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挽星笑得坚强:“啊对对对,我小舅舅他腿脚不好,所以平时很少出门,都自己一个人在家待着,你没碰见过他很正常。”
“腿脚不好?”姜烁眉头一皱,“你早说的话我就经常来看看他了。”
“要不你带我跟他打个招呼吧,我住得近,以后有什么事我也好顺手帮个忙。”
叶挽星:“......”
此时她恨不得扇自己的嘴。
干嘛要加那么多戏说什么腿脚不好,简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不用了,他老人家喜欢清净,不喜欢有人打扰。”
“放心,我不会打扰他的,就是认识一下,好互相有个照应——”
“我说不用!!!”
叶挽星急得挡住大门,大叫一声,打断了姜烁。
姜烁似乎是被她这反应吓到了,愣愣地说:“哦,好。”
叶挽星欲哭无泪,刚想挽尊解释一下,忽然,“咔啦”一声,她身后的门从里打开了。
她眼睁睁看着姜烁的目光移向她身后的人,七鹅群死珥二珥午久幺亖栖看最新完结肉文清水文下一秒,他吓得瞳孔地震,丢失表情管理,退后一步:“卧槽!”
叶挽星想死的心都有了。
心说,是的,这个真相很可怕吧。
她慢吞吞转过身,然后瞬间被吓得跟姜烁表情同步:“!!!”
只见一男子手提一把沾着鲜血的菜刀站在门口,点点血迹溅到他穿着的围裙上,额发略显凌乱,一双漆黑的眼眸中还透着未散尽的杀意,脸色阴沉得吓人。
宛若凶杀现场。
楼道里的空气仿佛陷入冷凝,连呼吸都显得格外清晰。
叶挽星跟沈棣大眼瞪小眼。
缓了片刻后,她才颤着声音开口:“你......在干嘛?”
沈棣:“杀鱼。”
叶挽星:“......”
姜烁:“......”
大约沉默了半个世纪后,姜烁带着满肚子疑问开口:
“挽星,你不是说这是你小舅舅家吗?”
沈棣闻言,眉梢一挑,看向叶挽星。
叶挽星一副“本人已死,请勿再cue”的安详表情。
“不用说了,我都懂。”
姜烁了然,目光扫过两人,扯了扯嘴角。
“放心,我不会出去乱说的。”
沈棣看了他一眼:“谢谢。”
姜烁朝他点点头,就转身回自己家去了。
叶挽星方才后知后觉,姜烁貌似是误会了什么。
她瞪了沈棣一下:
“不是,你谢个屁啊谢,我们本来就什么问题都没有好吗!”
沈棣却一脸严肃地表示:“不,现在有个大问题。”
“什么?”
“鱼还是没死。”
叶挽星:“......”
“沈木头你真是个废物点心!”
她一边骂着,一边接过沈棣手里血淋淋的菜刀,朝厨房风风火火地冲去。
她快准狠地抓起水槽里那条被沈棣处理得一身狼藉的鲫鱼,提着刀背狠狠砸它脑袋上,一顿哐哐哐,三两下就把那鱼砸得昏死过去了。
“看到了没,要先这样把它敲晕,让它别乱动,再刮鱼鳞,就好处理多了。”
沈棣目光微微一亮,抬手朝她比了个大拇指,以示夸赞。
叶挽星看到他沾得满手满身的鱼血,忍俊不禁:
“沈神,您还是快去把手洗干净吧,刚刚真吓我一大跳。”
沈棣走过来,打开水龙头冲洗自己的手,边洗边问:“他怎么在这?”
叶挽星一愣,知道他问的是姜烁,于是回答:“巧了,他就住你对面。”
“谁让你天天不回来这里住,连对门邻居是谁都不知道。”
沈棣闻言,眉头微微蹙起。
叶挽星一边刮着鱼鳞,一边随口说:
“姜老师好像是一个人在家,要不要我把他叫过来一起吃晚饭?”
