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试试,这次还是我打你。”
她道,再试最后一次。
根本不容东方青枫拒绝。
她的手握上的那一刻,东方青枫一愣,那触感,软得就像天空的云朵棉花,嫩得像刚出锅水气还没散开的水豆腐。
阙清月见说完,他竟然手都伸不直,以为他不愿意,阙清月强行将他的手指捋直,然后将自己的手放在他手下面。
这次,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打到了他。
“你看什么呢?”阙清月望向东方青枫,然后看向两人的手:“认真点,像刚才一样,拿出你真实的实力。”她嘱咐。
东方青枫看着她,颌首低咳了声,笑了:“好。”
但很快,他道:“我输了,不行,再打一次。”他直接将她的手拽了过来。
直到鹿三七喊吃饭了,两人才结束。
阙清月站直身,瞥了他一眼。
一回身,袖子往他身上一甩,蹭了蹭手心。
东方青枫在那坐了会儿,才起身跟着走过去,在她身边坐下。
吃饭时,喝一碗热热的浓汤,刘司晨与鹿三七已经对这游戏上瘾了,边喝还不忘过手几招,一顿饭吃下来,各有胜负。
鹿三七胜率高一些,毕竟手速真的快。
无它,天赋尔。
三日后,在一座无名山峰前。
刘司晨打开了地图,要横穿丰原山脉,要穿过三道岭,每一道岭内有大大小小的山。
他们已经翻过一道岭,现在的位置,在二道岭上。
等于说,已经走了将近一半的路。
天山水渺渺,云雾纷扰扰。
这大半个月,虽然翻越山脉很辛苦,可辛苦之下,却能见到人间许多不能见的美景。
有越过一览众山小的高山,也见识过鬼斧神工的大峡谷,走过风啸如刀割的悬壁,也曾误入可怕的开着鲜花的沼泽地。
有迎过朝阳寻找食材野果,也曾伴着夕阳,围着篝火说说笑笑,见过猴子山,去过蝙蝠岭。
路过清澈的小溪,蹲在溪边整理仪容,也来到瀑布前,在下面听水声轰鸣。
五人一前一后,彼此相伴,度过每一处难过的关卡。
越过二道岭时,他们五人早已深入丰原山脉腹地。
这里几乎寥无人烟。
前面有处小溪,是山涧水,元樱走过去时,将石头垫上,后面的阙清月可以踩着石头走过来。
几人打算在此地休整一下。
阙清月蹲在溪边,对着水面理了理头发,洗干净手。
其它人在溪水上游装水,带到路上饮用。
元樱搬石头时,在石头下找到了一只指甲盖大小嫩嫩的小蟹苗。
然后拿着那只稚嫩的蟹苗给祖宗看。
“你看它多可爱。”
阙清月嫌弃地冲她挥了挥袖子,用披风挡住她。
无聊地说了她一句。“除了粪,什么都能玩。”
“嘿嘿。”
“放了它吧,也不能吃,人家好好在石头底下待着,非要把人家翻出来。”阙清月瞥了她一眼。
万物有灵,如果不为果腹,不图温饱,没有利害关系,还是不要随意伤害的好。
毕竟有损功德值。
时不时的看着元樱功德海多一点少一点,起起伏伏,也是心惊肉跳。
“行。”元樱听话地将小蟹子放回石头里,将石头盖上。
几人收拾好,看着日头,深秋了,太阳落山很快,得找个地方落脚了。
“我觉得这溪边就不错。”刘司晨环视一周,有水的地方,比较适合安营扎寨。
“那就这里?”鹿三七背着罐子和包裹,也不想走了,还不忘手握扇柄道。
几人询问东方青枫。
东方青枫正抱臂,看向一棵树下的落叶。
鹿三七离得近,先走过去:“怎么了?东方兄?”熟了之后,鹿三七叫得随意得多。
东方青枫疏远地叫他鹿公子,鹿三七就亲近地叫他东方兄。
没什么,互相伤害罢了。
只见地上满是枯黄落叶,没有蛇鼠虫蚁。
根本看不出什么。
东方青枫手一挥,地上枯叶尽去。
露出了下面泥土上的脚印。
几人目光瞬间一变,刘司晨搭在鹿三七肩膀的手都拿了下来。
盯着地面。
“人的脚印?怎么可能?”
两人面面相觑,要知道,这里可是丰原山脉的腹地,老虎猛兽的栖身之地,若不是他们几个武功高强,又有东方青枫这等猛人在,孤身还真不敢闯这片山脉。
生怕崴在这里,别以为有武功就行,大自然有很多天然杀地,防不胜防。
难道除了他们,还有别人?
