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思意摩挲着手指,不知道是不是在判断真假,半响才抬起头,“多谢你的提醒。你想要什么?”
“啊?”梦歌讶异地呆住,“我…我,没想过要什么东西。”
“这件事对我来说,很有用。”宋思意依旧冷漠,“既然你帮了我,我总要回馈点什么。既然你没想过要什么,那我就直接安排了。”
巧姐在一旁一愣一愣的。
“娘。”宋思意覆在谭氏耳旁,“你去拿三两银子出来,给她。就当是报答了。”
谭氏点头,从怀里直接掏出三两银子,走上去,塞到梦歌掌心里。
“我不是想要这几个银子!”梦歌顿觉掌心的银子烫手,想要还回去。
“拿着吧!”宋思意的话带着不可拒绝,眼神里透着复杂,“虽然你这次帮了我,帮我传递了消息,但并不代表就能把之前的事一笔勾销。”
梦歌咬着唇,站在原地,有些颤抖。
“之前的事,我从没有追究过,但是我也不想原谅。今天的事,这银两就是报答。你拿上,两不亏欠。我不想多说什么。”宋思意直直地看着梦歌。
梦歌僵持了好久,最终还是拿了那三两银子。
她低着头,咬着唇,半响才说道,“是我对不住……”
“巧姐,辛苦你送送。”
等梦歌巧姐一走,谭氏直接气得摔了门,“若是你爹知道了,怕是要杀到高掌柜那去……”
宋大志还在外头忙活,马上又要开门了,提前翻修整修还有得忙,故而还不知道这件事。
“这事,不能听一面之词。还要再打听打听。”孙氏年纪大了,经历的事情多,尚且稳得住,“等确定了有这件事,咱们再商量怎么做。”
这件事情,最难的事是,当时周嘉时帮忙处理两个劫匪的目的,就是免得宋思意名誉受损,不想事情闹大,能快点结束最好。
如今牵扯出旁人,就很麻烦了。
若是息事宁人也就罢了,若是想将他绳之以法,就免不了要将此事原委上报给官府,等一查原委,事情就包不住了。
事情变得难办起来。
“先让莫风哥替我去查一查,这高掌柜到底私底下有没有和劫匪往来过。凡走过,必留痕迹。若是他真的做过此事,总能查出些蛛丝马迹。”宋思意下定决心。
大家也都认下了这个处理办法。
宋思意身体不方便,宋明晏就专门为了此事跑了一趟婉衣轩。
很快,莫风就打听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高掌柜的确前几日出过城,还是一个人去的。若不是守城的大哥认识他,也很难发现这件事。
这下,几乎就确定了!
这高掌柜,和她们这次遇到劫匪,多半脱不了干系。
“真是新仇旧账一起算,再怎么样也不至于冤枉了他。”宋思意冷冷一笑,恨不得现在就打上门去。
面对劫匪时,她多么无助,多么害怕。
那种恐惧差点把她的心跳掀翻,至今想起都有些作呕。若不是周嘉时出现,她不是被劫匪宰了,就是不被发现饿死在那荒山野地里。
“呼——”莫风深吸一口气,“你打算怎么做?不如直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吧?”
“嗯?”宋思意的眼睛里还有没有褪去的愤怒,“说来听听。”
莫风在宋思意耳边小声嘀咕一番。
高掌柜是个爱流连花街柳巷的人,平日里,每三天就要去一次花柳街。
想要猜测或者预判一个人的行动很难,但是如果这人本来就有一些习惯,摸清楚其习惯,就要好处理一些。
显然高掌柜每三日去一次花街的习惯,就是个不好的习惯。
“嘣!”
原本酣足的高掌柜从花柳街出来,正高兴地打算抄小道回家,迎面就是一个棒槌,瞬间倒在地上昏迷不醒。
莫风从黑暗处走出来,迅速将这个肥胖的男人套进了麻袋里。
“有你苦头吃。”
冷风中传来莫风轻轻的声音。
莫风手脚麻利,迅速将高掌柜抬上了车。趁城门还没来得及锁,赶紧混出了城。
出了城,莫风才解开高掌柜的麻袋,往他嘴巴里喂了一颗助兴的药,“既然你那么喜欢这种事,喂你吃颗助兴的药,你应当不介意吧?”
