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说,我好得很。”我大声说道。可多多少少有些底气不足。
莱姆斯在旁边沉思,好半会儿才说:“这几份点心是海蒂做的吗?”
“噢~”剩下的西里斯和彼得开始起哄,“难怪不让我碰啊~”
我气势汹汹的爬到了床上,却险些被床上堆积的衣物绊倒:“说真的,叉子!你的袜子还堆我这!”西里斯在对面喊道。
于是在他的控诉下,我又不得不爬起来收拾我的袜子,当我爬到西里斯床上时,他一把拉住了我:“你现在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闭上眼睛,陆续划过了莉莉和海蒂的脸,如果我真的喜欢海蒂,那我前两年的坚持算什么?我这算变心了,还是算什么?
好奇怪啊,一年级时认为自己喜欢莉莉伊万斯时也没这么纠结过。
半晌,我才听到自己的声音:“我也想不明白,大脚板。”
这两天我和莱姆斯对着带回来的甜点研究,我坚持要复刻出这样的味道,询问了当时在场的家养小精灵后,我就开始动手。
即便有月亮脸控场,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加调料合适,这真是个悲伤的故事。等到能勉勉强强将奶油包好后,我迫不及待想要拿给周边的每个人品尝,看看大脚板品味过后涨红的脸,连他吃完我做的大福以后整个人都富有生气多啦。只说明一件事:我做的很好!
当然要拿给莉莉尝尝。
当我打包好去图书馆找她时,海蒂也在现场,只是她的脸色不是很好,是前两天太晚回去在楼道里吹冷风所以生病了吗?我还没有开口,她就收拾离开了。
我正想追上去,却发现鼻涕精蹲在书架后面:“你杵在这里干什么??”
“关你什么事,波特,做你该做的事情去。”他冷冷的说道,如果不是在图书馆,他恨不得把魔杖抽出来对着我。
当时的我早已忘记刚刚要干什么来着了。
第22章 一封来信
我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我实在无法把詹姆波特搬回格兰芬多的休息室,只好把他扔在了密道出口:如果莱姆斯运着西里斯回来,他会看到的。
整个夜晚,我脑子里都围绕着密道里的画面,脑子里回荡着当时几乎要跳出去的心跳声。唇部的温热仿佛一直存在。
第二天早上,我实在无法将身子对着格兰芬多的方向。去上魔法史课时匆匆看了一眼,发现他们常坐的地方空无一人。心情顿时变得无比低落。
这到底算是什么事啊……
整堂课上,我都在想那个吻,甚至在思考他是不是根本就不记得这个事,只是醉酒后的下意识行为,他压根没把它放在心上,现在可能还跟着莉莉伊万斯跑呢……我刻薄的想道。但也意识到了这样一件事:詹姆波特让我心烦意乱。
我浑浑噩噩的翻着《魔法史》,妖精叛乱,又臭又长的妖精的名字完全可以与上辈子背的各种战役相媲美。
这本魔法史我好久没有打开过了,这部书还散发着羊皮纸的清香,我翻到了妖精叛乱的下一章,魔法部的建立。
“这是?”
我惊讶的发现,我的书里夹着一封信,信的封面上留着娟秀的自己:给海蒂艾弗里小姐。
宾斯教授毫无威胁性,而周围的同学们几乎都懒洋洋的趴在桌子上昏睡。
我的好奇心起,小心翼翼的打开了信,这个写信人用了绿色的墨水,这么巧吗?我也喜欢用绿色的墨水。
你好啊,海蒂小姐,
这是我给你写的第一封信,我不知道你翻到这个信会是什么反应,反正我的心砰砰直跳。
我已经五年级啦,可这却已经是我喜欢你的第三年。
你是不是很惊讶,我想你应该不知道我是谁,偷偷在背地里看着你的人可太多啦,不过我想我是最早暗恋你的人了。犹豫了很久,还是想偷偷向你表达我的喜欢。
那是九月末的时候,我本以为这个月的结尾就像我早已猜透结局的小说,正索然无味地准备合上它时,你出现了。
你的一颦一笑,和朋友说话时的话语都如此的温暖。阳光透过书架打在你的发尖上,打着一圈圈的光波,你和你的朋友在偷偷说笑。你的眼神不经意的扫过我,我当时整个人心都揪了起来,整个人如此的不自在。
而你只是起身向平斯夫人借了本书。
我作为一个拉文克劳,做出了一个我从未做过的决定,我悄然跟随着你,拿着书排在你的后面,看你恭恭敬敬的在纸上赫然留下了一行小字:海蒂艾弗里,一年级。
随后,我又进入了漫长的等待。在我等待的时候,时间便是静止的。其他人的时间还在以一如既往地速度经过相同流域,只有我的时间它的冬天提前来临了,结上了厚厚的冰。
我是一个对除了知识和学习以外的东西毫无兴趣的拉文克劳,我不会打球,不会玩纸牌游戏,不会烹饪。我们的人生就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一样,我心里很清楚,除了主动,我们可能一辈子都说不上话。
