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答应,当然可以。”薄清霆有些为难。庄蔓对林清词态度很不一样,异常欣赏。
但林清词回来的时候没有以前的记忆,不知道庄蔓曾经对他有好感,此时好像也不适合说。
现在庄蔓持祝福态度,应该彻底放下了过去的事,真请她来伴娘也没什么。
最重要的是,薄清霆不想让林清词失望。
邀请发出去之后,庄蔓果断同意。
因为只有她一个伴娘,薄清霆也只安排了一个伴郎,由不让他当伴郎他就在地上打滚不起来的薄明睿担任。
婚礼当天,司仪问林清词:“你是否愿意她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
“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贫穷还是富有,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我愿意。”林清词郑重点头。
司仪又问了薄清霆相同的问题。
他也一样。
司仪:“你们是否都愿意为他们的誓词做证?”
台下欢呼声响起:“愿意――”
“现在,新郎与新娘交换婚戒。”
“你们已经结为夫妻,从此风雨同济,白首不离。”
礼花绽放,林清词和薄清霆在漫天花雨中交换婚戒,各自为对方的无名指戴上戒指。
今天林清词为薄清霆戴上的婚戒上镶嵌着一颗沉甸甸的大钻石,非常闪,和他戴的钻石项链交相辉映,整个人都在发光。
林清词与他对视,忍不住笑起来。
知道他们交换身体的只有寥寥几人。
在无数人的见证下,薄清霆变成了她的老婆!
舞台后的大屏幕开始播放影集,有他们过去留下的一些合照,还有各种日常。
温柔悠远的音乐声响起――
Past lives couldn't ever hold me down
Lost love is sweeter when it's finally found
I've got the strangest feeling
This isn't our first time around
……
Some time the dreamers finally wake up
Don't wake me I'm not dreaming
Don't wake me I'm not dreaming
Past lives could never hold me down
……
我不该被过去定义
再起的爱意只会更加浓烈
而我心生困惑
这并非我们的第一次邂逅
……
梦中人总会醒来,别叫醒我
我并没在做梦
请别叫醒在梦里与她相见的我
……
几乎是听到第一句歌词的瞬间,林清词眼泪就涌了出来。
影集中有他们认识不久后的照片,有他们刚住到一起的照片,有林清词送他的礼物,笨拙又真诚……
过去相处的一幕幕再次浮现。
林清词与薄清霆十指相扣,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夜晚,陌生又亲密;想起他们第一次交换身体,尴尬又窘迫;想起他们在漂浮着玫瑰香气的夜晚十指相扣,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正如歌词。
这一切美好地像一场梦。
婚礼盛大,处处都是盛放的鲜花。
即使是童话电影的拍摄场地,也不会比这里更华丽梦幻。
她竟生出不真实感,或许眼前这一切都是一场梦,而她此刻不愿醒来。
一些曾经并不存在,现在却真实留存在她记忆里的画面也清晰起来。
楼道里抱着她的小蜻蜓,六七岁大小,认真可爱的男孩子,一直陪她到天亮。
放学路上捡到她成绩单、与她共享喜悦的少年,白衬衫在风中飘舞。
从这个世界离开,孤注一掷去寻找她、一定要带她回家的薄清霆……
人生中所有不圆满,所有遗憾,这一刻,似乎都被填满。有人修好了她破碎的过去,带她来到这个世界,从此,一路坦途,不再孤独。
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邂逅。
即使没有记忆,他们仍然会相爱。
再起的爱意只会比以往更浓烈。
