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绿茶竹马——一枚柚【完结】
时间:2023-10-12 14:41:22

  乐英正在犹豫是继续,还是去搬凳子时,骨节分明的手落在眼前,轻轻抽走了手里的几本册子。
  肩膀就这样触及胸膛,从背后传来了熟悉又令人心安的温度。
  一缕发丝无声蹭过手臂。
  痒痒的,像是一片柳絮,浅浅刮过了心口。
第14章 「第十四个夏日」
  层层排列黑棕色木头书架,触目可见或深或浅的划痕,足以见证历经的老旧岁月,可也整洁干净,抹去灰尘的木板发亮,上面交替摆着新旧书籍。
  两大排书架连接着过道,在这架与架之间的狭小空间,光线斜斜透进来,浅色光照呈现颗粒状飘在半空,看上去雾蒙蒙的。
  那缕发丝轻蹭手臂,黑与白相触、勾连、若离,像是黑白老电影中的慢镜头。
  也像是无声缱绻的挽留。
  垂眼间,时昨瞥到女孩白皙的脸颊和耳尖,自尾端泛起了点淡红色,像是黄昏时晚霞悄无声息漫了过来,一点点蚕食本色,将天际染成它的颜色。
  而女孩被困在身前,迟迟没有动作。
  后背抵着胸膛,两腔心脏只隔薄薄的一层躯体,频率不同的两道心跳声,不经意间,近距离相撞,像是架子鼓加入贝斯二重奏,却又在灵魂碰撞中,渐渐融成同频,近在咫尺的两颗心脏,却仿若遥相呼应,像是连绵着山峦的脉搏,盛大而延续。
  所触的地方也逐渐发烫,不知道是沾染上了暑气,还是被心跳声闹的。
  几本册子被轻而易举地放到了高层书架上。
  书底跟架面相碰,发出干脆利落的一声。
  乐英只得仰着头,没动分毫的脖颈,变得有些发僵。
  所视之处,隐隐的浅色光雾落在骨节分明的手指上,稍稍用力,能清晰地看清掌背上的清晰青筋。
  背后触及的发烫温度,自那一块地方,将热度漫延到全身。
  乐英有些不知所措。
  脑袋发懵间,鼻尖略过淡淡的薄荷气味,乐英知道这是时昨身上的气味,她应该很熟悉,不然不会瞬间就反应过来。
  可这本该清新、凉丝丝的薄荷香气,却在卷入鼻腔,滚了呼吸一圈后,就莫名变得滚烫起来。
  像是融入那强势宣示自己存在感的温度里。
  失去了本有的自己。
  墙边的挂钟发出秒针转动的声音,嘈杂喧闹的人声就在几排书架之外,这狭小的空间,不足以遮挡外头的声音。
  可乐英却仿若感官失灵,感知不到时间的正常流逝,只觉得身处一条缓慢的河流里,分秒都变得很慢很慢。
  “去那边看看!”
