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自己完完全全被杨怀成笼罩着。
原本还占据上风逗弄杨怀成的余禾,惊觉两人之间的相处已经反转,主动权似乎回到了杨怀成手里。
杨怀成的目光落在余禾白皙漂亮的面容上,尤其是那双和小鹿似的纯澈眼睛,懵懂无知的勾引着人的心弦。他的喉结滚动,清朗的嗓音晦涩,“禾禾,我也是男人,不要把我想得太高尚。”
余禾因为变故而乱成浆糊的脑子,朦朦胧胧的意会到一点,她刚开始逗杨怀成的动作,还有后面贴着杨怀成耳边说的话,似乎都带着点歧义。
她不由暗恨,自己明明什么也没干,就是单纯捉弄他而已,明明是他自己想歪了!
呵,该死的男人,天下乌鸦一般黑,余禾在心里气愤的想到,把错都归咎到杨怀成身上。
不过,经过杨怀成这么一说,余禾倒是真的不敢乱动了。
难得看余禾乖乖待着,也不梗着脖颈气他,杨怀成因为她而躁动的心情稍有平复,他克制着自己的念头,动作极为温柔的拭过余禾的眼尾,他安抚她,“很快就到你家了,处理过伤口就不会疼,你不是喜欢吃上次我给你带的饼干吗,我家里又寄了些来,都给你好不好?”
他帮她把头发挽到耳后,语气是能蛊惑人心的温柔缱绻,“乖一些。”
可以说杨怀成深谙余禾的性情,一连串下来,余禾哑然无声。
看似是余禾在发脾气折腾杨怀成,可实际上谁把谁吃得死死的,真不好说。
余禾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这一点,她想发脾气折腾杨怀成,可是却找不到理由,只好丧气的把脸靠在杨怀成背上,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他身上,不怀好意的余禾在心里幼稚的想,重死他!
剩下的路说来不算长,但也不短,可没了余禾的捣乱,走得快了许多。
两人很快就到了余禾的家里。
他把余禾背进房间,熟门熟路的样子,让余禾很怀疑以前两个人谈恋爱的时候,自己是不是经常偷偷带他回家。
不过,余禾恢复现代记忆以后,就记不清过去的事了,也不知道两人以前到底是怎么回事。
严格来说,这里虽然简陋,却也算余禾的闺房了,杨怀成从进来开始就目不斜视,而是握住余禾柔软细腻犹如白玉的小腿,打量着余禾精致的脚踝和圆润可爱的脚趾上的伤口。
虽然都稍微清洗过了,但看起来还是很严重,有一些是因为不小心摔伤的,但还有一些已经开始愈合,看起来像是长期摩擦出来的伤口。
“你的鞋子不合脚吗?”杨怀成在经过仔细的观察之后,竟然看出了原因。
余禾点点头又摇头,有些委屈,“合脚,但是很硌,而且做鞋的料子太粗糙了。”
杨怀成的目光落到了被他放在床脚的鞋子上,黑色的千层底布鞋,因为走山路和不小心摔倒,上面沾了不少灰,但布鞋的针线密实,是余禾的母亲何春花一针一线亲手缝的。
现在多数人还很贫困,比起余禾,村里不少人只能穿草鞋,余禾的黑布鞋可能用的料子是何春花贪便宜买的,但是倾注的母爱在细密的针线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也是余禾明明很磨脚,却一直没和何春花说的原因。
如果是以前的余禾,穿这样的鞋子一定是最合适的,可自从余禾恢复记忆,意外使用了那张精灵族的卡牌之后,她的肌肤越来越娇嫩,很容易受伤,所以布鞋粗糙的质地磨得她的脚后跟还有脚趾都出血了。
杨怀成慢慢放下余禾的脚,心里已经清楚是怎么回事。
他继续问道:“你家里消毒液放哪?或者红药水、酒精之类的。”
余禾……
沉默又沉默,虽然已经一个多月过去了,但不代表她对这个家里所有的东西都了如指掌。
看着余禾眨着无辜的大眼睛,杨怀成多少有数了。
他索性让余禾等他一会儿,他回知青点拿药水。普通乡下的人,不一定会备着这些东西,连饭都吃不饱,没病没灾的谁买这些,能有一瓶红药水都算难得了。
倒是他,临走前家里不放心,从爷爷辈开始就有不少人从军入伍,各种药是少不了的。
余禾破天荒很有良心的替他考虑了一下下,“你先不用管我吧,我也不出去,晚上再处理也是一样的。倒是你,平白无故换锄头换了这么久,还有你借来的锄头镰刀,虽然用芦苇遮起来了,但万一刚好被人捡走怎么办?”
