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媳(重生)——希昀【完结】
时间:2023-09-22 14:37:26

  王书淮晨起给父母请了安,随同父亲王家二老爷回了外院书房。
  二老爷王寿中年发福,身形已不似年轻那般挺拔,唯有那张脸还能寻到几分旧时峥嵘,他大腹便便坐在书案后,几乎要将王书淮那张紫檀圈椅给占满,管家立即躬身进来奉茶,将二老爷惯喝的那紫砂壶给捎来,里面正热辣辣地滚着一壶大红袍,再给王书淮斟了一杯西湖龙井,笑眯眯道了一句,
  “二老爷,二爷,请喝茶。”随后便掩门而退。
  王寿本是王家嫡长子,王书淮也是王家正儿八经的嫡长孙,被唤一句“二老爷”和“二爷”,却有缘故。
  琅琊王氏屹立百年,族中子弟芝兰玉树,人才辈出,到了大晋依旧长盛不衰。
  先帝初登大宝,王家老太爷有从龙之功,被封王国公,老人家前头有个少时的青梅竹马甄氏,乃二老爷王寿的亲母,甄氏生下儿子没多久便过世了。
  恰逢德容公主丧夫,先帝做主将唯一的嫡公主嫁给王老太爷为妻。
  德容长公主前头也有一个儿子,年纪比二老爷王寿大半岁,又因先驸马党附逆犯有罪,长公主做主让儿子改性王,叙齿第一,便是如今的王家大老爷。
  往后长公主与国公爷又生了二子一女,便是王家三老爷,四老爷,与五姑奶奶。
  长公主身份尊贵,王家大老爷又长袖善舞,在国公府混的如鱼得水,俨然有长兄之姿。
  倒是衬得自小没娘的二老爷王寿有些懦弱无能。
  二老爷上头被没有血缘的长兄压着,下头还有几个金尊玉贵的弟弟,他夹在当中快成了个隐形人。
  直到王书淮出生,这位正儿八经的王家嫡长孙很有先祖遗风,性情温雅,出类拔萃,摒弃家族荫官,一心科考,最后大放异彩,成了当朝状元。
  让二老爷颇有几分扬眉吐气。
  他坐在书案后,看着年轻矜贵又风采斐然的儿子,眼底不由露出自豪,只是想起大选的事,眉头微微皱起,
  “昨个儿我在西厢阁喝酒,遇到吏部的权大人,说是各部堂官都相中了你,有意叫你去自家衙门观政,但权大人说了,最后定下哪家还得看长公主的意思,淮儿,你想去哪部?要不要为父进宫一趟,托你祖父给长公主陈情?”
  德容长公主虽已出嫁,却不住在公主府,只因夺嫡时,辅佐今上杀出一条血路,今上格外敬重这位妹妹,一应朝政皆问过她的意思,故而长公主这么多年常居深宫,极少回府,国公爷爱重妻子,大多时候陪着她,逢年过节方回府中含饴弄孙。
  王书淮去哪个衙门上任,这等末节小事本不可能惊动皇帝与长公主,一来王书淮身份尊贵,二来,王书淮身份特殊,毕竟不是长公主嫡亲的孙子,万一长公主别有深意,朝臣还不想得罪这位呼风唤雨的巾帼女英。
  王书淮听了这话,脸色没有半分变化,俊美的脸浮现一抹怡然,“父亲莫虑,您去陈情,反而将事情闹复杂,显得没事寻些事来,长公主定下哪儿,儿子便去哪儿。”
  王寿深深看了一眼儿子,他今日穿着一件密瓷色的直裰,腰间悬着出生时长公主赐给他的那枚和田沁玉,这样的颜色并不出挑,换做旁人怕是要被压得黯淡无光,穿在王书淮身上却不同,他气质过于卓越,神情冷冷淡淡怡然清定,反而将那颜色衬得有几分仙气。
  若儿子真是那种任人摆布的倒也简单,就怕不是。
  “你可别闹出事来。”
  王书淮垂眸不言。
  二老爷瘪了瘪嘴,又瞥了从容淡定的儿子一眼,轻哼几声。
  罢了,他也帮不上忙,任由小狐狸自己去折腾。
  二老爷不惯操心,很快将烦心事抛诸脑后,反而是盯着王书淮问道,
  “昨夜歇在你媳妇那?”
