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雀也从最开始的兴致勃勃到一脸怀疑, 再到最后的乌云压顶。
不过, 她没有将内心的想法展现到小姐的面前,只等时机一到, 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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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姝自从嫁到了福王府,过得那叫一个舒心, 不仅换了更大的一个王府居住, 府里的下人们也一个个乖顺得很。
至于姬言, 他更是再听话不过了, 虽说他因为幼时脑袋受到撞击, 变得一直单纯善良, 可对于叶姝,他是极其包容的。
这不这一天他就带着自个儿的媳妇儿走出福王府一块儿逛街。
叶姝左瞧瞧,右看看, 遇到什么有趣的东西便匆匆跑上前去观看,姬言也紧紧的拉着她的小手,生怕把叶姝给弄丢了。
这一日, 叶姝带着姬言来到了京城最大的一间首饰铺子那儿挑选首饰, 姬言也在旁边为她参考。
“这只银簪怎么样?”
叶姝拿起一根蝶恋花样式的银簪递到姬言的面前, 询问他的意见。
姬言点了点头, 装似了解地说道:“嗯, 不错。”
叶姝放回簪子, 又拿出一根石榴银簪,银簪上的石榴是红宝石制成的,放在阳光下熠熠闪光,一看就价值不菲。
“那这只呢?这只怎么样?”叶姝再一次开口问道。
“嗯,不错。”又是同样的回答。
叶姝把簪子再次放回去,凑到他的耳边:“你是不是在敷衍我啊?两只不同的簪子,为什么你的评价都是一样的?究竟孰优孰劣!今天你可必须得给我说出个伍六七来!”
“小姝,我没撒谎,两根簪子都很漂亮,你戴什么都好看!”姬言一丝不苟地说道。
他那认真得不得了的小眼神告诉叶姝,他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两人的话被其他在首饰店买首饰的贵妇人们给听了去,她们羡慕极了:
“这福王殿下可真疼媳妇儿,虽说脑子有点不正常,可他有权有势又有钱,而且还一心一意,这不比现在那些脑子正常却满口风流的男人好得多,要是我们也有这样的丈夫就好了。”女人们羡慕连连,偷偷躲在街边角落里的云雀摸了摸怀中从小姐屋子里偷出来的包袱。
她羡慕地看了一眼首饰店里头的叶姝和福王二人,心中遐想道:“若是当初被逼上花轿的人是我就好了,可惜……”云雀摇了摇头,离开了这条街,朝着城门外走去,这一次她一定会小心看顾好自己安生立命的财宝,顺顺利利地跑到赣州老家买个屋子,再买几亩良田,当一个舒舒服服的小地主。
“小姝,你在看什么?”小言用手戳了戳叶姝的手臂,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看到的只是一个匆匆离开的背影。
“没什么,是我看错了,咱们接着挑首饰吧。”
叶姝想着:刚刚离开的那个人就是云雀吧,她看上去有些落魄啊,尤其是额头上有这么一道疤,看上去都狰狞得很呢。
二人又在这首饰店里挑了一会儿,买了两只叶姝喜欢的簪子后便离开回府。
叶姝一回到自己的院子,就按照惯例躺在一颗桂花树下的摇椅上,姬言也喜欢跟着叶姝,他叫下人又重新拿来一张摇椅,与自己的王妃并排放置,两人闻着浓郁的桂花香味儿,静静地等着下人将厨子做的晚饭送过来。
“这腐败的生活可真是消磨人的意志啊~不过我可太喜欢了!”叶姝随着摇椅上下晃了晃,手中还拿着一杯冰冰凉的西瓜汁儿,她时不时地喝上一小口,这滋味儿就别提有多美了。
“王妃,王府在京城周边的一千亩良田和大大小小八个庄子通通按照您的吩咐种上了高粱和水稻,还有一应果蔬。”王府的新管家手捧账本,恭敬地说道。
“嗯,拿给我看看吧。”叶姝将手中的西瓜汁儿递给侍女,让她先帮自个儿拿着,她自己则接过管家递过来的账本翻了一页又一页。
等到检查完账本之后,她将账本还了回去,身旁的侍女也极有眼色地将西瓜汁还给叶姝。
福王府家大业大,再加上前些日子陛下赐下来的金银财宝和商铺良田,已经汇集成一笔可观的数目,叶姝最爱囤粮了。
现在整个福王府全由她做主,因此叶姝便吩咐管家将名下所有的土地和庄子里头种满了吃穿所用到的植物。
同时,她也吩咐庄子里的雇农们养了一大群猪羊鸡鸭,每过一旬,几个桩子的庄头都会推着一辆辆满载农副产品的牛车送进福王府。
叶姝也会趁着没人的时候偷偷地将这些物资放进自个儿的空间里,管家知道这些东西被王妃悄悄藏了起来。
不过也不知道她将那些东西藏在了哪里,索性也只是些吃穿用的东西,王妃想要给她就行了。
这些贵人的秘密不是他们可以知晓的。
叶姝绝对这个世界实在是舒服极了,虽说刚进这个世界的时候,脑袋被敲得晕乎乎的,后脑勺还被敲得生疼。