“应该是猎人,你们看。”东方青枫指了周围一棵树,树上有道箭迹,“这是用箭划下的记号,防止林中迷路的。”
“猎人?难道有人在丰原山脉隐居?”
“我们往前走,找找看。”
几人觉得风都城的人可能性不大,因为他们走的路线是不可预料的,考虑到阙氏那身体娇贵的小公主,他们并没有走最短的路线,反而绕开了许多难走的路,尽量找平坦的路,只为让这祖宗少受点罪。
这种情况下,哪怕后面有追击的人,怎么可能追踪得到?
难道风都城倾城而出了?更不可能。
走了一段后,几人发现人的脚印越来越多,而且不止一个人。
刘司晨几人脸上皆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在这个年代,竟然还有人隐居在了无人烟的深山中。
他们是什么人?
刘司晨立即将地图取出来查看。
“地图上没有记载,只是划分了丰原山脉的地势。”
东方青枫道:“大聂地图每二十年更新一次,至少二十年前,没人发现过这里,我们去看看,这里到底藏了什么人。”
说罢,几人继续延着脚印前行。
走着走着,一根树枝刮住阙清月头上的披风帽子,将帽子扯了下来。
她伸手摸了下,一回身,正好与远处,藏在树后的一人对上了眼。
对方是个很年轻,大概只有十三、四岁的孩子,身上背着弓箭,这么冷的天,竟然只穿了坎袖上衣,棉麻裤子,在见到阙清月时。
他眼睛瞪大了,后退了一大步,然后撒腿就跑,一会没影了。
东方青枫闻声,将阙清月护在身后,看向周围。
“看样子,我们被发现了。”
“还真是土著?但穿着看起来算正常。”刘司晨道。
东方青枫:“既然已经被发现,就不必躲躲藏藏,跟着他。”
等到几人顺着那条踩出痕迹的野路,走出去的时候。
鹿三七一展扇子,望着眼前景色,笑了一声:“啊呀呀,还真的有世外桃源啊。”
这山明水秀,风景如画,花香鸟语的养人之地。
竟然真有人隐居在此,人还不少。
丰原山脉腹地,竟然有移居此地的大聂百姓,看着这一片房屋田地,算算足有百来户人家。
至少三百多人。
这可是一个大庄子。
田地里还有人在收成。
见到有陌生人进来,所有种地的人,都吃惊地站起身,望着他们。
就在双方各自震惊之时。
延着一道小路。
一个须发皆白,身着对襟布衣的老者,带着几个人,匆匆赶来。
很快双方面对面,他站在几人面前,老者身边站着的,就是刚才林中那个见到阙清月,惊的跑掉的男孩。
“就是她,就是她。”
阙清月见他指着自己。
微微有些诧异。
那老者见到阙清月,就开始激动,不由走上前道:“各位,老朽是这个族村的族长,鄙人姓李。”
然后她看向阙清月道:“这位姑娘,你可是姓阙?”
阙清月缓慢将帽子从头上摘了下来,看向这位老者,她又看了眼其它人,一个眼熟的都没有,她肯定,没见过这些人。
很奇怪,相隔千里,她不认识的人,竟然认识她?
阙清月目光上下看着老者道:“我确实姓阙,你,认得我?”
老族长听到声音,更激动了:“认得认得,不不,老朽不认得。”
说着,他手里拿出一张年代久远的画轴:“你是阙氏的后代吧?我们赵李张三氏,当年蒙你祖先相助,才能在此地躲避战乱,安稳度日,已经隐居四百多年了,你先祖是我们三氏族人的恩人啊,当初族内还留有她的画像,在这里……”
“你与你先祖,长得可真像啊……”
说着,他就激动地将画像小心冀冀展开。
四百多年,画像竟然保存完好,除了微微有些褪色。
只见上面,站着一绝色女子,一身飒爽红衣,发冠高绾,背着古琴,往那一站,笑起来,如冰河破开。
的确,与阙清月面容有五分相似,重要的是,气质莫名相似。
哪怕两人,一个爱笑,一个不爱笑。
一个发冠高束,如马尾,更英姿勃发,开朗动人。
一个发髻稍低,披肩长发,看起来更温婉,更懒洋洋一些。
“你看,你与你先祖……”老族长和身后人还在激动地望着阙清月。
阙清月伸手打断他:“好了好了,我知道了。”
第30章 花瓣雨 祖宗在洗澡,你出去
阙清月身后四人, 看向老者手中那张阙朝歌的画像。
鹿三七看得连扇子都合上了。
东方青枫朝那张画多看了两眼。
他镇守的是上古战场之一,朝歌城,听说阙朝歌便出身此城, 但他没有见过阙朝歌的画像。
确实眉眼, 脸形很像,气质虽然一个英姿飒爽,一个玩世不恭懒洋洋,但是,也许是所谓的天人之姿,总有相似。
或者是那种玄之又玄的独特气质,看过就会觉得,她们很像。
东方青枫细看了两眼后。
这就是,阙清月转世前的样子?
