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京城,其实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回忆罢了。
而如今再一次尝到这熟悉的味道,以此为媒介,昔日的美好幻影好像在某一刻突然又变得真实起来,杜雪衣恍然又回到了当年相府的院中,一家人四口围着一张石凳,一人一面,欢声笑语。
“姑娘喜欢,真是太好了。”老妇人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婆婆,我能学着做吗?”杜雪衣又一次语出惊人。
“???”
这下连对杜雪衣诸多怪异举动都习以为常的程骏都露出了诧异之色。
老妇人也是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那太好了!您要学做什么尽管说,老婆子膝下无儿无女,也没个徒弟,如今正好,勉强拿得出手的厨艺终于后继有人了!”
杜雪衣蓦地起身,朝老妇人行了个拜师礼:“师傅在上......”
“别别别,恩人您这样,老婆子可受不起,您还是叫我婆婆吧。”
望着两人往后厨而去的背影,吴中友趴在桌子上懊恼道:“小爷我好不容易来淮州一次,怎么没聊上几句就走了。”
“你不也去找什么水仙了吗?”程骏调侃道。
一盏茶的功夫后,杜雪衣风风火火从厨房端来了热腾腾的一大盘菜,裙上、袖上沾了许多油渍,头发也乱糟糟的。
只见她将菜重重放在桌子上,招呼二人道:“快尝尝!”
“大姐,你说你为什么要学做菜呢?”吴中友看着成色并不好的菜肴,眉头紧皱,“安平山庄里的厨子不好吗?阿骏你可得跟你爹说说,不然我家里的厨子也不少,天南地北的都有,随你挑就是了。”
“吃起来比看上去好吃多了。”吴中友说这话的功夫,程骏已默默吃下了一大块五花肉,“但我觉得吴少说的对,雪衣姐,为什么你非得亲自学下厨呢?”
杜雪衣刚夹起了一块肉将要塞到吴中友嘴里,听得这话,动作顿了顿,答道:“可能是这味道让我想起京城了吧。”
老妇人刚好从后厨出来,听得这话十分赞同:“做我们这一行啊,世间百态尽收眼底。刚才一见姑娘,我就想起京城里有个小伙子,年纪也与你相仿,那可真是个痴情种。自打五六年前开始,他就常来光顾我们的面摊,一坐便是一整天,也不知道等的谁家的姑娘。”
“那后来等到了没有啊?”杜雪衣问道。
“应该没有吧,我们搬过来前,他还来过一次呢。”老妇人摇摇头。
***
半年之后,一个日光明媚的下午。
杜雪衣正在练武场钻研刀法,忽的发现场边冒出一个熟悉的身影。
“大姐!”吴中友站在场下,朝杜雪衣使劲挥手。
“怎么?被你爹赶出来了?”杜雪衣纵身一跃,顷刻间已跃到他身前,今日看上去心情不错。
“哪听的谣言啊,本少爷只是没事出来江湖走一走而已。”吴中友插着腰理直气壮道。
“听阿骏说你买下了大戏台,谢谢你啊,花了不少钱吧。”杜雪衣笑道。
吴中友愣了一会,磕磕绊绊道:“谢什么谢,先说明哈,跟你可没关系,只是觉得这地方拆了也怪可惜的,借这大戏台在大嘉朝的盛名继续做下去,岂不是能大赚一笔?”
“再说了,我可是要当大英雄的人,要不拘小节,这点小钱又算得了什么?”
一会说要大赚一笔,一会说这点小钱,吴少胡诌的功力看来仍需加强。
杜雪衣拍了拍吴中友的肩:“行行行,就凭你买下了大戏台,姐今儿就该请你吃顿饭!”
“你不是不久前去什么食肆学的厨艺?不露两手?”当时那盘菜的成色,吴中友至今都难以忘记。
“这几日舅舅给我打了这对映月双刀,我正在研究新刀法,累死了,改天吧。”杜雪衣轻描淡写地转了转左手腕,一阵刺骨的疼痛直冲天灵盖。
她咬咬牙,脸上笑得更灿烂了:“阿骏这时候应该练完功了,你把他也叫上,我再练会。”
“行行行!女侠你继续!”吴中友摆了摆手走了。
不一会儿,程骏和吴中友两人并肩坐在练武场下,场上的杜雪衣旁若无人地舞着双刀,红色身影出现在场上各处。
“听说你买下了大戏台?”程骏笑着问。
“怎么这事所有人都知道了啊?”吴中友揉着脑袋。
“这事你之前一直瞒着你爹吧?不然也不至于匆忙逃出来,是吧?”程骏一针见血道。
“大戏台这么出名,被人拆了当私宅简直是暴殄天物,还不如被我买下来,雇人去经营。没准啊,以后就靠着这个成为江南首府也不一定呢。”吴中友洋洋得意道。
“你喜欢她?”程骏也不与他扯些有的没的,单刀直入,脸上却依旧温和如水。
“没有......怎么可能?她耶,杜雪衣耶!”
