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我的老婆是知青/70年代好生活——易楠苏伊【完结+番外】
时间:2023-06-29 23:09:30

  跟踪吗?他很擅长,宋向军立刻点头。
  回到家里,陈伊容把西瓜拎回去,哪知道陈援朝根本不在家。
  陈伊容觉得自己有些郁闷,把西瓜放在桌子上,转身回自己屋了。
第34章 、
  第二天, 陈伊容一大早起来的时候, 陈援朝已经没影了, 桌上还有她爸烧好的饭菜,还热乎着呢?可她昨天下午买的西瓜却没影了。
  她爸就是大胃王, 也不能一个人就把一个大西瓜吃得一点都不剩吧?
  肯定是拿给那个女人了。
  一想到是这样,陈伊容心情又开始不好了,可现在她连人都见不着,还怎么跟她爸联系感情呢?
  她趁着中午休息的时候,跑趟邮局给三婶打电话。
  三婶是跟着三叔在部队随军的,她这电话是直接打到部队那边的。
  等了半个多小时,三婶才被警卫员喊过来接电话。
  陈伊容哭得很伤心,声音凄惨又可怜, 三婶安慰她好一会儿,她才把事情说给三婶听。
  “啥?你爸要再娶?你爸这么些年了,也没想找, 咋突然改口了呢?”
  陈伊容撇嘴, “我看他就是嫌弃我是个闺女了, 想要儿子传宗接代呢。”
  “竟瞎说,你爸是啥样人, 你还不知道啊, 他拿你当儿子疼呢。你喜欢萧放的时候,他可是拿萧放当亲生儿子养的。”
  听到三婶听到萧放, 陈伊容拿着电话的手有些发抖,差点把电话甩了出去, “三婶,我爸他变了,他昨天晚上还把我特地买回的西瓜拿去送给我后妈吃了。”
  “啥?你爸咋能这么干呢!我看,你先别哭啦,待会儿我打电话说说他!一定会为你讨个公道!”
  “谢谢三婶!”
  放下电话,陈伊容的心情并没有好多少。小的时候,三婶还没有跟三叔去随军,她和三婶在感情很好。她爸念着三婶帮他养过闺女,对她特别敬重。可是,刚刚电话里的三婶虽然很着急,却并不急躁,三婶性子泼辣,按照她的想法,三婶应该把她爸臭骂一顿给她出气才对,可,刚刚呢?她明明就在敷衍她。到底是为什么呢?她有些抓狂。
  想到三婶提到的萧放,她的心情总是会变得格外沉重。
  萧放,萧放,萧放
  萧下!
  对了,萧下!
  那张电报!
  陈伊容行走的步伐一顿!不会吧!可是,真的很有可能呀。
  她想立刻回去打电话给三婶确定,可想想,三婶不会告诉她的。肯定是她爸和三婶打过招呼了。
  还有哪边可以知道萧家那边的消息呢?她要仔细想想。
  想了想,她开始跑到邮局那边用工作证买了几份报纸,一一翻找。
  最近时局动荡,他们这派的人被碾压的连渣都不剩,都缩着脖子当鹧鸪呢。虽然萧家一直保持中立,可他们本身占着重要位置就是原罪。
  在这年代迟迟不站队,不是清流,而是当靶子,活活承受所有派系的打压。
  再牢固的铁桶都没法承受那么多人的围攻,更何况萧家本身并不是那么固若金汤。
  陈伊容翻了最近几天的报纸都没有萧家的消息,想到她爸两个月前就让她做饭,心中一动,“同志,请问有没有以前的旧报纸呀?”
  听到她要旧报纸,工作人员更高兴了,这些报纸没有工作证是不能买的。所以,他们邮局每个月都会剩下好多,局长每次都批评他们不会卖东西。为了不浪费这些报纸,他们最后只能论斤卖给有工作证的人家糊墙。
  很快,工作人员就把之前的旧报纸全拿过来了。
  陈伊容付完钱后,直接把报纸拿到角落处,蹲在地上翻找起来。
  很快,她在两个月前的报纸上翻到萧家出事的那篇报导。
  陈伊容看着报纸上的文字,心情再次沉重了几分。原来,这才是她爸让她做饭的原因。
  他这是怕她下乡,想让她知难而退呢。
  想到这个阴暗的老爸,她开始怀疑他再婚不是那么简单!一定别有目的。可,到底是为什么,她现在还猜不透。
  回到车间的时候,宋向军把这几天跟踪的事情报给陈伊容听。
  “那个女人是我们厂长的小姨子。”宋向军看着四下无人飞快的说了一句。
  陈伊容神色一变。孟长林的小姨子,不就是白五同的闺女吗?白五同是临南省的省长,是他爸的死对头。
  他爸要娶白五同的女儿,这不是寿星公上吊,嫌命长吗?
