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不挽星——生橙初五【完结】
时间:2024-01-15 14:34:16

  “太牛了太牛了太牛了!大神你刚刚真的帅爆了!我简直震撼到要把地球锤烂,就算惊动了外星人来抓我,我也要站在飞船上告诉全宇宙:神说要低调是最牛逼的!!!”
  谁料前一秒泡泡吹雪还在发疯夸人,下一秒她的角色闪烁了一下后就凭空消失不见了。
  只留下北斗挽星和神说要低调两人的角色在这面面相觑。
  北斗挽星:“......什么情况?”
  神说要低调:“被外星人抓走了吧。”
  北斗挽星:“大神你这玩笑可真够冷的,看样子,她应该只是不小心掉线了吧。”
  神说要低调:“嗯。”
  北斗挽星:“那咱们要不等等看她?”
  神说要低调:“行。”
  两人就这样干等着也挺尴尬,叶挽星便随意地找点话题聊。
  北斗挽星:“话说大神,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啊?”
  神说要低调:“在你夸沈棣很厉害,拿了三个冠军的时候。”
  叶挽星:???
  大神居然把她的话记得这么清楚。
  北斗挽星:“咳,我那不是夸,只是陈述事实。但沈棣再怎么厉害,也不妨碍我看他不顺眼。”
  神说要低调闻言沉默了一会儿,问:“为什么?”
  叶挽星犹豫了一下,说:“大神,这话我只告诉你一个人,你可别说出去啊,因为我的偶像叶挽星最讨厌沈棣了。”
  神说要低调:“?细说一下。”
  叶挽星乐了,原来大神也有八卦属性啊。
  北斗挽星:“是这样的,我一个朋友在娱乐圈打工,也算是有点人脉,所以知道点内幕。总之,叶挽星是沈棣的头号黑粉,高中时就跟他不对付了,这是天王老子来了也改不了的事实。信我,这瓜保真。”
  “可我怎么看到她在微博上说最喜欢沈棣了?”
  “假的假的,一定是公关手段!现在的明星道歉小作文一个字都不能信,我家叶挽星肯定是有她自己的苦衷,才不得不那么说的,实际上她讨厌那个沈棣都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喜欢他!”
  见神说要低调没接话了,叶挽星有些心虚地试探着:“大神,你该不会是沈棣的粉丝吧?”
  神说要低调:“不是。”
  叶挽星松了口气:“那就好,那我以后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在你面前说他的坏话了。”
  对面又是一阵意味不明的沉默。
  片刻后,神说要低调:“随你。”
  见泡泡吹雪一时半会儿是回不来了,叶挽星扫了眼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二点多了,便说:“大神,那我也先下了,我明天还有事。”
  神说要低调:“好,晚安。”
  北斗挽星:“晚安。”
  叶挽星退出游戏,站起来随意活动了下筋骨,就又重新躺回了床上。
  随手拿起床边的手机一看,她的聊天对话框里多出一个新联系人。
  【DIE】:我通过了你的朋友验证申请,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聊天了。
第8章 梦回十七岁
  叶挽星一怔,加上了?
  再一看时间,沈棣居然只是一分钟前点的通过申请。
  他这是半夜睡醒刚看到消息吗?
  可对方通过了却半天没有说话,徒留叶挽星在这边死死地盯着这沉默到可怕的聊天页面。
  说实话,她纠结住了。
  经纪人是让她加沈棣来道歉的,可却没告诉她该怎么道歉。
  这任务要是换做让她跟沈棣吵架,那叶挽星绝对张口就来,单人输出八分钟高级词汇都不带歇的。
  但要跟这家伙道歉,她只觉得自己嘴上被抹了胶水,怎么也开不了这个口。
  输入框里的字打了又删,删了又打。
  最终叶挽星烦躁地将手机朝床头一扔。
  算了,摆烂了。
  道歉的事等明天睡醒了再说吧。
  她关了灯,蒙上被子,怀着一颗乱糟糟的心思睡去了。
  正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这天夜里叶挽星梦中渐渐浮现出的正是沈棣那双黑白分明的清冷眼眸。
  他穿着干净整洁的白衬衫校服,站在盛夏的阳光下,身姿高挑挺拔。
  是十七岁的少年模样,好看到令人厌烦。
  沈棣淡淡瞥了眼刚刚被他看也不看一眼就随手扔垃圾桶里的情书,一双狭长的凤目微微上挑,眸底是全然的漫不经心:
  “你说送给我了,那它就是我的东西了。”
  站在他面前的罗知暖憋红了脸,小心翼翼地开口:“可是,为什么要扔呢?”
  “对我来说,它是毫无用处的东西,所以,为什么要留?”沈棣反问。
  “我......”
  罗知暖一时语塞,愣愣地站在原地,眼眶瞬间湿润起来。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那好歹也是她小心翼翼反复写出来的一片真心啊。
  沈棣不为所动,转身就要迈步离开。
  忽然,一道身影朝他身后袭来,这人二话不说,跳起来对着他的后脑勺狠狠敲了一记暴扣!
