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清月一路走来,瞧着这些生面孔的族人,个个脸蛋红扑扑的,望着她,眼睛都瞪得大大的。
倒是有几分可爱,只是,熟人少了。
这一任的族长,阙金宝,祖上太太太太祖父,就是几百年前跟过阙朝歌的那一批孤儿中的一个,虽然阙氏不重门第,能者上,但是权衡之下,他们还是更重视第一任老祖收留的那一批孤儿的后代。
阙清月的父亲,族谱里的先祖,就是那批后代里最年幼的那一个,他亦留下子孙。
族谱安放在阙族,那些人的后代每一代族人的名字,上面记得清清楚楚,平日里长老们也多关注这些后代的情况,总是尽心培养他们,希望能出一个不错的人才,族长之位,也多考虑他们。
阙金宝就是当年阙朝歌收养的孤儿中,其中一个的后代孙儿,他的能力,就是吸金,金宝金宝,此人,人如其名,是个钱串子,非常会赚钱,这二十年,阙氏到了他手里,资产翻了几番不说,产业也更多了,几乎全面开花。
不但经营玄学类的,像天师府的教材,天师府的一应用具,卦币,木鱼卦袋,小到笔墨纸砚,大到桌椅板凳,就连发放的各种腰牌,都是阙氏专人做的。
还有自己的书铺,印刷制字的作坊。
卦币也都快让这阙氏族长阙金宝玩出花了,铜币,银币,金币花样繁多,摇卦币的铜盒,由木头的变成银的,再变金的,各种款式,乌龟,宝山,玉碗……
不但做玄门生意,连道门的生意也涉及,各种符店,道器店,还经营茶馆,专门接玄门生意,当然主要的生意还是在天师府,天师府周围皆有阙氏的店铺,不但赚钱,还是阙氏重要的连络渠道,运货渠道,是阙氏遍布大聂的院线,阙氏的各类人才,也都分散各地。
若不如此,也不可能有钱重建祖宅,他不但能赚,还能省,从不许族人铺张浪费,大概祖上都是孤儿出身,族里会经常出钱救济些城外孤寡。
吝啬归吝啬,让他花三千金请人把祖宗接回来,他眼皮都没眨一下,刷地就把钱从钱袋子里掏出来,亲自送到别人府上,让其带给东方青枫,只求把祖宗带回来。
到了客屋,两人坐下后。
富态相的阙金宝,一时忙个不停,一会给阙清月端茶水,一会拿蔗糖,一会推点心,唠叨着:“白衣,吃点,饿了吧?”
还拿她当个小孩子宠。
阙清月抚了下袖子,低头笑了下,看向阙金宝,然后意思一下,伸手取了桌上的茶杯,“有点渴,喝口茶就行。”
见白衣低头优雅地抿了口茶,阙金宝细细地看着,欢喜不知如何是好。
仔细瞧着这七年未见的宝贝祖宗,他越看越激动,他本就是第一代祖宗收留的那批孤儿的子孙后代,对祖宗自有一份骨子里的忠诚与仰望,如今祖宗转世,就坐在自己面前,这般风采,他看着比他自己祖宗坐在他面前,还激动。
可以说,遇到的人太过惊艳,真的能够记上好几百年,他那孤儿祖宗,对老祖便是如此,极为推崇,如今老祖转世投胎,他作为初代的后代,对老祖,如今亦是如此啊。
老祖若都是这般迷人,的确能让人记上几百年,忘不了。
阙清月喝完茶,抚了下袖子,眼尾一挑,又看向旁边的阙金宝。
她微压眉眼,看着他,似乎在说,为何不说话?
阙金宝这才清醒过来,“呵呵,这几年你不在,族里发生了许多事,我跟你说说……”先是唠叨了族里的发展情况,又问了阙清月在罗煞城时的事,阙清月坐在那儿,扯了下衣摆,听着。
最后道:“白衣啊,你看我这族长也做了二十年,你既然回来,这两年就多看看族里的帐本和财务,我再带你去观望下咱族里的这些产业,还有咱阙门收养的这些孩子,等熟悉的差不多了,我就把族长之位交给你,我给你打下手……”
阙清月听罢,动了下肩膀,手指在腿上点了下,转头看向他:“怎么就要换族长了呢。”她微挑眉道:“这件事,是不是太急了些?”