面对吴中友的慌乱之举,程骏没再说什么,只是笑,好像已看透了眼前这个比自己还大上几岁的男孩。
“她那么凶,我可最讨厌凶巴巴的女人了......”吴中友说着说着,自己也没底气了,“这么说吧,她就像是天上的飞鸟,自由自在,没有任何羁绊。我呢,也一样,就爱自由,还喜欢地上各色各样的花。不过喜欢归喜欢,让我一直停在一朵花上面,我可受不了。”
“所以,我和她是一样的。”吴中友脸上神情难得认真起来。
“我倒觉得,你和雪衣姐不一样。”程骏眼神望向场上的杜雪衣。
“哪不一样了?”吴中友显然是不服。
“她看上去一副雷厉风行,来去随心,好像很少有羁绊的样子。但事实上,若她真的认定一样东西,那便是一生。就像大戏台,京城,她其实很念旧,也很重情。”
“我可不信,就她?”
一生,吴中友想想都可怕。
“不信算了。”程骏笑着耸了耸肩。
“我说阿骏,我们仨就数你最小,怎么说话总跟大人一样啊。”
“走啦,磨蹭什么呢?还勾肩搭背的。”杜雪衣的声音还在练武场里回荡,但人已没了踪影。
对她这种我行我素的行事作风,二人早已司空见惯,纷纷跟上她的脚步。
***
奇怪的是,往日这时候的清河食肆,正是生意最好、门庭若市之时,但今日不知为何却门窗紧闭,还没有开张。
“婆婆?婆婆?”
杜雪衣敲了许久的大门,又在后门处喊了几次都无人应答。无奈之下,三人翻墙而入,却见到了在弥留之际的老妇人。
“是......雪衣啊......”老妇人躺在床上,面上毫无血色,听得三人的声音,拼尽全身气力才说出几个字来。
杜雪衣忙上前探了探她的脉搏。
“没事......旧疾......罢了。”
杜雪衣回头看了程骏一眼,只一个眼神便已都明白了对方深意,二人极为默契地换了位置,由程骏继续把着老妇人的脉搏。
“婆婆,您......有什么事情还未了吗?”杜雪衣暗中往老妇人身上注了一股内力。
老妇人脸上霎时间显现出几分血色来:“我无儿无女,就你这个徒儿。你做菜很有天赋,我也已经没什么能传给你的了......床头那本菜谱,就给你留个纪念吧。”
老妇人一口气说出这么话来,纵使杜雪衣注入的内力源源不绝,却还是灯尽油枯,无力回天了。
“婆婆,我不能白拿您的菜谱。”杜雪衣在她耳边轻声道,“这样,这清河食肆以后我继续帮您开,您的厨艺由我来传承下去。”
“那,太好......”说罢,老妇人笑着与世长辞。
这之后,杜雪衣便将从老妇人那学到的厨艺传授给百花台的人,并令其妥善经营这清河食肆。
不久之后,清河食肆便成了淮州城,甚至是整个江南道颇负盛名的食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狗子以某种形式出了个场(捂脸)。所以说,味觉对于杜雪衣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当然仅次于触觉)。再说一下吴少吧,他对一刀应该算是有好感的,只不过他更爱自由,怕被束缚而已,不过以后他的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hiahiahia)。
这一篇串了很多之前的内容,如果小可爱们忘了的话,可以参考《舅舅》、《同游》、《映月》(不完全统计哈~)
下一章是林未期和叶当归的故事,周恒和张庭君的故事可能也会提到,狗子应该也会客串一下,然后剩下一篇后记就彻底完结啦,其他以后有机会吧~
大家走过路过,喜欢的话,就点个收藏按个爪吧~~
最后推一推预收《我,国师,与敌国将军互穿了》、《仙宫首席粉刷匠》
第132章 韶华·归期有期
驾——
清晨的第一缕日光洒落人间,万苍山中,身着白衣的林未期,又一次扬起马鞭,试图让座下宝驹速度快些,再快些。
他迫不及待地要去接多年未归的妻子回家。
他常年戴在手腕上的黑色镯子,乃是他与叶当归之间的信物。平日里这镯子被他刻意藏在宽大的白色衣袖中,好像是怕自己看到后会睹物思人一般,但却又一直都不肯摘下来。
然而随着日子的临近,特别是从林家寨出发后,林未期便不再顾虑,任它滑出袖子,甚至也由着它不时地撞击马鞍上的珠宝,叮叮当当,节奏不一,一路上响个不停,好像在重温二人的回忆。
那时的江湖中,银刀门、玄衫门虽已名声显赫,但还没有“玄衫黑剑,雪衣银刀”的传言。而神秘低调又与世无争的玄衫门,在武林中也只有影姑一人的名字为人知晓,但即使如此,亦无人知其真名,见到她本人者更是少之又少。
当年林未期年少轻狂,来到京城游历,自称是朝中一黄姓官员的远方亲戚,化名黄子期,因缘际会被张闻京选中传授兵法,成了他的徒弟。而叶当归那段时间也恰好被门中长老派到京城暗中协助张闻京。二人便是在张闻京的府邸中结识的。
向来眼高于顶,目中无人的林未期哪里见过像叶当归一样的女子,无论武功、智谋,无论哪一点都绝对地碾压他。而另一边,打小被家族条条框框束缚住的叶当归,在遇见林未期后,也宛若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才发现这世间竟是这般异彩纷呈。
二人渐生情愫,甚至常常瞒着众人,在夜间私会,城楼上的月光,灯会上的焰火,乐坊中的管弦......这些皆是见证。
那一日,林未期迟迟未等到佳人前来赴约。
他便一直在原地等着,等到天快亮时,叶当归才姗姗来迟。
“怎么了?”林未期匆忙上前问道。
叶当归垂眸,也不说话。
“没事。”林未期看出叶当归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也不勉强,径自从怀中取出一只黑玉镯子,放到叶当归掌中,笑道,“我昨日在街上见到这只玉镯,觉得很衬你,便买下来了。”
玄衫门中人一直都是黑衣黑袍,剑也皆为乌黑色,更甚者,连仅有的装饰物也都是黑的。
这镯子确实很衬。只要是黑色的,都很衬。
但她爱上林未期的,却是他给她带来的五彩缤纷。
叶当归面无表情地拈起镯子戴在手上。
“......”