  王书淮神色微微一怔,他是个极为专注的人,一心都在谋前程忙朝事,若非父亲刻意提醒,他差点忘了昨晚的不快。
  对上父亲略有几分戏谑的眼神,王书淮无语,他从不在家长里短多费口舌,神色不变道,
  “是。”
  一副不愿父亲多问的样子。
  二老爷也明白,老子哪里能管儿子房里事,他之所以多问一句是因谢氏今日告病不曾去上房请安,从来风吹雨打雷打不动晨昏定省的媳妇骤然不见人影,他只能认为是小夫妻小别胜新婚,折腾狠了,谢氏害羞。
  在谢氏生下嫡子之前,王书淮不能纳妾,这是王家规矩。
  儿子久旷,一时把持不住也能理解。
  见王书淮漠然不语,二老爷就知道他这是在赶客了,于是起身往外走。
  王书淮恭敬地送他到门口,方折回来,进了书房,他脸上的情绪淡了下来,从多宝阁的匣子里抽出一叠特制的薄油纸,开始写信。
  写毕,唤人将之送出。
  侍卫出去,进来的是长随明贵,他满脸堆着笑提着食盒进来,
  “爷,少奶奶遣秋绥送了百合莲子汤来,您趁热喝一喝。”
  王书淮在府上时,谢云初一日三顿照料得很勤密。
  如常抿了几口,味道与寻常不太一样,不过也没多想。
  他很敏觉,却不是什么事都会上心。
  他并不知道,从今日起,他的饮食不再是谢云初亲手所羹。
  喝完,见明贵没走,王书淮冷淡抬头,“有事?”
  明贵露出担忧,“小的进书房前,瞧见春祺去请大夫,看来少奶奶身子不大好。”
  王书淮默了默,这就能解释谢云初拒绝同房,要养一养身子的事了。
  正好,他也不急。
  昨夜的事,谢云初固然有错,他却也没放在心上。
  “嗯,你去照看些,务必叫大夫谨慎上心。”
  叫旁人上心,自己却不上心,明贵无言以对,默默腹诽几句恭敬应下。
  谢云初确实请了大夫,一来得为自己的突兀寻个有力的幌子,二来,她着实打算好好调理身子。
  回想昨夜与王书淮那番对话,她也意识到阴差阳错拒绝了王书淮同房,结果她是满意的,但若不给个合理解释,难保夫妇起龃龉,她是对王书淮歇了心思,却不意味着要针锋相对,面子上无论如何得顾住。
  春祺听她的话,去请大夫了。
  王家乃京城首屈一指的大族,又有长公主的缘故在内,太医院特意给王家配了一位太医,很快太医过来,给谢云初开了益气固血的方子,谢云初午膳喝过药,睡了一觉醒来,沐浴更衣,容光焕发。
  既是决定继续过日子,晨昏定省便不能少。
  谢云初换了一身茜红色的对襟长褙,一条浅粉的撒花裙,大大方方往上房去了。
  谢云初的婆母姜氏是个绝色大美人,姜家是老牌勋贵,姜氏自小养得金尊玉贵,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养出一身细皮嫩肉,早些年是个嚣张跋扈的主,后来嫁入王家成了长公主的媳妇,不得不收敛性子,丈夫不能干,妯娌又难相处,姜氏被磨得色厉内荏,外面看着架势很足,内里却无成算。
  就拿昨夜的事来说,明明谢云初拒绝了同房,姜氏却一点风声都没收到,为何,春景堂要么是谢云初带来的心腹,要么是王书淮的人手,姜氏插不进来。
  因谢云初是长公主挑的儿媳,能干稳重,端庄大方,姜氏对她有爱又恨。
  爱的是终于有个精干的媳妇替她掌家,她总算可以歇一歇了。
  恨的是终究不是自己挑的媳妇,隔了一层。
  姜氏一共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王书淮因一心读书,不肯成婚,姜氏急着叫媳妇接班,先给王书淮的弟弟三爷王书旷娶了媳妇,等谢云初有孕后,又把四爷王书同媳妇娶进门。
  姜氏在外头受了气,就爱拿自己媳妇出气。
  谢云初进去宁和堂时,就看到自己那位貌美的婆婆正对着四爷媳妇发火。
  “不就是漱口吗,你都伺候不好?你再看看你二嫂,淮哥儿媳妇生得你比还美,也没见像你这般笨手笨脚。”
  姜氏惫懒,每日午觉睡得晚,申时方起。
  四奶奶许时薇,手里捧着一痰盂,战战兢兢站在软塌下方,白俏的脸蛋快要被骂哭了,“母亲,我以后跟嫂嫂学…”
  丫鬟立即上前接手,待姜氏漱好口,喝完茶,丫鬟又送来一碗燕窝粥。
  每每这个时辰,姜氏爱喝一碗燕窝粥养气凝神。
  许时薇看着那碗燕窝粥,心中发苦,恰恰瞥见谢云初步履从容迈进来,她如同看到救星,连忙迎过去,“二嫂,您可来了,我跟娘可念叨了你一天了,怎么样,身子可还好?”