林清词低头,将脸贴在薄清霆颈侧。
不想让人看到她现在情绪失控的样子。
“我爱你。”她听见薄清霆说。
“林清词,我爱你。”他声音很轻,很笃定。
林清词与他相拥,情绪激荡。
心中像炸开了一场盛大的烟花。
下一秒,视角转换。
她仰头看着薄清霆垂落的睫毛,看着泪珠顺着他的泪痣落下。
突如其来的交换身体使他们各归各位,薄清霆早已适应这种视角转换的感觉,十分从容,他不疾不徐,低头吻下。
落在温软的唇瓣上,只是轻触、虚吻。
清浅的气息交融,缱绻温柔。
这一瞬,岛上升起无数烟花。
光华璀璨,华美如梦。
“我爱你。”
“我会永远爱你。”
他重复一遍,仿佛篆刻在灵魂里的誓言。
“我爱你。”
“谢谢你。”
林清词扑在他怀里,在他的脸侧亲了一下。
谢谢你接我回家。
谢谢你坚定地选择我。
谢谢你爱我。
我将爱你,如你爱我。
一约既定,白首不离。
作者有话说:
【Past lives couldn't ever hold me down
……
我不该被过去定义
再起的爱意只会更加浓烈
……
我并没在做梦
请别叫醒在梦里与她相见的我】
英文歌词及译文来自《Promise》,可以听听看~
(婚礼誓词来自百度百科)
第86章 另一种人生
◎要幸福啊,要一直这样幸福下去啊。◎
她不知道, 为什么和乔遇恋爱变成了原罪。
明明在上高中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在一起了。
是乔遇先表白。
大雨,她没有带伞, 在公交站牌下避雨。
乔遇经过,打伞送她回家。
自那以后, 他就经常出现在她身边。
在她课桌里塞早餐, 放学回家的时候抢过她的书包去背,一直送她到家门口。
就像他第一次和她说话,在伞下。
他说:“我是乔遇,乔木的乔, 遇见的遇, 不要忘记我的名字,我们还会遇到的。”
他突如其来,又强势占据了她的一部分生活空间,渐渐成为她生活的重心。
对她好的人太少了,乔遇对她尤其好。
她能感觉到,乔遇是真的喜欢她。所以即使被喜欢他的人针对,她也觉得可以忍受。
所以那个起风的傍晚, 他拎着两个书包, 懒洋洋跟在她身后, 突然说, 林清词,我喜欢你, 和我在一起吧。
她没有犹豫太久,很快就答应了。
知道有人针对她, 乔遇很生气。
教训过几个人之后, 没有人再明目张胆欺负她, 只是在背后议论,只是一起孤立她。
乔遇不可能管得住每个人,只要不被欺负,就已经很好了。
他们每天都在一起,同进同出,那么幸福。
但乔遇忽然消失了。
有认识他家长的人说,乔遇因为早恋被家里人送出国,不会再回来了。
她再也找不到乔遇了。
考上一所普通大学,没人供她上学。
她遇到处境艰难的刘大壮,去娱乐圈扑腾,试图证明自己,让曾经所有漠视她、欺负她的人后悔。
实际上,一事无成,徒增笑料。
不被拖下泥潭,已经是她倾尽全力才能做到的事。
浑浑噩噩混了三年,乔遇回来了。
像璀璨的流星,一出现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不管他在哪里都会发光,出道就成了顶流。
乔遇找到她,告诉她三年前消失的真相。
家里破产,为了不牵连他,特意将他送走,断了所有联系方式。
现在他回来就是为了找她,为了赚很多很多钱,为了他们以后可以做想做的事。
她说不出那种感觉。
好像没有那么喜欢了,但也没有拒绝。
乔遇看她的眼神,就像她曾经看乔遇。
那是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稻草的眼神。
一点也舍不得放开。
不知道乔遇经历了什么,他好像有很多负面情绪,总压在心里,从不向她倾诉。其实告诉她,她也做不了什么,帮不到乔遇。
乔遇仍然对她很好,只要他有的,都愿意毫无保留送给她。
他们就这样,背着所有人相爱。
大概是相爱的,但她有些累了。
有时看到乔遇疲惫又绝望的眼神,她想提分开,又没有开口。
他也很可怜。
她不知道怎样才能帮他。
后来,他们恋爱的事曝光。
比高中时更恐怖的恶意向她涌来。
她黑料满身,一些似是而非的照片成了她不择手段向上爬的罪证。
乔遇像以前一样保护她。
但他自身也像浮萍。
