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可能不能说没有,”都过敏道,“但是需要的巧合太多了,这个路人刚好在那个时候走进暗巷,刚好比窦驴儿高大,或者还有武功,能几乎不留痕迹地勒死他,而且还要刚好急中生智,安排这巧妙的一局。”
“你的意思是说,这人甚至早有预谋?”洛小宁张大了乌溜溜的眼睛。
都过敏吃了口青菜,在嘴里很有规律地嚼着,空气一时有几分静默。等他完全咽下去了,才又开口道:“你会不会觉得,咱们要找的人,怎么刚好都死了呢?”
洛小宁张着嘴,像一只可爱的胖头金鱼,愣了半晌,才道:“好像是唉……”
顿了顿,她又道:“难道说,是有人不想让你找到记忆?”
“现在还不能下结论,也许只是巧合,”都过敏道,“毕竟我们还是有不少进展的,对吧。”
“也是,”洛小宁转忧为喜,扳着手指道,“你看,这一路下来,我们已经知道你娘的名字,你和哥哥的小名,知道你俩曾经被人牙子拐走,你哥哥被卖到了一个戏班,还知道你娘带着你追下来,在当铺当了一个长命锁,并且由这个长命锁牵扯到了孙马皮……”
“不错。虽然孙马皮现在没了,但咱们绕回来,结合他老婆的话,还是可以分析分析的,”都过敏道。
“首先你觉得,为什么锁子金外镀银?”他先抛出第一个问题。
洛小宁想了想,突然道:“你别动啊。”
说着,她拔下头上一根镀金钗子,又从手上脱下银护腕,让都过敏摊平两手,把两件东西分别放在他手背上。
都过敏微微一怔,还能感到器物上对方的体温,不由让他心跳暗暗快了一拍。
他很快猜到了小宁的意图,于是呆着不动,果然,过了几分钟,右手手背皮肤开始微微发红,左手却没什么事。
“你真是个大奇葩!”洛小宁叫起来,“对银子不过敏,却对金子过敏!”
于是这第一重悬案宣告破解。证明了那长命锁不是偷的捡的其他人的,而几乎百分百是为婴儿时期的都过敏量身定做。
“可是,等等,”都过敏疑惑道,“我那点模糊的记忆里,我娘裙子上都是补丁,你觉得,这是她负担得起的吗?”
洛小宁抠起了下巴,她不自觉的样子引得都过敏偷偷一笑,果然两人相处久了,这种小动作也会趋同。
不过小宁并未察觉,还是很认真地道:“第一种可能,就是你娘守寡之前,嫁过富贵人家。”
都过敏把话接过来:“若如此,那还不是一般的富贵人家呢。普通富贵人家,这种情况用纯银给孩子打造一个锁子也就罢了,可那锁子偏偏里头用金,外头包银,分明是说:就算外头看不出来,里头也得是金的。”
“而且,”他补充道,“为什么从来没听过意哥儿身上有一样的?”
他说出这句话时,心头已经涌上一丝痛苦不安的情绪。
如果说,这锁子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实际上,反而隔离开了他苦苦追寻至今的“娘亲”与“兄弟”。难道说,白秀夕并不是自己的生母?他才刚刚在心里认可了她,这样的想法让他难受。
他想到的,小宁也想到了,小心地把话说出来:“第二种可能……会不会是……你,在很小的时候,丢了?”
这个猜测听起来合理很多。婴儿时期的都过敏,带着长命锁,刚好被白嫂子捡到,也许出于恻隐之心,她收养了这个孩子,跟自己的亲生儿子养在一起,对外宣称,是双胞兄弟。
“结合孙马皮的线索,”洛小宁说下去,“根据他浑家的言语,他明显见过这把金锁。那你说,他在什么地方见的呢?”
“京城!”她自问自答道,“孙马皮曾在宫中养马,这也是他最发达的一段时间,出入的都是大富大贵之家,在皇亲国戚、豪门贵族之间见到过这个锁子的可能性最高。”
她的声音拔高几分:“你看,这是不是,就圆上了?!”
