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写狗血文火了——二木则林【完结】
时间:2023-09-22 14:42:17

  傅文成爽快地答应下来,道:“行,那我给你挑个合适的人家。”
  “唔,村头的青田叔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家里有八口人。前阵子他还跟我说家里掀不开锅了,想多租几亩祭田,但族里的祭田都有数了,我正为难呢。我看不如把你家的地租给他们家,至于你要的租子就由族里先垫上,等秋收再还。”
  “春田叔一家人都老实,不会欺负你的。”
  傅文钰没有意见。
  他肯定是不会种地的,而他不种的话,那租给谁不是租呢。而且由族长做中人,也不用担心别人不给粮食,除非对方不想在村里混了。
  “文成哥,其实我今天来还有一件事。”
  傅文钰装作不好意思的样子道:“我爹不是留下一些书嘛,我这几日仔细看过了,有些是我爹的,但还有几本是我外祖父留下的。”
  傅文钰将自己带的两本书拿了出来,然后解释道:“那些书就和这两本差不多,都是关于科举的。我以前听我爹说过,它们要么是考秀才要用的,要么就是考举人要用的,但不管是哪一种,我现在都用不上。”
  “所以我就想着若是村里谁想要借来抄,只需要给一些粮食就行。我现在守孝不方便出门,还请文成哥你帮我问一问。”
  傅家村是有村塾的,合适的孩子家里人会送去读书,但不是所有人都能走上科举之路。这么多年下来,除了傅青山外还有三个人。
  族长儿子就是其中之一。
  傅文钰今天来,就是想问一问他们需不需要书。只要给一些粮食,他就可以把外祖父和傅青山珍藏的书借出去。
  如此一来,他得到了粮食,并且得到了其他人的好感。而需要书的人则得到了读书以及抄书的机会,可谓是双赢。
  当然了,为了避免发生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的惨事,他先找了傅文成这个族长,然后又点明了只借给村里的人。
  这种情况下,出意外的几率就很小很小了。
  傅文成却没他想得那么多。
  他也是读过书的,还跟傅文钰的爹傅青山做过一阵子的同窗。傅文钰说的这几本书他也听说过,对考秀才是有帮助,没想到周秀才死后竟是留给了傅青山。
  若是傅文钰想要卖,他估计舍不得全部买下,但如今傅文钰却说只要给一些粮食就可以借来抄一份,傅文成顿时心动了,毕竟他的儿子过几年也要考秀才了。
  傅文成马上道:“那文钰你准备收多少粮食?”
  傅文钰道:“最少是一石,或者是三百文。”
  一石就是一百五十斤,市价三百文左右。可不要觉得很多,因为一个成年男子一年就要吃掉三到四石粮食。
  根据原主的记忆,傅家村这片地方风调雨顺的话亩产大概是两石,一年也就四石。他的四亩地租出去一年能收到的粮食差不多就是这个数,这么点粮食一家人想要顿顿吃饱那是不能的。而如果一年能借出去两三本书,那三个人就饿不死了。
  所以他才带了两本书出来。
  傅文钰觉得自己提的这个价格并不贵,因为他刚刚说的那些书,如果单独去买的话,每一本都不会低于二两银子。而为什么不提更高的价格,当然是考虑到毕竟是同村人,而且他将来继续读书的话,也需要一个请教的渠道。
  今天低价把书借出去,那明天想找人请教的话,人家也不好意思拒绝。
  至于别人会不会觉得抄书要钱,从而对自己印象不好,觉得他吝啬什么的。傅文钰觉得自家这种情况,村里的人应该都是看在眼里的,不至于跟他计较这些。况且能供家里人科举的人家,也不会拿不出那么点粮食来。
  果然,傅文成听到这个价格后,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粮食他家里有的是。
  ……
  见傅文钰出一趟门,还真的带回了粮食,周氏喜极而泣。
  “文钰,你真的长大了。”
  “娘之前还想着,多做些绣活拿去卖,再买些米回来的。”
  “没想到,没想到……”
  傅蓉也很高兴,她伸出手去抓起一把微黄色的大米,扬起脸道:“娘,我们今晚吃干饭吧,不要喝粥了。”
  周氏擦着眼泪,“诶!”
  傅文钰也跟着笑了起来,“娘,我们家的地租给春田叔了,族长说明天会先送一半的地租来。另外族长帮忙问过了,村里其他两个准备考秀才的,也打算借我们家的书去抄,所以他们陆陆续续也会送粮食过来。”
  “我们家不缺粮食吃了。”
  “你和妹妹也不要一直待在屋里做绣活,多出去走走吧。”
  有了这些粮食,他们家今年都可以吃饱饭了。而明年他肯定也已经找到了解决家里困境的办法,甚至还用不了一年。
  周氏答应下来,当晚就煮了满满一锅大米饭,然后一家人就着咸菜以及其他在这时候能找到的绿叶菜,吃了一顿久违的饱饭。
  然后吃饱喝足的傅文钰,就坐到了桌前。
  他在思考以后要怎么办。
  傅二婶虽然心思不正,但她今天有一句话说得很有道理。
  那就是原主自幼跟着父亲读书,下地的时间很少,不是一个干农活的料。而家里的其他人无论是周氏还是傅蓉,同样也是没有种过地的。若是没有别的挣钱办法,他们一家以后的日子肯定不好过。
  所以现在摆在傅文钰面前的,有三条路。
  第一:种地。
  这条划掉!
