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上关于林阅的传闻, 大多说他掌权后的狠厉与毒辣,那张看上去和善的脸, 背地里却藏着一张恶鬼的骨与肉。
林阅却笑说:“这么形容, 倒也没错。”
被人畏惧, 总比被人侮辱践踏得好。
“他们说我当年跟随母亲寻找多地才找到了林豪, 其实这不是真相。”林阅一直抓着上官清清的手腕, 不准她捂住耳朵, 也不准她跑。
秘密一旦开闸便如泄洪,似乎每个人的人生里都有些腐烂的创口,未愈合的, 成了阴影、执念, 愈合了的也会留疤。
林阅告诉上官清清, 他的母亲不是人,甚至也算不得是妖,他是这世间难得的异类, 因为他的母亲,只是个开了灵智的狗。
二十多年前, 林豪去玉中天做生意, 那时的隆京还很乱,妖兽遍地, 如羊如猪,就在一梦州的醉花坛上, 还有公然贩卖妖兽肉的。
一个漂亮的才能勉强化成人形的猪妖,赤身站在醉花坛上,身体的每一块肉与骨头都明码标价。他们灵智才开,如同鸡鸭鱼肉一般,只知道疼,只知道怕,连人话都说不出口。
那时的隆京人也的确会吃妖,皇亲贵胄未必会食血腥,但彼时的商贾与豪绅买妖食妖的不在少数。
林豪与隆京生意场上的旧友酒过三巡,也买了只绒血鹿来吃。
彼时的一梦州为酒池肉林,绒血鹿的肉本就有壮体补气之效,林豪与几个友人喝了鹿鞭熬制的汤,三名男子点了数十个男妖女妖一起厮混,神志不清地抓住什么便要往身下套。
林阅的母亲,是一条将要被拖上醉花坛的母犬,因毛色鲜亮成纯金色而被林豪抓住。
他听不到犬吠声,感受不到挣扎,他一遍遍抚摸着那条金色毛犬的脊背,说它的头发真漂亮,甚至在醉酒的过程中向一梦州买了这条无法完全化作人形的犬,来彰显他的豪气。
一觉醒后,睡在林豪身边的四仰八叉好些人,还有不远处后腿布满血迹的金色毛犬。
他并不在意自己的行径,大咧咧离开了一梦州,却不知他的一夜荒唐奠定了他将来的半生痛苦。
母犬被买,暂且获得自由,她虽不能化形成人,却也有思想,有灵识,知道腹中有子,便护着肚子在街角吃旁人丢下的食物,勉强撑到了林阅出生。
照理来说,母犬应生幼犬,可林阅生下来便是人的手足与身体。
母犬生他付出了生命,而他出生便是异类,能活着全凭运气。
他在隆京一梦州前的街道上当了十年的乞丐。
银地而来的林豪与一条狗夜行荒唐,也成了林阅在一梦州那些妖或小厮口中经常能听到的笑谈。他们知道林阅从何而来,打趣着林阅的身世,欺辱他,践踏他,他虽然拥有人的模样,却依旧被那些人当成狗一样对待。
直到林豪再度来隆京,林阅主动找上了对方。
他第一次杀人,不是自己动的手。
他用计拆穿了平日里欺负自己最狠的那个人的谎言,惹怒对方后,再挑拨离间,致使那人错杀了另一个人。
趁着混乱,林阅逃出了一梦州。
他在一梦州长大,见识过太多掩藏秘密的人的心虚、眼神、小动作,一个人有无说谎,只要他看一眼便能看穿。更何况他的嗅觉极其灵敏,甚至能闻到每个人身体里的血液都是不同的气息,而这世间的秘密,都有气味,以此为辅,便是利器。
他找到了林豪,并未先认父,而是利用嗅觉上的优势帮林豪避开了几个生意上的骗局,林豪觉得他有用,便将他带在身边。
世家出来的人都有心眼,林豪私下去调查了林阅的身世,他知道林阅吃了许多年的苦,可他并不同情林阅,更将那段过往当做自己的耻辱。
他对林阅不好,却依赖林阅的能力区分香料、药材……林阅甚至能嗅出矿石的气味,两块从表面看上去一模一样的石头,只要他看一眼,便能知道哪个更值钱。
年轻的林阅被林豪带在身边好几年才被认可,以外来子的身份回到了林家认祖归宗。
至于他的母亲,那条早已死去甚至无人掩埋的狗自然无法当林豪儿子的母亲,所以他的母亲,成了一梦州中某一届的花魁。
林豪将他的身世瞒得很紧,林家上下无人知晓其真实身份。
一直到现在,林阅成了林家真正的主人,而曾经以为自己能拿捏林阅一生的林豪,早已为自己犯下的荒唐错误,以林阅满意的方式,在林家宗祠旁的院子里赎罪。