  突然一道年轻女人的喊声,像是惊雷炸在了耳边。
  乐英瞬间回神过来,随着脚步声渐近,心脏也提到了嗓子眼,脑海里只剩下一个想法,想赶紧脱离自时昨胸膛传递而来的温度。
  “小、昨,那个……”
  心里想好的念头,没想到张开口时,却是细若蚊吟的声音,语义不详的话语,甚至还带了点磕巴。
  要不要继续开一次口,乐英在脑海里想……
  可时昨却像是明白她的窘迫似地,稍稍后退了点距离。
  那片紧贴的温度,终于得到了喘息的空隙。
  也就是趁这个时候,乐英猫着腰,从书架和时昨之间钻了出去。
  逃离了这处心慌的地方。
  直冲到另一边书架,乐英面朝着书架。
  对让别人看到她跟时昨,这样挨到一起,不知道为什么,她下意识就觉得不妙,对此,她有种莫名的心虚。
  说笑声从身边飘过,她们并没有来这边。
  乐英这才长长地缓了口气。
  时昨仍站在原地。
  一开始,他看到女孩踮脚,拿着几本册子,伸长手臂,想要放上高层的书架。
  背影摇摇晃晃的,看起来很费力,可女孩却很执拗,不停踮脚,往上撑跳着,发出一阵阵磕碰的声音。
  白T透起小巧的肩胛骨,她的衣摆随着动作卷起,露出一小截白皙的侧腰,在斜斜的一道阳光下,散发莹润的光泽。
  于是时昨不动声色地走近,挡住了那道日光。
  时昨从背后靠近,接过乐英手里的册子。
  乐英是很典型的那类江南女孩长相,眼睛透亮清澈,看人时眼里像是含着春水,生了副小骨架,纤细却不孱弱,是很匀称的身材,脸颊还有些婴儿肥,是很容易惹人亲近的面容。
  时昨发育晚,抽条也比旁人来得更猛烈些,从初一暑假结束后,他就是班上最高的男生了,他生得高,要比乐英大了整整一圈。
  这样贴近,就像是从身后把女孩圈在了怀里。
  乐英只是仰着头,不说话,也不动,只是乖乖地窝在他的怀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脸颊和耳尖突然红透了,像是快要熟透了的小番茄。
  被声音惊动后,乐英肩膀微微动了一下,发出断断续续的声音。
  时昨看不到乐英的神情,却能从微微颤动的身体,无措反常的细弱声音里,知道她已经处在羞赧的临界点,随时面临大脑彻底宕机的危险。
  而他只是稍稍退了半步,女孩就像只受惊的兔子,窜了出去。
  时昨看到乐英面朝墙站着,距离很近很近,整个人像是要挤进墙跟墙融为一体,脸颊和耳尖的红褪了那么一点,可还是很红。
  只过了一小会,乐英把书架上的一本册子,抽出来又塞回来,来回弄了两次。
  动作间,乐英缓缓转头,睁着一双透亮的眼睛,带了些试探,小心翼翼地看了过来。
  对上目光,时昨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有点坏心眼,最初他的确只是想帮女孩放册子,可当看到女孩泛红的耳尖,他又不受控制地改变了想法,刻意放慢了动作。
  这样稍微地欺负一下,女孩的反应也是真的很可爱。
  跟书架亲密接触了会,乐英终于做好了心理建设,悄悄朝着时昨的方向看去。
  没想到一偷看,就被抓包了。
  浅浅光雾下,浅褐色瞳孔散发一圈漂亮的光晕,时昨笑容乖巧,是一如往常的神情。
  乐英顿时安心了不少,小昨……没有觉得自己奇怪就好。
  “这边册子高,就我来吧,那边高处书架上的书,我都补完了。”
  听到这话,乐英才发现眼前的书架,高一点的书架上,都整齐地摆好了册子,只留下她能轻而易举摸到的低矮书架。
  这样被有心地放在心上,乐英忍不住扬起唇角,笑容漾开,心想小昨真的很细心,也很会照顾人。
  “小昨,谢谢你。”
  回应的是带着很轻笑意的一声“嗯。”
  时昨声音也听不出任何的异常任何的改变,乐英留意观察着,这样如常的表现,无疑是给她打了一剂名为安心的强心剂。
  刚刚那种心慌的心悸感,转而被让人心安的亮色心情填充,变为满满当当的欣喜。
  忙碌了一下午,到了六点钟,书店的人才渐渐走空,乐英知道这是小吃街开业的点了,旅客们应该是赶去吃美食。
  外头仍然艳阳高照,丝毫看不出已近傍晚时分,乐英和时昨被爷爷打发去休息。
  乐英从冰柜拿了两瓶冰汽水,带着时昨来到窗边,这里是一整面墙的木窗,只开了一半,相对着一排高脚凳。
  在这里,是平日里看晚霞最佳视角,而从每年十一月开始,则能看到远处被染红的枫叶林,若是恰好下了场雨,就能欣赏到红枫落雨的美景。
  噗呲一声。
  被拧开盖的冰汽水冒出白汽,清凉甜香的气味涌入鼻腔。
  乐英喝了口,凉丝丝的甜味漫过了口腔。
  整个人都享受地眯起了眼睛。
  “去爬山吗?”
