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致富经——雍春昭【完结+番外】
时间:2023-11-27 23:05:32

  宋知玉心里不悦,但到底没发出来,只是摇头:“这种事情,还是要她小姑娘自己愿意才行。”
  “那总也要她看过才行嘛,她都没见过,怎么知道愿不愿意?我就和你说实话吧妹子,我有个侄子,前两天见过她一面,觉得她还挺好的,要是你愿意的话,帮着说一声怎么样?”她伸出两根手指晃了晃:“我让他给你二十块钱谢媒钱,等结婚后再给你包个大红包。”
  “没必要,”在小巷深处隐约看见了两个搀扶着的身影,宋知玉站起身,直接把凳子还给她,“我不缺这二十块。”
  当着老板娘的面,宋知玉招手打了辆三轮车,拉他们去医院。
  一共要七块多,她爽快地给了张崭新的大团结。
  她还温声细语地告诉那个老板娘:“我这个侄女从小就是娇生惯养长大的,她爸在的时候,日子过得比我们一家人都好,这回啊也就是我嫂子太犟,要不然且还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呢。”
  说完,拉着懵逼的母女俩上了车,半句话都不和那个老板娘多说。
  在路上,她说了刚刚那个老板娘过来说的事情,并提醒傅书雅要是之后回去的话,要注意安全。
  于美如苍白的脸气得通红:“我知道,我懂她是个什么意思,谢谢你。”
  见女儿还茫然地睁大眼睛,似乎还不明白这是发生了什么。她用那只完好的手,心疼的摸了摸女儿的脸。
  “小雅,咱们不嫁人,你别怕。”
  这种找对象都不正儿八经找人上门说的人,怎么可能靠得住。她这个当妈的是伤了又不是死了,想娶她女儿,结果不是找她,而是找一个看起来以后可能会接济她们的“姑姑”,这里头打的主意她怎么会不懂。
  不就是觉得她不会同意,所以找了可能会想甩掉她们这两个拖油瓶的“姑姑”,到时候她们说定了,再里外撺掇着,这事估摸着就能成。
  宋知玉只是随口一说,把这事告诉了她们也没当回事。
  但于美如却想到家里的大嫂,本来他们占了他们家的房子,她是不想再和他们有一丁点的瓜葛,可她现在这个样子,怕自己照顾不了女儿,想着把女儿交给他们,好歹也是他们的侄女,她老公的爸妈总不能见死不救。
  但要是刚刚和那个老板娘说话的人换成了她大嫂……
  于美如吸了口凉气,抱紧了女儿没说其他的话,只是眼圈更红了,整个人倒是看起来多了几分精气神。
  宋知玉看在眼里,也没说什么,把她们带到医院,让医生帮着换了药。因为后期养的不好,伤口还化脓了,又给清创了一遍,最后配了一些药。
  整个过程中,她们俩一直紧张兮兮的,每配一点,都想问问要多少钱。去拿药的时候,更是两个人都揣了一张欲言又止的脸。
  医院说于美如之前就身体不太好,中度贫血,这回还受了伤,所以额外开了两个疗程的中药,让她先回去吃着。
  别的价格还好,这药就有点贵。
  看着她们的样子,宋知玉本来想再等等说的话,干脆也就不多瞒,直接拉着她们旁边一坐:“我接下来想要开个小店,想着要招个人帮忙,工资给的不高,一个月只能给八十块。但能提供住宿,你们有没有兴趣?”
  “有。”
  傅书雅想都没想,点头点地飞快:“我可以的宋姐,打扫卫生,整理东西,卖东西,我都会的。”
  “没说你,”出乎意料地,宋知玉拒绝了她,“高考就那么点时间了,你以前成绩那么好,难道不想去试试吗?“
  她想向于美如:”于婶,你愿意来吗?“
  “可是……”于美如看了看自己的手,“我怕给你添麻烦,我这个手现在做不了什么重活。”
  “这有什么,”宋知玉之前就在想这个,她觉得问题不大,“我那边也没什么重活要干,刚开始进货我让他们都弄好,接下来你就帮着我在那边卖货,我也会偶尔过来的。”
  “我那边主要就是小卖部卖卖东西,再弄点吃食卖,于婶你手艺怎么样?”