都过敏眼神一亮,按这个逻辑,确实可以解释孙马皮在浑家面前表现的一系列行为:
皇亲国戚、京城贵族若丢了婴孩,一则为了颜面,二来怕人冒充,一般不会公开图影,但会私下高额悬赏,努力搜寻。孙马皮养马期间,见过那婴儿,也知道婴儿丢了。
所以当他在当铺看见那独一无二的长命锁时,知道如果把这条线索报告上去,能得到巨额赏金。所以他才跟老婆吹牛,说以后荣华富贵不愁。
但是他自己口风不密,不幸把这事告知了酒肉朋友窦驴儿,结果窦驴儿起了歪心,诓走金锁,自己去报告了。换句话说,他抢走了本来该属于孙马皮的“荣华富贵”,所以孙马皮肯定深深恨他。
但是,不义之财留不住,后来,这窦驴儿也因大手大脚,坐吃山空,又回到了贫困潦倒的局面,并且于上个月回到了本镇。这才发生了之后的一系列事情。
只是可惜,孙马皮窦驴儿如今双双殒命,线索又断在这里。
“咱俩太厉害了!”洛小宁兴奋地站起来,“这不是很大的进展吗?从一开始什么都没有,咱们现在已经推到这个程度了。怎么样,接下来,咱们接着去岭南,还是京城?”
她站得急,花瓣终于从她头上落了下来,她的头发像雏鸦的羽毛那样乌黑而有光泽,使得浅粉色的桃花的掉落轨迹很显眼,吸引了都过敏的目光。
柔嫩的花瓣飘过春夜的少女的脸颊,一时间分不清是谁更娇艳。
而在她还浑然不觉时,花瓣已经落在地上,地面像铺了一层浅浅的粉毯,空气中浮动幽香。
花都是这样的,绚丽而短暂,过了春天就没有了,都过敏想。
然而下一秒,他突然想到:她也一样。
他是一开始就知道洛小宁时日无多的,当时也不过跟那群姑娘路人一般,感慨一下人生无常。
可是现在,好像以前只是“知道”,而现在真实地“明白”了这件事的意义,一瞬间让他的心脏刺痛了一下。
复合上对她“娘亲”身份的质疑,这就让他更加痛苦。
他有些吃力地,缓缓地道:“还是岭南吧。即便说……假如说……她真的不是我的生母,我也还是想知道关于她的来龙去脉。”
第41章 什么,她不是寡妇?
两人不日抵达岭南,此地风物,又与先前所到之处大有不同,山多丘陵,水多溪涧,植物葱绿,林荫蔽日,仿佛四季常夏,永无饥寒。吃的食物也大有不同,不像冻脚镇的粗犷浓郁,不像余火城的酸香开胃,满地饭馆,提供的多是汤汤水水,据说有的要熬煮三四时辰,讲究的是享受食材的本味清甜。又有很多洛小宁平生未见的水果,荔枝龙眼她倒还听过,最夸张的是有一种浑身带刺,长得像金瓜大锤的东西,叫做榴莲,但凡裂开一个缝,就能把洛小宁熏出几里地去,她真不理解为啥有人爱吃这个东西。
白云城号称美食之都,不过最吸引洛小宁的,还是一样小吃:肠粉。
这肠粉如果让洛小宁形容,有点像北方的春卷,但外表不是面皮,而是米粉制成的薄皮,口味也不是春卷那种炸过的酥脆,而是吃一个爽滑鲜甜。看着厨师们制作肠粉,也像是一种艺术:她们有一个专门的蒸具,像是上下几层的小抽屉,厨师动作很快,拉开一层,把粘米浆均摊在长方形的屉布上,关上抽屉,再打开下面一层。等几层都装填好了,最上头那层也差不多熟了,拉开一看,半透明乳白色,要用铲刀细细地刮出来,盛出放在盘子里,搁上青菜、韭黄、虾仁、叉烧等不一而足的馅料,从盘头到盘尾一勺酱汁泼过去,格外显得晶莹剔透,惹味十足。
街上店家不少,不过都过敏专门打听那二三十年的老店,一来东西做得正宗,二来他们有可能知道二十年前的事情。
终于在五甲街口找到一家开了四十年的肠粉店,店是老夫妻两个经营,据说从年轻做到现在,店里也都是熟客。都过敏自称是“白秀夕”亲属,跟他们打听是否听过这个名字,又说了她大概的身材样貌,喜欢穿白色衣裙这些特征。
“听你一说,像是白秀才家的闺女,”那老夫妇俩还没想起来,倒是一个谢顶的食客插了一嘴,“嫁了杜举人家那个。”
老夫妇俩被这么一提,也纷纷点头道:“对对,是她。”
洛小宁亦心头一喜,提到她是秀才之女,嫁的人又姓杜,跟之前的调查完全吻合,忙问:
“那这位杜举人是几时过世的?家里可还有什么人吗?”