她慢声道:“先不说,我才刚回来,只看族长你,正值壮年,族长之职可再担个几十年,况且就算要换任,也应该找些有品行,有才能的人来接任,为何一定要让我接这个族长之位?还这么早?”
其实,她在罗煞城时,族长通过各地的天师院周转寄来的信件里,就有提到过,想让她做族长,做阙氏宗族的宗主。
她没有回应,没有确定地答应过这件事,但她想过,自己受宗门抚养,若是宗门真有一日,必须她来做这个宗主,做这个族长,那她也有这个义务,她可以做。
但是,如今看来,族里很好,人才济济,她做不做这个族长,做不做宗主,不是必要的,若是别人能做得更好,她其实乐得轻松,毕竟,她从来都是一个,能坐着,不愿意站着的人。
“哎呀!不可不可。”阙金宝立即急道:“白衣,你必须做这个族长,这个族长你定要做,你要是做上两年,觉得累了,你再传给别人,但你必须要做!”
阙清月微抬头,目光看着他,然后将手里的茶杯放到桌上,她明白阙金宝的意思。
他这是要让自己在族里立威,一个转世老祖的头衔,并不牢靠,也并不能让族人信服,他要将自己送上族长的位置,无论她做几年,她都必须坐上去,这样,她以后才是名正言顺的阙氏老祖,而不是摆在那里的看的祖宗,是要向族里证明她有这个能力。
想到这儿,她摇了摇头,“真是麻烦啊。”族人多,做事是方便,但有时候人多,也是一种麻烦。
“呵呵。”族长阙金宝见阙清月只说麻烦,没说反对,知道她这算同意了,于是坐在那儿摸着肚子笑了。
随即又关心道:“白衣是累了吧?一会我让厨房给你做点你小时候最爱吃的点心,晚上好好休息,明日族里还有些人要见一见,到时你忍忍,待开完族会,我就全将他们打发走,烦人,这些人,呵呵,这次真是累到我们的小宝贝,不是,累到我们的小公主,不对不对,累到我们的小白衣了……”
阙清月忍不住笑了,这位族长,还跟以前一模一样,私下特别爱叫她小宝贝,小公主。
那时还好,她才几岁大点,经常被族长抱着逛街园子,可如今,她已长大成人。
她理好衣服,站起身,回首看向他,同样戏言了句:“金宝叔叔,那我走了。”
说完,也不等阙金宝相送,低头笑了一下,迈步离开了屋室。
……
第二日一早,元樱咽了口吐沫,鹿三七不好进祖宗卧室,在外头可以不讲究这些,祖宗的房间他们三人说进就进,不拿自己当外人,但现在,是阙氏族地,规距着呢,鹿三七一早去京城逛了。
元樱没去,她坐在阙清月不远,紧张地将手心往衣上蹭了蹭。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路上时,祖宗老说她糙。
看着眼前的阵仗,她这一路还真委屈祖宗了,好在伺候了祖宗三个多月,妆发上祖宗从未说过啥。
她看着坐在梳妆台前的祖宗,八个族人围着她转啊,转了一早上。
这八人都是族里的小姑娘,都有自己擅长的绝技,要么会搭配衣衫,要么会梳头,有的会上妆,还有专门打理衣服的,还有擅厨艺茶艺的,以及打扫房间等。
元樱看着那个打理衣裳的,昨晚上用一种十分柔软的毛刷子,沾着水,轻轻地刷着祖宗今日一早要穿的一套衣衫,细细地将衣衫上所有褶皱的地方刷了一遍,然后放置离暖墙近的地方,一件件,搭在衣架上,一夜过去,那些褶皱的地方全开了,而且这样挂着衣衫自然,没有压痕。
一大早几人就服侍祖宗穿上了。
衣衫的风格与祖宗平时穿的不太一样,在路上时,祖宗多是自然穿戴,以方便为主,虽然比旁人多两件,但大多是常服。
