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进食,冯济慈没有在颠簸的马匹上进食的技能,于尔司倒是有,还吃了不止一顿。
鼻子下传来盐巴与麦粉混合的焦香,冯济慈睁开眼咬了一口:“恩~谢谢。”
于尔司已经收拾好东西,吃着跟他一样的麦饼说:“不用客气夏先生,恩?你听到了什么?”
风箱式乐器的声音从墙后传来,于尔司对不远处,城堡大门口站立着的士兵摆摆手。
那位士兵指指自己的鼻子,于尔司点点头。
其实,自打这两位先生过来,列队在那里的士兵就开始悄悄观察了,普通人也就是在季三月有机会看到库洛。
爱干净的小先生,小小姐们总是招惹人喜欢的。
士兵小跑着过来,弯腰笑着问:“您好先生,有什么吩咐?想来点什么吗?在下可以进城帮你们购买。”
于尔司指指正前方的墙问:“那是什么地方,你们的剧院吗?怎么在这个时间演出?太早了,我们那边要太阳落山的时候才开始。”
士兵看看墙,脸颊顿时红了,他认真的告诉于尔司:“先生,那是罪恶深渊,如果有一天您遇到了,千万要躲的远远的。”
于尔司立刻明白了,他又不是傻子,也是普通人家庭出来的孩子,他哈哈大笑起来:“你别骗我,我知道是什么了,你以为我们是那种书里写的傲慢自大,幼稚无知不会自己穿靴子的库洛吗?”
冯济慈站起来,咬着麦饼在避人处抛洒湿意,听到于尔司为库洛正名,想笑又怕饼掉了,正在此刻,身后有人悠悠的来了一句:“是么?我刚离开家去普利滋的时候,就是不会穿靴子,我是光着脚去神殿的,还哭了很久。”
他回头看去,却是一位穿着裘皮大衣的库洛,他正牵着一匹马站在于尔司的不远处。
冯济慈提起裤子,擦擦手,小跑着过去问好:“您好男爵先生,我是冯济慈·夏,这是于尔司,乌比诺·于尔司。”
男爵先生个子不高,面色苍白,五官秀气,看年纪,刚刚人到中年。
库洛要先看面色,面色苍白技术流,面色红黑,战斗型库洛。
像是男爵这种有封地的领主型,大概还有专利傍身。
男爵笑笑,脱下皮手套问好:“你们好,罗亭·唐博,曾经在普利滋博学钟下混过学徒,你们呢?”
二十四美德下博学钟,其门徒喜欢什么都学点。
古血库洛的孩子喜欢去混混人脸,他们有家传技能,等于说是乡下孩子进城玩几年。
于尔司笑着说:“您好先生,他是乐善钟的,我是博爱的。”
唐博男爵笑了起来:“真美好,这是普利滋门下三个小铃铛在聚会吗……”
头顶城墙上传来撕心裂肺的呐喊:“亲爱的,不要离开我!哦!母神!”
唐博男爵仰头大喊:“亲爱的!我舍不得你亲爱的!可我必须去!!”
他含情脉脉的看着城墙,嘴里却说:“劝你们晚点结婚,不然,多么爱你的人到了三月,也会毫不客气的把你踹下床……”
“不!别走!求你!!”
“亲爱的,别担心,我会活着回来的!!!”
男爵喊完,侧头压低声音说:“人生第一课,要常常提醒你庇护下的臣民,平安来之不易,是有人不断付出的,不然,收税犹如打仗,会让你疯掉。”
守门的士兵抱来一捆木柄尖枪,唐博男爵对他们说:“一人两支,对了,你们是第几次巡逻?”
“第一次先生。”
弯腰拿尖枪的手停了下,唐博面露忧色的说:“普利滋神殿的形势,已经这样紧张了吗?”
于尔司叹息“生源的确是大问题先生,有人丢了脸,怕是给二十五个金尼也买不回信任了,不过王储是不错的,我们那里很多人喜欢他。”
男爵笑笑:“欧拉克殿下啊,从前有幸一起巡逻,他为人很好,非常勇敢,我父亲说,这一代要说像先祖,也就是殿下了。”
冯济慈蹲下挑选:“那~奥古斯那一支的几位殿下呢?”
男爵认真的想想:“哎……怎么说,人也不在了。真是令人愤怒又遗憾!那都是相当好的人,可智慧卓越者常令人心生畏惧。
你们知道吗,我们去中大都亲戚家,有很多老亲戚非常想与他们联姻,可惜修拉那人间壑妮给驳回了……我们现在就担心神殿的问题。”
冯济慈抬头笑笑,看着男爵额角的小斧头想,这是斧头帮的读书人吗?