  “我外公家里以前是大厨,我妈做菜特别好吃。”怕自己妈拒绝掉这次好机会,傅书雅紧张地帮着说话,“宋姐,我也可以过来帮忙,不管干什么,你只要喊我们去做就可以。”
  于美如跟着点头:“我们前面半年不要工资,你愿意给我们一个地方待,愿意帮我们垫付药费,这已经是帮了大忙。要不是我带着她,我肯定连一分钱都不要你的。”
  这爽气的口吻,有点她之前在学校里嚷嚷着要把宋家光送去派出所的气势了。
  宋知玉和她来回推拒了好几回,最后定下来前面半年每个月给一半的工资,算是还她垫付的医药费。
  这么说定下来,她干脆就顺手找了正在楼上帮忙整理东西的工人,加了十块钱,让他帮忙把傅书雅母女俩的东西给带回来。
  她们俩单独回去搬麻烦还危险。
  倒不如花点钱先把这件事给解决掉。
  小店楼下她准备改一改格局,几个架子放的更加紧凑一些,两边的货柜分开,一排放零食,一排放本子书等文具,还有一排就放各种生活用品。
  冰柜在柜台后面靠窗的地方,她准备给它也挪个位置出来,到时候可以在那个位置放卖的吃食。
  这种地方不能做大的食物,没有油烟排放管道,现在是没什么人管,但时间久了总是会出问题,墙壁也会熏黑。
  宋知玉打算的是在门口再支个小摊子,每天在学校放学的时候卖鸡蛋饼,里头还可以摆一个电饭煲,用来弄点卤味什么的,或者早上煮点玉米和牛奶卖。
  楼上比起楼下来,反而不用收拾什么,整个房间的布置都很简单。彭云留下了之前的家具,随便收拾一下,今晚就能住进去。
  不过吃饭什么的,今晚是不可能在这里吃了,后续让她们俩自己收拾,到时候做饭的话,去外头的阳台也可以。
  救人救到底,宋知玉直接把她们俩带回了租房那边,让她们跟着吃顿晚饭。
  刚进门,都还没来得及让她们坐下呢,就听见外头风风火火跑进来一个人。宋知书捧着个油纸包,进门就塞给她。
  “姐,刚出炉的鸡蛋糕,你快趁热吃。”
  然后,他才看到了站在于美如背后,恨不得把自己给藏起来的傅书雅。
  “……”
  宋知书看了看她,又看了看他姐。
  他挠了挠头,把留给自己的那块鸡蛋糕拿出来递过去:“那个……你也吃。”
第72章 ◇
  ◎日历上的红圈◎
  宋知玉正在整理要卖的东西, 小卖铺要做起来,得针对消费人群进货。对面就是学校,卖小零食肯定是最好的选择。
  这方面问题倒不大, 彭云留了之前进货商的电话给她,她打过去问过, 初步达成了购货协议。等之后让他们把最近流行的那些零食一种运一小箱过来, 到时候看哪种买的好,再根据这个进货就是。
  文具之类的,对方那边只有几种。
  但她依旧留出了一个整排的货柜,一是想着这种东西孩子们买起来量大,保质期的时间很长, 多备的也没问题, 二就是想到了以后那种手账文具店铺, 整个店都是卖各种文具和小东西的。
  以前晚晚小时候最爱逛这种店, 和小姐妹一起, 认认真真在里面逛一两个小时,千挑万选出自己喜欢的笔和本子橡皮之类的。
  那种繁复的花样, 要不是她跟着去过几趟, 是真的没想到卖文具还能这么卖。
  铅笔有不同的芯,有粗有细,水笔的笔尖粗细也不同, 橡皮的种类不同就算了,还能做成各种各样可爱的样子,还有本子, 上面印出各种不同花样的图案……
  林林总总, 别说是晚晚了, 就连她进去都会忍不住买点回去。
  可见女性很多都会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男性里面有一部分也会喜欢。宋知玉一视同仁,心里想的是之后程煜要是再出去跑车了,就能让他帮着进一些文具的货,还有女孩子喜欢的那种小手链,各种编织的绳,肯定也有销售市场。
  她挖空了心思在本子上记当时卖的比较好的那些小东西,宋知书就是这个时候上来的。
  “姐?”