上官清清得知他的身世,震惊得也不记得要捂住耳朵了,她盯着林阅的脸仔细去看,实在分辨不出他到底是人是犬还是妖。
能从一梦州中人人都可欺负的身份卑贱的妖,蛰伏十多年的时间坐上如今的位置,他的心机与城府绝不是上官清清能斗得过的。
上官清清深知这一点,更知道林阅这样的人,不需要人同情。
可她还是没忍住,对林阅露出了些许怜悯的眼神。
林阅松开了上官清清的手,温热带着些许茶香的手掌捂住了她的眼,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小姐不必可怜我。”
比起妖,或半妖,其实林阅更希望自己是个人,所以他很少用妖的方式行事。
那些家族中流传的他的特殊能力,实际他们自己兜不住主动暴露的也大有人在,威信这种东西,畏惧他的人一旦多了起来,便自然而然地建立了。
上官清清由人度己,想到了上官靖。
她问林阅:“你就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杀了他吗?”
林阅答:“想过。”
上官清清又问他:“为何不杀呢?”
林阅道:“小的时候想借他的势先站稳脚跟,再杀他;后来想夺走他的一切让他悔不当初,再杀他;而今……其实他死不死,于我并不重要。”
当林阅能决定林豪的生死,便不在意他的生死了。他如今看待林豪,或许就相当于当初林豪看待他。
一个能随手碾死的蚂蚁,已经被他断了腿爬不动了,变成断他的粮食就能随时死去的废物,那他的命便无足轻重,甚至廉价。
上官清清却不认为如此,她始终认为林阅不杀林豪,是因为他的心里有心结。
“你是不是担心自己从今以后变成没爹没娘的孩子了?”上官清清扯开他捂着自己眼睛的手,认真地看向对方:“没爹没娘,没什么不好,有的爹不如没有。”
她说的是上官靖,本意是想安慰林阅。
林阅似乎看穿了她心中所想,道:“小姐的话,我明白了。”
男人忽而笑了起来,抓着上官清清的手腕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他手上提着一盏灯,带着上官清清在林府走了许多弯弯绕绕的路,终于到了一所门前花草都枯萎了的旧院子前。
那院子里传来些许酸臭味,林阅自然地给上官清清递上手绢让她捂住口鼻,非要拉着她往野草过膝的院子里去。穿过院子,走到一盏昏黄灯光的房门前,上官清清听到了低声哀嚎。
酸臭从里头传来,除此之外,还有院外不远处飘来的拈香味。
她一瞬就猜到了房子里关着的是林豪,曾经掌管林家生死的男人,如今躺在这样一间房里,腐烂的双腿生疮流浓,虫蚁啃噬。
他早被林阅折磨得过了咒骂的时段,甚至不会哀求,只有身体上的疼痛让他忍不住出声,一双眼了无生机地盯着床顶,手上还抓着半个馒头。
上官清清觉得恶心,没有靠近。
林阅走上前,身体遮住了林豪的脸庞,他神色轻松道:“我来送你一程。”
话音刚落,林豪便断气了。
上官清清吓得往后退了两步,她本想跑,可又不敢一个人乱跑,只能浑身哆嗦地站在门前等林阅。
林阅的心里的确有个结。
他在找上林豪时,也曾期望能得到父亲的重视与关爱,他十岁以前过的日子让他觉得……只要有一个人哪怕给他一丝甜头,他都会让身体里属于狗的忠贞血液沸腾,全心全意只为那一人燃烧。
可林豪并未爱他。
直到如今他早已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骨子里属于狗的那一股执拗还是期望林豪看他的眼神,能多一丝温暖。而不是从一开始的嫌弃厌恶,变成忌惮,再到后来的恐惧。
从林豪的房间里出来后,林阅换了一只手牵着上官清清。
他说这是他第一次亲手杀人,好似了结了过去曾期待过未来的自己。但这种感觉并不坏,生了疮的烂肉,就是要挖掉才行。
“小姐说得对,有没有父母不重要。”
他道:“我还有小姐。”
曾有人说过上官清清是疯子。
而今上官清清看向月色下的林阅,心想当初认为她疯的人怕是没见过真正的疯子长什么模样。
那夜之后,上官清清时常会想自己这些年是怎样做的呢?