普利滋目前的状况确实不好,从轰塌宫开始那天,冯济慈也就见过少数的古血库洛,那还是遇到角魈那天,处以极刑那天,葬礼那天。
提着尖枪掂了一下,冯济慈安慰他说:“没那么严重先生,昨天来了不少人,去往奈乐方向的那些人,好像都回来了。”
男爵点头,将两根尖枪绑在马匹上,他拉了一下马肚带:“知道,这样的旧系近臣还是不少的,家父二十年前被赶出普利滋,普利滋宫倒下第二天他就开了舞会,我们毕竟离城里不远,你们喜欢舞会吗?”
“喜欢看先生。”
“我喜欢去找吃的先生。”
三人一起上马,男爵对城墙挥舞了一下,城外的吊桥缓缓升起。
不远处就是一条已经结冰的淡水河,路过河面的时候,这三人没商量的就各自打着马匹开始沿河飞奔。
他们把一些小的陶罐子丢在冰面上,随即刺鼻酸气冲天而起。
这是高浓度树叶酸汁,汰怪也是需要饮水的生物,他们冲出汰圈会根据味道湿气寻找水源。
两个小时后,他们在分离的桥边聚集,男爵先生借着还有的一丝光明,看看城邦的围墙,那上面占满了人。
他挥挥手,那里传来纷杂的呐喊,他又笑了。
调转马头,男爵先生颇为骄傲的对冯济慈他们说:“作为谢礼,今晚我请你们吃肉,我在野外的手艺还是不错的。”
于尔司好奇:“这附近动物很多吗,男爵先生?”
男爵点头:“我这里还好,不是巡查日我也会常常上山分群,恩……兔子,山鹰,斑鸠,野猪,野羊,狼,狐狸,几年前有过熊,从那边的山脉迁移来的,他们吓坏了。我说不要怕,夏猎的时候就被我们打了,那东西肌肉粗糙,味道也不好。”
巡查任务一,阻止居住区附近的野兽成群,巡查人员如看到十只以上的动物种群,可以适当猎杀减少群数量,或者驱赶分群。
一个汰圈圈住二十只以上的汰怪,就是极可怕的灾劫,这些东西一起冲击起来,像是唐博男爵的领地,也就是二十分钟左右的事情。
他们来到山下,把马匹送至唐博男爵的一处林外安全屋,此刻天色漆黑,三人就背着厚重行李上山。
男爵先生问他们:“两位先生想吃点什么?”
于尔司想了下:“野猪,小一点的野猪,我听他们说,在巡查的时候,烤整只的动物,还是小野猪味道最好。”
冯济慈看看头顶的小地图,满目都是黄点点,红色的倒是没有,也对,这是月三第一天,目前还算是安全的。
行李不轻,但库洛的力气是不分学科的,都很大,上山的速度也不慢。
唐博男爵作为守护人,熟悉这里的每一个动物群种,甚至每一棵药用树木所在的区域。
总而言之他嘴巴就没停过,于尔司先生的嘴巴也没停过。
大库洛带小库洛除了家传的东西,在神殿里学的,他自己悟出来的,多数也会悉心教导。
四十分钟后,男爵丢下笨重的行李,从口袋里掏出包药粉给他们闻闻:“记住这种味道。”
他拍拍身边的高大树木:“这是水树,你们夏天的时候可以来尝尝树皮,采集的时候也最好是夏季,对于野外生活来说,它的夏皮研磨后,对虫子的杀伤力是可以的,就是这里了,你们先上去。”
他仰头看着笔直的树冠,选了粗大的一枝说:“坐在那里等我。”
于尔司跟冯济慈攀爬上树,把包包挂在一边,男爵在下面抛洒饵料。
于尔司低声说:“夏,你说我们吃了那些虫子药,需要挣扎多久咽气。”
冯济慈想了下:“最少半斤左右,我们乐善的会有抗性训练,一天吧,至于你……瞬间。”
博爱与博学都是一个调调,啥也不专精。
于尔司轻哼:“先生,您看不起博爱钟吗?”
冯济慈不屑:“都是小铃铛,请别说这样的话,于尔司先生可以试试我们那里的驱虫药,最好的只要舔下,瞬间毙命。”
于尔司叹息:“你说,有哪位好先生发明一种毒药,能让那些汰怪瞬间倒就好了。”
冯济慈看看远处:“他们努力过,那东西吃了半车依旧活跃,你知道的。”
正说着,男爵先生背着尖枪也缓慢的爬了上来。
远处猫头鹰在咕咕,他们压低声音交谈。
男爵先生说:“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种群,你们要有耐心,我秋天观察,那里有三头小公猪长的还不错,一会我干掉猪王,你选吃哪只。”
他看看于尔司,又对冯济慈说:“会分群吗?”
