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是你,真好——晚乔【完结+番外】
时间:2023-06-19 14:52:02

  穆淮想说什么,最终也没说出口。
  末了,他也摸摸她的头:“下午出门,多穿一件衣服。”
  作为一个「从入门到得颈椎病」的专业,三年多的时间下来,林清颂的脖子越来越酸了,她和余宙的约会地点也从各个浪漫有趣的地方变成了一起看中医。她想她会永远记得这一天,一个妙龄少女,一个清朗少年,他们手挽着手,从学校走到了中医馆,然后双双被诊断出颈椎劳损。接着,他们并肩坐着,接受拍打按摩。
  大概是感慨太深,因此,有好长一段时间,林清颂的签名挂的都是:洛阳亲友如相问,就说我在跑代码。
  也是因为这样,她和秦北栀约的地方是一家按摩保健中心,正规的那种。
  这个地方男女是分开的,并不在一起。
  林清颂和秦北栀躺在相邻的两张小床上,她们闭着眼睛,感受着按摩师精湛的手艺,时不时被按得哼哼两声。
  “嘶……你说他们在那边也被按得这么痛吗?”
  如果不是林清颂忽然开口,秦北栀几乎都要睡着了:“我怎么知道?”她含含糊糊说,“倒是你,年纪轻轻得了我姥爷的毛病,真够行的。”
  林清颂反驳:“我这是职业病,职业病!”
  “你这还没入职就得了职业病。”秦北栀敷衍地给她竖了个大拇指,“敬业,不愧是你。”
  秦北栀的嘴皮子很厉害,林清颂从来都说不过她。
  “欸,你们会有什么职业病吗?”
  “我们?”秦北栀想了想,“风湿算不算?我不久前刚刚下了趟水,零下的温度,水也没加暖。镜头不过关,我们就来来回回地换衣服吹头发,反反复复重拍,那天回去以后,我的关节疼了好久。”
  林清颂觉得惊讶:“没有替身吗?”
  “我是谁呀?就一个小新人,组里还专门给我请替身?”秦北栀说着说着就笑了,“再讲了,那一幕要露脸的,赚一份钱做一份事,我自己能行。”
  她说得云淡风轻,林清颂便也不再多做评论。
  这个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做的事情和想走的路,每个人吃的苦都是不一样的。
  “那你这个戏什么时候上?我和余宙一定去看!”
  “废话,你要是不去看我不打死你?”秦北栀语气嚣张,但嚣张也就只那一会儿,没多久又笑回来,“不过我也就几个镜头,正片里还不一定能留得下,到时候再说吧。”
  林清颂「嗯」了一声,偏过头看她。
  秦北栀闭着眼睛,仰躺在那儿,气质卓绝,五官精致,哪怕不说话也叫人移不开眼。
  林清颂想,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明星气场。
  真羡慕穆淮啊,有一个这么好看又可爱的女朋友。
  她眨眨眼,没几分钟就听见那边传来均匀绵长的呼吸声。
  林清颂叹一声,看来她是真的累了。
  秦北栀真不愧是学表演的,在她清醒的时候,没人看得出她的疲惫,可她现在睡熟,那浓浓的乏累便涌上来,再藏不住了。
  “好好休息吧。”林清颂用气声对她说。
  而秦北栀不知听没听见。
  许久之后,大抵是梦呓,她「唔」了一声,林清颂眨眼轻笑。
  她在「唔」什么呢?等她醒来问问好了。但现在还是让她再睡睡吧,毕竟,她这副模样是真让人心疼,她看上去真是太累太累了。
  3.
  在大三进大四的假期里,辅导员布置了一些调查报告,这东西乏味无趣,唯一的作用就是应对检查,不像代码那么有意思,跑出来都是不一样的。
  林清颂一向不爱做这些没有意义的东西,也是因为这样,开学之际,她也成了到处借文本抄写的大军里的一员。
  与她相反的是余宙。
  他虽然也不喜欢做这些,但学校规定了,他还是会认真完成。
  班上有许多同学想借他的来抄抄,可他或委婉或直接,都拒绝了。他唯一给的人是林清颂,并且在把本子递给她的同时还贴心地问了一句:“下周一就要交了,你抄得完吗?要不要我帮你一起?”
  班上的同学们:?
  说好的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有对象的,一种是懂二进制的呢?他们班这对是怎么回事?系统漏洞吗?
  这对漏洞自己故障也就算了,怎么还带撒狗粮的?
  在一片哀号声里,余宙笑着拍了宿舍老二的脑袋:“你懂什么?她成绩和我差不多,她如果抄我报告,分数低点儿,下一次第一不就是我了吗?”
  他说这话一点儿也没有避着林清颂的意思。于是也就理所当然接到她一个白眼。
  与此同时,老二一脸狐疑:“真的不是虐狗?”
