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恩看上去失望又遗憾,“那太可惜了。”
“……”
一点都不可惜,以前又不是没摸过。
之后的时间,两个人一直安安静静的,表面上都在专注地看秀,实际谁也没把心思放在那上面。
中途,虞笙收到了陈梦琪的消息,说是工作室新接到一单委托,内容有些奇怪。
虞笙:【你先把资料发给我,晚点我抽个时间看看,明天前给你回复。】
陈梦琪回了个“好的”,然后将文件传输到她邮箱上。
虞笙掐灭屏幕,抬头看见徐则桉言笑晏晏地同人攀谈着。
她其实一早就注意到了他,说得再准确些,他们几乎是同时入座的,眼神也有过短暂的交汇,但他完全没有认出她。
这就有点奇怪了。
毕竟才过去不到两年,她的五官几乎没有变化,身材也一直保持在一定围度范围内。
还是说徐则桉的眼睛不再清澈了,已经无法用它来看人,又或许是他的心蒙上了一层尘埃,对他来说,人的皮囊已经不重要,他们身上明码标价才是最值得他关注的。
虞笙别开眼,不去看徐则桉那张谄媚的脸,也就是这么一扭头,菲恩的目光笔直地撞了进来,差点吓了她一跳。
“虞笙,你喜欢他吗?”
“你说谁?”
菲恩抬了抬下巴,指向徐则桉,“慈善晚宴那天,你就一直在看他。”
虞笙的第一反应是,原来那晚他早早就注意到她了,只是没来找她说话而已。
搞暗中观察那套呢?
这才多久没见,突然又这么沉得住气了?
第34章
虞笙收敛思绪, 直视着菲恩的眼睛回答:“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他?”
她用了一句反问,语气比陈述时强了许多,大大增加这话的可信度。
菲恩脸上没有太大的情绪显露, 只稍稍放平唇角。
说到底虞笙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三心二意的时候自然不可能察觉到他细微的神态变化,隔了几秒,她突然问道:“菲恩,你有信仰吗?”
“有。”
他不带犹豫的嗓音撞入耳膜时,虞笙心跟着微微一抖。
“那你应该能明白信仰的力量有多强大。”
菲恩不置可否, “你呢?虞笙,你有信仰吗?”
虞笙默了会,摇头,然后将话题拐回去:“那个人曾经被别人当成独一无二的信仰。”
三年前, 虞笙接到一个特殊的委托, 委托人是个十七八岁的女生, 叫程鸢, 在一次商演中认识了徐则桉, 那时候徐则桉还只是个无名小辈, 但没来由的, 程鸢被他的表演打动了, 然而就在那不久,她被确诊为白血病。
直到现在, 虞笙还记得程鸢找上她时说得那段话:“我当时在舞台上见到他的时候,他其实不是最迷人的那个,但只有他让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发抖, 我想他一定在背后付出了很大的努力。”
虞笙没有点评那句“我想”,毕竟那时候的她对徐则桉还是一无所知。
程鸢说了很多, 说到一半时开始语无伦次,最后五分钟才开始进入正题,“医生和我说,化疗的过程会很痛苦,我就在想,要是我能找到一个可以支撑自己的信仰,我是不是就能多坚持一段时间了……所以……”
她腼腆一笑,难为情地沉默了好一会,虞笙替她接上,“所以你想找我帮你鉴定一下他值不值去粉,要是最后鉴定出来的结果好的,你会将他当成一个暂时的信仰来支撑自己。”
程鸢点头,俏皮地眨了眨眼,“我相信信仰的力量是很强大的,没准它不仅能让我每天都燃起对明天的期盼,还能帮助我减缓一半的痛苦。”
虞笙接下了这份委托。