但在族里,常服是在室内穿的,出门,祖宗有专门的装置,里面绸缎软衫,外面那件,布料会厚实一些,尤其肩膀位置,明显几层缝制,一放到肩上,肩膀立即变得板正挺直,顺着肩处带着弯曲的弧度,看着就有架势,有一丝丝老祖的风采。
更不提那腰带,袖子,极致优雅,袖子几乎长到拖地,坐在那里好看得紧,站起来也好看,当真是微微一动,衣衫层叠,优雅极了,这就是几百年的家族,流传下来的,优雅的感觉。
这一套衣衫便穿了半个时辰,其间还有一个最擅长针线的女子,一边试穿一边为祖宗改衣,手脚飞快,边穿边改,据说这套早就做好了,就等祖宗回来穿,哪里不合适,当场立即改,当真是量身订做。
衣服终于穿完,就开始弄头发。
元樱像没见过世面一样,看着那女子在梳头,她以前给祖宗打理头发,也是很细心的,梳顺,挽起来,将发转圈绑一绑,再簪上。
祖宗知道她不会别的,也没强要什么别的发式,就让她梳她擅长的,她觉得梳了三个月,手艺越来越好了,也梳得可光滑了,技艺练成,如今再一看,妈呀。
她那手艺,得亏祖宗天生丽质,头骨长得好,皮相长得好,头发长得好,怎么梳都好看,否则,有一处缺陷,当真是灾难。
只见那女子,仔细到,每一层的头发,每一根头发,都要平空凹出一个形状来,本想梳高马尾,但那太像阙朝歌了,祖宗怎么可能像她?
她拒绝,最后还是梳以前常梳的,将头发上半部分发挽起,下半部分披在身后,然后那女子,当真巧思,用一种香喷喷的不知是什么植物熬制出来的水,轻轻刷在发丝上,然后发丝就听她的手摆弄,想弄出什么形状,就能弄出什么形状,还不会散开。
虽是简单的挽发,但那小女子,将前面头发弄得蓬松,十分有层次感,修饰头型与脸形,然后将前面发丝一层层以旋涡状,由一点,像头后面松松地弯了过去,弯成一个弧度,特别好看,而且是一缕一缕地弯。
额前发,也是一根一根的打理,让它们在额边既有弧度,又不散乱,小梳子梳来梳去,捋着造型,飘逸蓬松,最后将发在脑后绑好,用一根白色玉簪子,簪紧。
又在后面挂上了一条长长的银坠,在黑色发间忽隐忽现,闪闪发亮。
就像祖宗身上穿的衣服,上面刺绣银线一样。
一切打理好,祖宗站起身,有个侍女将一条今年最新最好的羊羔毛围领,围在了祖宗脖子上。
那围领雪白雪白的,无一丝杂色,白毛颗颗整齐卷着,本来因衣衫,加上那硬领子和大袖,显得祖宗有八分的祖宗气质了。
但是羊毛领一围上去,衬着那张鹅蛋小脸,又显得祖宗脸小稚嫩。好在那头发蓬松整齐,有型不乱,根根分明,使祖宗整个人精神得多,也稳重一点。
不过看着有一种,稳重,但脸小又太美,冲淡了老祖的那种气质,可祖宗本来的气质,又挺刚的,可头发又是披肩的,刚中带了韧劲,这羊毛卷围脖一围,又有点可爱了。
总得说来,祖宗这百变的气质,每个角度看都不一样。
望着在这群侍女巧手下,这般尊贵模样祖宗,元樱心里很高兴,但是同时又有些失落,以前,她还能跟在祖宗身边,以侍女自居,可如今,祖宗不缺侍女,有八个侍女,每一个都比她强,她看着看着低下头,其实她一路上真的很用心地打理祖宗,但她知道,她在这方面,没有什么天份,她永远也做不到像这些侍女一样那么好。
那她以后,还能像以前一样跟在祖宗身边吗?是不是以后,祖宗就不会再需要她了,忘记她了。
阙清月伸手捏了捏脖子上柔软雪白暖乎乎的羊毛领子,随意看了眼旁边,今早的元樱,怎么没动静?
