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综名著]和盖茨比双双暴富后——半只肉球【完结】
时间:2023-10-13 14:54:58

  盖茨比以住只会穿颜色保守的西装, 但最近多看了时尚杂志,学会了不同类型的穿搭,开始尝试更大胆的颜色。
  他的身型本来就高大,穿西装特别好看, 显得他宽肩窄臀。
  盖茨比以前随便穿一穿都很帅气,现在会穿搭了更有气质, 可得看牢点。
  她忍俊不禁:“难怪艾伦刚刚的脸那么臭,原来是你来了。”
  盖茨比非常无奈:“他差点就不让我进来呢。”
  “怎么有空来?不用工作吗?”还沉醉在惊喜的心情之中的伊莎贝拉走过去给他一个怀抱。
  她现在感觉有点飘飘的,自时装秀开始后她的肾上腺素一直维持在很高的水平, 让她这个人都很亢奋, 刚要平复一点呢就见到许久不见的男友, 又回到那种很激昂的状态。
  “请了一个短假期来看看你。”盖茨比低头吻了吻她的发顶。
  “可是你这假期都花在坐火车上面了。”伊莎贝拉看着他心痛道。
  可不是吗?从纽约过来洛杉矶需要好几天的时间,坐都坐的屁股痛了。
  “别担心,这是值得的。”盖茨比安慰她说,“你还有事情要忙吧?先去忙吧,我在这里等你。”
  “嗯。”伊莎贝拉眉眼弯弯,跟他开玩笑,“别被模特儿拐走了。”
  她刚要走,男人却忽然抓住她。
  盖茨比将女孩轻扯到自己怀里,扣住她的下巴吻住那片唇瓣。
  “咳咳!”
  不等他加深这个吻,一阵突如其来的咳嗽声打断了两人的甜蜜时光。
  伊莎贝拉下意识的推开盖茨比,看向门口的方向,只见艾伦抱着双手站在那里,并且用一种极度不赞同的目光看着两人。
  “记者和客人都在找你,别蹭蹭磨磨了。”他不耐烦的催促道,还不忘瞪了盖茨比一眼。
  盖茨比:“……”
  ……
  《洛杉矶日报》:“伊莎贝拉·布朗特:男士时装也要化繁从简”
  《纽约时报》:“希莱尔首场高定时装秀最瞩目的竟是它?”
  《纽约邮报》:“希莱尔即将推出男装线!”
  这次高定秀有两大重点:一,希莱尔要推出男装线;二,希莱尔要推出第一个手袋。
  自伊莎贝拉亲口确认手袋会在高级时装店上架后,它们的询问度超级高,她每天都会接到熟客的电话问能不能给她留一个。
  H字金属扣的长方形翻盖包取名为“Miss Bella”,以伊莎贝拉自己的名字来命名,贝壳流苏包则取名为“The Flapper”。
  起初伊莎贝拉也不确定是否真的要用自己的名字来给手袋命名,因为这在她看来很狂妄,然而工作室的其他人却跟她持相反的意思——狂妄又怎样?考虑到她在世人眼中是一个怎么样的传奇人物,她的确有着狂妄的资本,她的名字会让整个系列更具纪念价值。
  伊莎贝拉的全名太长太拗口了,于是取了她的小名贝拉。
  Flapper(时髦女郎)就更加不用解释了,它是1920年代最具代表性的文化之一,原意是“刚刚学会飞的小鸟”,指是的新一代的反叛女性,她们穿短裙和裤子,梳着短发,抽烟喝酒,她们独立且开放,不受传统的价值观束缚。
  这个流苏包很适合时髦女郎们带去派对,又很抢眼很有个性,于是以她们取名。
  自美国迈入享乐主义以及新艺术运动盛行的时代后,同时女性意识觉醒,时髦女郎便就此诞生,不仅纽约和洛杉矶这样的大城市,连乡镇地区的女士都剪掉了长发,所以伊莎贝拉至今仍保留着长发实在是一件让美国人惊讶的事情。
  人们都以为她会是第一个把长发剪去的,毕竟她一直都走在时尚的最前端,可是并没有,曾有记者就这件事问她为什么不剪短发,她回答:“我只是喜欢自己长发的样子,不管长发还是短发,每位女性都应该按自己心目中的形象来打扮。”
  本来因为她一直保留着长发造型而传出了一些不好的评价,说她作为一名女权主义者竟不愿意抛弃传统女性的形象,但是这番说话却唤醒了一些盲目追求潮流,为剪而剪的女性——无论是长发还是短发,只要自己喜欢就好了,何必刻意为了彰显自由不羁的个性而把自己打扮得像个男生呢?
