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小娇妻——清越流歌【完结】
时间:2023-12-11 14:40:17

  苏怀瑾:“你们房间里的布料我看过了,颜色太花哨,也不够柔软透气,不合适做睡衣。”
  她要是看得上那些,也不会折腾这么久了还没把新衣服搞到手了。
  虽然他妹这话特别的凡尔赛,但好大哥还是担心她因此吃亏,提醒道:“小美你说错了吧?衣服当然是颜色鲜艳点好看,再说妈那些料子是她攒了好久的,都是好东西啊。”
  有现成的布料,不比她花自己的钱强?
  苏怀瑾:“可是我不喜欢。”
  苏大哥:……
  “兜里几块钱啊,就这么恨不得飘到天上去?”刘春芳忍不下去了,她怎么会信了老头子的邪?什么鼓励引导,这丫头给点颜色就能开染房,再鼓励下去怕不是要上房揭瓦,家里都装不下她了。
  刘春芳觉得还是该坚持初心,棍棒底下出孝子。
  她已经熟练的开始挽袖子了。
  然而她还没出手,苏支书耐心询问道:“你可是好不容易才挣这么点钱,想去镇上花多少?”
  苏怀瑾不是没发现刘女士的动作,但她觉得自己没犯错,就算挨揍也认了,想要争取权利,总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本来就无所畏惧,支书父亲又出手拦住了暴躁的刘女士,苏怀瑾更加淡定了,兴致勃勃分享她的购物计划,“我拿做衣服赚的两块钱去逛,哦不,赶集,剩下这十五块还要攒着,以后说不定有大用的。”
  苏支书点头,“只带两块钱,那就不算乱花了,布料就不便宜。”
  刘春芳闻言动作也一顿,心想这丫头倒也不是没成算,还知道把大头攒起来,只花小钱……不对,差点被父女俩给绕进去了,压根就不是花多少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放她出门!
  那事都还没翻篇呢,还想去赶集?做梦吧。
  她正要严厉驳回,却不想丈夫也朝她看了过来,用商量的口吻道,“小美好像大半年没去镇上了,也是难为她,这次就让她玩玩吧,你若是不放心,可以跟着一起去。”
  刘春芳很想说这都是她自找的,但抬眼看到闺女不知何时换上的可怜巴巴嘴脸,明知道都是装的,她也没办法冷酷到底,态度终究是有些松动了,“家里家外还一堆事等着我去干,哪有那个闲工夫陪她去玩!”
  “我有空!”苏大哥迫不及待的举手,“妈,我陪小美去赶集吧。”
  平时沉默乖巧当好新媳妇的苏大嫂,也忍不住开口了,“爸妈,不如让我陪小美吧,镇上我熟悉,小美买东西还能帮着掌掌眼。万一逛得太久,正好去我娘家吃了饭再回来。”
  苏大哥瞪大眼睛看着他媳妇,不讲武德啊她。
  一个两个都要上天,刘春芳平等的瞪了闹着要出去玩的每一个人,才终于摆手,“去,你们都去,行了吧。”
  她很清楚,就老大媳妇那唯唯诺诺、小美稍微一忽悠就找不着北的性子,跟着去了也是白给,老大好歹有一把子力气,能当个护卫什么的。
  不过他媳妇想趁机回娘家也狠正常,她不是什么恶婆婆,索性放他们都出去了。
  就这样,苏怀瑾勤勤恳恳的做任务攒经验,两个月了,终于得到一次开地图的机会。
  青阳镇,她来啦。
第11章
  苏怀瑾生平第一次赶集,就和她当年第一次跟男朋友飞巴黎看秀差不多,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出发当天起了个大早。
  不过早起并不意味着她可以早出发。
