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漂亮亲妈重生了——齐氏孙泉【完结】
时间:2024-01-30 23:04:06

  “您派人定期过来送物资……会不会太麻烦了,其实只是资助现金的话,我们也可以提供采购清单的,绝对没有中饱私囊的意思。”
  叶知夏确实防备着这种事,不过这种事当然不能明面说出来。
  只是笑道:“您误会我了,这些吃的基本都是我们自己厂子里出场的,出厂价肯定比你们采购价高得多。何苦让中间商赚差价。蔬菜水果一类的,也是我们厂子采购时候添上一笔。我们采购量一直很大,价格应该也比你们采购的价格低一些。这样就两全其美了。”
  都这样说了,院长自然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倒是好奇叶知夏有没有想领养孩子的心思。
  富豪领养孩子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就算不是传宗接代一类的,多养几个孩子,以后当自己亲生孩子助力也很常见。
  这一点倒是被叶知夏否决了。
  她确实有一些无处安放的善心要定期散一散财。领回家就算了,天知道会不会领回去个白眼狼引狼入室。
  临行前,月月和瑶瑶还很舍不得。
  尤其是社牛月月,已经在里面认了好几个小弟小妹,甚至连下次来给带什么都给许诺出去了。
  叶知夏透过后视镜看着两小只恋恋不舍的看着福利院的招牌直到消失于拐角。才开口问:“跟上一个福利院有什么不同吗?”
  瑶瑶其实自己就响过这个了,所以叶知夏一问就能回答上来:“他们脏脏的,不管是脸还是衣服,我还看见了有补丁。他们的玩具都好旧,也很破了,但大家还都很喜欢,玩儿的很认真。”
  月月也道:“吃饭的小桌子也破破的,不过菜很好吃,但大家吃的都好凶,由一个跟我一样大的女孩子,吃了足足三碗饭,说平时吃不到这么好的!”
  瑶瑶怔了下:“为什么平时吃不到?为什么不给他们吃呢?”
  “一因为我们来了吧,”月月道,“来人了家里做一顿好吃的,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瑶瑶认同的点点头:“不过虽然都是破破烂烂的,但小朋友和妈妈们都很好!比上次咱们去的好。嗯……妈妈,福利院也跟同学们的家庭情况一样吗?有的家里条件好,有的不好。”
  叶知夏听了半晌,笑的温柔道:“这事当然了,世界上任何地方,只要有穿金戴银的小朋友,就一定会有忍饥挨饿的小朋友。”
  月月张了张嘴:“那他们也太可怜了。妈妈……咱们有好多呢,能分给他们吗?”
  “当然可以,”叶知夏看着前方越来越平坦的路,“妈妈只是想教会你们,越是有优渥的条件,就越要看得见这个世界的不同,也要理解别人的情况。”
  瑶瑶灵光一闪:“妈妈之前说过,越要身居高位,就越要懂得谦逊。是一个意思吗?”
  叶知夏想一想:“你们可以都记住,然后以后慢慢去理解去探索。妈妈不希望你们看见的永远只有身边能接触到的,世界这么大,你们也可以走很长很远的路。”
第139章 头脑清醒
  叶知夏的人生经验有限, 可想要交孩子们的内容却很多很多。
  这些大道理也许她们要很久以后再能理解,甚至可能吃过亏后,回头才能发现这些话的深意。
  但不要紧, 只要现在给她们心底种下一颗小小的种子,就不怕未来没有发芽成长的一天。
  后面只要有空,她稍微缩减了两小只的课外学习时间,驱车带孩子满城的转。
  让她们看见了天桥下的乞丐, 夜市角落的小贩,笼子里没什么精神的鸟雀,还有大学里前途迷茫却充满朝气的学生们。
  见得多了, 不用叶知夏刻意引导,月月瑶瑶自己琢磨, 开始学会剖析一些事情了。
  比如早上是很少见到乞丐,比如生意差的小贩恹恹的, 看着有些凶。
  比如小鸟不能在蓝天下自由自在, 可它却能在小山一般的鸟食里随意挑挑拣拣, 比如大学生们未来,跟他们的出身一样,都是天高海阔的五湖四海。
  见过的世面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很多事情。
  过一段时间, 晚饭时候, 叶知夏听宝宝们说学校里的趣事, 都发现跟之前的视角不一样了。
  月月道:“坐在我后面的那个女生,总是跟我叽叽喳喳的。说我的铅笔橡皮多好, 说我的发卡一看就很贵。说我是有钱人家的女孩, 不像她家里很穷, 家里大半的前都给她交学费了,她回家都吃不到肉, 很可怜,打开学我听见她说好多次了,好烦。”
  叶知夏单手撑腮,笑问:“那你怎么想的?”