就见元樱坐着在那儿,像一只没人认领的流浪猫狗,耷拉着耳朵,无精打采。
旁边的侍女轻声道:“祖宗,该去堂屋了,族长与长老们都在那边等着了。”
阙清月看了她一眼,又看向身后的七名女侍,突然间明白了。
于是放开手里的毛领,低头笑了下,眼尾一挑,喊道:“元樱,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贴身护卫了,我现在需要你,护送我去祠堂,还不快走。”
元樱听到后,耳朵刷地立了起来,一高跳起来,高兴道:“好咧!”说着便跑过来:“我来,我来了。”挤了过来。
接着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向族地祠堂走去。
祠堂占地大,是平时祭祖以及开族会的地方。
阙清月揣着袖子,带着元樱进入祠堂时。
就算见多识广的她,也愣了下,这人,未免也太多了吧?
除了两边长老坐的位置,后面挤了不少年轻人,她已分不清谁是谁,七年过去,她以前认识的,都长大了,要么正在族里经营的产业里帮忙,要么自己出去闯荡,剩下的都是新面孔了。
不过,十六位长老,这里只有九位,大多数她还算认识。
族长阙金宝坐在上位,旁边还有个位置,是留给她的。
阙清月走过去,要路过两边这些人,她心中一叹,怎么又整得走红毯似的,她倒是不怯,但众目睽睽之下,她尴尬。
阙氏族人在她一进来,眼看着她眼尾一抬,左右看了两眼,一边一个眼神,祠堂里所有人,望着她的容颜神态,都呆住了,静得连地上掉根针都能听到。
何等的惊艳啊,这样的人儿!
是她们的老祖宗?
只见她一步一步走过去,那几乎半陷在毛领中的小脸,美得让人窒息,一举一动,观得人目瞪口呆。
惊为天人,惊为天人啊!原来,这四个字,是如此的,在一个人身上,展示得淋漓尽致。
阙清月揣着袖子,加快脚步,她可不想走红毯一样,还要两边笑着摆手。
她几乎旁若无人地走过去,然后转身,坐下前,将双手交叠身前,看向众人开口道:“见过族长,各位长老,还有阙氏的兄弟姐妹们,白衣有礼了。”说着,向他们揖一礼,然后起身,抚过衣摆这才坐了下来。
众人惊艳之后,纷纷还礼:“不敢不敢。”
“见过祖宗。”
一番客气后,祠堂里气氛缓和些,阙清月倚在椅背上,看向这些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刚才那段路,她走得是什么刀山火海呢,周围一点声音都没有。
她先看向几位长老,其中五人是阙朝歌那一代孤儿的后代,还有四人,是后来收养的孤儿,其中有品行出色,天赋极高的也会升为长老。
阙氏对待族人很宽和,大家愿意跟阙姓当然好,不愿意,也可以用原姓,只是族长必须姓阙,这是必须的,长老倒是没有要求,姓氏杂一些。
比如十六长老之一,李洵逸长老就姓李,但这不妨碍他对阙氏的忠诚度,姓不同,但他们亦是被阙氏族人培养长大,姓李是不愿忘记父母之恩,但对阙氏的抚养之恩,亦铭记在心,鞠躬尽瘁,尽心尽力。
如今十六长老,有七人在外执教,目前只有九位长老在族里,其中有五位年长的,望着她的眼神,激动的都要流泪了。
有什么好哭的?阙清月移开视线。
她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是看自己?还是透过自己,和他们的先祖,看阙朝歌?毕竟,族里人不都说,她是阙朝歌的转世,与阙朝歌很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