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荒唐,余生有你(出版书)——芸生【完结】
时间:2023-09-06 23:07:21

  “梁检的女儿。”
  “哦,梁检带着他女儿一起走了。”
  白梓岑的眼眸灰了下来,连带语气都低沉沉的:“原来他们都走了啊”
  曾兆对白梓岑眼底的失落感到不明所以,他又不敢去问,生怕触动了白梓岑失去女儿的那根心弦。两人联系中断,缺失的那十年时光里,曾兆并不知道白梓岑发生过什么。更无从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窥探她的世界。
  他从青年时代就知道,白梓岑这个姑娘,是打碎了牙,也只会往肚子里咽的姑娘啊。曾兆不愿意主动去揭她的伤疤,问及过去的事情。就好比,假设他蛮横地掰开她的唇,翻找她的那颗碎牙,她大概只会将那颗牙吞咽得更深。
  他只能静待一个时刻,让她主动吐出那颗牙,主动吐露那些谁都不愿意提及的曾经。
  白梓岑身上仍是那一身蓝白色的病号服,病号服太大,衬得她整个人都瘦弱无比。她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走廊尽处,眼神像是盲目地等待着什么。
  夕阳余晖从走廊尽头投射而来,白梓岑逆着光站立,孤独的影子逐渐拉长,落寞到就好像全世界都只有她一个人一样。
  曾兆心疼地走上前,揽住她瘦弱的肩膀:“小岑,该出院了,我带你回家吧。”
  白梓岑不说话,整个人像是魔怔了似的,眼神犹疑地投向远方。
  “兆哥,你说十三亿这个数字够大吗?我这辈子还能再碰到她吗?”
  一个有限的数字,它并不算大。但是,如果你将一个人,扔在十三亿的人海里,那么这个概率就变成了
  十三亿分之一。
  无限循环小数,看不见终点。
  身体检查报告迟迟未能出来,白梓岑在医院里又住了一晚,才终于出院。
  住院的最后一晚,是曾兆陪着她的。那一晚,曾兆陪她聊了许多,从以前山村里的小伙伴,到自己如何白手起家,创立产业。他滔滔不绝地讲着,眉飞色舞的表情,令白梓岑的嘴角也不自觉染了一点笑意。
  曾兆和梁延川是不同的。面对梁延川的时候,白梓岑只能永恒地低着头,接受他的怒与恨。而面对曾兆的时候,她更像是个活生生的人,他们可以说起儿时共同的伙伴,说起自己艰难的遭遇。
  因为他们都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人,都了解贫穷,了解苦难。
  谈话中,白梓岑也曾旁敲侧击地问过曾兆,关于他左侧跛脚的原因。只是每每提起,曾兆却总是很轻描淡写地绕过这个话题,就好像他根本不曾有过这样的缺陷。曾兆不愿意提及,白梓岑也只好不问。毕竟,对于一个成功男人来说,身体的缺陷似乎是个难以提及的瑕疵。
第20章 悲欢的注定(3)
  收拾东西准备出院的早晨,曾兆忽然神秘兮兮地对她说:“小岑,我带你见一个人。”
  白梓岑虽是一头雾水,但仍是笑着点了点头。
  白梓岑住院的东西并不多,但曾兆仍是殷勤地抢着要接过去,说是不能让病人干重活。年少时的印象中,曾兆就是个热心肠的小伙子,因此白梓岑也没和他争抢,就随他接了过去。
  无纺布的袋子握在曾兆的手里,与他那一身熨烫笔挺的西装格格不入,白梓岑看着,不自觉地就笑了。
  “要不我来拿着吧,你一个董事长,给我一个导购员拿行李,像什么话呀。”
  曾兆将袋子往身边一侧,不让白梓岑去碰:“出了邦盛,我就不是什么董事长,你也不是导购员了。小岑,别那么见外。你无亲无故的,既然叫我一声兆哥,那我照顾你是应该的。”说完,曾兆故意撇开了脸,朝着无人的方向,莫名地笑了笑。
  “那就麻烦你了,兆哥。”白梓岑嘴角微弯,朝他腼腆一笑,“对了,你刚刚说要带我去见个人,是谁呀?”
