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边是徐羡对宋泊礼惊魂未定的赞叹。
“要是能让我和宋董在一起一天,我宁愿单身十年,”徐羡酸了:“真不知道谁那么有福气,能和宋董在一起!”
她没有搭话,心里思绪千变万化。
她陪在他身边无时无刻不再担心他身边出现别的女人,但没想到,提心吊胆了四年,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她竟可笑的不敢上前去问。
以什么身份去问?
她正欲收回目光,就见被簇拥着的男人视线也看向她。
四目相对。
宋泊礼剑眉微不可见的蹙起,似乎是没料到会在这里看见她。
沈蔷指甲嵌进肉里,心提到嗓子眼。
下一秒。被簇拥着的男人长臂一伸,对着沈蔷勾了勾手,嗓音低沉,道:“过来。”
作者有话说:
这里是重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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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唔该翻译:麻烦/有劳,系不系:是不是
2.赛马会资料都是网上查询借鉴
3.女主是成长性人设,她后面恋爱脑没了就会分手然后搞事业,女主是个珠宝设计师哦。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哦。
同时我还开了一个破镜重圆的预收。
文案放上来,大家喜欢的话可以点击收藏。
《香山浔风》文名暂定文案会精修
熟知兰濯风的人都知道,兰爷心中有个白月光,他好吃好喝供着她,金屋藏娇四年,最终毕业的时候,那只金丝雀一脚把他给踹了。
谁都不能在他面前提起那个女人的名字。
直到某天,那个女人再次出现在香山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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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浔大一那年偶入金沙,远远望去,男人坐在真皮黑沙发,矜贵的双腿交叠,薄唇咬着一块牌,狭长双眸望着对面的人,手捏住牌的一角从唇边拿下,桌面翻出三张K,他云淡风轻,不留情面道:“我不是想证明什么,但你打的真的很烂。”
桀骜轻狂,目中无人,这是孟浔对他第一印象。
好友说:“他在香山澳好有排面的,人人都叫他兰爷。”
他是香山澳人人尊重的兰爷,放荡不羁。
她是A大芸芸众生的普通人,清冷乖巧。
两人,天壤,云泥。
她以为他们不会有交集,但她没想到两人会在一起。
更没想到,这段关系中她占据了主导权,她把兰濯风给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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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兰濯风时,是她公司业务需要出差澳门。
没有她的日子兰濯风照样过得风生水起,意气风发,依旧是人人敬仰畏惧的兰爷。
她也以为他早已放下她。
却在某天,男人失控将她堵到船角,强撑着仅有的尊严,咬牙问:“四年,你到底爱没爱过我。”
“四年,我骗你的。”
她轻轻一笑,眼里没有一丝笑意:“赌场出疯子,情场出傻子,兰爷是疯了还是傻了?”
“说你爱我,”兰濯风红了眼,语气卑微,闭眼求她:“说你爱过我。”
【四】
再后来,香山澳的一处山顶,兰濯风斥巨资打造了一个只属于孟浔的王国,取名为
——香山浔风。
有人问兰濯风这么做值不值得。
他当时轻轻一笑,看着远处朝他走来的孟浔,眉眼带笑,语调低沉道:“孟浔说过,她是孤独的,世界上没有什么永垂不朽。我想陪着她也告诉她,我对她的爱,就是永垂不朽。我想给她一个,我理想中的王国,而她是我永远的Queen。”
1:男主比女主卑微。
2:1v1
第2章 第二章
◎她是谁阿◎
这一句过来。
令四周的人都沉默了。
徐羡看着沈蔷,面无表情的脸上写满了震惊。
她的舍友居然认识港城太子爷!
认识就算了!
太子爷居然还主动打招呼让沈蔷过去!
相对于徐羡失控的表情管理。
站在宋泊礼身侧的那群人都是见过世面的人,宋泊礼在港城的身份地位,谁来了都得给三分薄面,众人心里虽犯嘀咕但眼观鼻鼻观心,没人敢开口。
宋泊礼贵气的脸上温润如旧,眼底却有一种上位者不容忤逆的威严。
沈蔷乖乖抬脚往前,走到他面前,两人只有一臂距离。
靠近了,她能闻到他身上最熟悉的木质香。
“怎么来这了?”宋泊礼语气低润,很是好听。
听上去不会冷冰冰,但说要再多几分的温度、多几分感情,倒也没有,温柔里夹杂着微不可寻的薄凉。
他先开口倒是缓解了她立在一群人前的尴尬。
“舍友拉我一起来的,”沈蔷抿了抿唇,本不想问的但就是忍不住,好似问了她心里的那口气就顺畅点,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不是说要出差半个月吗?”
她说这话时,余光似有若无的扫了一眼站他身侧替他拿衣服的女人,一眼就看见了对方傲人的事业线。
沈蔷安抚自己,没关系,她会长大的!