经过一段近距离的观察,虞笙发现唱、跳似乎是徐则桉生命中的全部,每天最后一个离开练习室的永远是他,每次创作出了让他满意的新作品,哪怕只是一小段,他都会拉住当时借用练习室管理员身份的虞笙,献宝似的表演起来。
他身上被汗水浸透,味道其实并不好闻,只是他的舞姿过于轻盈,掩盖了他潦草狼狈的一面,像春日的风,柔柔地吹进人心里。
有一瞬间,虞笙窥探到了他闪闪发光的未来。
除此之外,徐则桉还是个很孤独的人,他在团里没有一个能说得上话的朋友,说得更准确些,是他被孤立了,只因他对待舞台的态度过于严谨,队友在排练时唱错了一个音,或者抬腿的幅度和整体稍有偏差,他都会不留情面地指出。
被排挤的滋味不会好受,但他从来没有抱怨、倾诉、抗争过一次,反而自我开解道:“我的心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和他们一起站上更大的舞台。既然我是队长,我就必须要肩负起这样的责任。”
两个月后,虞笙将委托结果告知程鸢,程鸢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追星,以前我都不知道原来追星是这样美好的体验,听到姐姐你这么说以后,我觉得自己好像又能坚持下去了。”
那时候的程鸢因化疗掉光了头发,戴一顶针织毛线帽,衬得脸不过巴掌大小,两颊缩进去一块,瘦削的仿佛只在骨头外裹了一层皮,脸色有种病态的苍白,但她的眼睛里有光在跳跃。
……
菲恩还问她后来那个女生怎么样了。
虞笙说:“如果这几年里没有出现排异反应的话,她现在应该过得很好。”
工作室有条不成文的规定,一旦委托中止或者结束,鉴定师就不能再和委托人约见。
那次虞笙破例了。
一直到程鸢骨髓移植成功,再到出院,搬到另外一个城市生活,她才停止了对她的“特别关注”。
以至于她现在并不知道在程鸢心里,徐则桉还是不是她引以为傲的信仰。
虞笙忍不住又朝徐则桉的方向投去一瞥,有光打在他的右脸,映出卑下又媚俗的色彩,还有一半嵌在阴影里,天生不爱笑似的,沉沉黯黯。
即便如此,她还是不觉得自己当初做错了判断,毕竟一个人的努力和认真是做不了假的。
只是现在的她未能分清,已经和过去判若两人的徐则桉究竟是被现实和金钱左右了梦想,还是说他的最终梦想原本就是为了实现利、欲的双丰收,努力不过是他抵达成功彼岸的唯一、也是最为笨拙的途径。
当然,这没什么好批判的,每个人的追求不同,而追求本身,只有高低之别,并无正误之分。
虞笙看秀的兴致因回忆起了过去突然变淡,她去洗手间用冷水扑了把脸,决定提前离开晚宴现场,却在大厅旋转门出口被人堵了个正着。
今天气温骤降,最高不过十度,菲恩穿着浅灰色薄绒大衣,内搭是一件白色半高领羊毛衫,他的臂弯正搭着一条厚实的围巾,身姿笔挺,却无端给人一种空旷孤寂的感觉,与纸醉金迷的浮华夜格格不入。
像捕捉到了她的气息,等她穿过旋转门走到他身侧前,他就扭过了头,清绝的面容连同那双蓝绿色的眸一并撞进她眼里。
他问她要回哪,是酒店还是她父亲家,不过不管去哪,他都会送他一程。
说到最后几个字时,他明显将声音压低了,就像糖果外裹着那层能够盖下糖本身甜美味道的糯米纸,此刻,他低沉而朦胧的嗓音盖下了他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情绪和欲望。
虞笙脚跟往后挪了半公分,微小的距离,用肉眼不太容易察觉,但她本人对自己刚才的下意识反应心知肚明,并且嗤之以鼻。
只是搭趟顺风车,又不会发生点别的,她有什么好怕的?
还是说其实她在期待着什么?
