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雁归雪——铁板香菇【完结+番外】
时间:2023-11-06 23:05:40

  “人呢?”谢桑渝逮着店中老板,问道。
  “谁?”
  “方才同我一起进来的女子,她不是进去量身了吗?”
  “额?早就量完了呀!她说要再看看!我……我没注意……”
  谢桑渝一把推开那老板,径自往内走去,内室空无一人,萧霈云早已不知去向,只在桌上留了封信。
  傍晚,霍凌昭收到谢桑渝送回的信,得知那个女人她又走了!
  霍凌昭说不上是什么心情,或许冥冥中早有预感,他拆开信,两行清秀小字跃然纸上:
  京城待烦了,我走了,
  以后即使年年不见,也祝你岁岁平安!
  霍凌昭看完,将信连同信封一起掷入烛火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稍后还有两更!
第102章 大结局(二)
  萧霈云离开京城,先去了沅西镇, 不成想一别便是这么久, 慧儿生了个大胖小子, 阿光格外疼她,白天上值,晚上回来就帮慧儿干活, 一家人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萧霈云待了几天, 确定她过得很好, 便离开了。
  从前她只知道大兴很大, 可到底有多大,她说不出来。
  如今无事一身轻, 她忽然觉得,像师父那样云游四海, 好像也不错。
  她到过荒漠戈壁, 也去过贫瘠山地, 亲眼看过这大兴的江山,走过先祖留下的每一寸土地, 沿路遇到许多有意思的人和有趣的事, 风沙吹糙了她的肌肤, 太阳晒黑了她的脸,可她一点也不觉得苦累,从前她是笼中雀,如今天高任鸟飞, 她只觉得畅快无比。
  这两年,她游遍关内,最后随着商队出关,去了西陲木渝。
  萧霈云入城的时候,似乎正赶上什么法会。
  无数木渝士兵在前开路,安道源身着广袖长袍在车上“跳大神”,多年不见,他姿容还是那般飘逸如仙,所以萧霈云一眼就认出了他,无数百姓追至身后跪地膜拜,俨然将他当成真神降临,除却这些百姓,两边还有许多年轻姑娘不住地欢呼声……
  她们一定不知道,他这把年纪,其实半截身子都入土了,萧霈云暗暗腹诽道。她站在人群中,宛如鹤立鸡群,跪是万万不可能的,想走又走不出去,一时尴尬非常。
  安道源似有感悟一般回过头来,他自也瞧见了萧霈云,站在车上遥遥朝她招了招手,又以大兴君臣之礼朝她一拜,便转身继续跳着自己的舞。
  听人说,木渝国今年遭了大旱,这是祈雨的法会,萧霈云嗤之以鼻,这么大岁数,还改不了到处招摇撞骗的行径,若真能祈来大雨,她就管安道源叫声神仙。
  “轰隆――”
  一声闷雷响过,方才还阳光普照,如今忽然乌云盖顶。
  四周百姓伏地高呼“真神显灵”,愈发震耳欲聋,萧霈云抬头看了看天,心虚道:“巧、巧合吧?”
  但看这样子,一会儿定有一场大雨降临,她还未寻到落脚处,可不能把自己淋湿了。她抬腿硬挤出人流,沿着路边狭窄的缝隙离去……
  半盏茶的功夫,大雨倾盆而至,整条街霎时沸反盈天,为这久违的甘霖欢呼。萧霈云双手遮在头顶,往最近的寺庙中跑去。
  萧霈云进来的时候,庙里已聚集了许多人,三五成群地围在一起聊天,瞧模样大多都是外来的商户,有高鼻碧眼的北境人,也有粗鲁凶猛的东岐人,她找了个角落,自己坐下,取了干粮来垫肚子,她听着人们说着趣事,不时附和着鼓鼓掌,时间竟不知不觉过去了……
  直到庙里点起了灯,萧霈云抬眼看了下天色,已然傍晚时分,这雨依然没有要停的意思,庙里不管饭,许多避雨的客人挨不住饿,一头扎进大雨中离去。
  萧霈云没有落脚的地方,所幸干粮管够,倒也不着急走。眼下人走了大半,剩下的聊天也聊累了,都安静下来,萧霈云本来话就不多,现下没人开口,便只能望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群瞧着,她离开京城三年了,眼下确实有些想家了……
  门外,一个头裹青巾的书生跑了进来,他浑身湿透,书笼上的雨水正顺着笼骨往下滴,他一把抹去面上的雨水,将背上书笼摘下放在门口,又将身上湿透的衣衫拧出水来。
  这才抬眼环视庙中情形,他掸了掸皱巴巴的衣裳,抬腿朝萧霈云这处走来。他拱手问道:“打扰了,不知小生是否可以坐这儿?”