  至于她爸屈服与白五同,与他沆瀣一气的事情,她想都不用想,根本不可能。
  她爸这人不仅精明,而且毅力非常强悍。当初参加抗美援朝的时候,有一次他差点被朝鲜当地一种非常有名的食肉虫子啃噬半条腿,骨头都露出来了,差点死掉。当时战况非常危极,大家伙全都趴在那里谁也不敢乱动。他生生用牙咬着石子,愣是没有发出半点声响。
  后来,那场战争胜利,她爸在医院休息了大半年才恢复过来。
  她爸在她心目中一直都是英雄,可现在,他却要娶白五同的女儿,这显然不正常。具体是为什么呢?
  萧家,厂长,做饭,再婚,小姨子,白五同…………
  宋向军看着她脸色越来越差,都有些不忍心告诉她接下来的消息了,只是他若不告诉她,她又怎么能对那个女人产生防范意识呢?斟酌再三,他觉得自己还是说出来的为好,“昨天中午,我跟踪你爸的时候,还看到他带着你后妈到了民证局。他们已经结婚了。”
  陈伊容面无表情地听着,神情却早就不知飘到哪去了,她爸爸早就知道萧家出事的消息却一直瞒着她,之后,就让她学做饭,现在,他又要娶他工作上死对头的女儿。这是要…………
  宋向军没有察觉到陈伊容的异常,又接着补充道,“今天中午,他们还一起到了医院呢,我看着那女人的走路姿势,应该是怀孕了。”
  宋向军都有些同情她了。
  他原以为自己能帮上她的忙呢,可谁成想到,他们证已经领了,孩子也有了。
  怪不得陈伊容会到乡下去呢,都是被逼的。
  现在城里,只要有工作,就可以不用下乡的。
  可前世的陈伊容却下乡了,这说明要么她的工作被人替了,要么她被她后妈赶走的。
  听到这话,陈伊容终于回过神来。
  结婚?还怀孕了。这更加不可能了。他爸这人特别正派,绝对不可能耍流氓。那她后妈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
  她想不通,她爸必须要娶白五同闺女的理由,暂时先放在一边。
  她有些诧异地抬头看他,“你跟踪我爸,他就没发现你?”
  她爸可是军人,侦查和反侦查是军队必须课程。宋向军一个农村小子,跟踪三天,她爸都没发现,要么是她爸放松警惕,要么是这人有问题。
  她爸正值壮年,干得又是危险工作,再加上他本人不聋也不瞎,怎么可能会放松警惕!那就是这人有问题了。原以为他只是会点军人的拳脚功夫啥的,没想到他连侦查课也会。
  这人浑身上下都充满矛盾,偏偏他还不自觉。
  这人是傻,还是不把自己当回事?
  宋向军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她怀疑了,还以为她是在担心自己暴露被她爸发现了,忙摇头否认,“你爸没有发现我,你放心吧。”
  其实,也不怪宋向军想不到。因为前世,他跟在大老板身边,主要的任务就是保护大老板的安全,忠心和坚毅才是最重要的。
  后来,大老板见他心善,又救过他的命,对他十分看重,禁止让手底下的人带坏他,那些黑暗的事情从不让他接触。再加上香港首富的名头,也没人敢来招惹他。所以他前世活到四十多岁,依旧没有变聪明多少。
  后来,大老板见他一心想要回到内地,而大老板也想往内地发展,就让宋向军过来先开一家试试水,为了笼络他,他还给宋向军一些股份,可还没等他大展拳脚呢,他就重生了。
  所以说,他的性格还是以前的那种纯朴和善良,说句不好听的就是人太老实,心眼不多,容易相信别人。
  至于军步这事儿,他也没多想。毕竟,在他看来,他只是一个农家小子,进城当临时工,也接触不到什么核心机密,像细作这样的事情压根和他没关系。再说了,他重生两个多月,连至亲的家人都没有发现他的异常,别人又怎么会知道他的底细呢?
  陈伊容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就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等她再次出现的时候,手里拎了一袋东西,塞到他手里,“这是给你的答礼,谢谢你这几天的帮忙,剩下的事情我自己会搞定的。”
  宋向军也知道自己插不上手。只是看着袋子里的水果,心里有些甜,可是这么贵重的东西,他哪能要。
  陈伊容很坚持,塞到他收手里,非要他收下,“拿着吧,不是很贵重的东西。”见他脸上还有些犹豫,她又有些不好意思,“你不收下,我都不好意思请你帮忙了。”
  一听这话,宋向军只能收下了,“你想让我帮你什么忙?”
  陈伊容有些不好意思道,“你不是认识我们厂长吗?帮我去探探白美茵是什么样的人。”她爸的事情,她暂时猜不到也不急,反正她爸也不可能害她。可眼前这人才是真正的□□。外表看着憨厚老实,说不定一肚子花花肠子。这时候的人,不到盖棺那天,你都不知道他是奸还是仙。她不能不防。
  这事很简单,宋向军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今天是周六,孟长林自然不会去厂里,宋向军想着自己拎着东西上他家拜访,也不算唐突。
  宋向军拎着陈伊容特地给他准备的上门礼物,到了家属区孟家,敲了一下门,很快就有个中年女人过来开门,“你找谁?”
  “请问,孟厂长在家吗?”