  刘女士只允许他们去赶集,却并没有给他们放假,意思就是各自该负责的工作不能耽误,苏大哥和苏大嫂都雷打不动的去地里干活了,苏怀瑾当然也要煮饭扫地洗衣服。
  她平时可以用半个上午慢慢完成的工作,今天一个早上就得搞定,时间非常紧张。
  即便如此,苏怀瑾的时间也还像海绵里的水,挤挤又出来了,搞定家务活的同时她还好好打扮了一番,在柜子里挑挑拣拣一阵,认命的拿出那件撞大街的红色波点衬衫,搭配上原主唯一的一条牛仔裤。
  苏怀瑾也不想这样。
  本时代的弄潮儿,不分男女,标配大概都是花衬衫牛仔裤,下摆扎进裤腰带里,有条件的再扎条皮带、戴上墨镜,走路带风潮到没边——她就这么穿出去,估计能认识一群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可是看来看去,这是她唯一能欣赏的搭配,可算明白了什么叫时尚是个轮回。
  烂大街就烂大街吧,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苏怀瑾还是勇敢的换上了这套“街服”,唯一可惜的是手上没有传说中的□□镜,这玩意儿据说价格昂贵,连苏小美这位全村最靓的崽都买不起。
  缺了重要装备,就只能在造型上想办法。
  上辈子为了打造名媛淑女形象,从发型到妆容服饰,都是斥巨资请专业人员分析设计好过的,是最能展现她容貌气质的方案。
  但现在,豪门什么的这辈子都够不着了,不如破罐破摔,想怎么浪就怎么浪。
  苏怀瑾其实挺想试试烈焰红唇大波浪。
  但是想想刘女士的鞋底,她还是从心了。
  扎了个蓬松随意的丸子头,又拨了点碎发修饰眉眼轮廓,虽是素面朝天不施脂粉,可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反而比精心打扮过更加夺人心魄。
  看起来毫不费劲,其实满满都是心机~
  苏怀瑾对这张越来越像她上辈子的脸可满意了。
  搞定了出街造型,忙碌的早晨也过去了,村民们陆续扛着农具回家吃饭,路过大门敞开的苏家门口,有好事者特意探进头打招呼,“起这么早啊,听你妈说你们等下去赶集?”
  “哟嚯,小美今天打扮得可标致,出去可别把十里八村的小伙子们迷晕了。”
  苏怀瑾不像中二期还没过完的原主,仿佛全世界皆她妈。
  她到底年长几岁,待人接物、察言观色这些也是苏奶奶重点培养的,不管打招呼的人是善意或者恶意,她都顶着真诚甜美的笑容,礼貌问候每一位街坊邻居,“钱奶奶,王叔,早上好啊。”
  于是当刘春芳几人干完活回来,家门口还聚集着三三两两的乡亲们,见到他们便毫不吝啬的竖起大拇指,“芳嫂子忙完回来了?你们现在算是享福了,儿子媳妇能干,家里也有小美这样机灵懂事的孩子操持。你们家小美还跟我说早上好,真是有礼貌的好孩子哈哈哈。”
  闻言,刘春芳眼角眉梢立刻染上几分喜色,嘴上还要谦虚,“要说能干懂事,小美比你们家几个姑娘差得远了……”
  留着刘女士在门口应付热情过头的乡亲们,苏大哥他们迫不及待的进院子洗手洗脸,准备吃饭。
  就连身为话题中心的苏怀瑾,对外面那些耳熟能详的彩虹屁充耳不闻,跟着他们端上了吃饭的家伙。
  几人整整齐齐的蹲在自家院子进食,苏大哥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小美,你好久没去镇上,还不知道吧,这几个月镇上多了好几家小吃摊,什么汤面油条小笼包的,有一家炒粉摊子生意特别好,里面还放肉和鸡蛋,也不需要粮票,听说就是价格贵了点,要三毛钱一碗。”
  听到肉和鸡蛋,苏怀瑾感觉嘴里的红薯瞬间就不香了,“这个炒粉它好吃吗?”
