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始怎么可能让她出来,连忙起身,按住她的肩膀,不给楚慕这个机会,楚慕挣扎了一会,最后沉沉睡了过去。
她模糊的意识里,只觉得自己很热,就像那水一样,要被蒸发了。迷迷糊糊间,楚慕做了一个很可怕的梦。
有多可怕呢?她梦到自己,变成了田里的一颗小白菜,还没长大,就被人看上了,那人二话不说,将她整颗从土里拔了出来,然后丢进水里洗啊洗,洗啊洗。
洗干净之后,那人把它叶子剥开,剥的非常干净,只剩一个光秃秃的菜心,然后丢进了煮热的温水里,水慢慢变热,一点点的将她全身烫熟,她挣扎着想要逃出去,锅里太热了实在是受不了。
还没跳起来,谁知那人竟一把将锅盖盖了下来,瞬间黑漆漆的一片,很好,她彻底没有希望了,只能被煮熟。她就这样被煮成了一道菜,很寡淡无味的白菜汤。
菜煮好了,她被摆到桌上,成了一道任人宰割的小菜,楚慕看不清那人的面容,只见他拿起筷子,张开血盆大口,就要吃她……
她要被吃了……陡然间,楚慕直接就被这个梦给吓醒了,她猛地睁开双眼,害怕的从床上坐了起来,微微喘着粗气,手捂着胸口,心跳一上一下的。
这梦实在是……太吓人了。
喘了好一会,她才渐渐发应过来,这里并不是梦,她也不在船上,这是哪?楚慕细细观察着四周,正想着这是哪里?自己又为何会在这里?忽然门被打开了。
周始手里锁端着药,走了进来,见楚慕醒了倒是一点也不惊讶,反问:“终于醒了,有没有感觉好一点?”
楚慕顿了顿,一开口,声音却是哑的,浑浊不怎么好听:“我……我这是怎么了?”她一只手扶着脑袋,说道:“头好晕……”
飘着苦味的药碗放在床头,楚慕一转身就能闻到,她皱着眉头,看向周始,周始缓慢解释道:“你生病了,温病而已,不过现在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不用担心。”
他说着将药端起,举到楚慕面前,“来,先把药喝了,趁热喝会比较舒服。”楚慕一闻药味就想吐,立马别过头,开始转移话题:“我们现在是在哪?”
“一个小镇里。”周始说着,又将药往楚慕面前凑,说道:“别躲,快点喝了。”
楚慕没办法,只好捏着鼻子,从周始手里接过了药,药是温的,她微仰起头,直接一口闷了,这药极苦,很重的草药味,楚慕没忍住咳了出来,“咳咳咳……好苦……”
周始见状,连忙拿出一块方糖,轻轻塞进楚慕嘴里,楚慕才他手上拿着油纸包,里面装着各种口味的糖果,连忙伸手,又拿了几颗塞进嘴里。
甜味冲去了那股苦涩,楚慕缓了过来,周始抬手,轻轻抺去她唇边的药渍,问:“现在觉得好点了吗?”
“好多了。”楚慕颔首,看了眼窗外,天已经沉了下来,天边卷着层层霞光,她不禁产生几分疑惑,问道:“阿始,我躺了几日了。”
“今儿是第三日了。”
楚慕一愣,“睡了这么久……”
她顿时有些无措,回想起什么,心里更是一片懊悔:“早知道我就不贪玩了,好好的去玩什么水,居然耽误了这么久,都怪我。”
要不是她忽然病了,也不至于在这镇子里停这么久,她好像,耽误了行程。
周始将糖收起来,摸了摸她的头,倒是不怎么在意这个,“别想多了,这没什么的,养病要紧。你要是觉得累,就在这里睡会。”
“我陪着你。”
楚慕顿了顿,看着周始,惴惴不安地问了他一句:“阿始,有时候你觉不觉得,我还很麻烦的。”
这一路上,都是周始在照顾她,而她什么都不懂,有时候,她也会厉害,厉害成为周始身上的负担与包袱。
这个问题,倒是让周始想了想,他从来没觉得楚慕是个麻烦,虽然他一开始并不想和楚慕扯上关系,可人是很奇怪的生物,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人非草木。
这一切,都是他心甘情愿的。更何况有时候他不也是在麻烦着楚慕吗?他受伤了是楚慕在照顾,下着大雨,也是楚慕一个人,带着他到处躲雨治伤。他们之间,没有人是麻烦,是包袱,而是彼此之间相互支持的力量。
只是这会,她病了。
都说病着的人爱胡思乱想,现在看来果然是这样,周始无奈一叹,将楚慕拥入怀中,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声音极低:“楚慕,不是有那么一个词,叫做甘之如饴。”
楚慕还没反应过来,便感觉他双臂渐渐收紧,用力地将她圈在了怀里,不得动弹,随后少年低哑的声音缓缓响起:“若是为了你,这一切的一切,我都甘之如饴。”
“楚慕,我很乐意。”
话落的那一刻,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楚慕心里炸开了。
——为了你,我甘之如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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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水中月
◎阿始,我从未怕过。◎
在客栈里好好休养了两日, 楚慕身上的病已经大好,只是还有些虚弱,周始收拾着屋里的东西, 两人准备回船上去江州了。
回到船上,楚慕刚进去, 舱室里的王大姐便迎了过来,笑吟吟道:“哎呀回来了,姑娘身上的病瞧着像是好了, 路上过来累了吧,我刚熬了解暑的绿豆粥, 二位来一碗吧。”
王大姐很是热情, 拉着楚慕就要进去喝一碗粥, 楚慕笑着连连摆手:“大姐你客气了, 我已经没事了。”
“你没事就好!”王大姐说着,看了一眼身后的周始:“既然你们回来了,那我们这边准备一下, 这就开船走了。”
周始颔首:“那劳烦了。”
王大姐:“客气客气哪里话?!”