一想到我们可能无法交流,我就有些失落了,我多希望你能对我微笑着对我说话,我希望听到你喊我的名字。真希望风能把你的声音送到我耳边,如同它不辞劳苦地将秋天写在树叶上的信寄给遥远的冬天。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用一个声音描述另一个声音。
我总是做你擦过肩的路人,我多希望我们的眼神能够交汇!这是我给你写的第一封信,我希望我能每天写一点。我期待我的心意能被你看到,也期待我们的手能够相握的那一天。
你是我的一切,而别人只不过是从我生命边上轻轻擦过的路人。――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ps.若是我的来信给你造成困扰的话,你也可以把它扔进离你最近的垃圾桶,我会难过,但不会有异议。
D
看到这封信,我思虑万千,我认识太多的拉文克劳了,可这个D是谁呢?五年级的学生……我摸着纸上的墨绿色墨水,决定下次去霍格莫德时问问。
第23章 我的回信
关于这封来信自然瞒不过我的室友爱丽丝。准确来讲爱丽丝面对这封告白信表现出了和平常截然不同的激动的态度。
D先生的信她拜读了好几遍,“我觉得他肯定不是纯血统。”爱丽丝苦恼的说道。
“我不相信血统论,那玩意儿还没有巨怪的鼻屎有用。”对此,我轻蔑的回答道。爱丽丝是绝对在洗脑教育下成长的,但这封信里温和出众的语言和流露出真挚的情感让她非常心动,“他是个很好的男孩,你应该给他一个机会!”
“问题是他是谁。”我苦恼的抚摸着信上绿色的墨水,这样的绿色墨水几乎只有在霍格莫德的猫头鹰墨水坊有,很少有人像我一样酷爱用绿色的墨水,也许我可以向那里的店员碰碰运气。
“期待你的下一封来信……”我摸着信上已经干了的墨水,看着上面连起来的字母,我有些五味交杂。我可以想象到写这篇文章的拉文克劳是一个温柔细腻的男孩,即便已经过去许久,我还是能触碰到男孩流露的思念和小心翼翼的喜欢。这种被珍惜的感情可以让任何一个女孩心动。放在前世我可能会挖地三尺把他找出来。可现在呢……
我的脑子里几乎一团乱麻,我是不是一个朝三暮四的女孩,明明前段时间还觉得自己是喜欢詹姆斯的。
说到他,我又觉得恼火,他这两天似乎在故意躲着我,平常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的课本就很少。这样我完全无法找到他。一方面抚摸着刚收到的与众不同的信件,心里跟吃了蜜一样甜。另一边某人将我的尊严踩在脚底,让我感到了痛苦和折磨。
D,我想认识他。
D先生,
收到了你的第一封来信,对此,我感到了深深的错愕和惊喜。我并不是一个出众的女孩,而你的第一封来信里陈述的美好让我难以置信,不经意间又感到了幸福与惊喜。
在霍格沃茨里,我们带着不同颜色的领带,我们有着不同的肤色,不同的兴趣爱好。但我们每个人怀揣着对知识的向往,我们眼中的星星闪的亮眼。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也逐渐进入了青春期,上了三年级以后,周边的人就像按下了某种开关一般,进入了青春的躁动期。
你懂我的意思吗?这是我下意识里的担忧,我读了好几遍你之前的来信,当时的我只有一年级,而我们素不相识,我们只是一直擦肩而过。我个人的性格悲观,恕我直言:这份喜欢是真实的吗?对一个不那么熟悉的人产生的感情会是真实存在的吗?你喜欢的也许只是想象中的我……
但无论如何,我很喜欢你的上一封来信,它告诉我:在我视线注意不到的地方,有一个文文静静的男孩躲在后面,他会在某个拐角处与我想见,会在礼堂吃饭时正对着我,会在图书馆的一张桌子上相遇,与我读同一本文学作品……感谢你,让我意识到:在我自认为土灰土脸的青春里,有人会喜欢上普普通通的我。
借用中国作家沈从文的一句话:一个白日带走了一点青春,日子虽然不能毁坏你印象里所给我带来的黎明,却慢慢使我不同了。
期待你的下一封来信,也期待你给我答案。
海蒂艾弗里
爱丽丝就这样看我写完了回信,“啧啧啧,我也是真没想到,你还会想这么多。”
“对你而言,鉴定一个人的好坏是什么?”
“首要的是血统,看能不能交往?但显然这位是特例,人品也是最重要的。更何况他有一颗爱你的心,这和某些凤凰男是不一样的。”爱丽丝认真的回答我。
我将这一封信夹到了我的魔法史课本里,扔在了图书馆的书架上。我相信他会看到。
第24章 再次来信与回忆
给海蒂小姐的第二封信:
收到了你的回信,这多多少少让我有些意外,这是一份来自春日里最好的礼物。
你提到了幻象,你认为我一直偷偷暗恋的只是表象,对吗?因为我们并不相熟,这一切对你而言太突然了,是吗?