  他捧着半个西瓜,拿了个小勺子给宋知玉挖了一大碗,把中间给挖空后,自己才抱着吃,一边啃一边脸上写着欲言又止,偏偏憋了好久都没憋出来一句话。
  宋知玉叉ᴶˢᴳ了两块瓜吃,西瓜是中午就买回来的,丢到井里刚才捞上来,吃的时候凉凉的,刚刚好,一口下去甜到心里。
  她好笑地偏了他一眼:“想问怎么把她给带回来了?”
  “是也不是,”宋知书腼腆的笑了笑,“我其实知道她家里出事了,本来还想着要是遇见的话,可以稍微帮把手,现在姐你让她们帮忙了,我也省得操心。”
  宋知玉有点惊讶,她弟的性格她知道,腼腆老实,不怎么爱说话,被学校里的小姑娘们哄了那么多年,都没飘,顶多就是面对女孩子的时候比较游刃有余。
  傅书雅的事情,和他没关系,但也确实是沾的上一点。
  她还以为他会犹犹豫豫地过来,让她帮帮她呢,结果看起来,竟然不是来说这个的。
  宋知玉把遇到傅书雅的事情说了,把雇她和她妈之后在小店里帮忙的事情也说了。这倒不是她钱多了烧的,而是确实需要人手。
  “我这边虽然今年只是下场试试看,复习计划是排到明年的,但我另外还要去出妆,肚子里还有一个,要是再顾上开店的事情,我肯定是来不及的。”就是现在,她也感觉有些分身乏术,别看家里的事情有杜老太太还有她弟帮忙分担了大半,但她和程煜住着的这边总也是要忙点的。
  两个人各种零碎小事,程煜自己能负担掉大半,但有些事她是真的看不下去。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搞的,走出去看着帅气好看,平常看过去也是清清爽爽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人怎么还带掉色的。
  毛巾这种消耗性的东西,她自己用半年多都不会有一丁点变化,顶多就是洗地变白一些。他的用一两个月就开始掉毛,要不给他换了,过两天估计都要出现破洞。刚搬过来那会儿,她看见程煜掏出他的洞洞毛巾时,她都惊呆了。
  为啥记忆里没有程煜这种没有形象的情况?
  ……
  可能是以前被岁月美化了吧。
  不过说真的也不是程煜不爱干净,纯粹就是他用的费,力气大,很快就能搓破。宋知玉后来干脆就在家备了七八条,坏了就换。还有他接下来要想再出去跑车的话,还给他弄了个旅行套装。
  双肩背包,里头装了新的毛巾,小瓶装的洗发露沐浴液,还有一块包起来的香皂和两身换洗的衣服,急着出门的时候拎着就能走。
  程煜嘚瑟地很,现在出去天天就要和人炫耀一下。
  这人自从被海市的房价刺激过之后,就陷入了一种和她差不多的,对于金钱的渴望。鞋厂是回不去了,但赚钱的路子不能断,宋知玉知道他这两天一直在联络以前认识的司机朋友们,想买一辆车,顺带试试能不能拉着人一起,自己跑车。
  这大概就是最早的运输事业?
