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我帮亲爹打下江山——闲来听风雨【完结】
时间:2023-08-14 11:38:13

  不过,二公子说了,同样的菜谱,不同的人做出来有不同的味道,她就是那种最有天赋的人,不管做什么菜总比别人做的好吃。
  二公子说,就爱吃她做的菜,别人做的菜都吃不下了。
  她想着,只要还有一天二公子喜欢吃她做的菜,她就要给二公子做一天的菜。
  二公子不赶她走,她就永远给二公子做菜吃。
  就是二公子以后不需要她做菜了,她相信,她也可以凭手艺在城里找到事做,养活她的两个孩子。
  她就是从此再不下田干活,也不需要担心她的两个孩子饿死了。
  可是,她永远忘不了,那一年,就是因为她不能种田,她的两个孩子要饿死了,这成了她的一块心病,让她耿耿于怀。
  那份因为不能种田而起的绝望,深深地刻进了她的骨血。
  而现在,她坐在秧马上,她也能下地了,她也能种田了,还种得这么快,这么好。
  二公子说了,种地会越来越轻松,等他做出了更多的新农具,一个人就可以轻轻松松地种很多很多的地。
  那是什么样子的农具,她想象不出来。
  不过那时候的粮食,一定堆成了山,怎么也吃不完吧?
  -
  “哈哈哈,看我!一垄田就插完了,好快!”
  “那是你快吗?那是二公子的秧马好。”
  “嘿嘿,我的老腰今年不用受罪啰。”
  “这样插秧,我连着插多少天都不累。”
  “看!林老大媳妇都下田了。”
  “哎呀,林老大媳妇都能下田了,这秧马真好。”
  “二公子怎么就能想出这么好用的东西来?”
  “二公子真聪明。”
  “那是,二公子可是上天降下的福星。”
  “是呀,天上的神仙还不聪明么?”
  “幸亏这福星来了,我们才种出这么多稻子。”
  “这么多稻子啊,我一想起,就睡不着觉。”
  “什么福星?我怎么没听说过?孔叔,你好好说说。”突然有了一道不和谐的声音。
  那孔叔一听还有人不知道二公子是福星,这怎么行?顿时来了精神,拉开架势,准备好好说道说道。
第十七章
  崔先生蹲在田边,饶有兴致地准备听孔叔讲故事。
  老张坐在一旁,有些出神。
  昨天二公子和他说,想要请他造一些农具,也不知道是什么农具,是像秧马一样好使的农具吗?
  老牛坐在秧马上给一垄田插上了秧苗,边擦汗边走过来,冲着崔先生竖起大拇指:“嘿!这秧马真好使,二公子可真会想。”
  霍青刚刚练完刀,筋疲力尽,坐在田边休息,一边在心中默念崔先生教给他的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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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地里,孔叔停下了插秧的动作,一手叉腰,一手撑在秧马前端,口沫横飞。
  “十八年……不,二公子十七岁,十七年前。”一开口就打了个顿,孔叔暗自懊恼。
  看没人打岔,不管知道还是不知道福星的,都在认真听着,他这才重整旗鼓。
  “十七年前,我们二公子还在鲁姨娘的肚子里,安王叛乱,郑大都督去平乱,安王阴险啊,让人偷走了郑世子,就是二公子的大哥。”
  “郑大都督急了,分了神,在战场上受了伤,眼看就打不赢安王了,这时候,上天就把我们的二公子送来了。”
  孔叔猛地从秧马上站了起来,昂起头,仰着面,手一挥,指向天空:“那天的云真漂亮啊,五彩的云,满天都是,仙人就是踏着那云把二公子送下来的。”
  庄民纷纷点头附和。
  “对对对,我活了几十年,从来没看过那样好看的云,那是仙云啊。”
  “原来是那天啊,我记得那天,我说那云怎么不同,原来是仙云啊。”
  ……
  崔先生听得津津有味。
  霍青早停了念书,顺着那孔叔的手望向遥远的天空,眼中光芒闪烁。
  孔叔一挥手,强势打断了众人的议论,重新掌握了主控权。
  “信州的鸟儿受仙人指引,都飞到了都督府,来迎接福星,福星降世的时候,鸟儿齐声鸣叫,老远都听得到。”
  庄民们激动起来:“对对对,那天所有的鸟儿都往都督府飞,二公子就是那天生下来的。”
  这次孔叔有了经验,不等别人再说,马上打断,接着往下说。
  “安王听说郑大都督生了个福星儿子,吓得屁滚尿流,被郑大都督赶上,一刀,”孔叔手掌高高抬起展开,五指并拢,往下使劲一压,干脆利落,“砍了!”
  老牛听得张大了嘴,继而手拍大腿,哈哈大笑。
  庄民们七嘴八舌,纷纷议论起来,很是热闹,这次孔叔再也拦不住了。
  “二公子真是福星啊,他一来,安王就吓破了胆。”
  “福星一来,我们的粮食就增产了。”
  “还有鸡蛋吃,鸡蛋啊,金贵金贵的鸡蛋,八文一个的鸡蛋。”
  说着说着歪楼了。
  “二公子说,他又在人工孵小鸡,等孵出来了,可以找他买小鸡,我媳妇说去买几只,生蛋给孩子吃,多的蛋还可以拿去卖。”
  “孵小鸡不用母鸡,一下孵好多个,这是神仙才有的手段啊!”