我想到了小时候,我特别喜欢看童话故事,每天睡觉之前都会读它。但是后来喜欢上了推理小说。有段时间,甚至除此之外不再读其他类型的书。二者看上去迥然不同,就像大陆性气候和温带海洋气候,像英国文学从古典主义过渡到批判现实主义。但是后来我发现它们有个很有意思的地方。一个是你明知道结局,却依旧想读下去。另一个是你不知道结局,却拼命地想挖出结局。
那你是一本童话书,还是一本推理小说?我真怕自己只是看到了你谁都能看到的轮廓,然后用我所谓的推理搭建出你的的结构,又用想象捏造出你的思想,你的一言一行,就像黛西是盖茨比隔岸迷雾的绿光。
就在刚刚,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既然这些都是你担心的,那我们就在现实里见一面,如何?看看我喜欢的人究竟是我想象的,还是我了解的。
如果可以的话,下周六的霍格莫德日,三把扫帚见面好吗?我会从早等到晚的。我会在桌上放上一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若是你觉得我唐突,让你感到困扰的话,你不必赶来。你可以完全将这一切抛之脑后,我会努力不打扰你的生活。
祝你安好,心想事成,也希望我能得偿所愿。
随信附上西贝的《路人》
我的宿命分为两段,未见你时,和遇见你之
后。
你治好我的忧郁,而后赐我悲伤。
忧郁和悲伤之间的片刻欢喜,透支了我生命全部的储蓄。
想饮一杯酒,让灵魂失重,好被风吹走。
可一想到终将是你的路人,便觉得,沦为整个世界的路人。
风虽大,都绕过我的灵魂。
这篇《路人》被他恭恭敬敬的誊抄在信的末尾。不同于前文整整齐齐的字迹,这首诗他用了漂亮的花体字,通篇依然是墨绿色墨水,信封上还加入了自己的绘画,只是非常简单的小动物:一头老鹰在树枝上仰望,可他在看什么呢?
“詹姆斯,你在干什么?”就在我去找斯拉格霍恩教授的路上,我看见了詹姆斯的头在空中乱飞。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
我能感觉到,掠夺者们仿佛在避开所有人,并且表现的相当奇怪。这两周,他们即便是上课也都规规矩矩的,连詹姆斯和西里斯都挺直腰板上课,狂记笔记。除了卢平,没有人在课堂上发言。连麦格教授看他们的眼神都奇奇怪怪的。
我虽然看过原著,但这十几年土生土长的情况下老早所记不多了,更何况是亲世代。我也不知道他们干了啥。
他们不搭理我,我为什么要搭理他们呢?
当我再看到詹姆斯那乱蓬蓬的头发,请原谅我对他没有什么更可以说的,那天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好久,久到已经超出了我的期待,那份懵懂的感情的保质期。
詹姆斯看到我,揭开了那身隐身衣,那双小鹿般澄澈的眼睛凝视着我,“你有什么要说的吗?”我冷冷的问他。
詹姆斯波特就这样看着我,透过他的眼睛,我仿佛能看到我清冷的身影,他还是抿着嘴,不说一个字。
我转身就走。
月影下我一个人像游魂一样在长廊里走来走去,一个人在这种环境下总是容易胡思乱想,我有时候真的会怀疑我到底是谁,我是21世纪的一个普通学生?还是纯血统家族的海蒂艾弗里?心理年龄都已经奔三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一个知道结局的男孩呢?也许在詹姆斯波特心中,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过客。一个他生命里不值一提的路人甲,别人等到他老去,他也许还会握着自己的另一半的手和他调皮可爱的小孙子告别,也许等到他老时和其他掠夺者们喝酒时,翻着相册才会发现毕业照里有海蒂艾弗里这个人。
那她现在怎么样呢?
谁知道啊。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想到这些,我感觉我整个人都变得酸涩,眼泪控制不住的打转,我疯狂骂自己没出息,可又想到了掠夺者的另一个结局:
詹姆斯波特的生命只有短短的二十年,他终归没有走到回忆往昔的年龄。
可这个结局能改变吗?詹姆斯波特即便会活下来,死的也会是另一个人。在这之前,我一直觉得没必要,我没必要改变原有的结局。他们只是书本上寥寥几语的小团体,在认识他们之后,才发现他们如此鲜活,他们是真实存在的生命,无可替代。
我走到校门前,坐在了台阶上,风吹过了我的脸颊,不冷也不热。天上没有任何月亮,英国连星星都看不到,也就天文课这个奇迹课程了。
一双手搭住了我的肩,将我拉入斗篷里,詹姆紧紧抓住了我,就像抓住了我根救命稻草。我还没张口,他就递给了我一张纸条。
“你要去哪儿,我送你。”
第25章 “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