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风吻星光——希水【完结+番外】
时间:2023-07-01 14:37:41

  温清韵疑惑地抬眼,却撞上他漆黑的眼睛,他哪里还有刚才委屈的模样,反而痞气地挑了挑眉,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温清韵。”
  “干嘛?”
  话刚说出口,温清韵的脸就被一双宽大温暖的手轻轻捧住,姜旭突然凑过来,温热的鼻息卷着好闻的薄荷香气,一点点喷到她脸上,那双桃花眼翻涌着情绪,她听见他一字一句地开口,“你怎么这么可爱。”
  他同她额头抵额头,又慢慢下移,指腹捏起她的下巴,轻柔地吻上她的唇,“老子每天都想亲你。”
第两百三十二章 番外:温清韵vs姜旭
  在结婚七周年纪念日前七天,温清韵做了个决定。
  她想要在心口的位置纹下姜旭的姓氏。
  她其实不算是多浪漫的人,可前阵子刷到林粒芝开的那家刺青店的宣传图片,突然心一热,想要在即将到来的特别纪念日,给姜旭一个特别的礼物。
  和姜旭结婚,是她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决定。
  她以前经常做噩梦,经常害怕沐荷街的一切,经常把自己锁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是姜旭拉着她,一点点让她知道这个世界的美好,一点点让她有勇气做自己。
  后来她患病,忘掉很多事情,他又一遍一遍和她说以前的事情,以至于到后来,只要她想到姜旭这个名字,心口的地方就热热的。
  他对她占有欲强,却又最尊重她的意愿,所以她想要,对他的占有欲做一个回应。
  温清韵和他其实都不算是安全感特别足的人,这次,她想要他知道,他一直都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存在。
  无人可敌。
  他配得上人间最炙热的爱,所以她想在清醒的时候,刺下这份专属于小少爷的情与爱。
  选完图片,温清韵直接点了发送,而后直接杀去店里。
  林粒芝那家刺青店是年初刚开的,和蒋砚结婚前三年,两人全球各地到处跑,看了不少风景,有一回在埃及旅游,正好路过一家刺青店,用她的话来说就是里面的图案直接击中了她的灵魂。
  回国后,林粒芝开始筹备开刺青店的事情,一直到今年,才在栀城不算繁华的地方开了家小小的刺青店,店名还挺文艺,叫历历。
  温清韵还记得自己知道店名时,调侃她,“为什么不用你名字里的粒做店名?”
  当时林粒芝带着副黑框眼镜,手里抱着本账本,从装修的工人中挤出来,眼睛亮亮地说了句,“因为这是我对这个世界上所有女孩的祝福。”
  顿了下,她又说,“愿你历尽万番艰难,仍有扬帆起航的勇气——”
  “如果岁月太长,我祝你好运常伴身侧,星辰常亮你头顶。”
  温清韵到刺青店时,林粒芝正在画刺身图纸,太过投入,连好友给她发消息都不知道。
  林粒芝这家店开业时间不算久,平常生意也一般,但她这回似乎是真的找到了人生中热爱的事业,一头扎进里头去,热情远比当初在苏州开小酒馆时高。
  视线里的女孩握着只笔,漆黑的眼睫毛垂下,一副认真到不行的模样。
  温清韵也是才想起来,距离上一次看到林粒芝哭,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前了。
  和蒋砚结婚后,林粒芝没有再掉过一滴难过的泪水,她在蒋砚的爱里自由快乐,做着以前想做又不敢做的事情,从前哭着说再也不要受爱情的苦,要成熟到能独当一面,如今她真的再也没有受过爱情的苦,也学会了独当一面。
  不同的是,只要蒋砚在,她就永远是那个需要人疼的小姑娘。
  温清韵眉心动了下,唇弯着,凑上去看林粒芝新画的图案。
  林粒芝还以为是客人来了,连忙抬起头来,嘴角翘着温柔的弧度,“欢迎光……亲亲宝贝?!你怎么来了?都不和我说一声?”