  种地是不可能种地的。
  第二:读书。
  这条待定。
  傅文钰是想继续读书的,因为众所周知,读书人在古代地位比较高。如果原主跟傅青山一样考中了功名,那么这场不公平的分家根本就不会发生。
  所以想要提高社会地位,还是得读书。
  但读书得有钱,他现在没钱。
  所以傅文钰现在能做的只有……
  第三:写小说。
  写小说,或者说写话本,是傅文钰想到的挣钱办法。
  这可是他的老本行了。
  傅文钰在现代是写狗血小说的,代表作有《霸道总裁:带球娇妻别想逃》、《天蓝蓝地蓝蓝想你想你我的蓝》、《王爷的逃婚小仵作》等等。
  至于他一个男的为什么会批皮在某绿色网站上写狗血言情小说……
  别问,问就是外卖一餐要二三十呢。
  当然了,在写狗血言情文之前,他也尝试过写正经文。比如某部连载了一年零三个月又一十五天的长篇巨作——星际玄幻武侠文《祭天》。
  《祭天》这本书花了傅文钰很多心血,单单背景介绍、人文地理描写,各种势力、武功流派叙述等就写了不下百万字。而且除了上架前是日更三千之外,上架后他每天日更两万+,偶尔还会有加更,最后《祭天》完结的时候,有近千万字。
  然后,扑到只有三个全订。
  最离谱的是,完结的第二天,某个傅文钰曾经以为的忠实读者还在文下留言抱怨,说他忘记取消网站的自动订阅功能了,问他能不能退钱。
  傅文钰:“……”
  默默给他发了个红包,然后就关了电脑。
  后来傅文钰听说某个绿色网站鸽子成群,只要日更一万就有饭吃,于是他就收拾了一下,从傅文钰变成了‘馒头两块一个’大大。
  他写的文也从正经严肃的《祭天》,变成集合了真假千金、替身情人、跳崖、失忆、怀孕带球跑、追妻火葬场等等元素的《霸道总裁:带球娇妻别想逃》。
  结果凭借着狗血的剧情,日更两万的速度,居然火了。
  哎,往事不堪回首啊。
第3章
  从原主的记忆里,傅文钰知道目前社会上识字的人多,文人地位高,社会经济繁荣,书坊里也已经出现了成熟的话本,而且还诞生了一群专靠写话本谋生的人,写得好的还能成为达官贵人的座上宾。
  最让傅文钰觉得欢喜的是,目前已经出现了‘小报’。这是各地的大商贾们仿照朝廷的‘邸报’印刷出来的一种报纸,比如本地的‘柳州小报’。
  小报上不谈政治,只刊登一些名人轶事、街头趣闻,亦或者是读书人投稿的诗词文章等等。因为社会上识字的人多,而且娱乐活动也少,所以销量还不错。
  傅文钰初步的计划,就是趁着在家守孝的这两年多时间里,一边锻炼身体,一边写话本挣钱。等两年半后出孝时他就十七岁了,那个时候有钱有闲的他就可以尝试考科举,或者做点别的什么事。
  正好他这里还有傅青山和原主留下的一些笔墨纸砚,而原主的肌肉记忆也还在,让他不但识字,还能够写出比较端正的馆阁体。
  至于第一本小说写什么,傅文钰也想好了。
  就‘真假少爷’吧!