除此之外也就没有其他不如意的地方。
她空间里的仓库也被装得满满当当的,一想到仓库里头的存货,心里就充满了安全感,一点儿也不带怕的。
启国的冬季无比的寒冷,尤其是今年的冬天更是透露出一股绝非寻常的温度。
还没入冬呢,这京城的温度就大幅度地下降。
一夜之间,冰霜来临,京城郊外翠绿的树木直接被冻黄,街边的污水结成了冰,躺在街角的乞丐保持着双手环胸的姿势蜷缩在角落里一动不动,此时若是有人走上前去观察情况,就会发现这些乞丐是被活活冻死的。
京冀的这一场大雪突然而至,将京城及周边的百姓打了个措手不及。
福王府占地颇广,内里物资充裕,因为叶姝囤物的癖好,管家还特地去外头买了,银霜炭、红罗炭和柴火塞满了好几个屋子。
因此,王府的主人和下人们并没有被冻着。
但是,和李婆子住在一块儿的林卿却受了大难。
前些日子,云雀偷偷跑进她的房内,将她藏起来的金银财宝偷了出去,如今人也找不着了。
她的身上只有区区十两白银,在京城这个物价极高的地方,只能够普通平民百姓一家四口生活一年。
但别忘了林卿是个大家小姐出身的女子,她的吃穿用度,就算比不上之前她在穆府和林府那样,也要比普通百姓家的标准要高得多。
因此这十两白银短短几天的功夫就已经花了三两。
“小姐,今天这天儿冷得厉害,你快回房吧,我在厨房里做好了饭就给您端过去。”李婆子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
近些日子,小姐因为那云雀姑娘的出逃,把自己这老婆子都给怨上了,此时她要是再不表明忠心的话,恐怕会被发卖第2次。
“吱呀”一声响起,林卿的房门突然从内打开。
她穿着一身浅蓝色的棉服,手拿一串铜钱交到了李婆子的手中。
“李婆子,你用这些钱去外头买些煤炭和柴火,今年的冬天似乎特别冷,若是取暖的用品少了,日后必定会冻上的。”林卿居高临下的吩咐道。
“是,小姐。”李婆子恭敬的接过铜钱,弯着腰退了出去,她随即拿着铜钱,冒着风雪向外奔去。
“卖柴火了,上好的柴火!”一个穿着棉衣的老伯推着一辆装满柴河的推车游走在大街小巷。
李婆子刚一出门就碰到卖柴火的人了,“卖柴火的,等等,我要买些柴火。”
李婆子冲着卖柴火的老头招了招手,问道:
“这柴火多少钱啊?”
老伯的双手相互搓了搓,为他提供些许热量抵御这寒冷的风雪。
“贵人我家这柴火便宜得很,一捆只需三文钱,您买得多,老朽还可以便宜一些。”
“什么?三文钱?!前些日子两捆才只卖一文,怎么才短短的两三天过去,一捆就涨到三文钱了?”
老头憨憨一笑:
“今年风雪大,老朽和儿子上山打柴也不容易,再加上进城的过路费也贵了1文,老朽这也只是挣一些辛苦钱罢了。”
老头的话让出来买柴火的街坊邻居们哑口无言,理儿是这么个理,可是他们在京城里生活的平民百姓日子也过得不宽裕,平时买些小葱大蒜什么的都得细细斟酌,你平白无故地涨这么多钱,实在是让人心生不爽。
有些街坊邻居们犹豫了,可李婆子还是咬咬牙买了十大捆柴火。
久经世事的李婆子可太知道冬日里没有柴火取暖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了。
她吩咐这老伯将十大捆柴火帮忙搬进屋子里,随即又赶往专门的铺子去买煤炭了。
柴火都这么贵了,煤炭的价格也迅速飞涨,普通的红罗炭每斤都贵了一文钱,那没有烟的银霜炭更是贵了十文钱。
李婆子左挑右选,衣袖的荷包里只剩下了五十文钱。
最后李婆子还是买了一筐红罗炭回去,那银霜炭实在是太贵了,仅凭她手里的钱实在是买不起。
李婆子年过半百,晃晃悠悠地背着一筐红罗炭回到了宅子里。
她一回到宅子便赶快奔向厨房,将红罗炭放进取暖的炉子里,再用火钳把炉子夹到了小姐的房中。
“咳咳,咳咳。”林卿连忙用手扇了扇。
“这味道怎么这么呛人啊?”林卿不满地说道。
第123章 123、替身新娘(13)
“小姐, 这是红罗炭,烧起来会有一点儿烟味儿。”李婆子低着头说道。
“什么?怎么买红罗炭?不是有没有烟味儿的银霜炭吗?”林卿怀疑地看着李婆子, 这会儿她已经变得有些神经兮兮。
找了这么久, 云公子就跟人间蒸发了似的,丝毫没有半点消息,仿佛他从来没有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一样。
找着找着, 林卿的心也慢慢地倦怠了, 她甚至产生了不如离开京城,回到江南林府的念头。
可如今她身上的银子越来越少, 回江南的盘缠根本就不够,说不定到半路上不上不下的就回不来了。
林卿整日浑浑噩噩, 自云雀也偷偷离开以后, 她总是怀疑身边的下人会背叛她, 李婆子也成为了她的眼中钉。
因此, 林卿这次看着她用钳子夹进来的红罗炭, 怀疑地看了李婆子一眼, 仿佛在说:“是不是你把买炭的钱给私吞了?”