“啊?”几名食客同时张大嘴巴,“你这姑娘怎么开口就咒人呢?杜举人活得好好的,现在是城里名人,红墙黄瓦三进院,什么叫过世?”
这下轮到洛小宁张大嘴,半晌没回过神来。
冻脚镇的大姐们,不是告诉她说,白嫂子是没了丈夫的寡妇,才大老远跑到那里的吗?
她还在困惑,是不是找错了人什么的。旁边都过敏眉头微微一蹙,轻声问:“是不是,杜举人有负于那白姓娘子?”
“嗨呀,男人娶个个把妻妾,怎么就能叫有负于她呢?”谢顶客人道。
“话倒不是这么说,”那店主的老妻弱弱插一句,“我听说,当初杜家贫寒,老秀才肯把女儿嫁给他家,就是说好了,不许他再往家里接人。”
谢顶客人翻个白眼:“此一时彼一时嘛,那男人中了举,不知多少人想嫁。难道还守着她一辈子不成?”
“就是,”其他食客跟着附和,“要我看,杜举人不算亏待她啊,那不还是好吃好喝供着,是她自个不贤德,容不得人,非要走。”
“她要不走,家里她还是妻,进来的怎么都是妾,她倒好,自个跑了,白白让人捡了便宜。”
众人叽叽喳喳,你一言我一语的,话说到此,洛小宁和都过敏对当初的事,已经多少有概念,又问了几个问题,把基本情况补全,当年,是这么一回事:
白秀夕家原来也算言情书网,但到他父亲白老秀才这一代,已经家道中落,人丁凋敝,只剩两分读书人的清高了。当时她家与一位杜姓小贩是邻居,杜姓小贩羡慕读书人,就把孩子送来老秀才这里辅导。两家孩子常在一起玩,也算青梅竹马,所以后来年纪增长,自然地结为连理。
成婚的第二年,双喜临门,白老秀才苦心教导没有白费,杜家公子考中了秀才,同年,白秀夕也有孕了。
成婚第三年,有悲有喜,老秀才撒手西去,他的女婿却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成了杜举人。
就在白秀夕生产之际,杜举人接进家里一个名叫谢柔柔的姑娘,据说那姑娘天真单纯、温柔美丽、身世坎坷,杜举人对她产生怜惜之情,就接到家中让她小住。
洛小宁捂脸,这简直是她在话本子里听到烂俗的剧情啊。
前几年,有几本最火的话本,女主角是谢柔柔这个类型,生性柔弱,不能自理,住进某个高门大户贵公子的家中,本来,也没想跟男主角怎么样,却受到恶毒女配(一般是男主有婚约的富家小姐等)的种种针对打压,结果最后跟男主假戏真做,终成眷属,恶毒女配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几个本子大火之后,引发了一大波风潮,都是同类套路。物极必反,开始有人写主角是富家小姐的:怎么,你进门抢我老公,我还不能搞你了?然后又写出一大堆原配反杀的本子。到现在,这种反套路都快成新套路了。
不过,这个现实中的故事,剧情没有按任何一种套路发展。
白秀夕出了月子,抱上自己的孩儿,在某个杜举人跟新欢燕好的夜晚,出走了。
“唉哟,这女人真狠,”食客们还在议论,“好歹把孩子留下,那是杜家的命根啊。”
“可不是吗,她也该为孩子想想,跟着她,风餐露宿的,哪有跟着爹锦衣玉食来得好。”
“我听说杜举人还找人去追过她呢,也算有情有义的男人啦!”