  曾兆憨厚的脸上蒙上了一层笑意,他指了指不远处的一辆黑色轿车,说,“他在车里,待会儿上去就看见了。”
  白梓岑和曾兆一同往黑色轿车的方向走,因为曾兆要将行李放进后备厢,所以白梓岑比曾兆先一步走进车里。
  手指握上车门把手,稍加使力,车门缓缓打开。待见到车厢里坐着的人时,白梓岑一时间竟是摸不着头脑了。
  车厢后座,正坐着一个小男孩,约莫六七岁的样子,短发齐耳,长相白净,手里还握着一个打乱了的魔方。一身整洁的白恤衫,像是从童话里走出的小王子。
  他见了白梓岑,倒也不惊讶,反倒是朝她笑了笑,露出了皎洁的八颗牙:“白阿姨你好,我是小舟。”
  白梓岑用了一分钟,将自己脑海里的记忆翻了个遍,却也想不出这个孩子到底是谁。小男孩干净整洁的笑容莫名好看,像是极富感染力似的,白梓岑也不由得会心一笑:“你好,小舟。”
  她顺理成章地坐进车厢后座,正打算和小男孩说说话。结果还未等她有所动作,曾兆已经打开了后座的另一侧车门,大方地跨了进来。
  后座空间较大,坐着三个人也不显得拥挤。曾兆也不急着去开车,只是温和地搂住小舟的肩膀,将他白净的脸,往自己略显黝黑的脸颊上蹭。
  实际上,曾兆的肤色并不黑,顶多是小麦色。只是,对比了旁边脸蛋白净的小舟,倒像是从非洲地区逃难过来的灾民。
  白梓岑不由得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曾兆大方地将手臂搭在小舟的肩上,重重地拍了一下他稚嫩的肩膀,向白梓岑夸耀道:“我儿子曾亦舟,跟我像吧?”
  “兆哥,你开玩笑呢?”白梓岑继续笑。
  曾兆与曾亦舟相视一笑:“是不是因为我们父子俩,一个黑脸,一个白脸,所以你不信了?”
  “不信。”白梓岑摇头。
  “真的,不骗你,小舟随他妈,长得白净。”曾兆朝曾亦舟挑了挑眉,像是要得到他的认同:“小舟,你说是不是?”
  曾亦舟甜甜一笑,也不吭声,只是腼腆地点了点头。
  白梓岑不忍心再看曾亦舟被曾兆折腾,只好连连回应道:“好好好,我信了。”
  白梓岑其实并不惊讶,曾兆与梁延川同岁,整三十的年纪,又是事业成功的人,必然是已经成了家有了孩子的。
  曾亦舟似乎不太爱说话,只安静地坐在座位上,把玩着手中的魔方,旋转,扭曲,再旋转。曾兆坐在他旁边,也不打断他,只安静地和白梓岑说着话:“小舟这孩子吧,本来性格就随他妈,不太爱说话。再加上我跟他妈在外打拼的那几年没能陪着他。他长期跟着爷爷奶奶住在山村里的老家,父母又不在身边,就自然养成了安静的性格。”说到最后,曾兆的嗓音低沉了不少,像是在懊悔,“说起来,也都怪我忙着工作疏忽了他。”
  “兆哥,别这么说。”提及孩子这件事,白梓岑也有伤。她艰难地扬了扬唇角,说:“你一门心思地工作,也总是希望给小舟更好的生活,这事不该怪你的。”
  “或许吧。”
  曾兆眼眸黯淡,像是在隐藏着什么。白梓岑见状,故意岔开了话题,朝他调笑道:“对了,小舟的妈妈呢?说了这么久,我还没见过嫂子长什么样呢。不过照着小舟的样子,一定不会差。”
  “小舟的妈妈,你见过的。”曾兆还在笑着,只是这笑容里,多了份悲悯,多了份艰涩。
  白梓岑微微讶异:“谁?”
