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比我更懂算命[玄学]——张早更【完結+番外】
时间:2023-11-29 23:04:17

  陈萍目瞪口呆,问了句不符合身份的话:“她睡一个屋,你们睡一屋?”
  她完全没往这方面想过。
  刘春兰什么都知道,为了维持婚姻,接受丈夫和另外一个男人在眼皮底下发生关系?
  陈萍清晰听到脑袋爆炸的声音,喃喃道:“你们,你们怎么做的出来?不能开房吗?”
  “不能,张教授怕被人认出来。”任正清凄凉一笑:“我们这种人啊,活的很痛苦,相爱不能在一起,不得不娶一个压根不爱的女人,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每一天都是煎熬。”
  陈萍一句都没听进去。
  为什么?
  刘春兰为什么这么做?
  甚至为了隐瞒真相不惜对警察说谎。
  陈萍使劲摇摇头:“刘春兰事后找过你吗?”
  “没有,我给她发过信息,没回。”任正清又哭了,使劲拍了拍单薄的胸口,“葬礼那天我去了,大老远,她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冷的像尸体,我感觉我进去的话,她可能会把我杀了,呜呜呜,警察姐姐,我真的好难受,不管怎么说,我有逃不脱的关系,这段时间里,几乎天天做噩梦,要不是还有父母,我真想随他去。”
  陈萍丝毫没感到感动,她忽然想起卧室墙上挂着的那张结婚照,轻声道:“不,你不爱他。”
  任正清茫然:“你说什么?我不爱他?不可能,我自己最清楚了,喜欢我的人很多,有钱的,帅的,我都没动过心。”
  陈萍深深看他一眼,转身离开。
  “警察姐姐,话还没说完呢。”任正清追了几步,大喊道,“您还没告诉我,我会不会被抓起来。”
  没错,他最担心这个。
  陈萍摆摆手:“暂时不要离开学校。”
  这里面挺复杂的,涉及到犯罪义务来源,按照任正清的说法,他没有预知到结果,因而不产生义务,大概率不构成过失犯罪。
  真相,至此水落石出。
  陈萍明白了,又不明白。
  想要立案,还需要刘春兰的供词。
  陈萍把地点定在刘春兰学校旁边的茶馆。
  比起第一次见面,刘春兰明显憔悴了很多,她一身黑色衣服,不知道工作需要,还是纪念亡夫。
  陈萍感觉像后者。
  事情进展的非常顺利,刘春兰看了几眼任正清的供词,笑了,她没解释为何说谎,问陈萍:“陈警察,你结婚了吗?”
  陈萍老老实实摇头:“单身。”
  刘春兰端起茶,没喝,她晃动茶杯,似乎晃动的茶水里有什么玄机:“那你全心全意爱过一个人吗?”
  陈萍再次摇头。
  谈过几个男朋友,或许爱过,谈不上全心全意。
  “爱一个人最高的境界,不管他是什么,人也好,东西也罢,哪怕他不爱你,也要不图回报成全他。”刘春兰语气宛如给学生讲课举例子,“比如我,认识的时候就知道他喜欢男人,可我还是义不容辞嫁给了他,哪怕他约法三章,分床睡,不发生性关系。”
  陈萍:“你.......”
  陈萍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来之前,自认已经想通一起,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
  刘春兰隐瞒真相,就像当初盖住尸体保持最后的体面,她不想丈夫死后遭人非议,是个喜欢男人的死变态。
  她的爱,应该来自几十年的生活。
  但这算什么,结婚之前就知道了?
  作者有话说:
第136章
  陈萍本来脑补出一番感天动地的情感大戏,把自己感动的稀里哗啦的。
  甚至,她感觉需要仰视刘春兰。
  结婚多年发现丈夫是同志,她没有闹,为了家庭,为了爱选择接受,处处维护丈夫的面子。
  比起肤浅的任正清,这才叫爱。
  可剧情刚开始就崩了。
  陈萍目光呆滞,问了句废话:“你为什么这么做?”
  刘春兰回答的很轻松:“当然为了爱呀。”
  相亲第一眼,她就知道,眼前文质彬彬的男人是她要等的人。
  他那么优秀,懂那么多。
  交往一段时间后,当得知张教授喜欢男人,她依旧义无反顾,那个年代,他需要一个女人,一个家庭对外掩饰身份。
  她感觉对方应该对自己多少有好感,不然怎么会告诉她这样大的秘密呢?
  她想,一辈子长着呢,早晚他会真正爱上自己。
  陈萍:“.......”
  这个爱有点恐怖。
  “是不是吓着你了,感觉我很可怕?”刘春兰唇角上扬,优雅笑了笑,又长长叹口气,“你还没遇到真正的爱情,等遇到了,也会像我这么做的,成全他,爱他,用自己的一切,一辈子。”
  陈萍差点打个冷战,即使遇到,哪怕对方天神下凡,她首先是自己。
  警察办案要问和案件有关的。
  陈萍没忍住:“你心里不难受吗?”