  Miss Bella和The Flapper的照片登上了各大报纸和杂志,还没有正式上架便掀起了一股讨论的热潮。
  以希莱尔如今在时尚界的地位,逢推出新品都必定引起关注,然面这次却不一样,时尚界对它们的评价是前所未有地高。
  法国知名时尚评论家多莉·塞纳斯指,“Miss Bella”和“The Flapper”的面世改变了女士手袋的面貌,它们不仅作为日常用品,更是时尚的一种表达方式,一个时尚的手袋可以为整个造型加分。
  
  这年代的人都不太重视手袋,觉得它只是用来放东西的,与此相比衣服才是重心,但伊莎贝拉深知女人对手袋的追求在百年前都不会减弱,要做第一个吃蛋糕的人,如今“Miss Bella”和“The Flapper”的面世就如多莉·塞纳斯所言,让女士们开始重视衣服以外的配件。
  就在大家都满心欢喜的等待手袋上架,伊莎贝拉却宣布了一个制度。
  她沿用了爱马仕的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策略——配货。
  爱马仕家的包并非有钱就能买到,某些热门的款式需要在爱马仕消费一定的额度才会给你配货,打个比方,一个包的售价是五万欧元,你还需要先购买满数万欧元才能买到它。
  让人爱的地方在于这样能够避免让这个品牌的包泛滥到满大街都是,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买到包的人都是这个品牌的死忠,让人恨的地方在于很难买到。
  所以,如果你要买The Flapper,你得到希莱尔的高级时装店先消费满一定的额度,要买到Miss Bella就更加困难了,因为它的额度更高。
  这个政策一见光,就惹来了很多不同的意见。
  有人说她这个制度根本就是为了保证只有真正的有钱人才能拥有希莱尔的手袋,小市民根本不配。
  这样的抱怨甚至不用伊莎贝拉亲自出面响应便不攻自破了——希莱尔本来就是一个高级时装品牌,自然是为有钱人服务啊!
  如此高的门坎让许多人都却步了,然而希莱尔的那些忠实买家却相当满意。
  她们自然不想跟别人撞包,高门坎能筛走那些充大头的人,这才是一个高级时装品牌应有的样子,反正那消费额度她们随随便便就能达成。
  东西越珍贵,她们越想要得到。
  除此之外,希莱尔的男装线亦备受瞩目,不仅是因为这是希莱尔第一次展出男装,更多因为这次男装的风格。
  “女士服饰比以前更加轻便和舒适,那男士为何还要穿的那么繁重呢?”伊莎贝拉在事后接受《VOGUE》访问时表示,“所以化繁为简是我这次设计男装的宗旨。”
  记者意味深长的追问:“所以你已经不再是一名女权主义者啰?”