  谢云初不动声色对了许时薇一眼,笑吟吟弯了弯唇,“多谢弟妹挂念。”
  前世她与许时薇关系最好,许时薇长相甜美,性子乖巧,谢云初处处关照她,哪里想到谢云秀即将续弦的消息传出去后,她是第一个朝谢云秀示好的呢。
  果然,人不可貌相。
  谢云初先是上前优雅地朝婆婆行了个礼,旋即接过丫鬟手里的瓷盅,轻轻搅拌,搁一点在手背试了试温度,
  许时薇在一旁瞧见了,关切道,“嫂嫂慢些,别烫到了娘。”
  等谢云初调好了温,又担忧问,“能喝了吧?”
  事儿是谢云初在做,听起来都以为她在效力。
  谢云初舀起一勺,朝姜氏递了过去。
  今日清晨,林嬷嬷给姜氏告假,说是谢云初身子不适,不能晨昏定省。
  姜氏一听脸色就变了,她被谢云初伺候惯了,一时半刻都离不得,老三媳妇最是掐尖要强,一心想夺谢云初的中馈权,趁着谢云初不在,便见缝插针去了议事厅,到现在还没回来。
  她只能叫幺媳妇伺候。
  幺媳妇是个笨的,烫了她几回,平日嘴甜人甜,真叫她干活没几两本事。
  有了旁人做对比,眼下看到谢云初,姜氏气顺了,自然而然就张开嘴,享受着谢云初的侍奉。
  恰在那勺燕窝粥要送入嘴边时,谢云初不可控地抖了一下手臂,别过脸轻轻咳了一声。
  姜氏眉心皱起。
  谢云初连忙退了一步,惭愧道,“昨夜着了些风寒,怕是还没大好,请婆婆恕罪。”
  以前她亲昵地唤一声“娘”,如今改成“婆婆”。
  姜氏还没发觉这些细微的变化,她也并不是非要人喂,更何况还有贴身伺候的丫鬟嬷嬷,只是自己多年媳妇熬成婆,便想耍耍威风,享受被人伺候的滋味。
  谢云初掩了掩嘴,打算继续往前,这时许时薇如往常那般客气道,“要不还是我来吧,总看到嫂嫂伺候娘,也该我学学。”
  这种客套话,谢云初耳朵快听出茧子。
  前世许时薇也是这般,每每她要伺候婆婆起居时,许时薇便在一旁看着,手脚虽慢,嘴巴却快得紧,时不时说一句,
  “嫂嫂今日备了什么粥,我觉得这里头得加一味人参才好。”
  “哎呀,还是嫂嫂能干,将娘伺候得光彩照人,我佩服嫂嫂。”
  一句话拍了婆婆马屁,又奉承了谢云初。
  说话的时候满脸痴气,人乖嘴甜,实在难以让人防备。
  今日许时薇这么一说,谢云初立即转身,从善如流地将粥碗搁在她手上,明眸善睐,
  “我身子不大好,这两日便辛苦弟妹伺候婆婆。”
  许时薇呆了呆。
  姜氏看了一眼谢云初,方才谢云初已做了示范,若是许时薇还学不好,那就是蠢。
  许时薇撞上婆婆投来的审视眼神,硬着头皮接过瓷盅。
  许时薇伺候的时候,谢云初便在一旁指点,
  “无论是茶水或粥食,皆要在虎口位置试一试,茶要五分凉,粥要六分温…万不可烫到婆婆。”
  “对了,晨起的粥食里必须加一味人参,一日的精神气便足了。”
  “瞧瞧,今日我不在,婆母容光照人,可见四弟妹比我更讨婆母欢心…”谢云初嗓音珠圆玉润,十分好听。
  听在许时薇耳郭里却十分熟悉。
  谢云初说完又咳了几声。
  姜氏先是被那句“容光照人”给奉承地浑身通泰,又见谢云初咳嗽不断,担心她把病气过到自己身上,嫌弃地摆摆手,
  “回去歇着吧,没好全前不要过来了。”
  谢云初等得就是这句话,雍容施礼,
  “那媳妇告退,婆婆喜欢海棠,媳妇这就去院子里折几支海棠,遣人送来。”
  许时薇眨了眨眼,这不是她常干的活吗?