没有人回答。
还晕着的高掌柜被迫吞了药,又被装回麻袋。
莫风抓紧时间赶路,很快就将高掌柜丢在了郊外劫匪的大本营外,顺便将麻袋拿掉。
“倒也不用再做些啥了。”莫风冷哼一声。
高掌柜一身穿金戴银,应该足够被劫匪逮住了。
“汪汪!汪汪!”莫风冲劫匪的方向学起狗叫,他悄悄躲在巨石后面,免得自己被发现。
这漆黑的天色,将他整个人笼罩,藏的严严实实。
长久不断地恼人的狗叫声很快吸引来了人,眼见火把朝这边过来。莫风隐于暗处,拿棒子将高掌柜杵醒,趁他没有清醒,赶紧躲在一边。
“快看!那里有个人!”拿着火把的劫匪指着高掌柜大喊一声。
迷迷糊糊还没有清醒的高掌柜,本能地摸了摸脑袋,瞬间被疼的一激灵,“嘶——”
“快来!”
随着嘈杂的声音,高掌柜终于认清了自己的现状,吓得赶紧爬了起来,哪里管得上自己的脑袋,“我滴妈!”
可是莫风喂的药也不是白喂的。
他整个人还是昏沉,还隐隐发热,气喘难耐。
步伐虚浮,还走在艰难的山路上,就更加走不稳了,直接一个屁股蹲摔在地上。
“哎呦喂!救命!”高掌柜惊慌失措,还没来得及爬起来,就被一窝蜂涌过来的劫匪围了个水泄不通。
“好汉饶命好汉饶命!”高掌柜跪地求饶。
“呦,还是金的?”贼首拿着火把照近,直接扯下了高掌柜脖子上的大金链子,“带走!”
“好汉饶命啊,好汉饶命!”高掌柜一边忍耐着自己奇怪的感觉,一边疯狂求饶。
他实在弄不明白,他分明刚从花柳街出来,怎么就出现在了这里!
他一定是在做梦!
劫匪哪里会管高掌柜的求饶,尤其是这人眼神还迷迷瞪瞪的,看着就让人不爽。
几个人犹如架着母猪一般,将高掌柜直接带走。
高掌柜越发感觉自己的头脑发晕,开始气喘起来。
躲在一旁的莫风,目送一大群人远去,嘴角微微勾起,这药药效不错,很带劲。
应该有的好看了。
确定了周围一圈没有别人,莫风小心翼翼地将自己彻底隐入黑暗,步履生风地往回赶。
第82章
原以为不会再听到高掌柜的消息。
没想到第二天, 就有消息传来。
虽然有些好笑。
宋思意皱着脸,不确定地问宋明晏,“二哥,你确定吗?”
宋明晏幸灾乐祸地点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回来了, 还弄成这样。整个江城府的百姓都瞧见了,我看他是没办法做人了。”
高掌柜回江城府的时候, 已经是下午了, 不然也不会被那么多人瞧见, 更不要说他的惨状满天飞。
宋思意有些好笑,她初心是想把高掌柜丢给劫匪, 是生是死听天由命,没想到竟然还有意外之喜。
真是老天有眼。
原来啊, 高掌柜虽然回到了江城府,捡回一条命,但是下半身却太监了。
据有关人士亲口所说, 回来的时候, 脸色惨白,一身狼狈。
明眼人都发现他的命根子没了, 只剩下一团血污。
以前是个穿金戴银的大款,如今就剩下一件乞丐装了, 狼狈地缩在墙角。
若不是有好事者去扒拉一下,也不会有人发现是高掌柜。
虽然有好心人帮着通知了家里人,但是他太监了的事情却瞒不住了, 很快就传遍江城府, 也传到了宋思意的耳朵里。
宋思意虽然心里觉得高掌柜这人恶有恶报,都是他活该, 但还是疑惑怎么事情发展走向如此奇怪。
“太监了”这件事,还要多亏莫风的神来之笔。
高掌柜吃了助兴的药,哪怕在如此不适宜的情况下,还是艰难地起了反应,直接将劫匪们惊呆了。
被抢光了财务的高掌柜,身上的衣服也被劫匪抢走了。
最后连块遮羞的布都没有。
就这么赤条条、白花花地在劫匪中间。
还起了奇怪的反应,不停地喘着粗气扭动,就像一只大白胖的蛆。虽然被捆着丢在角落里,但是谁也忽视不了这么个脏玩意。
不知是哪个劫匪受不了这如此难堪的一幕,直接手起刀落。也不知是哪个好事的劫匪,又竟然丢给高掌柜一件衣服,直接给他扔在了山脚下。
高掌柜痛晕后醒,醒了再晕。
一路咬着牙,爬回了江城府城门口。没成想是个意志惊人的,求生欲望还挺强,硬生生让他爬回来了。
所以下午才摔在了江城府门口,还惨遭围观。
若是宋思意真的知道高掌柜这悲惨的一晚,只能大笑三声,送他一句话:你可真坚强。
“也好,都是他活该。人不能有害人之心,但也不能没有防人之心,更不能以德报怨。别人来害我,我若是不还击,岂不是任由别人拿捏我,搓捏我?”宋思意冷笑一声。
若是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就应该以直报怨!