  迎着林清颂的目光,余宙耸耸肩:“不是。虽然比起那个理由,更多的还是我喜欢她。”
  老二闻言,默默地往自己脸上拍了一小巴掌。
  叫他多嘴,撑死算了。
  这天中午吃饭,林清颂一个劲儿憋笑。
  余宙再忍不住:“都一个上午了,你到底在笑什么?”
  “今天上午在教室里,关于调查报告那个。”林清颂把自己不吃的菜挑到他的碗里,“你是不是故意那么说的?”
  “故意?”
  余宙停下筷子,歪着头望向她。
  林清颂狡黠一笑:“余同学,你最近很秀呀?”
  余宙明白了她的意思,他低头:“倒也不是故意的。”
  “哦?”林清颂明显不信。
  “你说的「秀」,我的确不是故意的。”他回想道,“只是想逗逗你,看你什么反应,恰巧他们在边上看见了而已。”
  无形撩人,最为致命。
  在林清颂停住的同时,余宙把她的动作接过来。
  他从她的碗里挑出一些配菜,边吃边说:“我买了辆自行车。”
  外边路上有清风吹雪,余宙这句话说得漫不经心。
  林清颂微愣:“你买自行车做什么?”
  “不是说好了,一起考本校的研究生吗?”余宙故意不看她,心里却是笑着的,“这么算一算,我们还有四年。”
  林清颂依然不解:“所以呢?”
  她觉得莫名,余宙却是认定了她在假装。
  分明是没有根据的想法,但余宙就是对她总是有莫名的信心,觉得他们心意相通,觉得,他在想什么,她都该知道。
  他满脸都是「拿你没办法」的小表情,林清颂不解,便只看得莫名其妙。
  “所以……”余宙屈指在她额头上敲了一下,“每周去租不大划算也不方便,还不如买一辆,这样你想去哪儿我都可以载着你。”
  说起来,现在距离上一回他们骑自行车兜风已经过去许久了,她前几天心血来潮和他提到这个,那时他没有理会,唯一的反应是一句不解风情的「天气这么冷,骑什么自行车」。不料,几天的工夫,他就背着她把自行车买好了。
  林清颂恍然大悟。
  原来他是在说这个?那这么迂回做什么?直接说出来多好。就直接说,他是将她放在心上的,这样不好吗?
  林清颂笑得傻兮兮,低头吃饭,一时间,连辣椒都被她尝出甜味。
  也就是透过这个垂眸低笑,余宙看见了从前的她。
  那还是高一,她不似现在,当时的林清颂还是个动不动就撸袖子路见不平的中二少女。
  余宙其实并不怎么能理解她的「侠义之心」。在他的眼里,拳脚是对一件事情最低级的解决方法。
  但经过那个午后,他忽然就变了想法。
  那时,隔壁班有一个微胖的女孩子,她总是瑟缩,是最容易被欺负的那一类人。有一天,她被几个小混混逼到墙角,林清颂路过那儿,二话不说就冲上去……
  若是没有意外,那本该是一场混战,可那几个混混见她过去,那一架愣是没能打得起来。
  说出来恐怕没人相信,但学校里的混混们都怕她。
  一是她成绩好,老师向着她,二是她打架确实厉害,又猛又凶,毫无顾忌。成绩是她的本事,拳头也是,用这两样拼出来的名声实在扎实,学校里没几个人不知道她。
  余宙是在她吓跑混混们的时候出现的。
  他先是无奈摇头,又在瞧见她给那个被她「解救」的女孩递糖果的时候看得怔在原地。
  走廊里,她剥开糖和女孩一起吃,大抵是喜欢那个味道,她吃完便眯着眼睛笑,逗得人家女孩前一秒抹完眼泪,下一刻就跟着她弯了眉眼。
  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呢?好像吃一颗糖,就觉得整个世界都是甜的。
  是啊,她很厉害,厉害到可以路见不平,可以保护别人。但或许是那一瞬间,她笑得太惹人喜欢,他忽然就希望她收起拳头,希望自己有一个机会可以去保护她。
  还记得在他第一次公主抱她时,林清颂捶着他的肩膀问他,这么久以来的锻炼,连高考时都不愿停下休息,她问,该不会就是为了抱她、该不会是因为他的少女心吧?
  其实不是,真的不是,比起少女心这个说法,更多的偏向,是少年羞于启齿的英雄梦。
  可他没有否认。
  毕竟最关键的东西她没猜错。
  虽然不是她猜的那样,但他会做改变,的确是因为她。
第十四章
  余宙这人,从闷葫芦到情话王,中间也就隔着一个林清颂而已。
  1.
  比起那些偶现流星,狮子座流星雨常被称作流星雨之王,它的出现是周期性的。
  夜晚很是神秘,星星又载着无数传说,兴许是日日可见却遥不可及的缘故,林清颂对它总有一种遥远的亲切感。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高中的毕业旅行?”