大了一圈。
“果然,上天也觉得我们两个并不相配啊。”她凄然一笑,将镯子摘了下来。
玄衫门的门规何等森严,决计不会接受二人之事,这几日,她发现了门中似乎已经对此有所怀疑。
她犹豫了。
“到底怎么了?”林未期终于绷不住了,紧紧握住叶当归的手,却发现她的双手没有一点温度。
他在树下兀站了整整一夜,她也隐于暗处陪了他整整一夜。
她原想默默离去,但终还是心中不忍选择现身。
做事还需有头有尾,有始有终,纵使不能在一起,也该同他讲清楚,好好道个别。她这般想道。
于是她将门中之事与她的顾虑一并说了。
没料到的是,意料中的狂风暴雨并未来临,林未期反而是如释重负。
只见他长舒了一口气,煞白的脸上终于显露出一点血色来:“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不喜欢我了。”
“这不是更严重吗?”叶当归不解。
于是林未期索性也开诚布公,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盘托出。
叶当归刚从极度震惊中缓过神来,立刻又被他极为大胆的提议震撼到了——林未期提议,二人干脆舍弃京城还有玄衫门的一切,一道回林家寨。反正他如今的身份是假的,除了他的挚友李征鸿,也无人知道二人关系,玄衫门自然也不会查到偏远的南境。
叶当归沉默了半晌,终于重新接过他递过来的黑玉镯子,戴在手上。
“好。”
虽然大了一圈,看上去似乎也不太相配,但只要两厢情愿,又有什么不能克服的呢?
于是那日,林未期便向张闻京辞行,说是家中老人突发重病,需尽快返乡,也因此,他只能算是张闻京的半个徒弟。
后来,二人在回林家寨的路上遇到被人围攻的周恒。
他乃是张闻京家的侍卫,故而林未期与叶当归对他都有印象。周恒本身武功就不弱,他尚且陷于困境,足见这帮人的厉害。
林未期自知仅凭他一人之力根本无法将其解决,叶当归武功虽强,但对方人多势众,自己也决计不能让她一人去冒险,而若他与叶当归一齐出手,他们的身份自然便被人知道了去。
见林未期犹豫再三,迟迟不肯出手,叶当归径自拔剑冲了出去,林未期只得匆忙跟上。就这样,三人花了许多气力才将所有人处理干净。
周恒感二人之恩,向他们坦白了自己是为张庭君的病,才去陇右道寻一味珍稀药材,好不容易用重金购了回来,却在途中被人围攻。
林未期让他瞒下见到二人之事,谁知周恒非但不假思索就应承下来,甚至还承诺将药送到京城后,甘愿成为林家寨的护卫。
他们哪肯承这份情,但周恒却丝毫不给二人驳回的机会,径自离开。
***
回林家寨后不久,二人便成了婚,周恒亦是一诺千金,一月之后也来了林家寨。
然而好景不长,在一次与南诏人在边境的小冲突中,林未期与其父林子云双双中了南诏人的奇毒。林子云当场身亡,而林未期却被林大夫从鬼门关里拉了回来。
他以为自己的毒已解,却不知道此中需付出什么代价。
与杜雪衣的噬心一样,林大夫未能在短时间内找到解药,就只能将毒引入心脏,并用药将其永久封在心口处。虽然能保性命无虞,但前提是之后不能再行房事。
此事是叶当归请林大夫瞒住的。
恰巧玄衫门其时已查到二人之事,长老正带着人找上门来。为了林家寨不与玄衫起冲突,更为了林未期,叶当归这才演了那出戏。
她做事向来有头有尾,但她亦知道,若再像上次一样心软,同他坦诚原因,她就再也狠不下心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