  温清韵被她惊讶的表情逗笑,忍不住上前揉了一把她的脑袋,“我给你发消息了,某位刺青师太过入迷,没有看到呢。”
  林粒芝被叫地有些不好意思,“我的手艺还没有很好。”
  说着,她将图稿收起来,“我带你去吃这条街的美食!”
  温清韵笑着摁住她的手,“我是来纹身的。”
  林粒芝一脸错愕,“你?”
  温清韵点点头,“我想把他的姓氏刺在心口的位置,作为七周年结婚的礼物。”
  -
  姜旭出差回来时,温清韵刚哄完小云朵睡午觉,正准备趁着下午没课在家练瑜伽,刚准备回房间换衣服,倏然听到房间外传来开门的动静。
  这个点只能是姜旭回来了。
  温清韵惊喜地跑出来,连鞋都顾不上穿,就这么赤着脚出现在姜旭面前。
  视线里果然是她的男人,他身上穿着温清韵给他买的那套商务西装,肩宽腿长,光是往那么一站,温清韵就觉得自己怎么都看不够。
  她还未来得及问他怎么提前回来,下一瞬,刚才还在准备换鞋的清冷男人已经大步走过来,一把将她抱起来,语气有点儿无奈,“怎么又不穿鞋?一会着凉了。”
  温清韵圈住他的脖颈,脸忍不住蹭了蹭他的脸,“看到你回来,高兴,忘记了。”
  怀里的小姑娘柔软到不行,说话时眼睛亮亮的,无论看多少次,他的心跳都会因为她一个眼神,一个微笑而加速。
  姜旭抱着自家的小姑娘,带她去穿好拖鞋,又托着她,要她去帮自己提公文包。
  温清韵手指刚碰上公文包,耳边便传来男人含笑的嗓音,“打开看看。”
  他每回出差,都爱将给她的礼物放在公文包里。
  每次也都要黏着她,看着她去拿礼物。
  他就是这样,要她每一个看到礼物的表情都属于他。
  这人总是这么霸道。
  温清韵心却软地不像话,被他抱着,慢条斯理地将公文包打开,包里是一个心形的首饰盒子,她的心颤了下,忍不住扭头问他,“你出差的地方哪有卖这种东西呀?”
  姜旭轻笑,将小姑娘抱回沙发上坐着,下巴搁到她头顶上,宽大的掌心包住她的手,要她去开首饰盒,“没有也得有,我家小姑娘就爱这些,我就要给她买。”
  温清韵眼睫颤了下,小心地将那个首饰盒打开来,撞入视线里的是一条由钻石缀成的蝴蝶项链。
  全球仅有的一条钻石项链,她只是多看了一眼,他就帮她买回来了。
  那一瞬间,她突然鼻头一酸。
  结婚这么多年,她还是一幸福就想哭。
  姜旭漆黑的眼睛动了下,指腹温柔地擦过她眼尾的泪珠,“喜欢吗?”
  怎么会不喜欢。
  项链不仅仅是项链。
  还是他汹涌的爱意。
  温清韵红着眼睛,点点头。
  “我给你带上,我们家的小姑娘,就值得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姜旭眉眼含笑,五官还是一贯的痞气,却认真到不行,他熟稔地替替她扎了个低马尾,而后提起那条项链,轻柔地替她带上去。
第两百三十三章 番外:温清韵vs姜旭
  带着凉意的项链贴上她锁骨的瞬间,姜旭手上的动作却倏地顿住,他漆黑的眼睛锁在小姑娘雪白的肌肤上。
  他帮她戴项链时,她低下头去,松垮的领口遮挡不住她内里的春光,黑色蕾丝胸衣将她的胸型衬地更加漂亮,可他的目光并未停留在上面,而是往上落在她心口处血红色的纹身上。
  温清韵注意到他的视线,如同小鹿般柔软的眼睛盯着他,手指伸出去,一把抓住他的手,带着他,一点点解开睡衣扣子。
  羊脂玉般的肌肤很快裸.露在姜旭的视线里,他也看清了她心口上的纹身。
  她在离心脏最近的位置刺了一只扑朔着翅膀的漂亮蝴蝶,红线蔓延而下的瞬间,有一串德文很温柔地穿过它的翅膀,德文后是一颗暗含少女心事的小爱心,而在那颗俏皮的小爱心后的——
  是他的名字:JX。
  那串德文的意思是怦然心动。
  他的小姑娘将他的名字刺在了怦然心动后,意思是温清韵永远对姜旭怦然心动。
  她要他知道,她这里所有的,最炙热的爱都是只属于他一个人。
  姜旭盯着那个只为他而刺的纹身,眼尾通红一片,修长骨感的手小心地摩挲过那个纹身,哑声问她,“疼吗?”