  “二公子还养了猪,你说二公子养的猪怎么就和别人养的不同,长得那么快呢?”
  听到这话,有几人露出了一言难尽的神色。
  老牛看得稀奇,问崔先生:“他们这是什么怪表情?那猪有什么古怪?”
  崔先生看了看那几人的神色,好像是有什么难以言说之事。
  最好是让老牛先去探探底,自己就先不要去了。
  于是他慢悠悠道:“你想知道?那你明天去看看二公子养的猪。”
  老牛怀疑地打量他几眼:“你不去?”
  崔先生淡定无比:“我去看看人工孵小鸡的神仙手段,我们分头而行,你看了猪回来告诉我就行了。”
  原来是这样,老牛释然。
  以前被崔先生坑多了,即使是以他的粗神经,后来在危险来临时,他也是有一点感觉的。
  时隔十八年,这份危险的感觉刚刚突然毫无预兆地出现,吓了他一跳,原来是他的错觉。
  老牛摸了摸头。
  老张在一旁疑惑地眨了眨眼:奇怪,怎么忽然感觉到一丝危险呢?
  好像是崔先生以前坑人时的感觉?
  错觉吧?
  -
  第二天没等崔先生和老牛出门,皇帝的赏赐到了。
  一大群人敲锣打鼓地从庄子大门口进来,一个公公双手高举圣旨走在最前。
  吴太守和白县令在一旁陪同,郑远钧还在人群中看见了他大哥郑世子,两人对了一下眼神。
  庄民们呼啦啦跪了一片,郑远钧跟着跪下。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有郑彦北都督之二子,生而聪慧,……”接下来是一大段晦涩拗口的句子,那公公念得抑扬顿挫,热情澎湃。
  郑远钧上辈子对古文深恨痛绝,这辈子虽然生在一个学习古文的好环境里,奈何她从小就在筹划如何保命,实在没有精力去研究古文,这时候对这段话就听得半懂不懂。
  不过听那公公的语气,郑远钧猜想是在夸奖她。
  “特赐:上等田一千亩,白银一千两。”
  “为表其功,赐御笔亲书牌匾一幅。”
  “领旨,谢恩。”
  念完了,公公合上圣旨,笑容满面地捧给郑远钧。
  郑远钧高高兴兴地谢恩,三个头磕得真心实意。
  这最后几句我听懂了啊,匾就罢了,我正好差田,一千亩田来得真及时,银子也是好东西,这皇帝爽快。
  郑远钧捧着圣旨起身,公公笑呵呵地道:“二公子,皇上接到高产粮,当天就煮了,连吃了三碗啊,直夸赞二公子少年不凡呢。”
  “皇上夸奖,又亲写牌匾,赏赐许多财物,我真是诚惶诚恐,感激涕零,可惜不能得见圣颜,只得在此叩谢圣恩。请公公回去后,一定替我向皇上表达谢意。”郑远钧满脸堆笑。
  “一定一定。二公子,我姓陈,师傅是于公公,”陈公公笑得越发亲切,“皇上听民间传言二公子身有神异,向我师傅打听,我师傅禀告皇上,二公子是上天派来护佑圣明天子的福星呢。”
  做了好事怎能不留名,师傅在皇上面前为二公子说话,打消了皇上的猜忌之意,师傅的一片好心,还是要让二公子知道的。
  郑远钧却是有点茫然。
  她知道这是古代,普通人说是神仙肯定犯了皇帝的忌讳。
  但这身有神异的说法从她落地就有了,一直说了十七年,她爹也没有避讳的意思,那不就是没事了吗?
  怎么现在这陈公公又特意说起来,而且看他是一脸邀功的意思。
  看到郑远钧呆愣的脸,郑世子连忙抢步上前,一把推开她,双手扶住陈公公,无比热情。
  “原来陈公公是于公公的徒弟,我父亲当年与于公公在京城一见如故,分别多年,时常挂念。”
  “正好陈公公来了,等我备下些土仪,请陈公公带给于公公,聊表我父亲的思念之情。”
  “好好好,你父亲的思念之情,我一定带到。”陈公公拍拍郑世子的手。
  总算有个明白人,这郑世子不错,那二公子在农事上极有天赋,不想是个不通人情的。
  不通人情的二公子捂住腮帮子,正在牙酸之中:还什么思念之情,古人肉麻起来比现代人强百倍啊!