  苏大哥摇头:“不知道,我也没吃过,反正闻着可香。”
  说起来,上个月他用来哄妹妹开心的私房钱,原本是打算攒着去镇上大吃一顿,但后来真攒够了钱,他又舍不得了。
  仔细想想,炒粉里面也就指甲盖点的肉末,三毛钱还不如买块瘦肉回家炒一盘,全家都能吃上几块呢。
  没必要没必要。
  他现在提起这个,也只是跟妹妹分享新鲜事。
  但可能是他形容得太生动,连苏大嫂都被勾起了口水,端着碗加入话题,“用肉和鸡蛋炒的粉,也不可能不好吃吧。”
  苏怀瑾深以为然的点头,提议道:“要不咱们去镇上吃?”
  她没忘记答应过大哥发达了带他吃香喝辣,该履行承诺了。
  刚跟街坊们商业互吹完自家孩子,一本满足进来的刘春芳听到这话,春风满面的脸瞬间又黑了,“吃什么吃,你那两块钱能吃几碗粉?”
  苏怀瑾:对哦,她还要留着钱买衣服的。
  瞧见婆婆的脸色,苏大嫂端着碗默默远离风暴中心,苏大哥倒是对他妹不离不弃,小声安慰道:“妈说得对,没必要花那个冤枉钱,咱们在家吃饱点,等下去摊子旁闻闻味道就行了。”
  这听着也太心酸了。
  本来还心疼血汗钱的苏怀瑾,现在更想心疼自己了,于是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那我们先垫垫肚子,等去镇上买一碗炒粉三人分着吃。”
  三碗炒粉确实太贵了,但一份她还是买得起。
  刘春芳:倒也不必如此。
  苏振兴没想到他妹这样坚持带他吃香喝辣,感动坏了,“小美,你也太好了吧。”
  苏大嫂更是万万没想到,三个人的电影也有她的名字,喜出望外,还难以置信般的确认道:“小美,真有我的份啊?”
  “不然呢?”苏怀瑾摊了摊手,身为掏钱的金主爸爸,有些丑话她要说在前面,“不过先说好,万一老板不答应多给餐具,我要第一个吃。”
  她才不会吃别人的剩饭,亲哥也不行。
  苏大哥和苏大嫂没这种洁癖,不以为意的应道:“没问题没问题,你先吃。”
  眼看着闺女都“委曲求全”到这种地步,刘春芳嘴唇翕动两下,还是放弃吐槽,赶蚊子似的挥了挥手,“商量好了吗?赶紧的,吃完早点走。”
  刘女士赶人的时候很潇洒,但真到了三人出发的时候,她又忍不住千叮万嘱,先是提醒闺女要安分,“乖乖跟着你大哥大嫂,要是这次又闹出点什么幺蛾子,以后再别想着出去玩,我把话放这儿了,到时候谁来说情都不好使。”
  说着刘春芳还看了若无其事抽烟的苏支书一眼,就差报他身份证号了。
  给闺女放完狠话,又少不得提醒老大,去镇上记得陪媳妇回娘家看看,对丈母娘他们嘴巴甜一点,要是坚持留他们吃饭,实在不好拒绝,他也不能敞开肚皮吃,对自己的饭量要有点逼数。
  最后轮到儿媳妇,刘春芳反而舒了口气,孩子还是别家的好,她没什么不放心的,只是把准备好的东西递过去,“你也几个月没回娘家了,别空着手。”
  苏大嫂看婆婆这架势,已经做好了挨训的准备,结果到她这儿画风突变语气温和,再看到婆婆准备了不少红薯玉米和鸡蛋,简直是受宠若惊,“妈,您准备的也太多了,我爸妈不会收的。”
  刘春芳当了几十年支书媳妇,习惯了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不过是她提前为兄妹俩备的口粮,语气坚定道:“都是自家种的,不算什么,让你拿你就拿。”
  说着把篮子往前一递,在苏大嫂伸手要接的时候,才意识到有些沉,于是转了个方向:“老大,帮你媳妇拎着。”
  苏大哥也是照顾弟弟妹妹习惯了,“对,我力气大,让我拎。”
  苏怀瑾无所事事的抄手而立,催促道:“好了没好了没。”
  她还想吐槽,只是去镇上赶集,两公里路程,刘女士怎么搞得他们好像要去两千公里以外的地方似的?