杨怀成轻笑,眉宇舒展,显然余禾难得的关心让他心情愉悦,“不急,方明他们会替我解释。至于镰刀和锄头,上面都有记号,捡了也没用。”
其实杨怀成没有完全解释完,不仅是有记号这么简单,农村里的人一辈子都和田地打交道,锄头镰刀这些更是重要的工具,天天用着摸着,简直和老伙计一样,不管多少把锄头混在一起,田里人都能一眼认出来。
所以就算把记号擦了,想捡回去自己用,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杨怀成动作很快,余禾总觉得他才离开,一眨眼的功夫就带着一堆药回来了。
不仅是双氧水,还有一些药跟纱布。
他的动作很熟练,帮余禾用清水清洗伤口之后,又用双氧水消毒,然后涂了药粉。手臂上的伤口看起来严重一些,还用纱布包了起来。
杨怀成清理伤口的时候很小心,余禾几乎感觉不到疼。
眼看伤口都清理好了,杨怀成还把药都留下来,和余禾说它们的作用。
余禾都点头应付下来。
他不仅帮余禾处理伤口,还把地上的狼藉也收拾好了,甚至给余禾倒好了热水,连鞋子都清洗了。
余禾看了却不感动,她皱起精致的眉头,形状姣好红艳的小嘴一撅,双手插在盈盈一握的细软腰肢上,做足了无理取闹前的动作准备。
果然,下一刻她动听的嗓音说出骄纵的话来,“你怎么回事,你把鞋子洗得全湿,我明天怎么穿什么,大队长才给我安排了活,难道你要我光脚出门割猪草吗?”
“你太过分了!”可能觉得自己的话不够严厉,她又指控了一句,只可惜再严肃的指责,经过她软软糯糯的音色一加工,都和撒娇一样。
杨怀成也不恼,“对不起,我错了。”
余禾仍旧不开心。
而杨怀成继续说:“但你现在也不适合出门干活。”
余禾以为杨怀成终于忍受不了她了,就在余禾蓄势待发准备大吵一架的时候,他又接着说,“你明天找个僻静的地方休息,我把猪草割好,等到下工的时候有的交差就可以了。”
指责的话噎在喉咙,不上不下弄得余禾很难受。
她清了清嗓子,理直气壮的应下了杨怀成的好意。
然后下一刻就不留情面,堪比始乱终弃的渣女,迫不及待的赶杨怀成走,“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快走吧,万一被人看到你在我家逗留怎么办?”
杨怀成没有生气,他站起身来嘱咐余禾接下来几天要忌口,然后起身离开,他甚至记得在走之前把房间的门轻轻合上。
哪怕余禾现在不喜欢杨怀成,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个极好的人,情绪稳定,体贴周到,温柔包容,做人男朋友非常好,简直可以称得上优秀。
可惜两个人悬殊太大,即便没有余秀兰和姚望伟这些人,杨怀成的父母亲人,还有家世都是阻碍。
好不容易再活一次,她还是愿意轻松自在一点。
怀着这样的心思,余禾晚上睡的很安心,是没有做梦,一觉到天亮的程度。
但是当她起来的时候,就发现窗台上又多了些东西。
一盒饼干,还有双崭新的鞋子。
第7章
能特意送来鞋子,还有允诺过的饼干,除了杨怀成不做他想。
而且饼干是铁皮盒子的,四四方方的大铁桶,图案是只大公鸡。
以余禾的眼光来看,委实粗糙,没有后世五花八门的设计来得精致,但是考虑到时代因素,许多人都还吃不饱,这样一大桶饼干,能吃得起的,恐怕家庭条件不是一般的好。
不仅如此,余禾还想到被自己藏在红漆大木箱里的一堆吃的,凭这熟悉的窗台放东西手法,也就是说,之前一个多月里面,自己时不时收到的吃的,全都是来自杨怀成的投喂?
余禾没有忍住,小小的震惊了一下。
按照原书的描述,还有之前和杨怀成的对话,之前她和杨怀成应该是处于她单方面想要甩了杨怀成,甚至已经提出分手的阶段。
但他竟然还能坚持不懈的送东西,甚至控制自己一次都没有打扰生病中的她。
难道这就是白月光的威力吗?
心甘情愿的付出,分手了还愿意做冤大头,不愿让她在病中为难。
如果不是时间地点和情况不对,哪怕她和杨怀成素不相识,要是她在大马路遇上杨怀成这样的人,也是会克制不住苦口婆心告诉他别恋爱脑的程度。
兄弟,你这样恋爱脑是会被带去挖野菜改造的。
在余禾惊讶的时候,她还拿起手里的新鞋试穿。
鞋子倒不是很夸张,就是一双白布鞋,但是在鞋子后跟的地方,竟然还用布缝了一块柔软的内衬,边缘磨人的地方也缝上了。
不得不说,手艺还不错,从外面看也不太丑。
更令余禾觉得奇怪的是鞋子前面也很柔软,她把白布鞋拿起来闻了闻,有一股醋的酸味。
她大概能猜出来杨怀成是怎么做到的了。
他应该是用浸过醋的布料在鞋子的前后撑了许久,这样鞋子被稍微撑大一些,也能变得更柔软,就算是余禾现在的皮肤越来越娇嫩,也不会被磨伤。
最令余禾惊叹的不是这些,而是杨怀成昨天下午才知道自己穿鞋子不舒服,白布鞋可能是提前买好,却迟迟没送给她的,但在鞋子上加的内衬,还有用醋泡软,都不可能是预测到她的脚会不舒服,提前做的。
也就是说,这些都是他赶了一晚上做出来的。
依照杨怀成的靠谱程度,他肯定也已经帮她把猪草打好了。
这样细致周到的心意,让余禾有点难以接受。
她是打着度过这个难关,将来分手的打算。即便是余禾冷心冷肺,这时候也不可避免的觉得自己良心难安了。
她有一种自己是薄情寡义负心汉的感觉……
但不管是原书里自己的悲惨结局,还是去男主家里应付家世差异和男主不好相处的家人们,余禾都不太愿意。
她只能用其他办法补偿。
作为年代文的升级流男主,他的人生旅程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他会经历三次难以跨越的人生低谷。
虽然余禾仍旧打算将来和他分手,但是等不久之后,杨怀成遇到人生第一次低谷的时候,她一定会竭尽全力帮他的!