冯济慈点头:“会,先生,河流在哪儿?有十里的距离吗?”
男爵赞许的翘起大拇指:“差不多,东南方向,有除味剂么?”
冯济慈点点头。
冬日的寒风很大,三位库洛坐在树顶却一动不动,远处隐有野狼的叫声,男爵看看那边介绍:“那是这里的王,它特别聪明,一到三月就带着臣民去很远的地方,它们还学会了分群,真是奇妙的动物。”
地面的饵料散发着粮食香,一阵风吹来,又将味道送了很远很远……
冯济慈看看小地图说:“来了。”
男爵一愣,有些在意的看看冯济慈,却什么都没有说。
没过多久,两头不太大的野猪就开始在饵料处徘徊,树上的人都熟悉它们的习性,知道这是哨兵,就一动不动。
大约三五分钟,哨兵发出哼哼声,胖大的猪王就拖家带口的走过来,集体扑在饵料上大吃起来。
于尔司紧张的看着小野猪,满脑子都是,吃这个吧,吃这只吧,这只毛不好看……还没想完,那边就出手了。
男爵先生利落的掷出尖枪,猪王被瞬间插在地上大力挣扎嚎叫。
于尔司紧张的也随即出手,毛好看不好看的好歹也是扎住一只。
也就是同时发生的事情,冯济慈从很高的地方跳下去,他迅速追赶逃离的野猪群,将其中一堆往东南方向撵。
离开的时候,他听到于尔司磕磕巴巴说:“先,先生,小母猪,可,可以吗?”
“那是大母猪,看我干什么,追啊,还来得及。”
冯济慈快速拍了几下,躬身抓住一只小的丢回去,他喊到:“于尔司猪……”
男爵先生哈哈大笑起来。
在大部分的时间里,库洛的工作繁琐粗糙到无法想象,追野猪,打小鸟,挖兔子……有幸运的人挖了一辈子兔子都没遇到过汰怪。
野猪们奋力过河,越跑越远,冯济慈将除味剂均匀的两岸抛洒。
从此,这就是两家猪了。
当头顶三月全部露了真颜,冯济慈才慢吞吞的回到水木那边,路上他还挖了一个兔子窝,拆散了一个美好的家庭。
此刻水木前方,高高的篝火已经升起,男爵先生脱了裘衣,穿着猎装正在卖力的滚动烤架。
于尔司先生就像只大猴子,他攀爬在树上,正在挂悬空三角帐篷。
收拾好的野猪在火焰上翻滚,滴滴肥油落在火焰上……
第31章
巡查第五天, 冯济慈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民工,什么高贵的库洛,什么万千宠爱那些都是虚像。
他现在还讲究干净?就是一个真实的泥巴人。
这是一个深最少一米半的坑, 也是最近他们挖的第二十一个兔子坑。
兔子真的是太多了, 任何物种都没有这家伙可怕,当土质肥厚, 草木茂盛, 天敌稀少,大型动物总是被分群驱赶的山脉, 每四个月能生产出多少兔子?
答案是数不清。
冯济慈他们每天要掏最少二百到三百只兔子,从手生的花十分钟给兔子剥皮,到只要切后脑一刀往下一剥五秒都不到。
抱着小铲子爬出深坑, 冯济慈便闻到一股子扑鼻的土腥血气,唐博男爵看看他,忍耐着捡起剥好皮的兔子肉往坑里丢。
除了第一天烤了一只, 冯济慈发誓, 这辈子他都不想再看到兔子肉了。
将一百多只兔子尸体丢入坑, 这三人又默契的开始填土,开始站在坑上蹦跶夯实土地。
为什么不便宜了那些动物?
城镇附近的山脉,动物越少越好。
决不能给那些生物每到季三月,就可以不狩猎能随意美餐一顿的印象。
于尔司一边蹦跶一边问冯济慈:“呐,夏?你说西莫先生挖兔子坑,需要配乐吗?”
冯济慈摇摇苦笑:“呵~不知道,他可以自己唱, 反正他挺能瞎编。”
于尔司又问:“桑尼亚小姐跟琳琳呢, 你说,他们会去大神殿里, 为我们启明点蜡吗?”
启明是祝福的意思,尤其在季三月,人们祈祷烛火的光明,能为库洛引来幸运。
蹦跶正欢的冯济慈停顿,一些记忆袭来,他吸了一口凉气叹息:“点蜡这样的事情就算了吧……为什么要点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