他又看向身旁的阙清月, 真人就站在他面前,她的发髻,只简单以头发转圈绑好, 用了一根蓝色叶子发簪固定插在发上。
发簪上的蓝色叶子其实是一颗颗蓝水晶, 在阳光下反射着低调的光茫, 看似凡品,戴在她头上,却不似凡品。
她的发髻梳的微微靠下, 更添几分慵懒。
东方青枫又看向那幅画,原来,她将头发高绾束起,竟是那个样子。
其它二人见到画像, 也啧啧称奇, 玄门传言阙门小公主乃是阙门老祖转世, 其实大家听着觉得这不过是江湖传扬的名头罢了,就像鹿三七,江湖人称银扇公子,就是一个称谓。
谁也没真信。
几人嘴上叫她祖宗,阙氏小公主,或小祖宗什么的,但是,从不觉得她真是玄门祖宗。
但当真正的阙氏老祖画像,就在面前时,看着那画像,再看看真人,那种亲眼目睹的真实感。
仿佛隔着画作,跨越了五百年的时光。
一个人从画中,走了出来。
她与画,面对面地站在了一起,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他们不知道阙清月看着自己前世,是何感想,但他们看得目瞪口呆,全身起鸡皮疙瘩。
在这一刻,刘司晨,才真的有点信了。
这阙氏小公主,难道真是五百年前阙朝歌的转世?
命运这东西,有时候真的玄而又玄,你信它吧?
你不信它吧?
皆无言。
“老族长,把画收起来吧。”阙清月挥了挥袖子,提醒那位族长。
别人看的津津有味,她却看向地面,指尖一直轻点着袖子,只想赶紧结束这尴尬的一幕。
“好好,收起来。”族老将画交给身边的族人。
他见其它四人,皆在阙清月身边,颇为亲密,应该是同伴,便道:“四百多年前画像中的恩人救我祖辈,福荫我祖辈八代人四百余年。”
“如今恩人的后人来到此地,我等族人荣幸之至,若不嫌弃,就随我入庄多休息几日,庄里虽不比世俗繁华,但也有干净的住处,丰盛的美酒和食物,让老朽与庄里的人多多款待几位一番。”
盛情难却。
四人皆看向阙清月。
入不入庄,是她一句话的事。
毕竟这是阙清月的前世之身,阙朝歌的主场。
阙清月看向身后几人,这大半月荒里来,野里去,大家看似游刃有余,其实都很疲累,荒野食物虽充足,但加工简陋,天天吃肉,再好吃也腻了,此时听到普通的美酒美食时。
刘司晨,元樱口水都要流下来。
阙清月回过头,看向面前老族长与他的几位族人,凝神之下,功德海皆正常,都是普通人。
暗叹一声,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能受到阙朝歌此人遗留的惠恩。
罢了。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她看了眼身后人,无论是她,还是身后四人,都需要这样一处地方可以歇息,她没有拒绝的理由。
“请几位跟我来。”族长旁边的族人伸手引路,走在前面,带着几人往庄子里走。
族长带过来的人,跟在后面,看着这五个外来人,皆瞪大了眼睛。
在这样丛山峻岭中,鲜少有人出没。
因为隐居,庄人甚至一生都未见过外面的人。
对他们来说,外面不知有多新奇。
如今能得一见,自然兴奋都在脸上。
那位最早发现阙清月的小兄弟也在其中,他走在前面,却一直频频向后望。
他从未见过外人,但只这第一次,就见到了让他难以忘记的惊艳绝伦的人物。
正如那首曲子,如果初遇的人,太过惊艳,这一记恐怕要记上好几百年。
而这句话,五百年前可以用在阙朝歌身上,五百年后,又用在了阙清月身上。
人群里年纪不大的女孩,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中间那个穿着孔雀蓝披风的人。
她在一群人中,迈步向前走,身后披风随她的动作自然摆动,身姿美而从容,看向他们毫无怯意,发梢在身后微微轻荡,随着背的线条柔滑垂落,行走时,从头到脚都有一股独特气质在其中,让人见之难忘。
她在庄子里,从没有见过如此好看的人。
恰如冰河破开,荡人心魂,惊心动魄。
就连她旁边的人,也皆容貌不俗,尤其那个长得很高,剑眉星目、薄唇长腿,刀悬窄腰的男子,一张帅得惊人的俊脸,还有那薄唇含着冷笑,藐视群雄的风姿。
“哥。”她问旁边的人,“是不是外面的人,长得都像他们,这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