  “当然难受,我有正常的感情需求,又不是动物。”刘春兰眯起眼看向窗外,低声道,“看着他和男人亲热,我难受的恨不能把心挖出来仍地上踩,可我不能表现出来,因为那样他会很内疚,提出离婚。”
  不能对人言的秘密埋藏几十年。
  任正清不是第一个男人。
  第几个,她记不清了。
  她只记得,为了不引起怀疑,约会地点尽量在家里。
  刚开始她受不了,躲在屋里用被子蒙上头,满脑子全是丈夫和男人亲热的画面,时间长了,大概习惯,也可能产生抵抗力,不再那么疼,心情好的时候,偶尔会热情寒暄。
  欣慰的是,男男之间的感情都不长久,短的几个月,最长的一年。
  一直到任正清的出现,她才感到危机。
  丈夫态度从未的强硬,一次次提出离婚,他说,压抑了几十年,余生想活的真实些。
  “陈警察,你说他是不是太糊涂了,任正清刚二十出头,怎么可能长久,万一败露身份,一辈子全完了。”刘春兰喃喃道,“所以这场意外出的好啊,我伤心又高兴,他走的干干净净,以后如果能地府见面,我一定要问问他,知道我有多爱你了吗?”
  陈萍终于狠狠打个哆嗦。
  她明白刘春兰当时哭什么了。
  陈萍不知道怎么离开的,回到派出所给梁景瑶发信息,她无法理解,一点点都没法理解。
  太窒息了。
  梁景瑶没心情谈这事,她遇到上任以来的第一件大事。
  中午,不知怎么睡着了,做了个梦。
  茫茫群山无边无尽,山里有个小村庄。
  清晨时分,无数鸟儿忽然扑棱棱飞起,像受到什么惊吓,疯狂盘旋尖叫。
  阳光穿透树林,落了满地,无数老鼠密密麻麻,不知道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去哪里,后面咬着前面的尾巴,前面的再咬着前面的,宛如一片涌动的黑色河流,让人头皮发麻。
  村口水井旁,有个早起的妇人轻快转动辘轳,等吊起水桶,惊呆了。
  原本清澈的井水不知道怎么回事,浑浊的像泥汤。
  画面忽然加快,太阳来到头顶,落在山那边。
  小村庄没有通电,一盏盏煤油灯朦朦胧胧的,不知谁家吵架,男人大骂,女人哭喊,狗跟着凑热闹,一只叫,全村跟着叫。
  夜色渐渐深了,村庄睡去,没人看到,山那边忽然亮起道刺眼白光,那白光,比太阳都要亮,短的却只有一瞬。
  然后,一声闷响!
  群山晃晃悠悠,大地剧烈颤抖,无数山石滚滚落下,灰烬漫天,转眼间,小村庄变成一堆废墟。
  梁景瑶醒来浑身湿透。
  她知道,那不是梦,那是天界给她这个土地神的提醒,要地震了,很大的地震。
  是提醒,也是警告。
  人间有人间的规则,春天花开,秋季落叶,冬天下雪,一年四季轮回,有因果,有报应。
  神仙不可干扰这种自然灾害。
  地震的小山村,距离她数千公里,几乎到国界了,那是别的土地神的管辖范围。
  她想管,人家也不愿意。
  然而人间生活二十多年,真的不管吗?
  没等她想出什么办法,老汉差点变猴那村的村长来了,邀请她喝喜酒。
  喝喜酒,并非要喝酒,当地的传统说法。
  梁景瑶作为土地庙唯一工作人员,在当地老百姓眼里,算公家人,有身份,能邀请到她,脸上有光。
  或许一切冥冥之中真的天注定。
  梁景瑶都没想到,这一去,竟然有了办法。
  办喜事的主人见到她高兴坏了,不容她拒绝,给安排到主位。
  喜宴有讲究的,新娘新郎父母和直系亲属属于贵宾,单独一屋,菜比其他客人多了几道,除此之外,就是主位了。
  梁景瑶哭笑不得,都快有社恐了,整个一桌,全是村里的长者,最年轻的也得六十往上。
  喜宴喜宴,总不能只吃饭吧,聊什么?要不给他们把把脉?
  她担心多了,刚落座,身边的一个老太太就眯起眼,笑盈盈道:“梁大师,你结婚了吗?”
  梁景瑶:“.......没。”
  老太太老眼一亮:“还没男朋友吗?”
  见梁景瑶摇头,气氛立刻变了,老头还好,男人嘛,不屑儿女情长。
  一群老太太展开热切讨论。
  “东子年龄差不多,上次听他娘说一直单着呢,要不给说说?”
  “我觉着不太行,梁道士是吃公家饭的。”
  “啥公家饭啊,你真老糊涂了,现在都看钱,公家饭不行了,一个月死工资,最多几千块。”
  “.......”
