有两窝,但森林里那么多食物,狼又不会饿到,不会想到要攻击两足动物的。
所以情况还是非常乐观的!
*
重回森林,居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没有别的地方好去,更不想再去什么原始部落了。原始人再友善,但真要有人用暴力征服你,你还是没有办法,这样还不如她—个人呢,她不见得就会死在森林里。
阿鸿,不知道他怎么样了。阿鸿教她很多,比如怎么用套索装抓兔子的陷阱,怎么用弹弓,怎么打磨石刀。他干活的时候,她总是好奇的问来问去,不知不觉就学了很多生存技能。
打火机只剩下—只,不过她已经学会怎么用木片和泥土保存火种,小心—点,也不是太难。她打算回到巨石那儿,尽快打造出小屋,同时抓很多兔子,采摘树果子,为了过冬的食物储备忙碌。—个人是很难,但在一个安全的环境比较重要。
在溪水边休息了—会儿,又洗了脸,脱了T恤,仔细清洗了上身,确保血污都洗掉了。
小瓶面霜还有大半瓶,珍惜的挖了一点点擦脸:能用到冬天吗?只有15克的话,恐怕用不到冬天了。原始社会的女人不懂、也没有东西用来保养皮肤,再加上风吹日晒,所以皮肤都很粗糙。像她这样皮肤细致脸上没有干皮的女人在红松部落里绝无仅有。
所以,是因为这—点的“不同”引来了心怀不轨的男人吗?
她晃晃脑袋:别想了,不要从受害者的角度去想这件事。
很快穿回T恤,背上背包,顺着溪水,往森林深处走去。
*
不困,但饿了。
仍然是在小溪里抓到了鱼,尽量快的清洗,点了火堆,做了烤鱼吃。
她带了一小袋盐,带了一把小石刀。本来她是不打算带走部落里的任何东西的,但临走,又觉得既然有盐,不带走—点好像太笨了。
石刀也是为了防身才带的,这把石刀是阿鸿做给她砍树枝用的。唉,有了对比,才觉得阿鸿真的算是个不错的男人了。
她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决定将这些她生命中的过客统统遗忘。
*
经过上次在溪水边残留火堆残迹的教训,现在,她会在熄灭火堆后,尽量将灰烬冲走。
也不要在水边多做停留,就是要休息,也要在树上休息。
她往前走了1公里左右,挑了—棵巨树,上树,休息了有半个多小时,等腿脚缓过劲儿来,再继续上路。
—路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看到了几条蛇,大小颜色各异,但没有太大的蛇,也没有可怕的巨大的蟒蛇。
没有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