  萧霈云点点头,随即微微挪了挪身子,给他腾地方。那书生道了句谢,便在萧霈云身边坐下了,萧霈云瞧他一身衣衫湿透,从包袱里拿出干净的棉巾递给他,那书生见状一愣,倒也不客气,伸手接过棉巾,笑道:“多谢!”
  他擦过后,又将棉巾叠得整整齐齐放在腿上,说道:“我洗干净了再还给你!”
  倒是个特别讲究的人,萧霈云摇摇头道:“不用了!”
  本是萍水相逢,举手之劳罢了,她也不知道会在这里待多久,过了今晚,大概没有再见的机会了。
  “听口音,你是大兴人?”那书生顿了顿,问道。
  萧霈云点点头,那书生笑了笑,又道:“那便巧了,我也是。”
  萧霈云愣了愣,顿时有了交谈的意愿,她笑开眼,坐近了些,道:“我是京城人,你呢?”
  “我也是!”要不都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呢,有了这重关系,在人生地不熟的木渝,萧霈云自是觉得格外亲近。更别说那书生见多识广,笑着与她说起沿路的趣事,引得萧霈云咯咯直笑,与旁人不同,他的趣事,萧霈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所以听得格外入神,两人一路畅聊至深夜,也不见尽兴。
  “你怎么会来木渝?”萧霈云问道。
  “你呢?”他不答反问。
  “唔……”萧霈云想了想,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来这里,只是走着走着便来了,她摇了摇头,说道:“兴许是看看故地!”
  “故地?你以前来过?”那书生疑惑道。
  萧霈云自然没有来过,生平第一次踏足西陲,便是今日,不过故人到过的地方也勉强可以称作是故地吧!
  她干笑一声,说道:“我都说完了,你呢,你不好好读书,来这里干什么?”
  “寻妻!”
  “寻亲?这么远?”她似乎是听差了。
  “不,不是寻亲,是寻妻。”他淡淡纠正道:“有人欠我一个婚约,三年前她离家出走,不知何时肯归,听闻她出了关门入西陲,我日夜难安,只好不远千里追寻而来!”
  那书生目光灼灼地看着她,这眼神好像有些熟悉……
  寻妻、三年,这些都与她对的上,萧霈云心中一动,笑意渐敛,可再看眼前这人,分明是张陌生的脸,那脸上棱角分明,骨肉均匀,也不像带着面具。
  她暗自叹口气,应该是自己想多了,这天底下的巧合往往是人想都想不到的,天底下的痴男怨女,也都大抵相同。
  她抿了抿唇,问道:“你追了多久?”
  “三年!”
  “那追到了吗?”
  “不知道!”书生摇摇头,这算什么回答!
  萧霈云闻言又叹了口气,不知是为自己,还是为他,她不再追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有情人难成眷属,古来如此,话本里的圆满,果然都是骗人的。
  庙中烛光轻晃,他半张脸隐在暗处,看不出情绪,他听着身旁女子叹息,又道:“你的故地寻到了吗?”
  萧霈云亦摇头:“今天才到,不成想遇上这场大雨,现下还没找到。”
  “故地犹在,故人难寻,不如早些回家去吧!”