  在新闻播报流星雨将至的前一天,校园里许多人都在讨论。热搜里说这样繁多的流星群要三十三年才来一次,这是他们第一次赶上。因此,大家都兴致勃勃,成群结队地在讨论要去哪儿看它。
  “当然。”余宙点头,“就是那天,我拥有了一个女朋友。”
  “说正经的呢!”林清颂捶他一下。
  余宙吃痛:“谁不正经了?这可是我的终身大事。”
  他最近越发喜欢逗她,好像从这件事上得了很多乐趣似的。林清颂心里清楚,索性不再理他,只自顾讲下去。
  “我们宿舍的小鱼你知道吗?她和隔壁院系的学妹约了一起去,那个学妹是本地人,知道一个好地方,我问了具体地址……”
  林清颂拖长了语尾。
  “哦?”余宙佯装惊讶,“准备得这么充分?”
  他轻咳:“想和我约会直说就好了,不必拐这么多弯。”
  实在是忍无可忍,林清颂拿起书本想敲他的头,却一不小心拿到了本专业书,那书本很厚,她举起来和砖头似的,真敲下去的话也够要命的。林清颂将书本举在半空中犹豫了几秒。
  这时,余宙握住她的手腕,带着在自己头上轻轻一碰,便接过书放下。
  他握着她的手在手心:“这么喜欢我呢?舍不得打我?”
  “懒得理你。”
  “下次要打直接打就好了。”余宙在她的手心轻轻一挠,“我又不是扛不住。”
  林清颂手上一痒,忙要缩回,可他早有准备,把她抓得死紧。她狠狠瞪他,他倒好,直接低下头开始玩起她的手,将她的不满忽略了个干净。
  这些时日里,余宙的脸皮肉眼可见的变厚了,并且还有越来越厚的趋势。
  林清颂小声吐槽:“也就看起来是个老实人。”
  实际上,大庭广众的,公然耍流氓,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闻言,余宙只是弯了弯嘴角,并不反驳。
  林清颂安排的出行在周五下午,在她的打算里,经过三个小时的车程之后,到达目的地,正好是傍晚。他们可以先休息一会儿,接着租个帐篷,晚上直接宿在半山。
  从前的每一次约会都是余宙的想法,她只要带个人就好。次数多了,她便觉得自己早晚要被他养废。而这回,她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当,这是从前没有过的,她很满意,也很有成就感。
  在出发的前一天夜里,林清颂给秦北栀打电话,原本是想和她分享这件事情,可打了几通过去,那边一通都没有接听。
  随着行程渐多,秦北栀越来越忙,这已经是不知第多少次她没接到她的电话了。
  林清颂鼓了鼓脸颊,也不再打,只准备给她打字随便说说。可就在她打字打到一半时,那边的电话回了过来。
  “我刚刚才收工,现在准备回酒店,没听见你的电话。”
  秦北栀的声音听着很是疲惫,林清颂顺着问了几句她好不好,问她现在顺不顺利,秦北栀挨个回答,答完笑了笑:“我怎么觉着你和我妈越来越像了?”
  “也行呀,平白捡个女儿,左右我不亏。”
  秦北栀笑着骂她两句,顺口问她和余宙最近怎么样了。
  这一问正中林清颂下怀,她吧啦吧啦说了许久。包括日常的小抱怨,也包括这次的小准备,她的每句话都寻常,可那些寻常的字语里,每个音节都泛着甜。
  说完之后,林清颂「欸」了声:“你和穆淮呢?”
  秦北栀略作停顿。她没有目的地翻了翻包,像是借着动作在掩饰什么:“我们很好。”
  路灯下,她面无表情,站在街边看着车来车往,目光却是散的,好不容易聚焦,是瞧见骑行来的一支自行车队。她望向骑在最前的人,像是想到什么,微微一笑。
  “只是我最近太忙,他离我又太远,比不上你们天天亲昵,腻在一起。”
  她说出这句话时,声音元气又活力,带着点儿小抱怨,根本听不出她真实的心情。
  后来的秦北栀,有人这么评论她,那个人说。当秦北栀成为演员时,她就再也脱离不了演戏。在任何不想暴露心绪的时候,她都会用表演伪装自己。
  那人以此说她虚伪,她为此不悦,可这个评价真实又贴切,连她本人都没办法反驳。
  “对呀,确实很远。”林清颂附和一句,“可你们三年都走过来了,现在只剩下不到半年时间,你们就毕业了。毕业之后,不就多得是时间可以在一起?”
  是吗?秦北栀不清楚。
  她从前也是这么以为的,可最近好像有什么东西变了。感情里的丝丝缕缕,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于是确定也变成了不确定,期待也变成了怕失望。
  “好了,你早点儿休息吧,我车到了。”晚风微凉,吹拂在她脸上,秦北栀开口,依然是带笑的声音。
  “那你到了酒店给我发个信息!”
  “嗯,时间不早了。你不用等我,明早上看见了再回复也行。”
  林清颂笑嘻嘻对着电话亲一口:“注意安全,晚安。”
  “晚安。”电话就这么被挂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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