  一道洪亮的声音闯入。
  乐英朝着声音看去,只见半掩的木窗被推开,浓眉大眼的男孩就这样出现在眼前。
  路渊朝着乐英挑了下眉:“小英去不去?就去那边的雨枫山,我爸说最近很适合看日出。”
  乐英下意识朝着远处的雨枫山看去,连绵山峦被雾缭绕着,像是仙人之境。
  路渊顿时看出来有戏,也是,哪一个雨枫巷的孩子,能经受住雨枫山日出的诱惑呢。
  刚想继续开口,却在看清乐英身后的那人时,皱了皱眉头。
  一脸“怎么哪都有你”。
  在乐英身后,时昨握住一瓶冰汽水,瓶身上满满的水雾,凝成水流,自他的指腹顺着指尖滴落。
  他朝着路渊淡淡地瞥去。
  路渊只觉得这人装都不装了,仗着乐英看不见,连个伪装虚假的笑容都没有。
  越想越气,路渊只想当场拆穿他这副伪善的真实面孔,一上头,话就不过脑子,指着乐英身后,就紧张兮兮地喊道:“乐英,你身后有UFO!”
  “……”乐英当然不会被这种几岁小孩子的把戏糊弄,她小学就不吃这套了。
  而且路渊这种浮夸的演技,真的很拙劣,一眼就能看出来。
  乐英才不会转头,她担心趁她一转头,路渊就会揪她头发,虽然她现在是短发。
  她始终对小时候被小霸王拽辫子的事情耿耿于怀。
  噗——
  是一声低笑。
  路渊瞪了眼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时昨,这个人就算刚刚笑了下,脸上还是那种淡淡的神情。
  这怎么看都是在嘲笑他……而且还是被情敌这样挑衅。
  转眼对上乐英看傻子的目光,路渊心道不好,没想到他只是抖个包袱,就砸到了自己脚上。
  明明每次对大黄效果就很好,气氛顿时尴尬了起来。
  不过路渊这人,皮糙肉厚,向来都是只要他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很没有心理负担地说:“最近的日出真的特别漂亮,错过了就很难有下次了。”
  乐英明显是被说动了,回头就朝着时昨问:“小昨,去不去?”
  看着乐英这跟条件反射般的动作,路渊实在不理解,这个时昨都这么大了,也不是什么小宝宝,乐英怎么就跟……他妈一样,事事都要带在身边。
  对上女孩期待的目光,时昨弯了弯眼睛,点了下脑袋。
  乐英顿时发出“yes”的惊呼声。
  视线不经意掠过女孩身后,是脸快要黑成煤炭的路渊。
  又轻笑道:“当然好。”
第15章 「第十五个夏日」
  “都忙完了,快来喝茶!”
  爷爷的声音传来,打断了乐英雀跃的叽叽喳喳,她正上头地讲解自己的日出计划呢。
  “爷爷好!”
  洪亮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乐英只感觉耳膜被炸了一下,就像是军训时男生突然捣蛋的一声报道。
  爷爷朝着乐英身后看去,视线越过肩膀,是个浓眉大眼的男孩,穿着一身黑,一脸痞里痞气的。
  问了句:“这谁?”
  听到这句问话,乐英下意识觉得不能直接回答,小时候她被路渊揪辫子,跟爷爷告状过一次,要不是被叶姗当场拦住,她真觉得爷爷能抡起擀面杖冲去路家。
  可路渊显然没法听到乐英的心声,只觉得爷爷的答话,他要好好回答,声音洪亮地说:“爷爷,我是路渊,道路的路,深渊的渊,小时候住在小英隔壁的隔壁的那家路家啊,我家开游戏机店的!”