  “这是下雨天留客,老天爷不想我走呢!”萧霈云笑了笑。
  “歪理!”那书生轻斥。
  “不过,是有些想家了!”萧霈云低声呢喃道,“只是……”
  只是她不敢回去了……
  当年,她不辞而别,偷偷离开京城,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这样做,只是觉得厌倦了京城无休止的争斗和利用,向往安稳自由的生活,起先她还担心他会用尽手段阻拦她,她乔装改扮,用尽了手段。
  可后来才发现,跟本没人拦她,关里关外,她都畅通无阻,无人关心她的去向,回身时也无人寻她,他大概是真的恼了,不然这些年也不会不来找她,他不来找她,她却开始想他了,可越想却越不敢回去了。
  她摇摇头,道:“算了,不回去了!”
  “你不回去,可知等你的人有多心焦?”
  “没人会等我的!”她抱膝坐着,将头抵在膝盖上,失落地看着自己的脚尖。
  “你没回去过,怎知无人等你?”这话说的古怪,萧霈云抬起头来,那书生默了默,又道:“方才你问我是否追到了她,其实头一年我就已经追到了!”
  萧霈云愣了愣,咂摸着话中含义,只听他继续说道:“第一年我扮作卖糖人的商贩,问她今岁是否安好,她笑答,很好,拿着糖人走了。”
  “第二年,我扮作翩翩公子,与她相识于西北荒漠,她不畏风沙,一意前行,我问她何日还家,她笑答,四海为家。”
  萧霈云双眉拧在一处,她坐直了身子,直愣愣地看着书生一张一合的双唇,这些人这些事,不都是她遇到的么?
  “今年,我想起还欠她一个约定,如今我举身赴约,不知她可愿随我还家?”
  萧霈云整个人微微颤抖,她蓦然想起许多年前的一场宫宴,她展颜在那人耳侧轻道:“今日之约尚未履行,做不得数,改日你得赔我一次!”
  “冤有头,债有主,这可怪不得我,怎地就该我赔了?”
  “当然该你赔了,那本子里都是一对儿一对儿的,难不成你要我找别的债主凑对去?”
  ……
  这事只有她和他知道,难道这些年他一直跟着她?
  怎么可能呢?京城里那么多事需要他,他又怎么可能丢下所有不管来找她……
  那书生抬手,撕下覆在脸上面具,露出一双勾人的桃花眼,他终是来寻她了,泪水顷刻模糊了她的双眼……
  他朝她伸出手,问道:“可愿还家?”
  “愿!”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春花:狗蛋造面具的技术又精进了!
  狗蛋:哭,媳妇儿又没认出我!
  春花:我以为是巧合!
  狗蛋:我记得我说过,这世上大多数巧合都是有意为之!
  春花:……有吗?
  香菇点头:有,上一章他说了!
  春花:我耳朵瞎了!
  安某人:哟,公主殿下你怎么来了?
  春花:来旅游啊,多年不见,您老还健在啊!
  安某人:我不老我不老!狗蛋,你管管……
  狗蛋:风太大听不清啊!
  还有一章是我原先写的楔子,当番外发在最后了,交代一下霍家灭门的旧事!谢谢大家一路相伴!感恩!第一次写文,知道自己有许多不足,下本争取更好,再嗦放一下新文文案,麻烦大家收藏一下,谢谢!