在对面的目光中,虞笙低头用手指在屏幕上轻点了下,九点零五,这个时间虞宏彬已经离开别墅上飞机了,她不用担心会被他逮住问东问西,于是诚实道:“我要回我爸那。”
算是变相地应下他的“好意”。
从新天地开到别墅区最多需要一个半小时。
这段漫长难捱的时间,以沉默为主,穿插几句无关痛痒的话题,变数发生在前排司机一个急转弯后,菲恩身子被带起□□了几度,气息不偏不倚地喷在虞笙颈侧。
只不深不浅的那两下,不会给她脖颈处的皮肤造成丝毫影响,它依旧光滑白皙,不要平整的是她泛起涟漪的心脏内壁。
菲恩没有立刻坐回去,在车辆重新平稳行驶后,反而更凑近了些,在这过程中,他还解开了自己的安全带,将整个脑袋枕到她的肩膀上,以一种主动投怀送抱的姿势。
虞笙脑袋里突然第二次蹦出这个形容:蚕钻回了蛹里。
——就仿佛她是他现有的保护壳。
这样的认知让她心跳短暂地乱了章法。
菲恩敏感地察觉到了,也知在这种情境下一鼓作气,才是聪明人的做法,但他没有,他愚蠢地选择了松手,直到她下车,也没有任何后续行动。
他总是这样,耐心偶尔稀缺,偶尔又充沛到连他都会嘲笑自己不争气的地步。
可对虞笙而言,他这一进一退并非毫无作用,相反比持续性进攻还要让她无力招架,甚至险些动摇了她的决心。
那天晚上入眠后,她反反复复地梦到了那个有着海一般忧郁眼眸的男人,他金棕色的发依旧像秋收的麦田,风一吹,看着有种柔软的蓬松感。
这很奇怪。
很少有人会出现在她的梦里,频率还如此之高。
——或许也没什么奇怪的。
第二天上午十点,虞笙买了最近一班回杭州的动车票,下动车后,直接拿着行李去了工作室,路过隔壁的珠宝鉴定室,发现里面已经全部装修好,连门口的招牌都挂上了,长方形,暗金质地,字体黑色,只有简简单单的两个字“迷情”,用的瘦金体,像一笔一画刻上去的,难能可贵的是该有的笔锋丝毫未少,足以看出雕刻者的书法功底和对力度的把控能力。
虞笙还注意到“迷情”右上角刻着一只蝴蝶,轮廓神似她腰间的纹身。
一种微妙的感觉涌上心头。
她找到陈梦琪问装修什么时候结束的,陈梦琪说:“昨天下午就停工了,老板助理还邀请我们去参观了下,有一说一,装修得是真不错,逼格也是真高,不知道甩我们工作室几条——”
接收到虞笙的警告眼神,陈梦琪嘴上一个急刹车,“风格不一样,各有各的好,没什么好比较的。”
虞笙问:“昨天老板不在?”
“不在,”陈梦琪说,“装修了差不多一个月,不过从头至尾,我们就没见过他。”
虞笙一顿,“上次来我们工作室送礼礼物的人不是老板?”
陈梦琪难为情地一笑,“那次是我搞错了,我见到的那个人其实是老板助理,听他说,那会他自己都还不知道上司长什么样,不过有一点我没说错,这老板确实叫周祈安。”
虞笙心不在焉地哦了几声,回办公室后,手机响了声,她对着屏幕看了几秒,才摁下接听键,先跃入耳朵的是菲恩均匀绵长的呼吸,然后才是他起伏不太明显的声调,“虞笙,今天晚上我们能见一面吗?”
大概是提前有了预感,以至于在听到这声邀约后,她生不起半分诧异,随口找了个拒绝的说辞,“我们好像没有可以见面的理由。”
忽而听见他反问:“我想见你不可以是理由吗?”
这称得上是一句杀伤力十足的绵绵情话,换作以前,虞笙一定会被他哄到心花怒放,但这会她除了一丝难以言述的躁动外,更多的是别扭,就好像金鱼被人放生到广袤无际的海洋里——那种与实际需求有所出入的违和感。
虞笙换了只手拿手机,用拖延的手段拉长了沉默的时间,望着窗外蒙蒙的雾色,突然反应过来她离黄浦江已经有几百公里的距离,眉眼一弯,“你确定今晚?”
“就今晚。”菲恩的语气听上去分外坚定,仿佛在他的故事里,他们今晚的结局必然是会坐上同一张餐桌。
“我是无所谓的,只是可惜——”虞笙唇角抑制不住地上扬,“我人已经在杭州了。”
她笃定今晚他是没机会见到她了。
菲恩含着笑意的嗓音不慌不忙地追了过来,“真巧,我现在也在杭州。”
这话可不像是在开玩笑。
虞笙喉咙一梗,好半会才吐出一声“哦”,“那还真挺巧。”
转瞬对着天花板翻了个白眼,巧个屁!
结束这通电话,虞笙莫名口干舌燥,冰箱里的冷饮区已经空了,她拿起手机,准备去最近的便利店买瓶汽水,刚走出大楼没多远,看见路边停着一辆黑色劳斯莱斯,远远走过来两个人,一男一女,有约莫十公分的身高差。
她很确定其中那个穿着长款毛呢大衣的男人是菲恩,至于他身边的那位,她只能看到一截背影,长卷发散在后腰,打扮得青春靓丽,仅凭气质推断,可能只有二十岁,也可能更年轻。
虞笙脚步顿住了。
要是没看到就好了——
这念头从脑子里蹦出来的时候,她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
不该是这样,一定是哪里出了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