沈棣秒答:“不要。”
“好歹是邻居,你别这么小气,而且我们买的这些菜估计是吃不完的,也是浪费了。”
“你做的我会吃完的。”
叶挽星动作一顿,抬头跟沈棣对上视线。
他正轻垂眼睑注视着她,目光沉沉。
叶挽星有些不太自然地低下头:“哦,那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在吹牛。”
事实证明,沈棣没有在吹牛。
饭菜十分顺利地几乎都被解决干净,不过并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因为叶挽星吃的貌似跟他差不了多少。
这真不怪她。
这顿饭因为这种原因临近晚上八点才做完,她早就饥肠辘辘了。
叶挽星本来是打算吃完饭就回去的,但刚刚他们吃到一半时,屋外又开始下雨。
一直到现在,这场暴雨也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还时不时伴着几道雷鸣和闪电。
叶挽星望着窗外被雨水冲刷成乱糟糟一片的霓虹夜景,想了想,还是等雨停了再回去吧。
饭罢,沈棣很是自觉地收拾起了
忆樺
满桌狼藉。
“你休息,我洗碗,等雨停了我送你回去。”
“好,麻烦了。”
叶挽星没事干,就坐到客厅沙发上休息。
拿起手机,就看到江棠一个小时前给她发来的消息。
【江棠】:刚刚马楠玉联系我了,说《弄明月》十有八九就定你出演了!一番!
【江棠】:她已经把合同发过来了,让我们看看没什么问题的话,咱们后天就能去签约。
【江棠】:恭喜你啊,如愿拿到自己喜欢的角色。
叶挽星大喜。
【☆】:太好了,谢谢棠姐!
她高兴得向后一仰,躺倒在沙发上。
忽然感到自己后背压到了什么,坐起来一看,是一本倒扣着的书。
估计是沈棣昨天看了一半随手放在这的。
这书的封面红白相间,好像画着什么卡通图案,叶挽星便随手拿了起来。
她看到书名后愣了一下。
《小兔子和小狐狸的睡前故事》。
这是本童话故事书?
她瞄了眼背对着自己埋头洗碗的沈棣,嘴角不自觉勾了勾。
幼稚。
叶挽星把书翻过来,读起了沈棣看到的地方。
故事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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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森林最东面的小兔子有一个小秘密:
她可以看到其他动物头上的小星星。
而且她发现,越是真心喜欢她的人头顶的星星越多。
从小到大,她根据这个办法判断出了很多人对她的真心,结识了很多好朋友,也远离了不少假朋友。
直到有一天,小兔子在森林里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受伤了,是她最讨厌的小狐狸路过救了她。
小兔子为什么讨厌小狐狸呢?
因为她从来没有在他的头顶上看到过一颗星星。
连救她的时候也是。
小兔子想不明白,既然他不喜欢自己,那他为什么要救她呢?
后来,小兔子带着这样的疑问,经常跟在小狐狸身后观察他,还给他送胡萝卜和小野花,希望有一天他的头顶会长出星星来。
但是日子一天天过去,小狐狸头顶还是一颗星星都没有。
而自己头顶的星星,好像变得越来越多了。
小兔子觉得这太奇怪了。
直到某天夜里,小兔子半夜醒来,发现小狐狸正在把他头顶的星星一颗颗摘下来,然后放到自己头上。
小兔子才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回事。
原来自己头顶的星星都是小狐狸偷偷送给她的。
而他,一直在偷偷地喜欢着她。
因为喜欢,所以想把最亮最好的星星都给她。
从此小兔子多了一个秘密:
原来喜欢自己的人不止头顶会长满小星星,当他饱含深情看向她的时候,眼里早已布满了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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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外的雨还在下着,不过雨势渐渐小了,雷也不大了。
也许是仲夏夜的雨滴声太催眠。
拍打在窗玻璃上,淅淅沥沥,反反复复,发出略显杂乱却令人安心的乐曲。
也许是最近连着好几天都在医院和工作场地间奔走。
一边彻夜照料叶载溪,一边脚不沾地地赶通告,叶挽星身上早已积攒了太多疲倦。
又或者是沈棣家的沙发太柔太软,还散发着淡淡的洗衣液的清香。
总之,读完这个睡前故事,叶挽星真的睡着了。
等她再迷迷糊糊睁开眼时,借着窗外微薄的月光,一偏头,她就看到沈棣的侧脸。
他慵懒地坐在地毯上,胳膊垫着半侧脸,趴在茶几上睡得很安静。
他看起来是洗过澡了,已经换上简单的白T,黑色碎发轻轻搭在他额前,衬得他眉眼深邃。
叶挽星一愣,当即坐起来。
低头一看,自己的身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件毯子。
再看一眼手机,已经快凌晨一点了。
叶挽星顿感头疼。
她居然在他家睡到了现在,关键沈棣还没叫醒她。
好在此时外面的雨已经停了。
叶挽星犹豫了一下,还是别叫醒他,自己打车回去吧。
她小心翼翼地起身,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换鞋,走出了沈棣家。
深夜的小区楼道里静悄悄的。
叶挽星走进电梯里,按下一楼后,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半分钟后,一楼到了。
电梯门一打开,叶挽星下意识朝外走去,却不小心跟人撞了个满怀。
“抱歉——”那人两个字还没说完,忽的语调一转,“叶挽星?”