  谢云初打宁和堂后面的抱厦出了上房,自前世缠绵病榻,谢云初便不曾出院子,她脚步有些迫不及待,过穿堂,踏上一处平折的石桥,迎面暖风扑来,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流顺着喉咙灌入五脏六腑,将那一股郁结许久的浊气给排空。
  前世的她,活成了旁人眼里端庄贤淑的妻子,贤惠孝顺的媳妇,可亲可敬的嫂嫂,全京城人人艳羡的牌坊。
  唯独没有活出自己。
  这一世,她要换个活法。
  谢云初带着丫鬟采了一篮子花回去,吩咐春祺寻来两只天青色的梅瓶,准备插花。
  王书淮循着旧例,来春景堂用晚膳,刚踏上廊庑,就瞥见平日安静的明间,聚着一群莺莺燕燕。他皱了皱眉,他从不喜喧闹,谢氏也一贯体贴,何以今日院子里乱糟糟的。
  定睛瞧去,最瞩目的要属当中那位穿海棠红裙的姑娘,她个子高挑纤细,唇红齿白,髻上插着百鸟朝凤牡丹镶宝石金钗,发梢还别着一朵粉嫩的海棠,如同蹁跹的粉蝶愉快地穿梭在花枝中。
  这精神气,可不像是身子不好。
第4章
  珂姐儿午后睡了两个时辰,谢云初回来后便将她抱来明间,她与丫鬟们插花,便叫珂姐儿在一旁看着,珂姐儿生得白白胖胖,被乳娘扶着站在春凳上,手舞足蹈,看什么都很新奇。
  夏安调皮地往谢云初发髻插上一朵海棠,逗得小姑娘咯咯直笑。
  谢云初看着傻乎乎的女儿,心情五味陈杂。
  前世珂姐儿性子不知随了谁,调皮又好动,能跑后,屋子里能摔的东西都摔了,王书淮规矩大,谢云初怕惹他不高兴,自然看得紧,生怕她性子骄纵,将来为婆家不喜,又担心她行事鲁莽,惹人记恨,诸如此类,忧虑重重,身为母亲心力交瘁,是以对女儿越来越严苛,后来儿子出生后,她长了教训,从一开始便立规矩,将一双儿女养得离心离德,以至于入了谢云秀的蛊。
  前世顾虑得太多,在教养孩子时被条条框框束缚,这一世想开了,儿孙自有儿孙福,父母决定不了孩子的命运,甭管将来如何,先把当下日子过好。
  谢云初初为人母,没有养孩子的经验,这个时候的珂姐儿吃得胖,六个月了还不会翻身,谢云初吩咐乳娘将孩子搁在罗汉床上,训练她。
  珂姐儿听到娘亲与其他姐姐在屋子里玩,急得想翻身过去看,于是在罗汉上张牙舞爪,“啊啊”口水都流出来了,看着那藕节般的胳膊挥舞,小腿使劲蹬啊蹬,屋子里笑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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