回到他们住的那间客舱里,这地方看着狭小却五脏俱全,楚慕打开漆黑的柜门, 翻出包裹, 忽然轻轻地“咦”了一声。
周始回头,问道:“怎么了?”
楚慕微微有些疑惑, 一顿翻找后, 终于在包裹底端找到了那只金簪, 她拿在手里, 摇了摇头:“没, 我在找你送我的簪子。”
“找到了, 不过……”楚慕看着手里通体金灿灿的发簪,簪身雕刻着她的名字,这是阿始送她的那只无疑,只不过,这个位置不对,放的位置不对。
这簪子她极为宝贵,怕磕了碰了,怕不小心给弄丢了,也怕会惹人目光,所以她一般很少佩戴,一直放在木匣子里。可现在她翻找包裹时,却发现簪子并不在木匣里,并且包裹里的很多东西都错了位。
但东西……都还在,一件没少,只是位置换了,像是有人翻过她的包裹,楚慕静静地看了周始一眼,有些想不明白,又不好乱说,最后只能摇头道:“可能是我记错了。”
“没什么……”
————
船一路往南而下,在船上的日子倒是过的十分简单。这些日子里,楚慕也多留了一个心眼,她曾问过周始,周始说他并没有动过楚慕的包裏,那就奇怪了。
她的包裹,明显是有人动过。而这船上除了他们,便只有王大姐夫妻了,楚慕也不愿意去揣测与怀疑他们,可人在外,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
人心是最复杂的东西,往往看表面,是看不出一个人心里是善是恶的,好人不全然是好人,坏人也有善的一面,事事警惕一点,总是没有错的。
周始却叫她不要多想,有他在,确实不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可万一发生了呢?
楚慕心中后怕,不过这些日子里,她确实没有发现什么,也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劲,可能真是她疑神疑鬼了。
在船上这半个月过去了,如今他们已经到达了渝乡。王大姐说,再走五天,就能顺利到达江州地界了。
夜深了。
天色彻底暗了下来,船靠在岸边,点起了通明的灯光,在水面上泛着暖色,漆黑的天边群星闪耀,夏日的夜,总是这般璀璨,清凉的风缓缓吹了过来。
周始坐在船头,微暗的光落在他身后,只勾勒出一道模糊的轮廓,楚慕走过去,在他身旁坐下,少年手中拿着那柄软剑,剑身掠着清冷的寒光,轻薄如蝉,他缓缓擦拭着,似是极为宝贝这把软剑。
剑身细长,却不失韧性,灵活如蛇,刃处锋利无比,约有三尺之长,这还是楚慕第一次这么近观这把剑,虽然她曾见过很多次,周始拿这把剑,取人性命。
周始的声音缓缓响起:“楚慕,你知道我手中的这把剑,是怎么得来的吗?”
楚慕微怔,摇了摇头。
“你和我讲讲?”