  ‘狸猫换太子’这个梗虽然老,但天然就带着吸引读者的元素。
  就要动笔的这本书,傅文钰打算写得简单一点。
  故事发生在虚构的‘平安县’。
  某常做善事的王姓人家长大的假少爷和在贫穷农家长大的真少爷,彼此并不认识,但他们的命运在某种程度上是联系在一起的。
  因为王家富贵,很有钱,所以王老爷的奶娘,家里一个姓张的嬷嬷就和接生的稳婆联合在了一起,趁着家里的老爷外出做生意,老太太生病,而太太又正好生产,满府忙得团团转的机会,将自家刚出生的小孙子跟小少爷调换了。
  一眨眼十五年过去,假少爷在大户人家被宠得五谷不分,性情跋扈。而真少爷因为被送到了乡下,从小到大吃了很多苦头。
  原本两人的人生是不会有交集的,但假少爷意外打死了人,官府要将他拿去问罪。这时候假少爷的亲祖母,也就是当初的那位张嬷嬷救孙心切,就跟王家太太说家里有一个孙子和小少爷同年同月同日生,长得也有几分像,愿意让他替小少爷去死。
  疼爱儿子的王家太太喜出望外,马上就告诉了王老爷。
  这就是傅文钰在古代的第一本小说开头了,他给它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叫做《鸠占鹊巢:真假少爷难分辨》。
  书名简单又明了,一看就知道写的是什么。
  事不宜迟,他第二天就动笔了。
  傅家的这次分家,虽然大房分到的田地是最少最差的,但原本属于大房的东西还是归他们一家的。这其中就有房子,桌椅板凳、衣物,以及傅青山和原主的书籍、纸张、墨条和砚台等等和读书有关的东西。
  傅文钰坐在桌前,按照记忆里的方式磨好了墨汁,然后开始写。
  最开始有些不习惯,写出来的字也不如原主的好看,但傅文钰是抱着顺便练字的心思在写的,所以一直都很有耐心。
  一个上午过去,他写了一千五百字。
  “哥,吃饭了。”傅蓉来敲门喊他。
  “来了。”傅文钰稍微收拾了一下,就出门了。
  今天的饭菜明显比昨天的要好,量大管饱不说,桌上的菜也多了一个。遗憾的是一点荤腥也没有,傅文钰觉得等自己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要改善家里的伙食。虽然守孝期间不能吃肉,但可以吃豆腐、豆干、豆皮啊。
  煮得好了,味道不比肉差。
  吃过饭回来,他继续写。
  上午他已经写完了王家太太生产,然后张嬷嬷及稳婆偷梁换柱的事。傅文钰想了想,提笔给被换到王家的那个孩子取名为王富贵,给真的王家少爷取名为张狗剩。
  然后,他就开始了时光加速大法。
  王富贵在王家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身为王家独子的他备受王老太太、王太太以及丫鬟婆子们的溺爱。特别是那位张嬷嬷,对他这个亲孙子那是掏心掏肺,要星星不给月亮,即便王富贵做错了什么事,也千方百计地替他隐瞒。
  而王员外虽然有心教子,但由于他生意繁忙,时不时要外出几个月,所以他的努力没有作用。毫无意外地,王富贵长成了一个纨绔。
  与之相对的是乡下的张狗剩。
  因为张家人知道他不是自家亲孙,所以对他是一点都不好。不但从小非打即骂,还让他喂鸡喂猪、洗衣做饭、伺候一家老小。
  傅文钰拿出了前世写狗血文的三分功力,将张狗剩的童年生活写得凄惨无比。
  什么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什么张母大冬天的让他砸开冰窟,洗一家人的衣裳;什么大姐嫉妒他长得比自己好看,于是将一碗绿豆倒在灶灰里,让他一颗颗捡起来……
  等等,好像有哪里不对!
  不管了,傅文钰越写越兴奋,越写越上头。
  他完全沉浸在了前世日更两万,时速三千的那个氛围里,又参照本土的三观设定了张狗剩身残志坚,不对,是‘本性纯良’、‘意志坚定’、‘幸运值max’。
  然后给他大开特开金手指!
  睡得比狗晚:但张家养的这只老狗颇有灵性,太阳下山之后会带着张狗剩去附近的山里找吃的,不会让他饿肚子。所以经过多年的锻炼,张狗剩长大后拥有了强壮的体魄,长得比张家所有的孩子都强壮,也更高。
  起得比鸡早:张狗剩天生睡眠少,精力充沛,早起还很高兴。
  砸冰窟洗衣服:冰窟一砸开,河里的鱼纷纷跳了出来,不但张狗剩捡到了大鱼饱餐了一顿,村里的很多人都捡到了,对他非常感激。
  灶灰里捡绿豆:张狗剩灵机一动,用一个竹篾就解决了问题,然后不爱惜东西的大姐反而被张母训得灰头土脸……
  所以十三年过去,张狗剩没有因为张家人的故意虐待而夭折,反而勤奋努力,成长为了一个优秀的年轻人。而且聪明的他还每天趁着外出割草的机会,躲在村塾窗下偷偷跟着夫子读书,得到了夫子的私下教导。
  这段剧情傅文钰花了三天才写完,这时候他的存稿也增加到了两万字。
  他准备跟周氏商量一下,去趟城里了。
  周氏诧异道:“去城里?”
  “是啊,”傅文钰放下了筷子,道:“娘,我这几日写了一本话本,准备拿去城里卖,我记得爹以前也写过一本,卖给了开元书坊。”
  “话,话本?”
  闻言周氏更惊讶了,下意识道:“你这几日不是在读书吗?”她一直以为儿子这几日是在屋里读书的,还特地跟女儿说不要去打扰。
  没想到竟然是在写话本!
  意识到这一点后,周氏顿时皱起眉头,“文钰,写话本可不是正经读书人该做的事,你现在应该安心读书。”
  周氏会反对,完全在傅文钰的意料之中。
  于是他道:“娘,我是一边写一边读书,不会耽误的。”
  “而且那些四书五经我都已经读完了,暂时不看也不要紧,反正离出孝的日子还长,我现在也不能去考县试。那还不如写写话本。这样有了钱,我们不但可以过得更好,将来我去考科举的时候也不用像爹一样,因为没有钱而耽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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