  新文《我当反派那些年》
  唐明珠也是听了一回书才知道,别人口中那个坏人姻缘、欺负姐妹、面丑心黑、又奸又恶的大反派,说的原来是自己。她当时一口气没提上来,两眼一黑,气死了过去。
  重生后的唐明珠破罐子破摔,立志做一个合格的反派,可第一次做坏事的时候,心里还是慌的一批,最后慌不择路躲进了贺明琅的琴桌下。
  贺明琅上辈子信错了人,枉送了一条命,这辈子,欠他的他都要讨回来。唐明珠头次在他面前干坏事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抓住她的小辫子,胁迫她为自己做事,后来他才发现,这凶巴巴的小丫头外强中干,日子过得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东窗事发之时,他忽然良心发现,冒着生命危险潜入小姑娘闺房,问她愿不愿意跟他走。孰料满院灯笼亮起,后母来了个捉奸成双,就这样,私奔未果,反倒促成一桩姻缘。
  成婚之初,他说:你叫明珠,我叫明琅,咱俩这名字,听着就像兄妹,决计不会生出感情!
  后来他权倾天下,拥她在怀,笑说:咱俩这名字,听着就是一对,生来就是天作之合。
  呵,男人!
第103章 番外
  黄天落日,飞驰在大漠之上黑马已是精疲力竭, 它双膝一软, 连同背上的人一齐甩了出去, 那人就地连打几个滚,才堪堪稳住身形,胸口的剧痛传来, 一张口便见鲜血喷出, 洒在滚烫的黄沙上。
  “大将军。”身后紧跟的魁梧大汉率先跳下马, 几步奔来查看他的伤势。其余的人见状, 也忙勒马下地。
  “嗖嗖嗖――”
  身后数支羽箭破空而来, 直直穿透那魁梧大汉的胸口,顿时鲜血如注, 溅了侯爷满脸,众人大惊, 急忙抄起兵器格挡。
  即使是训练有素的精兵, 这样的情形下依然被打得措手不及, 他们迅速变换阵型,呈扇形朝大将军围拢, 却依然不敌密集的箭雨, 一个接一个地倒下。
  一支苍甲军策马扬沙, 纷至沓来,将他们团团围住,为首的苍甲军驱马上前,笑得十分得意:“再跑啊, 我看你们能还能跑到哪儿去。”
  六十精兵只余八九,他们身上皆负了伤,却依然格外警惕,把那落马的将军紧紧护在中间。
  “我呸,李炎德你这个卑鄙小人,你竟敢带兵围攻大将军。”
  那叫李炎德的军官闻言,脸色一黑,对着那人当胸便是一脚,咬牙道:“老子有什么不敢的,呵,大将军?”
  李炎德冷笑着抬起头,道:“霍贼通敌叛国的证据已送至御前,铁证如山,如今哪还有什么大将军,我劝你最好束手就擒,否则――”
  “李炎德你他妈吓唬谁,就算如你所说,我们将军乃是圣祖皇帝亲封的穆武侯,还有爵位在身,即便要定罪也需得经过三司会审,再由陛下定夺,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为难我们侯爷……”
  那士兵破口怒骂,李炎德大怒,拔刀便向他刺来,这次那士兵心有防备,只见他灵巧一闪,轻易便避开刀锋,反用自己的刀将之格挡回去,他脸上毫无惧色,讥讽道:“手下败将,也敢在爷爷面前班门弄斧。”
  那士兵不停地骂着,一只苍白的手抚上他的肩,微微用力阻止了他,他回头一看,正是自家将军霍渊。
  霍渊曾力战东岐,本就身受重伤,方才落马又加剧了伤势,此刻他面色如纸,却还是硬支撑起身子,见他要说话,身旁几个士兵都忙扶住他。
  “李炎德,我并非畏罪潜逃,我要回京面见圣上。”
  “你想见圣上,恐怕来不及了。”
  他自怀中掏出一份公文,封面盖了天家的大印,正是皇家御旨到了。
  “穆武侯霍渊通敌卖国,意图谋反,证据确凿,朕心甚痛,恨不能将之千刀万剐。”李炎德念至此处,故意顿了一顿,觑了眼霍渊脸色,才继续念道:“今特命李炎德捉拿霍贼,就地诛杀,不得有误。”
  他骑在高头大马上,瞧着被围着的一干人等面如死灰,心中十分痛快,他甩手将那公文扔至霍渊面前,笑道:“你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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