“小姐,老婆子我可是清清白白的,您给老奴的钱, 老奴全都用来买柴火和煤炭了真真的一点儿也没有昧下。”
李婆子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对着林卿这个足以当她孙女年纪的小姑娘磕了好几个响头。
林卿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冲着李婆子挥了挥手说道:“行了, 别在我跟前上演苦肉计, 我可不吃这一套。”
林卿粗暴地将李婆子赶出了自己的屋子。
关上房门后, 她便跑到炉子边伸出手。
袅袅的白烟渐渐升起, 穿过林卿的手指缝隙, 飘到了她的脸上。
“怎么会这个样子?我重生而来, 难不成就是为了过这段苦日子吗?”
林卿越想越心酸,尤其是想到自己曾经的丫鬟耶叶姝进了福王府的大门后,福王不仅没有死,反而天天宠着那个地位底下的女人。
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福王和福王妃是一对神仙眷侣,那小日子过得别提有多美了。
只有吃了生活的苦才知道往昔的日子有多么的轻松惬意。
林卿微微垂眸,过了不久,一滴一滴清泪从她的脸颊滑下。
就在这时,齐婆子又敲响了她的门。
“咚咚咚,小姐,咱家院子外头有一个乞丐昏死过去了。”
“什么乞丐?”林卿呆呆地问道。
“这,老奴也不知道,只是那男乞丐的衣裳看上去虽然脏污但是又不凡。”李婆子躬着腰,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什么?等等!你带我出去瞧一瞧?”林卿的心脏突然猛得一跳:“男乞丐?该不会是……”
林卿忙让李婆子带着自个儿前去找那个身受重伤的“乞丐”。
二进小院的大门打开,李婆子带着自个儿的小主子出去转到了墙角处。
那里躺着一个浑身脏污的男子,他的头发乱糟糟的,浑身上下冒着一股不同寻常的气味,让人一靠近就忍不住想要呕吐。
林卿蹲下身子,伸出手将乞丐面上的头发一点一点地拨开。
“云公子,怎么是你?”林卿激动地捂住嘴巴,不可思议地问道。
浑身是血、躺在地上的姬云听到了林卿的声音,慢慢悠悠地睁开了他的双眼。
“林姑娘,救我!”说完姬云便一翻白眼晕了过去。
“李婆子,快来,帮我把这位公子抬进咱们家。”林卿激动地吩咐道。
“小姐,这是乞丐,而且看他的模样,似乎有着大麻烦,咱们若是收留了,他恐怕……”李婆子苦口婆心地劝导。
“别说这么多了,快帮我把他抬进去。究竟你是主子还是我是主子?你要是顾左右而言他的话,以后就不用在我手底下当差了。”
林卿这会儿发了怒,好不容易找到了云公子,她怎么可能会将他抛在家门外等死呢?
一老一少两个妇人使劲全身的力气一点儿一点儿地将姬云给挪进了屋里。
林青吩咐李婆子将这云公子先抬到客房休息,又吩咐她烧了一大锅热水,自己则亲自为云公子擦拭身体。
褪去脏污不堪的外衣,姬云的身体比在江南的时候。要弱上许多,显然是在京城这段日子受了大罪。
林卿的眼中没有嫌弃,反而是满满的心疼,她轻手轻脚地拿拧干的抹布慢慢地擦拭着云公子的脸和身体,越往下擦越害羞,整张脸红彤彤的,比那猴子的屁股还要红。
看着云公子身上或大或小的伤口,林卿心疼地说道:
“云公子这段日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为什么会落到如此地步?”
她心疼得直接用手握住了姬云的手,再一次落下泪来。
姬云在林卿的家中昏迷的两日,第三日终于苏醒了。
“这里是哪儿?我又是谁?”姬云迷茫地看着自己所处的地方,全然不知所措。
“云公子,你终于醒了。”守在姬云床边两日的林卿见自己的意中人苏醒过来,连忙激动地说道。
姬云艰难地从床上坐了起来,转头看向了林卿。
“姑娘你是谁?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云公子,你可终于醒了,你难道什么都不记得了吗?我是林卿啊!”林卿泪眼朦胧,恍若一个被丈夫遗忘的小媳妇儿。
“林卿?那我又是谁?”
姬云捂着脑袋疼痛不已,如今他的脑中空荡荡的,一点儿也没有往昔的回忆,他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这样恐怖的空白,让他心生胆寒。
林卿也没有想到守了两日的云公子竟然会失忆:
“云公子失忆了?!这下可如何是好啊?!”
林卿内心暗暗想道:
“当初见到这云公子的第一面,我就知道他身份不凡,尤其是那常服上的花纹与面料,我暗暗猜测,他莫不是皇室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