收回目光时,却撞上了宋泊礼好整以暇的眸里。
宋泊礼最擅长不动声色就将人心事看穿。
在他眼前,沈蔷就像是课堂上做小动作的学生,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藏不了任何心事,她脸色有点羞红。
他难得好心,点到为止、目光收回,慷慨放了她一马,没有当众点破她。
只是下一秒,他还是没忍住,起了逗弄她的心思。
只见他修长的手指拿起她手中票据,嗓音带笑的念出了她羞耻怀揣着心思写下的“7-2-9”。
729无人知晓是什么,但两人肯定知道。
当他用低醇的嗓音念出这一串数字时,这三个数字就变得格外暧昧。
沈蔷脸色一热,头越埋越低时,宋泊礼嘴角一勾,善心大发,终于收手不再逗她,讲解给她道:“这里面门路深,你买7-2-9,应该没胜算。”
“如果你钟意赛马,下次得闲我带你来。”
听着像是哄她。
但还未等她那颗心甜上几秒,他就将票据递还给她,
并嘱咐她,“玩得开心点。”
他没问她,乘坐什么交通工具。也不关心她今晚几点到家,除了和舍友,还有没有其他人,行色匆匆转身离去,仿佛刚才耽搁的几分钟已经是他对这段感情的施舍。
但他始终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为什么会提早回来?不是要出差半个月吗?
票据上任惨留着他捏过的温度,一群人绕过她,她隐隐听见那个女人笑问,“宋少,那个年轻女孩是谁阿?”
沈蔷回眸,紧张到手收紧。
他会说她是谁?她也想知道自己是什么角色。
宋泊礼的背影伟岸有力,西装下是流畅完美的肌肉线条,擦得发亮的黑色皮鞋踩在光洁的大理石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音,他一边往前,一边将右手插进兜里。
看上去依旧随性却贵气,嗓音低醇,“妹妹仔。”
这一声妹妹仔,他是用粤语讲的,和讲普通话时有着完全不同的感觉,像是精酿过的酒,语调都贵气,说的话却毫无温度。
她来港城四年,很少讲粤语,其实她以前也曾讲过,但是后来被人取笑过发音不准,久而久之有些自卑。
粤语是她心爱之人的方言。
她怕在他面前出糗,怕他也笑她。
但绅士如宋泊礼,他向来不会要求她讲,两人相处时,他都是讲普通话多些,难以表述时才会夹杂着一些粤语。
他迁就她,对她温柔绅士。
可沈蔷却总觉得他的这份情感不能称为爱情,她总觉得,爱应该是自私、霸道、浓烈的。
而不是他这样,克制、绅士、平淡的。
就好比如此时此刻,他明明洞悉了她占有欲吃醋的小心思,却也不愿多用一分钟去向她解释为何出差的他身边多了个女人。
分明刚才还在打趣她,转头就和她吃醋的对象介绍她只是一个妹妹仔。
她的心不是滋味。
她还是想问问他,她是谁。
等一行人终于离开后。
徐羡立刻走过来,欲言又止,想问的话很直白,最后问出来的,是几秒钟筛选过最体面、客气的一个问题,“你...你居然和宋董认识?!”
沈蔷小脑袋点了点,她知道妹妹仔是什么意思。
妹妹仔,可以是很好的、也可以是陌生的。
顺着他妹妹仔,沈蔷也道:“只是见过几次。”
她含糊其辞,其实心底知道自己不管怎么解释,都无法打消徐羡的好奇心。
至于徐羡信不信她与宋泊礼的关系、以及今晚赛马到底她与7-2-9是否有缘分,沈蔷都没有心思去注意,但她还是面带笑容陪同样心不在焉的徐羡看完了整场赛马。
出马场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徐羡说自己累得很,选择打车回去,沈蔷知道她不是累,而是想快点回宿舍。
车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
徐羡坐在身侧,手机从开始上车时就没有灭过,双手在屏幕上跳跃,好像有说不完的八卦,里面有多少是关于她的,她不知道。
沈蔷收回余光,摁亮手机,点开了唯一的置顶。
置顶的人头像是一条深海里的鲸鱼尾,没有备注,是他自带的网名,一个S。她点开两人的楼梯口,最后一次的聊天记录是在一个星期前,也就是12月15号,是她发的那句——【那你出差注意安全,有时间记得给我打电话。】
然而,15号到22号里,他一通电话没有。
沈蔷修长的指尖轻点屏幕,她打了一句【我现在回宿舍了】之后又给删掉,毕竟显得有点矫情,他好像压根没问她什么时候回去。
斟酌再三,她发了句【还没谈完吗?】她偶尔会用女主人的口吻问他,是她在极度受委屈或者需要证明她在他心里有份量时,才会用的。而每次他也会认真回答,比如现在,他很快回了信息。
S:【刚谈完,半山等我。】
沈蔷的心从下午见到他开始,就像是一把拧紧的锁,现在看见这句话,瞬间又把锁给拧开了。
他是想见她的。
还没等开心几秒。她眸光一沉,看见他那句刚谈完,忽然想到,如果她没有发这条信息,他会不会发信息给她,还是他发信息给她,是因为她先发了过去,他顺水推舟回过来的。
沈蔷很纠结,几秒后,她发现自己好像总是在恋爱里反反复复找细节证明他爱她,又会在另一处找细节推翻这个论点,觉得他其实依旧不怎么爱她。以此来内耗自己。
出租车在港大校门口停下。
两人回到宿舍后,沈蔷收拾换洗衣服,临出门时。
另外两名舍友问:“那么晚还要去做家教吗?”