  伊莎贝拉笑道:“我认为解放男士装束跟我是不是一名女权主义者没有关系,女权主义并不包括夺去男性的权利,真正的女权主义是男女平等,要是偏重任何一方,这个社会就无法进步。然而现实是社会过于偏重男性,所以我希望这样的风气能够被纠正。”
  “真正的女权主义是男女平等”这句话成为了《洛杉矶日报》的头条标题。
  不得不说,伊莎贝拉这番言论既得到了男读者的好感,又获得了女读者的认同——女权主义者之中划分了许多派系,普遍的女权主义者都希望为女性争取更多权利,然而当女权运动一流行起来,许多妖魔鬼怪就出来了。
  也许是被压抑的太久了,有激进分子对父权制度进行猛烈抨击,好像非把男性踩在脚下不可,仇视他们,这些人就像邪/教一样向周边的人灌输这样的价值观,偏离了她们的原意,把团体弄得乌烟瘴气。
  普遍的女权主义者都不想别人把这些激进分子看作为整个女权主义的团体,因此“真正的女权主义是男女平等”这句说话在之后一直被视为是对女权主义的最佳诠释。
  ……
  盖茨比只能在洛杉矶留个五天,但伊莎贝拉在处理时装秀的一些后续事情,例如接受访问上面就花了两天,接着她还要到外地出差,因为她的第一家快餐店即将在芝加哥开张。
  她不想让大老远跑来陪她的盖茨比独自留在洛杉矶,不过带他一起出差又怕把他给闷着了,然而从芝加哥打来的一通电话却让整个旅程变得有趣起来。
  伊莎贝拉挂了电话,盖茨比便投来目光:“是谁?你看起来很高兴。”
  “你记得黛西吗?那个让军官们迷得神魂颠倒的路易斯维尔黄金女孩?”
  “怎么会不记得呢?”
  伊莎贝拉扬眉:“看来她也让你的印象很深刻。”
  “……我的意思是,因为她我才有机会在舞会上遇见你。”他连忙解释。
  那都是四年前的事情了。
  伊莎贝拉噗哧一笑,不再逗他玩:“她和汤姆·布坎南回到芝加哥定居了,邀请我们去看她的宝宝。”
  盖茨比露出遗憾的表情,他的假期快没了,大概抽不出时间多走一趟芝加哥。
  可是他又忽然想到,汤姆·布坎南这个人风流成性。
  这位纨绔子弟即便已经结婚,花边新闻仍然不断传出,盖茨比对他的人品可一点都不放心,不认为他有不对妻子的朋友下手的道德心。
  于是盖茨比心思一转:“好,我陪你去。”
第112章
  ◎不可思议的汉堡。◎
  伊莎贝拉本来的确想在西岸开快餐店, 可是待她来到洛杉矶实地考察之后又发现好像不是那么适合。
  快餐适合什么人?像她这种生活忙碌、没有时间下厨、也不想花太多时间在吃饭上面的人,简单而言就是都市人,快餐店的流水生产线正正就是为了应付庞大的客流量而设立的。
  洛杉矶的租金和物价虽然比较便宜, 但在这里开快餐店可能不是那么赚钱——西岸这边的生活节奏比东岸慢多了,人口的密集程度也不如西岸, 人们有充足的时间自己下厨, 算是懒的煮了也会选择等候时间较长但是素质高的餐厅而不是跑去吃快餐。
  再者, 伊莎贝拉拓她的关系去调查过, 政府的数据显示洛杉矶的人口平均年龄较高,也就是说中老年人比较多,快餐的口味更适合年轻人, 也不够健康,不会是上了年纪的人的选择。
  综合以上, 洛杉矶实在不是一个开快餐店的好地方。
  而芝加哥作为美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 人口密度高,平均年龄较年轻, 物价又比纽约便宜,她对这个城市也比较熟悉,是她的不二之选。
  选址的问题还算轻松解决,可食物的研发就是一大难题了。
  她原本的想法是请美国各地的有名厨师组成食物研发队, 却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人家为什么要帮你研究出最美味的配方?这不是给竞争对手增加生意吗?