  “!”
  沈棣吃痛,回头,就对上叶挽星那双蓄满怒意的明亮眸子,旁观全程的她早已忍无可忍了:
  “你这个没教养的野蛮木头人!”
  “你爸妈没教过你怎么尊重别人吗?不知道面对别人的喜欢,要好好地表达感谢才行吗?即使不喜欢对方,也要学着温柔地拒绝,哪能像你这样轻飘飘地就把别人的心意当成垃圾一样扔掉了啊?”
  “拽得狠二五八万似的,你真以为你长得帅就没人敢揍你了吗,今天我就教你重新做人!”
  下一秒,叶挽星企图再度袭来的手腕就被沈棣抬手轻松制住了。
  后脑勺还在隐隐作痛。
  沈棣微微皱了下眉头,他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矮了一个半头,连袭击都要努力跳起来才能够到他额头的女生,一时间对于“野蛮”这个词的定义产生了新的困惑。
  自己只是动动嘴皮子,她却直接动手打人了,究竟谁才是更野蛮的那一个?
  见两人在这对峙上了,罗知暖吓得赶紧上来劝和:“算了算了,阿星,我没事的。”
  叶挽星却正在气头上:“知暖你别管,我就是看他不爽,今天必须跟他打一架!”
  “你打不过我的。”
  沈棣语气平静,看起来对于叶挽星刚刚的那一下偷袭并没有多生气,但握着她手腕的手却稍稍用力了几分,以示佐证。
  他这种平静到理所当然的态度反而让叶挽星更是火大了:“不试试怎么知道?你以为你自己有多厉害吗?我的拳头可也是练过的。”
  没说谎,在家练过,日常专门用来暴扣家里那个调皮捣蛋的臭屁弟弟。
  好吧,弟弟还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十一岁小学生......
  沈棣看破她的心虚,无意再与她掰扯,于是松开她的手,转身准备离开,却听到叶挽星忽然在身后说:“千盛pk。”
  沈棣脚步微顿,转头看她,眼神略带疑惑。
  叶挽星上前一步,目光坚定:
  “来千盛竞技场,我们pk一局。你赢了,我答应你一个条件,我赢了,你给罗知暖道歉。”
  罗知暖是一个优秀的暗恋者,她默默喜欢沈棣的这段时间,对沈棣的观察可谓是细致入微。
  经过她的不懈研究,终于了解到这位独行侠一样的神秘男同学唯一感兴趣的事物就是时下爆火的游戏千盛,甚至到了有些痴迷的程度。
  而且听其他男同学说,沈棣玩这个游戏玩得很好,几乎是难逢敌手。
  这些都是叶挽星从罗知暖平时的碎碎念里得知的,于是她决定要在他最擅长的领域打败他,这样才算解气。
  见沈棣一听到自己说千盛pk,就停下脚步,叶挽星顿时觉得这招有戏,但随即就又听到他说:“不打,我对你的条件不感兴趣。”
  “你是怕输给我吧?”叶挽星开始激将。
  “输?”
  “我竞技场pk胜率70%多呢,你有我高吗?”继续激将。
  这就是叶挽星的底牌。
  千盛的竞技场pk胜率都是靠玩家实打实挣来的,绝无外挂成分,是玩家再有钱也买不来的数据,直观反应了一个人的技术水平。
  普通玩家的胜率一般都是在50%上下徘徊,经验丰富的老手能保持在60-70%,而叶挽星则靠着自己的手速优势,总是在竞技场赢得很是畅快。
  她小时候学过四五年的钢琴,练出了超乎常人的手速,虽然后来并没有继续精进,但手速这种肌肉记忆还是保留了下来。
  这种日常生活中根本派不上用场的东西,在游戏领域倒是大有可为,特别是千盛这种十分考究玩家操作技术的竞技类游戏。
  其实叶挽星平时游戏打得不是很多,一方面是忙于学业,没有太多时间泡在这上面,另一方面是市面上大多数竞技类游戏对她来说都没有特别大的挑战难度。
  她光是靠着手速优势,就足够在普通玩家中大杀四方了。
  不过这种一直赢下去的感觉并不是叶挽星喜欢的,她喜欢有难度有挑战性的事物。
  用罗知暖的话来说,她这发小好好的一个漂亮萌妹子,偏偏却是长了一身谁都不服的钢筋反骨。
  你说她不行,她就偏要证明给你看,她行,而且很厉害。
  学习是,生活是,就连游戏亦是如此。
  不过叶挽星平时不爱吹嘘自己,因为她觉得做人要低调,但现在面对沈棣这家伙,直觉告诉她,不拿出点真本事出来,是勾不起他的兴趣的。
  沈棣听了,也确实露出了些许意外的模样,但也只是一点点。
  他微微挑了下眉,视线不冷不淡地从叶挽星身上扫过:“这周日下午三点,千盛见。”
  说完,转身就走了。
  叶挽星生怕他反悔似的赶紧冲着他背影大喊:“一言为定,谁不来谁是猪!”