  “小紫。”
  如果说,当年被拐卖到山村里的时候,曾兆像是个替她挡风遮雨的大哥哥。那么小紫,就是那个无微不至地帮衬着她的大姐姐。
  那时候,她刚到农村,连小麦与稻草都分不清。养父母硬是拉着她要她下地种庄稼,猝不及防地,细嫩的皮肤就被田埂上的麦叶扎破了。因为是买来的孩子,养父母根本不愿意怜惜。前一秒,伤口还血淋淋地淌着血,下一秒,她就被扔进了庄稼地里。
  白梓岑不敢抗争,只好学着养父母的样,将秧苗一束束地往地里插。庄稼地里的泥土又湿又重,像是要将她整个人都吸进去。白梓岑是插了半个小时的秧苗,才发现脚踝上的异样的。
  庄稼地里,多的是不明的生物。白梓岑发现的时候,一根像是蠕动的物体,正贪婪吮吸着她的血液,像是要以伤口为入口,钻进她的皮肤里。
  白梓岑吓得哇哇大叫,而小紫,就是那时候出现的。
  她长得很白净,一点都不像是山村里的姑娘,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她见了白梓岑腿上的东西,也不慌,只是静默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粗盐粒,飞快地洒在白梓岑的伤口上。
  “这是水蛭,喜欢吸血。我给你撒了盐,待会儿它就会掉下来了。撒了盐的伤口会有点疼,你忍着。”
  白梓岑咬着唇,含糊地朝她说:“谢谢。”
  听白梓岑说了句谢谢,那人却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兆哥去过城里,他跟我说,城里姑娘的口头禅就是你好还有谢谢,原来真是这样的。”
  水蛭慢慢地从皮肤上脱落,而后滚落到草地上。那人慢慢地站起来,笑容甜美地朝白梓岑笑:“我姓朱,叫小紫,住你们家隔壁。我应该比你大几岁,你可以叫我小紫姐。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呀?”
  那人的笑容像是有感染力似的,让背井离乡的白梓岑,第一次笑了:“我叫白梓岑,我爸妈都叫我小岑。”
  “真好听。”小紫的笑,让人无理由地相信,那一定是发自肺腑的。
  “小紫姐,你也可以叫我小岑。”
  她腼腆地红了脸颊,叫她:“小岑。”
  之后,小紫总会有意无意地帮衬着白梓岑。例如,养父母差使着她去收玉米时,小紫总会帮着她一起将玉米晾干挂好。又例如,收割小麦的时节,小紫总会陪着她,将一亩地里的麦子收割得一根不剩。
  小紫对她一直是掏心掏肺的。甚至,连曾兆这个朋友,都是小紫介绍她认识的。
  关于小紫和曾兆的结合,白梓岑虽是惊讶,却也是在意料之内的。当年,作为小紫最要好的朋友,白梓岑哪能看不出小紫眉眼里对曾兆的喜欢。吃饭的时候提到她的兆哥,干活的时候提到她的兆哥,连带睡梦前的话题,也总是他。曾有一次,午间打盹的时候,她听见小紫说了梦话,梦里就只单单地重复着一句话:“兆哥,我喜欢你,我想嫁给你。”
  小紫对曾兆的喜欢,白梓岑一直记在心里。甚至于后来拼死逃离山村,也不过是为了不愿意做曾兆和小紫之间的那一块阻碍石。
  车厢内有些莫名的安静,连坐在后座中央玩弄着魔方的曾亦舟也停下了转动的手指,摊开手掌,将五指妥帖地扶在自己的膝盖上。
  白梓岑垂下眼睑,细细地打量着曾亦舟稚嫩的模样。之前坐进车里的时候,她就觉得曾亦舟有些莫名的眼熟,这才想起来,原来这种熟悉感,是来源于与他一脉相承的母亲小紫。
  与曾兆、小紫阔别十年,当真是物是人非。白梓岑不由得感叹道:“原来小舟是小紫姐的儿子,怪不得,仔细看的时候,真是和小紫姐长得一模一样呢。说起来兆哥你也真是有福气,娶了小紫姐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如果我没记错,当年小紫姐可是我们村里的村花呢,当初想要娶她的人,估计排起队来都能绕大山一圈呢。”