  温清韵晶莹的眸子对上他那双漆黑的桃花眼,故作轻松地摇了摇头,“才不疼,粒芝宝贝的手艺那么……”
  好字就这么卡在喉头里,说不出来。
  因为红着眼睛的男人已经俯身吻下来,他宽大的掌心虔诚地扣住她的后脑勺,另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她心口处那块纹身,他很慢很慢地吻着她,从她的额头,一路往下,吻过她映着他身影的眼睛,沾有他身上薄荷香气的鼻尖,还有只属于他的粉唇。
  温清韵被抱着,后背抵上柔软的枕头,姜旭吻过她的纹身,一滴冰凉的泪晕在上面,他开口的瞬间,嗓音哑地厉害,“温清韵。”
  温清韵应了一声。
  姜旭又一滴泪碎在他锁骨上,他幽深深长的眼直勾勾地对上她朦胧的眼,一字一句地开口,“以后不会再让你为我疼了。”
  他认真地数给她听,“第一次是生小云朵,第二次是纹身,以后我不会再让你疼了,这是最后一次。你在我这里,必须是笑着的,谁也欺负不得。”
  说到这,他又心疼地吻了吻她心口的那只蝴蝶,眼眸很深,温热的鼻息喷在上面,激起温清韵一层战栗,她手指穿过他乌黑的发,好笑道,“纹身的是我,你怎么比我还疼的样子?”
  姜旭闻言抬眼,漆黑的瞳孔对着她,又一下子看进她心里去,他很认真地开口,“我不想要你为我疼,这里——”
  他抓着她的手,一把摁上他的胸口,胸膛下的那颗心脏正在疯狂跳动着,他低眼看了一眼,而后抬眼,对上温清韵的眼睛,“会很痛。”
  温清韵的心缩了下,她盯着姜旭那双湿漉漉的桃花眼,总觉得只要一对上他的眼睛,再坚硬的心都要融化,她轻勾住他的脖子,学着他吻她的样子,绵软的唇凑上去,将他眼尾那滴要坠不坠的泪珠吻去,哑声回他,“以后我也不会再让你再为我疼了。”
  外面似乎下起绵绵细雨来,屋内播放的粤语歌正好唱到——
  “有份情感,到漆黑停电都找到脚印/
  要一同流连到天昏地暗/
  每一分钟吻别一秒是永恒,更珍惜小半生/
  劫后余生,在冰川溶掉赐予我体温/
  以后人生,我的心留在你掌心/”
  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相交,下一瞬,姜旭仰头,喉结上下滑动着,他宽大炽热的掌心摩挲过温清韵的后脖颈,而后毫不犹豫地亲上去。
  外头的雨停了,刺眼的阳光照进这间卧室来,小姑娘标志性的甜橙香气滚入鼻尖的瞬间,姜旭不知怎地想起高中有一回的早自习。
  他向来不是那种规规矩矩的好学生。
  中二少年时期那会特叛逆,早自习从来都是看心情去。
  姜旭不大喜欢早自习那种闷热的氛围,那天也一样,其实他睡眠很浅,很早就被鸟叫声吵醒了,他心情很糟糕地起来,没什么早自习的心情,索性慢悠悠洗漱,而后骑着自己那辆摩托车在城里逛。
  路过书店的时候,他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正好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他的心跳瞬间加速起来。
  视线里的女孩今天梳了个低马尾,穿着校服的模样异常乖巧,她黑长的眼睫垂下来,正随意翻着一本封面很花的书在看。
  姜旭喉头滚了下,果断停车,进书店。
  门口店员看到他进来,立刻笑意盈盈地和他打招呼,“同学,想买什么书?”