  罗知暖愣了愣,想到了什么,立马提醒她:“等等,周日下午?你不来上自习课啊?”
  叶挽星大惊,随即也回过神来:“对哦,他怎么约这个时间?”
  他们现在是高二生,学校规定每周日下午全体学生必须提前到校上自习课,有时候还会有老师过来看堂检查。
  罗知暖却有些尴尬地说:“阿星,你忘了,他从来不上自习课的。”
  叶挽星恼:“......他是故意的吧!”
  —
  沈棣是他们学校出了名的混日子型学生。
  上课只顾倒头睡觉,放学后就人间蒸发,不见踪影,考试成绩则毫无惊喜地长年稳定垫底,看起来对考大学这件事一点兴趣都没有。
  要不是他长了一张很难让人忽视的帅气脸蛋,怕是都没几个同学能记住他们学校还有这号人物的。
  翘了周日的自习课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但对于叶挽星这个老师眼中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可还是头一遭。
  是的,为了赴约,叶挽星生平第一次逃学翘课了。
  虽然只是自习课,但叶挽星还是有些心虚的,只能以身体不舒服为由没去学校。
  结果令她无语的是,周日这天家里唯一的电脑被亲戚家的熊孩子们霸占着看动画片了。
  眼见下午三点就要到来,叶挽星一咬牙,只好冒着风险跑到了学校附近的一家网吧。
  接着毫不意外的,在网吧门口被老板拦下了。
  这网吧老板是个看起来二十七八的短发姐姐,她狐疑地打量着吧台前这个长相略显稚嫩的漂亮姑娘:
  “同学,你还没成年呢吧?我们这里不做未成年人的生意哦。”
  “姐姐,我真有急事要用电脑,就十分钟,你就让我进去待十分钟好不好?我保证不干违法乱纪的事。”
  叶挽星在门口垂死挣扎间,忽然视线一转,看到走至吧台前拿可乐的一个高挑身影。
  叶挽星一愣,立马指着那人大声道:
  “姐姐,他不也未成年吗?他怎么能进去?”
  沈棣闻声看来,脚步一顿,微微皱了下眉头。
  老板见状,看向他:“小棣,这你同学?”
  “嗯。”沈棣淡淡道,“让她进来吧。”
  老板挑眉笑了笑,没说什么,抬手示意叶挽星进去了。
  叶挽星有些茫然地跟在沈棣身后往客机区走去:“这网吧老板你认识?”
  “她是我小姨。”
  “哦。”
  难怪他能成天泡在网吧里打游戏,先天家族优势啊这是。
  叶挽星想了想,觉得还是要为自己挽尊一下:“看到没,我是因为一时登不上游戏才迟到的,不是因为怕了你,临阵脱逃什么的。”
  “哦。”沈棣不冷不淡地应了声,停在一个空位前,偏头示意她,“你的位置。”
  叶挽星走过去坐下,从随身包里拿出自己的游戏账号卡,麻利地登陆游戏。
  下一秒,一罐冰可乐默默被放在了她桌旁。
  “谢谢啊。”
  叶挽星条件反射地道了谢,说完就恨自己太过礼貌了。
  干嘛要对这个没教养的家伙这么客气,看吧,他跟聋了一样连句“不用谢”都不会说的。
  沈棣走到叶挽星对面的空位坐下,登上游戏后问:“你在哪个区。”
  “一区,克拉之心。”
  “ID。”
  “北斗挽星。”
  两秒后,叶挽星就收到了来自一个ID名为“DIE”的玩家的pk邀请,是个满级神枪手角色。
  而叶挽星的游戏角色是一个红发小魔女,但她并没有满级。
  因为她平时实在没有什么时间去练级,整体装备也是凑合着用的普通货色,根本没法和沈棣那身金灿灿的高级装备相比。
  不过千盛竞技场是可以设置成修正场的,在这种pk模式下,双方的角色战力会被系统自动调整为一致,相当公平。
  沈棣创建的这个竞技房间就是一个修正场,于是叶挽星爽快点了接受:“开始吧。”
  看姑奶奶我大杀四方!
  然而五十三秒后。
  “......”
  叶挽星看着屏幕上自己倒下的游戏角色,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了。
  五十三秒,沈棣居然只用了五十三秒就把她的血量杀光了,而他自己则是毫发无损。
  这是人类能办到的事情吗?
  要不是千盛杜绝外挂系统是出了名的严苛,她真要怀疑这人刚刚是不是开挂了......
  “再来一局。”叶挽星咬牙。
  “没必要了。”
  “下一局谁赢谁输还不一定呢。”
  “打多少局都一样,跟你打,我不会输的。”
  沈棣的语气毫无波澜。
  “你的手速的确占优,但技术操作方面却只是个门外汉。或许你能压制住很多普通玩家,但想赢我,光凭手速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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