……
洛小宁有点听不下去,但她这会也不想跟这帮食客吵架,看见那店主夫妇中的老妇人摇摇头,走进后院,她留都过敏在那应付着,自个悄悄跟过去了。
脱离了嘈杂的店面,耳边骤然清净起来,阳光落在她乌油油的头发上,晒得发烫。
老妇人看见她,招呼道:“你也过来啦?”
“是。我想不通,为什么杜举人干出这样的事,大家居然还会责怪他娘子做得不够好。”
老妇人突然笑了一下:“那杜家娘子临走前,还来老身这吃过肠粉呢。”
洛小宁一下来了兴趣:“她当时说什么?”
“她说的话,可挺有意思的。”
第42章 我能理解变心,但不能容忍贪心
二十多年前的一个晚上,店主老头没在,剩老妇人——准确点说,那时还是个中年妇人——忙里忙外,整理餐具,收拾桌子,准备第二天的开张。
然后,她就看见一个穿月白裙子,怀中抱着襁褓的少妇走了进来。
“哟,这不是白家姑娘吗?”
妇人喊出这声,一下后了悔,又连连道歉:“嗨,看我这记性!”
白秀夕已经嫁入杜家三年,何况杜家公子今非昔比,中了举人,应该喊杜夫人才对。
不过白秀夕倒并未在意,坐了下来,点了一盘韭黄鲜虾肠粉,笑道:“喊白姑娘也对,‘白姑娘’在这里吃了十几年肠粉,‘杜夫人’却不便抛头露面,三年也没来过几回。”
一句话把店主妇人拉回过往的时光,无论白秀夕还是杜家公子,都是她看着长起来的,如同自家半个侄子侄女。前些日子,杜举人大吹大办纳妾的事,她也听说了,心里有些感叹埋怨,为白秀夕抱不平:真是家花如何好,不如野花香。
但此时她上下打量白秀夕,只见对方神情平静,妆容素雅,怀中孩子睡着了,十分安静,背上背着小蓝花包袱,脚下是适宜走路的平口布鞋。
以她对这姑娘脾气秉性的了解,心头不由咯噔一声,忙道:“姑娘,使不得呀!”
她这样说,便是猜到了白秀夕想要抱着孩子离家出走。
而白秀夕抬头,没有反驳,只微微一笑:“如何使不得?”
“你一个妇人家,带着孩儿,能去哪儿?你怎么养孩子?”
“自前朝女帝以来,女子能中举,能经商,实在不济,给人写写信绣绣花样子,总能挣几个零钱糊口。”
“可你这又是何苦?哪家举人进士,不是三妻四妾,怎么搁你这儿,就受不了了呢?”
白秀夕眼角挑过一丝怒容,但很快,又平息下去,挑出肠粉里一个鲜嫩的虾仁,耐心地道:“大姐,你店里,一天少说也有百十个客人,您见过对海物过敏的人吧?”
“自然见过,唉哟,有一回可把我吓死了,那人吃了几口虾,居然浑身疹子,口吐白沫,晕过去了。幸好最后有救回来,不然我们家可要吃官司了。”
“那就是了,有人觉得虾蟹肥美,有人偏偏对虾蟹过敏,您会对那差点死了的人说‘别人都吃得下,怎么就你受不了’吗?”
店主妇人连连摇手:“不敢不敢,这么说,只怕当场店就被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