  总之,他现在也忙得很。
  这么下去,等到她生晚晚的时候,她得请月嫂过来吧?
  宋知玉盘算一通,无奈地发现她的事业才刚刚起步,就开始出现了人手不足的窘况。好在她提前预定了唐红惠,到时候总能够稍微宽裕一点。
  在本子上努力涂涂画画,写完了关于小卖铺的第一个销售蓝图后,她转过头,发现她弟竟然还在后头,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西瓜都吃光了,还认认真真在那边挖上下的果肉,勺子挖出来的都发白了,再挖估计就要当场挖出大窟窿来。
  “知书?”
  宋知玉反应过来,他应该是还有话想说。
  “前两天,我碰到佳灵姐了,她知道我们俩搬到城里来住,让我们俩明天一起去吃顿饭。“
  佳灵姐全名叫何佳灵。
  是他们俩大姨的女儿,比宋知玉还大两岁。
  如果说,宋知玉的前半段人生中最警惕的人就是她的后妈王丽光,那在她那些青葱少年时期里,关系最好的同龄人就是何佳灵。
  何佳灵她妈是个火爆性子,和宋知玉她妈除了长相有点相似外,别的就不像是一个娘胎里生出来的一样。
  嫁了人几十年,老公被她自己拿捏地死死的。
  生下来的女儿也是个开朗活泼的性格,以前经常就看不惯王丽光的做法,去一次就驳她一次脸,是宋知玉姐弟俩小时候心目中最英勇的姐姐。
  可惜这位姐姐的英勇是广泛性播散向所有人的,所以当她初中刚毕业的时候,她直接就领着一个男的回家,说自己要和他结婚。
  最后的结局当然是被扫把给抽出来,并附带了一句“你要是想和他结婚的话,我就当没有你这个女儿!”
  长辈总是觉得能够用这种强硬的方式来把子女给掰回正道,殊不知遇到了那种叛逆期性格又倔强的人,直接就变成了催化剂。
  本来只是心动,最后直接变成了决绝。
  何佳灵搬到城里,和那个男的在一起,听说后来还生了孩子。但似乎因为一些原因,一直都没有和她原来的亲戚联系过。
  在宋知玉的记忆中,她已经足足有几十年没有见过何佳灵。
  “她也在城里啊,倒是忘记了这件事。”宋知玉这下算是理解了她弟为什么摆出那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来,当年何佳灵坚定地非要嫁给那个男人。她因为这件事和她大吵一架,临走前,她还特别幼稚地攻击了对方的长相,说他又丑又秃,以后还会变成肥胖子,她才不要有这种姐夫,她要是敢和他走的话,以后她就再也不理她了。
  现在回想,她已经记不清那个抢走了她姐姐的男人长什么样子。
  回忆只是坚定地告诉她。
  真的很丑。
  宋知玉扫了两眼自己俊秀的弟弟,再想了想自己摆出去很能镇住场面的老公,决定明天只带弟弟一个人过去。
  还是不刺激姐姐了吧?
  第二天买了东西收拾好出门,结果还没走出门就看见拎了一包东西回来的程煜。
  “还好赶上了。”
  “咱们怎么过去?远的话叫个三轮车吧。”
  程煜非常自然地开始安排起来:“礼物你们俩不用带了,我已经买好了,直接带过去就行。”
  宋知玉:“???”
  她犹豫地开口:“就是和我姐他们吃个饭,你要是忙的话,就去忙你的事情吧。”
  话说的委婉,但程煜哪里会听不懂。
  他茫然地眨了眨眼,那张因为年轻胶原蛋白充足而显得格外帅气精神的脸上隐隐有点委屈:“你不想带我去吗?”
  宋知玉:“……”
  她选择撤回自己的之前的话:“没有,我就是怕你忙。”
  “没有忙,不是你让我这两天少出去,待在家里吗?”程煜骤然得了这么一个指令,还觉得摸不着头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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