宋明晏揉了揉宋思意的脑袋,“你这小丫头,说你什么好。以后可得小心些,二哥不能无时无刻不在你身边,别让我们担心。这次真是被你吓死了。”
宋思意蹭了蹭宋明晏的手腕,“二哥放心,小妹以后一定安全行事,去那种地方,多带些人手!”
宋明晏和宋思意从小混在一起玩,比亲兄弟姐妹都还要亲。
宋明晏回来看到自己的小妹妹惨兮兮地高肿着脚踝,简直被惊吓地心脏都要突出来了。
好在有惊无险。
“说起来,二哥你如今这么忙,可还受得了吗?”
宋明晏爽朗一笑,坐在位子上,翘着二郎腿,“你二哥我是谁啊,还能受不了?”
宋明晏看着小妹关心的眼神,心中一暖,“大哥将来走科举道路,宋记酒楼多半是要我去经营的,我如今多忙一些,也是多学一些,将来也能经营得好些。”
的确,宋明诚志不在此,这宋记酒楼是宋家的产业,将来等明诚科考上京,大房肯定是要举家迁徙的。
说不定就要分家置业。
虽然宋家亲情缘深,但是该走的形式还是要走完的。
宋明晏想到这点,不是为了贪图家产,而是以孙辈撑起门户。
比起他以前的性子,如今他能静下心来做事、学习,能够目光长远地考虑,已经是成长了不少了。
“二哥,你辛苦了。”宋思意声音很低。
宋明晏不以为意,“这酒楼都是你的心血,是我们一家人生存的本,都是我应当做的,哪里会辛苦。而且,于我来说,挣钱难道不是好事?明清和明聪明志还在念书,我多担着一些,也是正常的。”
“对了,酒楼很久没有出新菜了,我倒是有个新点子。”宋思意灵光一闪。
宋明晏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宋思意的脚,“我的小祖宗,你的脚都这样了,还想折腾呢?咱们酒楼已经是日进斗金了,不需要你如此拼命。”
“那哪里行,俗话说得好,不进则退。虽然咱们的酒楼如今看来,已经是江城府首屈一指的大酒楼了,但是若是不想新的菜式,客人们吃腻了,都跑光了,那就后悔莫及了。”
宋思意不认同这个观点,她咬牙抬起了脚,“虽然我脚不行,但是我嘴巴没有不行。去了厨房,把我往那一放,我教婶子做就好了。”
“真是败给你了。”宋明晏拗不过,只能无奈摇头,顺便帮宋思意提前去准备好食材。
宋思意想做的是火锅肥肠包。
倒也不算是心血来潮,前两日看到家里的猪下水没人做,她觉得有些可惜。
这可是一个好食材啊!
“猪大肠?”宋明晏皱着眉头,面色难看,“虽然下水有人吃,但是猪大肠还是很少人吃的。”
宋记酒楼火锅菜单里有鸭肠,所以以前没什么人吃的鸭肠也被带起来了。
同样地,还有牛百叶、牛肚之类的。
虽然肉贵,但是这些东西吃的人还是比较少。不至于没有,因为食物是紧俏的,就连树皮都有人吃呢。
但是真的开始受人追捧,就是因为宋记酒楼。
价格都飞涨起来。
猪大肠比起鸭肠,看起来还要污秽一些,吃的人就更少了。不怪宋明晏一脸嫌弃的模样。
“哼,你可别小瞧了这火锅肥肠包,好吃地你回头牙都要掉了。”宋思意得意笑道,没有人比她更知道这包子的美味了。
“行吧行吧,我现在就觉得你是个爱折腾的,都成这样了,也闲不下来。”
宋明晏无奈,但还是乖乖帮宋思意准备食材,就如同小时候一样。
小孙氏正好在家,就帮着宋思意一道做火锅肥肠包。
卤制好的肥肠切成小块,拿葱姜蒜和辣椒去味,再拌以料酒、糖等辅料调味,搅拌均匀,做成火锅肥肠包子的馅料。
不得不说,宋记酒楼的食物能一骑绝尘超过大多数店家的食物,多半是因为这调味料给的足足的。
十分舍得。
虽然成本上去了,但是味道是实打实好吃。
小孙氏手里忙活,嘴巴不停念叨,“丫头,你这肥肠能好吃吗?”
“肯定好吃!”
宋思意笃定的样子,小孙氏却害怕得紧,她真的怀疑猪大肠能好吃?不会是一股子味道嘛?猪大肠都是吃不起肉的勉强买来尝尝肉味,有钱人可不敢乱吃这东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