少年轻轻地勾了勾唇角,伸手,用指间弹了弹剑身,发出一道清吟的声响:“这剑本是藏在十方楼里,据说是开创十方楼的先人原本的佩剑,他身死之后,便留下了此剑。”
“此剑乃是双剑,名为斩风。当年那先人便是手握此剑,在江湖上行走,雷厉风行,也是一位人物,最后还开创了十方楼,十方楼也成了江湖上最见不得光的存在,他们不顾天理道义,不顾江湖情义,眼里只认一个东西,那便是钱。”
“只要你有足够的钱,能付得起价,便能叫十方楼里的刺客,为你洒热血,抛头颅,甚至是取人性命。”周始的声音听着轻松,落在楚慕心里,却是十分的沉重。
“当年的大楼主还不是大楼主,做主十方楼的人,是苏千山,苏无霜的亲生父亲,那年我已经十二岁了,传闻苏千山病重,躺在床上奄奄一息,只剩下一口气苟活着,要死不死,要活也活不下去了。”周始想起那些往事,连神色都变了,“那天,苏无霜秘密下令,扬言只要谁敢走进去,将苏千山的头颅亲手带出来,这把斩风与六门主之位,便是谁的。”
“没有一个人敢上去,拿那把剑,因为没有人知道,苏千山到底是不是真的快死了,而他的身边又守着多少人,他们不敢,也不敢进去赌这一把,那时我被刘成压着,根本没有一点反击的能力,这是我那时唯一的机会。”周始看着手中的斩风,目光冷冽:“因此,我为自己做了一次赌,我要杀了苏千山。”
“可你知道,我进去后看到了什么吗?”周始的目光扫了过来。
楚慕摇摇头,只是安静地听他说着。她知道现在的周始,很需要一个人陪着,陪在他身边,说起那些往事。
周始很轻地扯了一下唇角,说道:“我走进去时,苏千山躺在床上,人早就断了气,死了有好几日了。”
楚慕“啊”地一声,有些吃惊。
周始当时也很惊讶,他没有想到,苏千山早就死了,没人能摸明白苏无霜的心思,最后周始还是带着他的头颅,走出了这间满是潮湿霉味的屋子。
当时的六门主自然不服,哪是苏无霜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让他做六门之主的?最后还是与张子澄一起,才杀了他。
周始成了新的六门之主,苏无霜也如愿成了十方楼的大楼主,也是从那时候起,一切都变了。许是临近江州,马上就快到鄞州了,这些日子里,他常常想起这些往事,夜里更是睡不着,心里莫名有些空落落的。
也许,他是在害怕吧。
“那还有一把剑呢?”楚慕问他。她还没有见过周始用双剑呢。
周始笑了笑,声音有些懒:“另一把,我丢在十方楼了,没带出来。”说完这些,他忽然感觉好受了很多,静静地看了楚慕一会,忽然就抱住了她,“怕不怕?”
怕不怕?
周始问过她很多次,怕不怕?第一次问她怕不怕?是他们从北边出发,马车上,他直白的告诉楚慕,与他这种人同行,这一路不会平安顺遂,若是害怕,现在后悔离开,便还来得及,可以选择。
当时楚慕的选择是不怕。
第二次问她,怕不怕?是在那场漫天烟花之下的簪花大会上,他的一句怕不怕,是在告诉楚慕,喜欢他,选择和他在一起,也许这一生注定得不到安稳,满是杀戮,即使这样,也不会后悔吗?
在很早之前,楚慕的一个吻,早就表达了她的决心。她不怕的,有时候喜欢,也会变成一种巨大的勇气。
后来还有很多次,很多回,周始都会问一句怕不怕?
而每一次,
楚慕都会坚定的告诉他——不怕。
从开始到现在,她从来都没有后悔过,她想要周始,一直一直陪在她身边,也许要等这一生走到尽头了,她才会舍得放手吧。
楚慕从后面抱住他的背,脑袋忍不住往他怀里蹭了蹭,靠着他胸口,有时候她觉得周始的怀里,是天底下最温暖的地方,也是她离他最近的时候,每一次,她都能清楚地听见他的强劲而有力的心跳,她喜欢他,真的很喜欢很喜欢。“阿始,我从未怕过。”
两人就这样,望着水中月色,静静地抱了一会,皎皎月光下,唯有明月,最懂有情人的心。而他欲揽这轮明月,藏在心间,从此再不抬头。
周始收回剑,忽然拿出一个小瓷瓶,楚慕好奇地看着,他倒出两颗药丸,自己先吃了一颗,随后将另一颗递到了楚慕面前。
“吃了它。”
楚慕顿了顿,“这是什么?”
“先吃。”周始说:“等会你就知道了。”
楚慕不再无,拿起就丢进嘴里,药九很快化开,又酸又涩一点也不好吃,楚慕连忙去掏身上的糖包,周始却比她动作更快,直接将一小块糖塞进了楚慕嘴里。
“你最喜欢的,梨花糖。”他道。
淡淡的清甜花香蔓延开来,果然是她最喜欢的梨花糖,楚慕立马绽出一个笑容,冲周始甜甜地笑了笑。
刚要开口说话,忽然竹帘被挑开,王大姐走了过来,冲他们喊道:“姑娘!饭菜已经烧好了,快进来吃吧!”
楚慕应了一声,拉着周始一起进去。舱内点着好几盏灯,亮通通的,船夫王大哥他们是商都附近的人家,专靠出船生计,在这片水上走了好几年了。
王大姐招呼着他们坐下,王大哥甚至还拿出了一壶酒,楚慕与周始并排而坐,目光往桌上一扫,今日倒是有些出奇,竟然做了一桌子好菜,虽是家常便饭,却肥肉厚酒,楚慕不免觉得有些奇怪。
“来吃吧吃吧!”王大姐倒着酒说,王大哥没什么话说,笑着招呼了两句,便动筷了,看着像是真的饿了。
直到周始也动了起来,楚慕才敢吃,不知为何,她总觉得今晚这顿饭好生奇怪,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对。
见他们都吃了起来,放下酒,王大姐笑的更厉害了,边吃边搭着话问:“在船上相处这么久了,都没问姑娘你们是哪里的人啊?去江州是去做生意吗?”
楚慕顿了一下,答道:“不是,我们是要去鄞州,算是回家吧。”
“是鄞州人哦!”王大姐眼睛一亮,笑眯眯地看着周始:“你们家这个呐,就跟我们家汉子似的,不爱讲话,做事倒是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