她只会把他拖垮。
而且,她太累了。
不知道向前走有什么意义,不知道明天睁开眼睛之后要做什么。
在一个晴天的午后,她从顶楼一跃而下。
脱离了沉重的躯壳,飘在空中。
想去哪里就去哪里,飞来飞去。
很快,黑料被澄清,无数道歉像雪花一样向她涌来。她并不高兴,不知那些道歉又有什么意义。
唯一使她放不下的只有乔遇。
她从来没有看到那样的乔遇,像个绝望的疯子。
或许她不应该蹭他的伞回家。
或许不应该记得他的名字,不该被他抢走书包。
要是没有认识就好了。
要是没有在一起就好了。
要是分开后没有复合就好了。
但已经太晚太晚,没有后退的余地。
“也不是没有。”
她听到一个声音。
她看向说话的人――
一身白色国风上衣,衣角飞鹤欲飞,宽宽松松,更显得身形修长,仪态不凡。手腕上一串白玉菩提珠,色泽温润,尤其醒目。
那张脸,大概每一个人都能认出来。
顾云天。
当之无愧的国际巨星。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的结局。”
“你也不喜欢。”
“为什么不试试,做点改动呢?”他说。
“好啊。”她点头。
反正,她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然后,再醒过来,变成了加班后失去意识、在医院急救的程序员大佬林清词。
她有许多事想不起来,不记得自己为什么突然成了另一个人,也不太会用电脑敲代码。
但她心中始终压着沉沉的阴云,不见天日。
按照医生的嘱咐,她开始治病。
按时吃药,规律生活。
有时会梦见一些零散的片段。
是“她”拒绝乔遇的画面。
一而再、再而三拒绝乔遇。
他们没有复合,那些不好的事没有再发生。
终于,她看到乔遇心灰意冷。
他肯定会难过,但总会过去。
这已经很好了。
她放下了一件重担,终于能好好生活。
她在书店找了份工作,非常清闲,每天翻翻书,到点就回家吃饭。
老板是个拥有梦想、并且实现了梦想的人。
他的梦想就是开书店,又因为太懒,招了一个新店员。
她不止要给买书的客人结账,将放乱的书放回原位,还要照顾老板的猫,溜老板的狗。明明是清闲的工作,随着老板的涨薪,她越来越忙。
病情渐渐好转,她不再梦到乔遇。
有段时间没有看到梦中的另一个她,竟然有些放不下。
或许,她将另一个林清词当成了朋友。
那个林清词很优秀,很聪明,很勇敢。一些她羡慕的、不属于她的品质,那个林清词都有。
所以她很喜欢那个人,希望她能过的好。
但意外总是这么猝不及防。
她回家后,看到那个林清词找来,甚至拖家带口。
换回去也不是不能接受。
想到老板的猫狗,她有些舍不得。
但它们也会有新的铲屎官。
“我是来接她回家的。”那个林清词的家属说。
他气质太冷清,是她会避之不及的人。
难以想象,另一个林清词是怎么与他相处的,甚至让他怀了孩子。
她大受震撼,对另一个林清词更是高山仰止,敬佩不已。
很快,他们一家三口离开,回了原来的世界。
看起来会很幸福,真好啊。
她又过上了养猫溜狗的生活,再次加薪之后,连老板也归她养,要蹭她做的饭。
后来,遛狗的时候老板也跟着去。
说是她厨艺不错,他怕长胖,才跟出去溜。
她的厨艺平平无奇,也没有很好。
或许是她吃不出来,老板才能吃出来。
总之,就这么凑合过。
和老板渐渐熟悉之后,她才知道他在无人区当了十年森林管理员,抓过许多次偷猎者,直到某次受了重伤,才离职开了一家书店。
他见过一个广阔的世界,所以总能讲出她没有听过的、分外有趣又惊险万分的故事。
她的人生一无是处,无聊透顶。
所以很难不被那些故事吸引。
老板天天偷懒,也不是没做正事。
他将那些故事写出来,让她做第一个读者。
确实写的很好,都要卖版权了。
失敬失敬,大佬竟在我身边。
忽然有一天,他问:“你想不想永远第一个看稿?”
林清词想了想,好像也不错。
主要是想追更新,不图别的。
她答应的那天晚上,梦见一场世纪婚礼。
所有人都在祝福那对新人。
是林清词和她那个怀孕的家属。
孩子已经生下来了,宝宝很可爱,被伴郎抱在怀里,集齐了父母的优点,可爱得能把人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