她比起林阅,有更好的家世和地位,虽说在府上过得憋屈,可至少吃穿不愁,她还自幼有母亲在身边疼爱。她在那样的环境下,亲眼目睹了父亲的薄情和母亲的死,到头来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找一个避风港,及时将她拉出痛苦的深渊。
她将所有靠近魏千屿的女人视为仇敌,也曾伤害过那些人,包括沈鹮。
那是她目光狭隘,见多了猫妖的做低伏小,以为只有这样才能笼络男人的心,她纠缠着魏千屿,将他当成自己脱离苦海的唯一出路。
也许因为她是女子,是在上官府被打压欺凌的女子,所以才会觉得找一个权势地位高的可靠的男人去爱,让那个男人爱她,才是最好的结局。
也许就是她被过去对魏千屿的喜欢,和儿时魏千屿给她带来的温暖与希望一叶障目,认为魏千屿是她仅剩的选择。
其实不是。
她不聪明,也不善良,却很天真愚蠢。
除夕之后,上官清清主动向林阅伸出橄榄枝,她想和林阅做朋友,也想试试去当一个无所顾忌的疯子,是不是也能与过去的悲惨阴影彻底了断。
“所以我,回来隆京了。”上官清清将她在银地几个月的故事说完。
“你这次回来,是为了上官家?”沈鹮问。
上官清清抿嘴一笑:“我总要让他们知道,当初将我卖给林家是个错误的决定,他们会为此付出代价的。”
如今林家的家主已死,发丧后上官清清变成了林家新入门却说一不二的夫人。
林家无人敢质问上官清清嫁入林家的目的,他们本以为上官清清可以为林家带来人族后嗣。即便有疑虑他们也不敢当着林阅的面提出,只能委婉地问了林家日后该怎么办。
林豪也有其他儿子女儿,无一是人,无一有林阅有能耐,自然这个家主自然落在林阅头上。
可林阅却说家中长辈还在,他还年轻,需要历练历练,林家的主,还是由长辈来当。
他说的长辈,当然不是那些叔伯叔公,却是一个比他年纪还小的新夫人。
沈鹮知晓上官清清如今算是林家的一家之主,心中纳罕林阅的目的,可也为她松了口气,便是被人当成傀儡也有其用处,上官清清暂且没有危险。
她以为,上官清清说的让上官家付出将她嫁出去的代价,是回来耀武扬威。
若她知晓她让白容送去银地的那封信其实早已到了上官清清的手中,不论如何,她也不会让上官清清回去。
第100章 回门
沈鹮与上官清清闲聊一通后回了紫星阁。
路过紫星阁前, 沈鹮瞧见皇宫中的最高处,梵宫顶上闪过的些许微光。
星芒入局,是魏千屿又在设阵了。
沈鹮原先以为魏千屿会多番纠缠她,问她关于上官清清的事, 可自从魏千屿那次在皇宫呕血大病一场休养过后, 便再未来烦扰过沈鹮。沈鹮偶尔能见到郎擎,青年人的头上已经有了几丝白发, 想来是为了他的主子所愁。
愁什么?
沈鹮想, 这世上的人都逃不开因果, 舍了上官清清是因, 魏千屿就要承担与上官清清永无可能的果。
索性, 如今的上官清清过得还算不错。
有人求夫妻恩爱, 子孙满堂,上官清清不求这个,那没了丈夫也没有孩子, 于她而言反而是好事。
梵宫上的星又聚在一起了, 观星台上闪烁的微光就像众星中最亮的那一颗。隆京许久不见烟花, 寻常百姓早见过此异象,还以为皇宫中差御师研究什么特别的庆贺方法,无火可明, 也似星河坠落。
上官清清双手环抱于胸前,盯着犹如烟花绽放的梵宫看了许久, 她记得她也很多年没见过烟花了。
除夕年间在林家的那场不算, 因为林家那场烟花无人欣赏,上官清清听着林阅说的故事, 浑身发寒,一眼也没朝烟花看过, 甚至不记得烟花何时响,何时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