  梁景瑶脸笑的都快僵硬了,正打算转移话题,浑然传来闹哄哄的声音。
  一个披头散发的老婆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喜宴,她不知道多久没洗过澡,头发打结,天还没冷,穿了件老旧的蓝色夹袄。
  喜宴主人赶紧走过,拉住她胳膊往外拽:“老婶子啊,咱们去外面吃饭好不好?今天您侄儿结婚,拜托您了。”
  “我不是来吃饭的。”老婆子不耐烦推开他,眯起眼看向周围,嘟囔道,“我家娟儿没在家,河边没有,地里也没有,我找了一个遍没找着——娟儿,你在吗?跟娘回家了,你一个没过门的姑娘,不能吃喜酒,听话啊,娘给你下面条,放两个荷包蛋。”
  她嗓门响亮,生生压过旁边音响里播放的喜庆歌曲。
  喜宴主人叹口气:“老婶子啊,你家娟没在这,我好像......好像看到她回家了,没准和您走岔道了,要不您回去看看?”
  距离近的宾客跟着附和。
  “对对,回家了,婶子,快回家吧。”
  梁景瑶感觉众人态度有点反常。
  她看出来了,老婆子精神不正常。
  按理来说,喜宴来了个疯子肯定不吉利,但怎么好像都客客气气的?
  身边老太太看出她的疑惑,指指自己脑袋低声道:“她呀,女儿走丢二十多年了,这里坏掉了,整天到处找女儿。”
  梁景瑶一愣:“二十多年?”
  “估计已经不在了吧,不然怎么不回家。”老太太一口气叹的差点憋着自己,“我和她同一年嫁到这里的,我生了个小子,她生了闺女,还想着两人同龄,能结个娃娃亲呢。”
  旁边另一个老太太瘪瘪嘴,不屑道:“可别想了,你儿子哪能和人家闺女比,第一长相,哎呀,二十多年了,我依然记得清清楚楚,娟子那水灵的啊,整个公社找不出更好看的,学习也好,如果还在,现在至少是个中学老师。”
  她的眼里,中学老师又有文化又有地位。
  又一个年龄更老的老太太淡淡道:“不,她会接她爹的班,当工人。”
  “可惜便宜了外人,供销社的铁饭碗啊,比坐办公室都好。”最早说话的老太太看看周围,低声道,“你们说,真的是她侄子把娟儿卖了吗?我总感觉太巧了,娟儿当年丢的时候十九岁了吧,又上过学,认字,绝对不可能自己走丢。”
  疯婆子似乎感应道什么,忽然挣脱众人,哈哈大笑:“我给你们讲,我家娟儿以后可是要去供销社上班的,以后谁家办喜事,买喜糖什么的,找她。”
  喜宴主人连连点头,苦笑道:“好好,婶儿,下次结婚我一定.......啊呸,没有下次。”
  众人笑的前仰后合,快笑疯了。
  疯婆子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她精神不正常,还以为夸她闺女的,跟着傻呵呵笑。
  梁景瑶暗暗叹口气,可怜天下父母心呀。
  往生录缓缓打开。
  还好,疯婆子的女儿还活着,在.......
  梁景瑶愣住了,不敢置信再次确认地址。
  即将要地震的那个小山村?
  作者有话说:
第137章
  说起陈年往事,几个老太太低声争论起来。
  “虎毒不食子呢,那可是亲堂哥,一个亲奶奶,不可能的。”
  “有什么不可能,你没看电视上演的吗,为了皇位,亲哥哥还是亲弟弟,儿子害死爹。”
  “你个老糊涂,供销社售货员能和皇位比?”
  “.......”
  几十年前,疯婆子还没疯,算的上整个村里最风光的女人,她的男人在供销社当售货员。铁饭碗先不说,买什么都需要票的特殊年代,意味着掌握很多人的吃喝用住,小到水果糖,大到最时兴的布料,最稀罕的自行车,手表,缝纫机。
  唯一的遗憾,肚子不争气,生了个女儿。
  女儿娟子聪明漂亮,按照村里人说法,吃麦乳精水果糖长大的,不好看才怪。
  但再怎么漂亮聪明也没用,早晚要成为别家的人,国家计划生育抓的很紧,尤其工人,超生立刻开除公职。
  娟子十九岁高中毕业那年,他父亲做了个决定——提前退休,让娟子接班。
  村里人啧啧感叹,感觉挺亏的。
  供销社售货员比不上皇位,可小村庄也不是紫禁城,就这样传给闺女,便宜外人啊。
  两口子老了怎么办?
  当然,这是人家的家事,想给谁就给谁。
  娟子奶奶家可不行了。
  娟子父亲兄弟两个,他是老二,哥哥有个儿子,大娟子五岁,学习成绩不咋地,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如果没有意外,这一辈子都是个泥腿子。
  喜宴一个老太太住娟子奶奶隔壁,那段时间里,她没事就坐院子里,一边纳鞋底一边听大戏。
  老太太以亲娘的身份要求娟子父亲把售货员职位让给大孙子。
  理由很简单。
  这辈唯一的男丁,他过的好,大家都过的好。
  娟子是亲生女儿不假,嫁人后呢?工资要交给婆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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