叶挽星抬头看到来人,有些意外:“岑墨?”
岑墨踩着高跟鞋,穿着件单薄的长裙,脸上的妆容微微有些脱落,脸色很臭,一副气势汹汹的模样。
虽然两人从未有过合作和交际,但她们都是圈内颇有名气的当红小花,自然是能认出彼此的。
岑墨看到她,登时脸色更难看了,皱眉道:“你住这儿?”
叶挽星有些不明白为什么岑墨会主动跟自己搭话,但还是老实回答:“不是,是我一个朋友住这儿。”
“呵,朋友?”岑墨冷笑一声,“你那个朋友该不会我也认识吧?”
叶挽星微微一怔。
岑墨说的应该是姜烁吧?她这是大半夜来找他?
她刚想解释,岑墨忽然逼近了些,目光中带着难掩的恨意:
“叶小姐,别怪我没提醒你,你明天出门最好带根避雷针。”
叶挽星不解:“为什么?”
“因为最近雷雨多,你小心遭雷劈了!”
没等叶挽星弄明白她这话算是关心还是嘲讽,岑墨一把把她推出了电梯,然后黑着脸按下了关门键。
叶挽星站在电梯门口愣了好半晌,她实在想不通自己何时何地招惹过岑墨了。
最后只好怀着一副莫名其妙的心思离开了。
回到家已是深夜两点多,不知道什么原因,她这一夜睡得很不安神。
明明感觉自己很困,却翻来覆去地怎么也睡不着。
第二天中午,江棠等人来接她去赶通告的时候,都被她的黑眼圈吓了一跳。
“怎么了这是?”
叶挽星闭着眼,任凭化妆师阿萱帮她上妆,有气无力地答:“失眠......”
“而且我一直感觉自己的右眼皮在跳,好烦。”
“右眼皮?”宋冬冬随口问道,“挽星姐,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啊?”
“呸呸呸,我才没有!”叶挽星摸着自己的良心,“我对天发誓,信女一直完全安分守己行善积德,求求老天让我晚上睡得踏实一点吧。”
“好了好了,你快别丧着脸了。”江棠笑着说,“好好调整一下状态,待会儿就要上台了。”
“知道了......”
叶挽星今天下午有一个美妆品牌的线下站台活动,就在北汕市市中心最大的商场里举行。
活动两点开始,不少粉丝却已经从上午就蹲守在活动现场等待着她的到来了。
叶挽星化好妆,坐在后台休息时,才看到沈棣早上给她发来的消息。
【DIE】:昨晚什么时候走的?
【☆】:一点......
【☆】:都怪你不叫醒我。
【DIE】:我看你呼噜打得太香,没忍心。
【☆】:???
叶挽星脸一红。
气红的。
【☆】:滚啊,我睡觉从来不打呼!
【DIE】:你现在在家吗?
【☆】:不在,怎么了?
【DIE】:你的包落在我这儿了,我给你送过去。
叶挽星一怔,昨晚她走得太急,好像真把自己的手提包落沈棣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