  爷爷朝着路渊上下打量了遍:“路渊。”
  “哎,路渊!”路渊顿时一脸笑容,“爷爷您记起我了?”
  爷爷当然记起来这人是谁,他自小疼孙女,怎么会不记得这招猫遛狗的小霸王,上下打量了遍,这么大了,还是这样混不吝,只从鼻腔里哼出声:“记得。”
  看老人家要笑不笑的模样,而路渊竟然还是一脸高兴的神情,乐英连忙起身,站在了两人之间,挡住爷爷的视线。
  “爷爷,不是说喝茶吗?”她赶紧转移话题。
  说起喝茶,爷爷尤爱碧螺春,茶叶鲜嫩,用85度温水冲泡,时昨是小时候被爷爷手把手教的,用的是中投法,较为繁琐,先水后茶再水,茶叶在水里自然舒展,茶香成花。
  爷爷看着时昨娴熟的动作,大笑道:“好小子,教过你的就不会忘记!”
  乐英自然也在一边看着,骨节分明的手指掌着白瓷杯,是很有观赏性的画面。
  路渊也看着一愣一愣的,寻思他们这个年纪,大多网吧通宵连麦上分,哪个懂泡茶这种老年活动,偏偏这个时昨会,还哄得爷爷这样开心。
  茶香四溢,四人围着小方桌坐着。
  爷爷满脸乐呵呵的,说是要起身去给他们拿茶点。
  “老乐,你歇会吧。”乐英站了起来,双手按住爷爷的肩膀,“我去就好。”
  爷爷被街坊邻居叫老乐,乐英从小听多了,也爷爷老乐混着叫,全凭开口时的心情,爷爷也不嫌她没大没小,还跟隔壁李爷爷吹嘘他孙女跟自己亲近哩。
  老乐自然乐得孙女孝顺:“好好好。”
  乐英绕到小厨房,从橱柜里拿出红漆色八角盘,铺了张油纸,倒了桂花糕、酥糖、花生、腰果、杏仁、香蕉干上去,五彩斑斓的。
  拎了回去,老乐正跟时昨唠着家常,问起唐姨时叔,还有哥哥时言的近况。
  乐英看着老乐笑得合不拢嘴,深觉她家的人都带些颜控属性,当初老乐在街边闲逛,第一眼见少女叶姗,心觉这小姑娘生得水灵灵的,适合做他家儿媳妇,拿着手里的一小袋蜜柿,往叶姗怀里塞完就跑。
  叶姗是教师家庭出身,从小就被教不能乱收旁人的东西,一路追了上去,恰好撞到了正欲出门的乐远。
  少年少女一相撞,便是脸红低头心跳。
  也因此结缘。
  打从小,老乐对时昨的偏爱就很明显,乐英看了看时昨,要是这副好模样的人,天天在眼前打转,她也爱看。
  八角盘被放在方桌正中央。
  茶香氤氲,乐英喝了口茶,又咬了半口香软的桂花糕,淡淡苦香混着甜香,在舌尖漫开。
  “爷爷,您这茶真香,品味也真好!”路渊开始拍马屁,其实他压根就没尝出什么味道,他平日里喜辛辣,只觉得口里寡淡。
  老乐道:“你这小伙子,倒挺有意思,喝茶如牛饮,我还以为在请你喝酒哩。”
  马屁拍到了马腿上,路渊讪讪地笑了两下,余光却瞥到对面那人端起了白瓷杯。
  看过去,时昨轻抿了口茶,那模样要做作就有多做作。
  可偏偏还特别得爷爷欢心,路渊心想他可不能甘落下风,不就是投爷爷所好,这茶他不行,就不信别的他不行了!
  喝着茶,老乐突然说:“要去雨枫山,就你们三个吗?还是人多热闹些。”
  乐英也觉得是。
  老乐又说:“把芝丫头叫上,她机灵,能跟你帐篷做个伴。”
  乐英点点头,说她晚些就跟卢芝说,把卢纤也一起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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