  大约是激动于小紫嫁给曾兆的梦想终于成真,白梓岑俨然没有看见曾兆和曾亦舟越发深沉的眼神。她探头探脑地张望着,眼底有掩饰不住的欣喜:“对了,今天怎么没见小紫姐一起来?都快十年不见了,也不知道她还认不认得我。说起来兆哥你也真是的,怎么以前碰见的时候,也不跟我说你和小紫姐结婚了”
  曾兆冷不防地打断她:“小岑,小紫过世了。”
  “五年前。”
  白梓岑的呼吸猛地下沉,睁大了双眼,完全不敢置信:“怎么会?我记得我走的时候,她还是好好的呀。”
  “是急性败血症。”曾兆顿了顿,“那病来得太快,不到一个星期她就走了。”
  白梓岑张开了嘴巴,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最后,只是张开咬合着唇瓣,吐了一句:“怎么会”
  曾兆笑了笑,表情里有些轻微的难堪:“我以前一直相信人定胜天,自己创业是,生活也是。只是从小紫过世之后,我才发觉,一个人,有时候是真的无力。病来如山倒,她那么好好的一个人,突然没了,就是没了。”曾兆抬手的动作有些吃力,他抚了抚儿子柔嫩的发丝,眼眸里灰暗到看不见任何零星的光点,“那一整个星期里,我四处求医问药,恨不得给医生跪下。然而,很可惜,还是没能救得了她。她走的时候,才只有二十二岁。”
  那个年岁不经意从曾兆嘴里吐出的时候,白梓岑眼泪决堤。她捂着唇,也不敢大声哭,只是谨慎地呜咽着。她生怕自己悲切的情绪,影响到了身旁的孩子。
  曾兆温和地望着曾亦舟,柔和地说着属于他和小紫的故事:“她是十八岁的时候跟的我,二十岁的时候就给我生了小舟。那时候我忙着做生意,她就一直当我的左右手。因为怕小舟影响我的事业,她毅然决然地托人把未满百天的小舟送回了老家。说起来,也是我愧对她。她临走的时候,小舟才两岁。而她和儿子相处的时间,统共也不会超过一个月。”
  他长长地叹了一声,眼神中的悲切依稀可辨:“小紫那姑娘,我可真是对不起她。她跟着我吃了那么多苦,到头来,却连一点点的好日子都没能享受到。生活刚有起色的时候,她就匆匆忙忙地离开了。现在五年过去了,偶尔在梦里梦见她,还会听见她站在田埂里,兆哥兆哥地叫着我。只是一伸手,却又抓不到了。”
  “兆哥,快别说了,我难受。”白梓岑终是忍不住打断了曾兆。
  眼泪如同塌陷了的石窟,杂乱无章地掉落在车内的地毯上,悄无声息。泪水模糊了眼眶,白梓岑都快看不清眼前的事物了。然而,蒙胧中却有一双小手,凑到了她的脸上,胡乱地替她抹了抹。
  “阿姨你别哭,小舟都不哭鼻子,你也别哭呀。”曾亦舟扬着皎洁的笑容看着她。
  原本,白梓岑只是对于小紫的离去一时间难以接受。但当曾亦舟伸出绵软的小手凑近她的时候,她的情绪里却忽然多出了一种名曰心疼的感触。她的晓晓,也是和小舟一模一样啊,幼时无知的年纪,就离开了母亲。
  她有多心疼晓晓,此刻就有多心疼小舟。
  她仓皇地抹着眼泪,对曾亦舟说:“阿姨不哭,阿姨不哭了。”她口头上明明这么答应了,但眼泪却依旧像是断了线似的,一点停歇下来的征兆都没有。
  曾兆也不忍心看下去,轻轻拍了拍白梓岑瘦弱的脊背,说:“小岑,你别哭了,你才刚出院,身体会撑不住的。早知道告诉你小紫的事,会让你这么难过,打死我我也不会说的。”
  白梓岑深吸了一口气:“兆哥,我只是难过没地方发泄,你就让我哭,哭干净了就好了。”
  听白梓岑这么说,曾兆只好担心地嘱咐她:“注意点身体,别让自己累着了。你小紫姐临走的时候还吩咐我,以后要是能够再遇见你,一定要替她多看你几眼。她说你虽然外表坚强,但骨子里却比谁都脆弱,如果能再碰见,让我一定要替她好好照顾你。”
  曾兆话音刚落,白梓岑就不可抑制地号啕大哭了起来。羸弱的脊背强烈地颤动着,像是随时都要垮塌下来。她脸整个埋在自己的双手里,得了手掌的掩盖,她的声音都开始变得歇斯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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