她们自从得知她是做家教,偶尔会过夜后,也从不问她出门是不是要去做家教。
好像都已经默认她的出去都是做家教。
但现在,她们是知道她做家教后,第一次向她确认。
沈蔷拉着包包的手一顿,下意识的看了眼徐羡,发现她也刚好看过来,沈蔷软软的嗯了声,之后就离开。
宿舍门关上,她的手还搭在门把上,就听见里面传来啪嗒一声的反锁,之后响起徐羡惊讶的一句“哇靠,我和你们讲...”
沈蔷自从和宋泊礼在一起后就知道,这一天早晚会来,但还好,是大四的时候来,不会煎熬多久。
出租车从港大往半山区行驶,风景在车窗掠过。
沈蔷知道,从刚刚开始,她在舍友们心中的形象,并没有因为她认识宋泊礼而高几等,反倒会因为“认识”宋泊礼,而低微到尘埃里。
哪怕她和宋泊礼在一起四年,期间没有收过他任何贵重东西,甚至连他的副卡她都没刷过一分钱,但从这一刻开始,她都已经在无形中被贴了“拜金”“有心机”这些凭空想象的标签。
一个大学生和一个社会人士在一起。
还是一个那么有身份地位的社会人士,言论绝对不会偏袒大学生。
车子行驶了不知多久,终于抵达港城半山区。
半山区的豪宅里有别墅和平层,高层平层可以俯瞰大半个维多利亚港的夜景,华灯初上、璀璨耀眼,许多名人、商界大佬都住在这里,宋泊礼位于顶楼位置,将近四百多平。
一进门,侧面定制了上等的柜子,专门放置宋泊礼收集的古董。
其中有些她特别钟意看的,是还未在市面上流传流通的,她算是为数不多知道的人。
沈蔷将鞋子换好,她熟练的拿出换洗衣物走进浴室,屋内的灯是感应的,她一个人在四百多平的房子里,到处亮堂堂的,倒也不怕。
浴室内,雾气萦绕,白茫茫的气贴在玻璃上。
浴缸的水早就在她输入指纹密码时主动感应是夜晚所以放好了水,但沈蔷却没有躺进去,她不习惯用浴缸泡澡,但偶尔她会进去,那就是晚上她攀在他身上的时候。
浴缸里的水会被他们溅到整个浴室。
绅士、温润、是他刻在骨子里的,偶尔情到浓时,她也只是见他销魂的喉结滚动多几次,动作比平时用力,温柔夹杂着短暂的疯狂,他那时就喜欢用手掌贴在她的蝴蝶骨上。
花洒的水浇灭了她停不下来的回想,她将头仰起,任水打湿她的青丝和脸庞,水流声和水滴在地板的声音交织在耳畔,她睁开眼时,他已经不知何时,倚靠在浴室门口。
还是今天那身耀眼的西装,纽扣系到最上面一颗,长腿一条微微折起,另一条伸直,右肩抵靠在门框上,双手抱至胸前,禁欲骄矜,贵气的五官柔和在灯光下,他薄唇勾起,好整以暇的望着她。
她一时没反应过来,呆呆的站在原地,任水流向她,直到她看见他慢条斯理的解开手腕上的表带,响起闷哼声时,她才确定不是梦。
沈蔷盯着他好一会儿。除去今天短暂的几分钟,算算时间,他们已经一个星期没有见面。
沈蔷的皮肤在浴室暖黄的灯光下映照的依旧如玉脂一般白皙粉嫩,她赤脚踩在满是水渍的地板上,几步之后站在他面前。
非礼勿视用不到两人身上。
尽管两人在浴室里,“坦诚相见”一脸正气和乖巧,但彼此的身体却非常实诚。
任由浴室的热气蔓延到血液里,宋泊礼不掩盖自己的反应,垂眸低头一看,虽藏不住,但嘴上依旧逗她,“马场上怎么没见你那么乖?”
他在说马场上,她起初不愿过去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