  姜旭的心跳漏了半拍,他耳朵一热,害怕被温清韵发现自己,却又偷偷侧头,想用余光看一眼她的反应。
  怕她看到自己。
  又怕她看不到自己。
  可惜温清韵正沉浸在书里的世界,一点也不关心前台的情况。
  姜旭的心头涌起一股失落,他的视线有些仓促地掠过店员,随手一指,“我要买那本书。”
  店员顺着他的视线看了一眼,同他确定,“是那本狄金森的诗集吗?”
  姜旭其实并不在意那本书是什么,他只是需要一个暂时呆在书店的理由,于是他应了一声,而后结账,抱着那本新买的书,一点一点,朝着温清韵看书的地方挪去。
  表面装地再淡定,身体的血液还是忍不住,在离她近的每一步里,一下一下沸腾着。
  心跳如擂鼓。
  姜旭在离她只有一层书架的位置停定,开始正儿八经地想一件事情:如果温清韵走过来,他要用什么话题和她聊天不会那么奇怪和刻意?
  想来想去,他决定从书入手。
  他悄悄地侧头,视线落在她那本花花绿绿的书上。
  她看的书有点儿奇怪,名字叫《妖精总在夜里笑》。
  有点怪。
  姜旭又低眼,看自己手上那本书的名字。
  低头的瞬间,他看到了一串英文:请允许我成为你的夏季。
  那时候他也没有想到,在很多年后,他喜欢的小姑娘会和他说:“你就是我的长夏。”
  那一刻,他的美梦真的成真。
  他的人生,也终于完整。
  因为只有温清韵在的世界,才有意义。
第两百三十四章 番外:林粒芝vs蒋砚
  领证前,蒋砚先带着林粒芝去了趟西装店,说是要换身正式的衣服才能见林母,见完家长再带她领证。
  两人刚下车,蒋砚的助理已经从店内出来,手里抱着两束花,笑眯眯地同两人打招呼,“蒋哥,嫂子,你们来了,我已经和店员交代过尺码了。”
  林粒芝被叫地耳朵一热,在医院外面的回忆一点点涌进脑子里来,她莫名想起蒋砚那个蜻蜓点水般的吻,她的呼吸有点不畅,小声地应了一声。
  身旁的小姑娘害羞地很,不过是被叫了声嫂子就耳朵红地要滴血。
  蒋砚闷笑了一声,朝助理点了个头,伸手接过他怀里那束粉荔枝玫瑰,往林粒芝怀里送去,“这束花是给你的,红玫瑰是给咱们妈妈的。”
  猝不及防被塞了束花,还听到了他无比自然地说妈妈这个词,林粒芝缓慢地眨了下眼睛,抬眼的瞬间,对上蒋砚那双漆黑含笑的眼睛,他的表情很自然,对未婚夫这个身份的适应也异常地快。
  他毫不避讳两人的关系,甚至她隐隐感觉到,他似乎对两人的这层关系,带着点骄傲感。
  林粒芝眼眼睫颤了下,心里头滑过一丝很奇妙的甜意,她红着耳朵,接过他递过来的那束花,刚才注意力不在花上,接过来才发现——
  这是粉荔枝玫瑰花。
  玫瑰有那么多种品种,他专门选了叫荔枝的玫瑰花。
  只因为她的微信昵称就叫:小荔枝。
  林粒芝心跳漏了半拍,猛地抬头,喉头堵堵的,突然有点儿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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