  所以在起初伊莎贝拉压根找不到愿意加盟的厨师,导致迟迟研发不出菜单, 然后她遇上了她的贵人——菲利浦先生。
  认识菲利浦先生纯属偶然,那时伊莎贝拉正在积极尝试家庭餐厅和路边摊,因为它们所贩卖的通常都是比较简单而且容易制作的食物, 像汉堡包和三明治, 藉此发掘一些有潜力的菜单。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 对方看她年轻漂亮都不会介意解答她的一些问题,例如如何做出美味的汉堡包。
  然后她误打误撞的来到了菲利浦先生的餐厅,尝试了他家的炸鸡之后一直都念念不忘,断断续续去了好几次,刚好有一天菲利浦先生比较闲,伊莎贝拉便趁机向他请教。
  经过一番详谈之后,伊莎贝拉才得知原来菲利浦先生因为母亲得了重病,把钱都拿去给她治病而陷入了财政困难,他的餐厅即将抵押给银行,在一个月后便要结业。
  她觉得很可惜,因为菲利浦先生的炸鸡并不逊色于连锁快餐店,于是她向对方提出一个建议——来为她工作,届时存到足够的钱将餐厅买回来的话她也不会强留。
  伊莎贝拉给出的薪水自然不薄,对菲利浦先生而言如同雪中送炭,所以他没有后顾的答应了。
  他根据伊莎贝拉提供的菜单不断进行实验和改善,最终花了半年的时间做出让他和伊莎贝拉都满意的食物。
  一家快餐店需要大量的员工,装修倒是很省事,食物的原材料都是很常见的食材,所以也很快就跟供货商建立了合作关系。
  来到芝加哥的第一天,伊莎贝拉跟菲利浦先生在尚未开业的餐厅见了面。
  盖茨比还是最近才知道伊莎贝拉连饮食业也有涉猎,看见这里明亮简洁的装潢以及菜单就知道这家餐厅大致走的是什么路线,他实在不得不佩服她的生意头脑。
  哪怕已经赚到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她都不曾停止自己的脚步。
  盖茨比一向知道伊莎贝拉是个异常优秀的人,但她好像总是有办法为他带来惊喜。
  “菲利浦先生,一切已经准备就绪了吗?”伊莎贝拉在餐厅找到菲利浦先生,友好的向他打招呼。
  头发花白的中年人信心满满的回答:“随时可以投入服务。”
  菲利浦先生不是前线员工,他的职位是食物素质控制的总监,同时也是他教会厨房的员工们如何制作出菜单上的食物。
  他还是后来才知道原来伊莎贝拉是个那么有名的设计师,对于这个年轻的小姑娘他是很感激的,不仅是因为对方给他一个机会重新来过,更是因为对方很信任他,把研究菜单这种大事交给他自由发挥。
  “杰伊,来点餐吧,你可是罗彻斯特汉堡的第一位客人。”伊莎贝拉笑瞇瞇的对盖茨比说,眼神带点跃跃欲试。
  餐厅的名字就叫Rochester Burger,以伊莎贝拉的家乡来命名。
  盖茨比点了一个炸鸡汉堡套餐,套餐里面有一杯可口可乐以及炸薯条,是足够填饱一名成年男人的肚子的份量。
  菲利浦先生即场为他烹饪,上菜的速度快得惊奇,盖茨比跟伊莎贝拉才刚坐下不久,菲利浦先生就为他们送来了食物。
  在正常的情况之下,快餐店是不提供送餐服务的,就跟超市一样是采用自助式点餐及取餐,不过伊莎贝拉可是老板,自然有特别的待遇。
  盖茨比发现餐盘上只有食物和两张纸巾,问:“没有餐具提供的吗?”
  “这么简单的食物,用手吃就可以了。”说着,伊莎贝拉不等他就先行吃了一根薯条。
  看见伊莎贝拉这么干脆就用手拿薯条,盖茨比也不骄情,把手擦干净就打开汉堡的包装纸,朝汉堡的边缘咬了一口。
  “……!”
  伊莎贝拉看见男人瞬间亮起来的眼睛,急不及待的问他:“怎么样?”
  “味道很棒。”咀嚼完,盖茨比用不可思议的口吻说道。
  夹在汉堡包里的鸡排外皮酥脆,里面肉汁鲜嫩,因为有很多蔬菜所以一点都不让人觉得油腻,他吃不出是由什么制成的酱汁是令汉堡如此美味的另一关键,薯条也炸的正好,口感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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