第十八章
  在郑世子和郑远钧的热情相邀下,前来颁旨的众人都留下吃饭,仔细尝一尝这高产粮的滋味。
  陈公公是天使,当仁不让坐在首位,郑世子和吴太守两边坐下,郑远钧和白县令敬陪末座。
  几人一边坐下,一边还在互相恭维。
  “二公子,皇上吃高产粮时,赏了我师傅一点,我师傅吃了,说味道比一般粮食要好呢。”陈公公笑得露出了白牙。
  “于公公不过是心中偏爱我一点,才会觉得我种的粮食比别人好吃。”郑远钧拱手做谦逊状。
  “哈哈哈,二公子太谦虚了,郑世子,你父亲有你们两个,足慰平生啊。”
  “公公过奖了,我父亲常感慨这些年为我们操心,远不如当年无牵无挂,与知交好友畅谈快活啊,还不知哪一日能再和于公公相见呢。”郑世子拉住陈公公的手,情真意切。
  大齐景和十五年,安王叛乱,郑大都督受诏入京,领兵出征前皇帝亲自送行,获胜回京后皇帝召见嘉奖。
  两次面见皇帝时,跟随在皇帝身边的都是于公公。
  郑大都督曾与于公公打个两次照面,但两人并没有私下交谈。
  这段经历郑大都督给儿子们说过无数遍,对于其中详情,郑家公子们都十分清楚。
  虽然郑大都督与于公公并无深交,但于公公传达了善意,郑世子是一定要接住并有所表示的。
  郑世子和陈公公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陈公公想起吴太守,也不能冷落了。
  “从进入信州,一派丰收之景啊,吴太守功不可没,我一定会向皇上如实禀报。”
  “陈公公辛苦了,吴某感激不尽,”吴太守得了这话,脸上露出欣喜之色,殷勤地给陈公公夹菜,“陈公公来吃菜,这鸡肉滋味与众不同。”
  桌子上鸡鸭俱全,有鱼有肉,菜肴十分丰盛。
  陈公公时常能吃到御膳房的菜肴,皇帝吃剩的赏下来,于公公是皇帝身边第一人,得的从来都是最多,然后又赏给徒弟,陈公公自然口福不浅。
  菜做得再好吃,还能好过御膳了?
  陈公公漫不经心地把鸡肉送入口中,咀嚼片刻,顿住,又继续细细品味,只觉肉质细嫩,唇齿留香,回味悠长,竟是他从未尝过的美味,比御膳更胜一筹。
  陈公公咽下鸡肉,惊道:“这怎么做的,这么好吃。”因为太过吃惊,说话也不文绉绉的了,直白无比。
  这话郑远钧最有回答权,于是解释:“这是用铁锅炒的,先……,再……,放入调料……”巴拉巴拉。
  陈公公听得睁大了眼,连声感叹:“从没见过用铁锅炒菜的,二公子所做之事,总是前所未有。”
  现代无菜不可炒,但在这里,还真没人尝试过炒菜。
  当年郑远钧炒菜一出,惊艳了整个都督府,现在都督府的餐桌上,每次都有几盘炒菜。
  炒菜方子郑远钧也没瞒着,后来信州也就渐渐流传起了炒菜。
  但一般人家是吃不起炒菜的,首先一口铁锅就价值不菲,然后炒菜常常需要多放油,这也是一个金贵物什,还要放入各种调料。
  有些调料现代常见,而在这里却十分罕见,甚至没有,还需要找替代品。
  总之,炒菜只能让上层人家打打牙祭,想要普及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至少要等到百姓都有饭吃,有余力去想到改善生活,还要油价降下来。
  今天郑远钧的主推项目不是炒菜,而是蛋,盐蛋、卤蛋和皮蛋。
  “陈公公,吴太守,白县令,你们尝尝这蛋,看滋味如何。”郑远钧让庄民给每人送上一个盘子,每个盘子里装了三种蛋。
  盐蛋和皮蛋切开了,一瓣瓣的放在盘子里,另外放了两个整蛋,一个卤蛋和一个皮蛋。
  郑远钧一一介绍:“这是卤蛋,这是盐蛋,这是切开的松花蛋,这是没剥壳的松花蛋。”
  是的,松花蛋比皮蛋好听,郑远钧决定还是叫松花蛋。
  陈公公看那盐蛋十分漂亮,黄白分明,夹起一瓣,去掉蛋壳,送入口中。
  蛋白细嫩,最好吃的是蛋黄,松软可口,有极细腻的沙粒感,咬一口满满的全是油。
  陈公公享受地眯起了眼。
  吴太守倒是觉得松花蛋符合他的审美,灰色的壳,黄褐色的蛋清,像一块琥珀,晶莹剔透。
  他夹起尝了一口,清凉爽口,香而不腻,在这夏日吃着,让人大开胃口。
  白县令吃了卤蛋,评价道:“卤蛋十分味美。”
  “晶莹而剔透,鲜香而味美,”吴太守拍手赞叹,“松花蛋才是一绝啊。”
  陈公公埋头吃着盐蛋:“我就觉得这盐蛋好吃。”
  不管是什么蛋好吃,郑远钧都高兴。
  庄子里鸡鸭多,蛋多,她准备把这三样蛋推销出去,销路好还可以扩大生产,然后去招些流民来。
  最好是一家家地招来,一家骨肉不分离,不会生出别的心思,好安心地给她做事,也比分散的流民好管理。
  先把青壮年挑选出来,训练后组建军队。
  资质不好不能当兵的可以种地,皇帝赏下的一千亩地还荒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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