  苏大嫂没小姑子这么没心没肺,主要是新婚燕尔,小两口感情还挺好,出门后忍不住关心丈夫,“沉不沉?等下我帮你拎一会儿。”
  被媳妇关心了,苏大哥昂首挺胸,“不沉,一点也不沉。”
  自己莫名其妙穿越到兰溪村,本来就要修成正果的豪门男友见不着了,一朝回到解放前,苏大哥苏大嫂倒好,旁若无人的在她面前撒狗粮,这不是故意勾起她的伤心事吗?
  苏怀瑾看不过去了,忍不住阴阳了两句,“大嫂这么担心大哥,怎么不叫他骑自行车去赶集?”
  苏大哥:“也不是不可以,小美你愿意坐车头吗?”
  苏大嫂好奇问,“为什么要小美坐车头,我不可以吗?”
  “你比较重,坐前面容易翻车。”
  苏大嫂脸一红,不再心疼男人了,狠狠掐了一把他的软腰:“我哪里重了,你说啊?”
  “你不重,一点也不重。”
  苏怀瑾:可恶,又让他们装到了!
  她迈步上前从夫妻俩中间穿过,用行动打断两人的打情骂俏,“走了走了,还吃不吃炒粉了?”
  虽然被塞了一嘴狗粮很不爽,但苏大哥强烈推荐的肉丝蛋炒饭还是挺香的。
  中午,大嫂娘家用攒着的腊肉和他们带来鸡蛋做了一桌丰盛的午餐,吃得苏怀瑾小脸放光,大声宣布这是她(穿越后)吃过最美味的饭菜,没有之一!
  这番好单纯好不做作的言论,轻松把苏大嫂她妈和姐妹们哄得眉开眼笑,离开的时候,年纪最小的孙三妹还拉着她问:“小美姐姐什么时候再来玩呀?”
  她好喜欢这个长得漂亮、说话又好听的大姐姐哦!
  苏怀瑾也依依不舍,还是别人家好,她觉得大嫂娘家的饭菜吃一年都不会腻。
  但该回的家也躲不掉。
  三人带着苏怀瑾买的料子和一些零食、以及孙家的回礼,满载而归,刚进院子就对上刘春芳紧张的脸,“可算回来了,小美没出去闯祸吧?”
  “没有。”苏小美本美恨不得指天发誓,“我今天一直跟在大哥大嫂身后,什么也没干。”
  苏大哥也毫不犹豫为妹妹作证,“妈,小美真的很听话,我们去哪儿她也跟哪儿,爱红她爸妈都夸个不停呢。”
  提到了自己娘家,苏大嫂补充道:“不只我娘家,来瞧热闹的街坊邻居对小美也是赞不绝口的。”
  “真的吗?”看他们说得有鼻子有眼,刘春芳将信将疑,最终选择信了他们,心想小美总算让人省心了。
  然而才放心不过两天,家里突然来了位不速之客,那一脸笑容看得她心里发毛,对方上来就问,“芳嫂子,你们家小美前儿去镇上了呀?”
  刘春芳下意识提起了心,“咋了,她是不是又闯祸了?”
第12章
  事实证明,这一次苏怀瑾真的很安分守己,并没有犯任何原则性错误。
  当然,如果美丽也是一种错,那她确实罪无可恕。
  原主本来就长得出挑,再有她的气质加持,和越来越向上辈子靠拢的五官轮廓,现在的她就像是医美微调了一般,说不出哪里变了,但是整个人都精致立体起来。
  放在这小地方,当真称得上美艳不可方物。
  天生丽质难自弃,偏偏今天还打扮得这样时髦出街,效果还真让早上打趣她的乡亲说中了,迷倒了一大票小伙子。
  苏怀瑾对于居高不下的回头率见怪不怪,压根没放在心上,但却有人真正把她放进了心里,于是打听到了兰溪村,还请了位口碑不错的介绍人来找刘春芳探口风。
  得知了来龙去脉的刘春芳先是松了口气,有种错怪孩子的心虚。
  但很快的,她再顾不上这些有的没的,全部心思都被介绍人说的内容吸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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