  白美芬打量一下这个小伙子,虽然这个小伙子穿得不怎么样,可他手里拎得东西却很贵重,居然是个大西瓜。
  前几天,陈援朝就提着一个西瓜上门,听说黑市里买来的,要一块钱一斤,当真是金贵东西。
  白美芬一改平时不冷不淡的表情,笑眯眯地请人进来,“在,在。”
  说着,转身朝屋内喊了两声,“老孟!来客人了。”
  等宋向军进来的时候,从书房走出来三个人。
  看到他的时候,宋向军有些惊讶。
  陈明苏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到宋向军。看到他手里拎着西瓜有些诧异。
  孟长林看到宋向军的时候,也有些诧异。
  毕竟之前给他安排工作的时候,他已经送过礼了。
  现在,这又拎着东西上门,是不是又有所求,想到现在他还是临时工,隐约猜到几分。
  孟长林热情邀请道,“快过来坐吧。”又让陈明苏和孟宛如坐下,“快点坐下吧。”
  宋向军把西瓜递给白美芬,“婶子,过来看看孟叔,买了点西瓜过来,请您收下。”
  白美芬笑着接过来,给他让了座。而后,提着西瓜进房间里去了。
  等人都坐下了,孟长林给陈明苏和孟宛如介绍,“这是我们厂里的临时工,宋向军。”
  又给宋向军介绍,“这是我女儿,这是我未来女婿,两人正处对象。”
  宋向军愣了一下,随后皱紧眉头,处对像?
  前世,九月份的时候,他明明看到,陈伊容和陈明苏在林家村一起散步,陈明苏还送了陈伊容头花呢。
  如果不是处对象,陈伊容不可能收他的东西,毕竟她不是那缺钱花的人。
  那现在是怎么回事?
  宋向军只是愣了一下,很快就回过神来,朝陈明苏点了点头,“没想到会在这儿见到你。”
  陈明苏听到宋向军是临时工的时候,也有些惊讶,但两人虽然是同学同村,却没有感情,别人家的孩子总是招人恨的,陈明苏又自恃高人一等,所以也不大搭理不如他的人。对他能进棉纺厂也没有什么反应,顶多惊讶一下,毕竟对方只是一个临时工而已,并不代表什么,他可是一个大学生呢?等他毕业了,什么样的工作找不着。
  孟长林愣了一下,“没想到你们认识呀。”
  陈明苏点头,“我们是一个村子的。”多的也不多说了,意思就是他们不熟。
  孟长林自然明白,他脸上适时地表现了一下惊讶,“那还挺巧。”随即又问,“今天过来,有啥事吗?”
  宋向军看了一眼陈明苏和孟宛如。孟长林明白他的意思了,这是有所求。确实不好开口,这么多人在场呢!
  他立刻朝屋里喊了一声,“美芬,不是说要带两孩子去百货大楼买衣服吗?”
  白美芬从屋里应了一声,从屋里出来,手里拿了一个小包,手正往里塞东西,不满地嗔他,“催啥催,这不是拿布票的吗?”
  说着,又到旁边的房间敲了一下,“美茵,好了吗?”
  屋里一个娇弱的女声传来,“好了”
  很快,就见一个打扮十分时髦的女人出来,只是她的动作微微有些不同,明明她的肚子很平坦,但手却有意无意地护着。
  “小姨,你这身衣服真好看,我也要买一身。”
  白美茵身上穿着一件圆领长袖衬衫,脖子上用丝巾扎着一个大大的蝴蝶结,衬衫是黄色圆点,配上这条红色的丝巾特别好看,脚上还踩着一双带扣的棉鞋,样式是仿皮鞋样式做的,很新潮。孟宛如一看到这身打扮就很喜欢。
  “那到了百货大楼,小姨给你买一身。你年轻,穿得花稍点更好看,小姨有点老了,穿这身都被别人说呢。”
  白美芬整好包,听到这话,嗔道,“竟胡说,这身衣服多好看,再说,你已经嫁人了,谁敢说嘴!”
  白美茵有些不好意思地挽了挽发丝,但脸上的笑容十分灿烂。
  宋向军装作不经意地朝白美茵扫了一眼,这个女人看起来很温柔,娇弱秀雅,似乎很好相处的样子。
  可如果真是如她表面这么无害,前世的陈伊容也不会落到下乡的境地了。
  白美茵也看到宋向军了,乍然看到这么年轻俊朗的小伙子,愣了一下。
  孟长林看他们已经准备妥当,立刻道,“过几天就要定亲了,给孩子多买两身衣服,还有,也给小陈买两身。让他换着穿。”
  白美芬白了他一眼,嗔道,“我是当妈的,难道我不疼孩子呀。”
  被骂了一句,孟长林也不生气,笑呵呵地把人送出了家门。
第35章 、
  等人都走了, 重新落座后, 宋向军随口问了一句, “孟叔,陈明苏定亲, 我一个村子的还不知道呢,啥时候回村办事呀?”
  孟长林哈哈笑,“快啦,咱们一家就要到亲家那认认门。”
  随后又补充一句,“两孩子年纪还不够,等到了年纪就给两人办酒席。”
  宋向军想了想,前世,陈家的确没有接待过贵客。孟家是城里人, 穿着打扮和乡下人有很大区别,如果真的到乡下,他们不可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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