余禾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
不能回应对方的感情,至少帮他度过完完全全丧失尊严的那一段时间。
余禾打定主意,多少安心了一点。
杨怀成对她虽然好,但是比起他的好,她还是愿意更爱自己一点。
做足了心理建设的余禾,很快就准备起来。
屋外边,已经把早饭做好,正在用磨刀石磨砍柴刀的何春花也听见了余禾屋子里的动静,她顺手往磨刀石上泼了点水,把磨出来的锈水流到地上,大声喊冲着屋里喊:“禾禾,娘把你要穿的衣服放在凳子上了,别穿错了!”
余禾这才把目光放到竹条编成的矮凳子上,她拿起那件宝蓝色上衣比量了一下,发现袖子好像有点短,而且这衣服明显打了好多个补丁,袖口的地方还开线了,另一条是宽松的黑裤子。
有一说一,衣服是真的很丑。
但是下地穿这些确实也能理解,她虽然只是在附近割猪草,但是干活就没有不弄脏衣服的,一不小心就划个口子,所以一般干活都穿的是最破旧的衣服,缝缝补补不可惜。
知道是一回事,穿起来总觉得不得劲,脖子和肩膀感觉很磨。
余禾穿这件衣服的时候是不抱任何希望的,结果当她照着粉色塑料壳镜子的时候,意外发现还挺好看。
宝蓝色的上衣老气,袖子也不够长,本来应该看起来很局促,可是余禾却能驾驭住这个颜色,肤若凝脂,白如莹玉,庸俗老气的颜色反而被衬得很有气质,露出的一截皓腕也牵动人心,让人眼珠子总是不自觉的跟着雪白的手腕荡漾。
乡下人做农活的打扮,愣是让余禾穿出了女学生文雅清丽的气质出来。
当余禾推门出去的时候,还在专心磨刀的何春花目光落到余禾身上,也不由得一愣,“我闺女真是越长越好看了。
将来指定能嫁一个好人家!”
余禾这段时间确实越长越美,而且还不是长成别人样子的美,脸还是原来的脸,可就像同样的款式,从粗陶变成精细的白釉,五官变得精致,一颦一笑都宛若仙子。
余禾最终也没有穿杨怀成送的白鞋,虽然他已经买的很低调,但是这样的鞋子,在农村里头,只有能有一双,就可以当着小伙伴的面前炫耀好一阵,更别说还有何春花在,想解释都难。
所以她又穿上了自己那双晒得半干的黑色千层底布鞋。
何春花这时候也把砍柴刀磨锋利了,把清水往上一浇,又找了块布擦干净,就放在一旁,让余禾记得出门的时候带上。
然后母女两个就去厨房吃饭了。
虽然是早饭,但是考虑到今天两个人都要做活,所以煮的是干饭,说是干饭,其实米少的可怜,只有薄薄的一层,绝大多数都是地瓜米,是把地瓜刨过放水,然后晾晒切割做成的。
比起大米,地瓜要便宜不少,也更容易种活。
余禾是穿书之后才吃到过所谓的地瓜米,以前根本就没听说过,但出乎意料的是还挺好吃的,味道甜甜的。
没油水的日子过久了,吃什么都香。
好不容易等到吃完了饭,何春花就带余禾出门去上工了。
一路上,何春花都在提点余禾,什么机灵一点,别往太陡的地方跑,实在砍不够猪草也没关系,大不了她下工之后来帮忙……
何春花絮絮叨叨讲了好久,在发现路上不少人都把目光黏在余禾身上的时候,之前还夸自家姑娘长得真好的何春花,又开始忧心,着重强调了最后一句,“不要往人少的地方去,知不知道?”
余禾非常认真的点头,“娘,你放心,我都记住了。”
何春花本来应该放心的,可是看着自家闺女的那张漂亮脸蛋,心里就忍不住担心。
不过她面上没表现出来,只是在心里暗暗想到,也该给女儿找一个对象了,凭她女儿的好相貌好人品,怎么着也得找一个县里端铁饭碗的姑爷。
何春花是个雷厉风行的女人,脑子里刚浮起这个念头,就在琢磨什么时候回家托自家大哥大嫂帮忙留意。
她大哥那可是县里机械厂的货车司机,门路广着咧。
昨天还有路上的感受可能没有那么深刻,当上工点名的时候,余禾才意识到赤嵩大队的人其实挺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