  月月撇嘴:“她爸爸妈妈跟我有什么关系,难道因为她困难,我就不能用漂亮的铅笔吗?还是说要把我的分给她?”
  叶知夏其实在学校里也有类似的事情,不过只是别人偶然酸一句,并不会叽叽喳喳的讨人烦。
  成年人的分寸到底比小孩子多一点。
  瑶瑶补充道:“然后她就说月月欺负她,还天天带不一样的发卡,就是嘲笑她买不起。”
  月月鼻子翘的老高:“然后我就说:‘你去过福利院吗?福利院里的小朋友,连衣服都是打着补丁的。你妈妈还会给你带水果,可你一天的水果在福利院切开,可一个好几个小朋友吃。你凭什么要带水果吃,不迟到别人吃不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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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知夏没绷住。
  这话真的像她自己会说的话。月月这妮子,真的是越来越像亲妈了。
  “然后呢?”
  月月得意道:“然后她就哭着告老师了,说我不让她吃水果。可老师嫌她烦,说如果觉得学费贵,可以跟打电话跟她爸爸妈妈说换个便宜的小学。这样还能让她多吃几口肉。”
  林驰霄将剥好的虾放在叶知夏碗里,问道:“那你觉得她烦吗?”
  “烦!”月月皱眉,转而又道,“但也很可怜。我跟妹妹讨论过的,她爸爸妈妈明明没有钱,还要给她读这么贵的书,肯定是想要有好成绩,那个叫什么……”
  瑶瑶补充:“应在起跑线!”
  月月颔首:“对!就是这样。可她在学校里,看见的只有谁的铅笔比她的好看,谁带了好看的发卡头花。好像没有人告诉她这些事无关紧要的事情。她越是在意这些,可能距离她爸爸妈妈对她的期望越远。”
  瑶瑶道:“她跟爸爸妈妈的选择都是错的,在她想明白之前,情况只会越来越糟糕。”
  所以,这两个年仅7岁的娃娃已经学会用换位思考的角度理解一个胡搅蛮缠的同学了。
  “所以你们打算以后咋办?”叶知夏故意问道。
  月月显然想过:“不理她呗。反正她应该也不敢再招惹我了。”
  她们没有看不起条件不好的同学,也没有因为嫌烦而发展成霸凌。
  理解对方,却没有拔苗助长似的去帮助,让其变得更加眼高于顶。
  处身事外,这是一种需要悟性的智慧。
  “真棒!”叶知夏并不吝啬夸赞,给两小只一人夹了一块牛腩,看她们吃的满嘴流油。
  林驰霄只是一段时间没伸手,就发现两只崽崽不太一样了。
  胳膊碰一碰媳妇:“咋教的?”
  叶知夏神秘一笑:“祖传方法,穿女不传男。”
  反倒是林驰霄有点担心这俩人小鬼大的小家伙会不会有些早熟。
  谁家七岁孩子有这么成熟见解的?
  不过回头想想,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小姑娘多谢心眼,多想一些,好像也不是坏事。
  不这长歪了就好
  林驰霄甚少给自己放假,有时候晚起一点,或是早睡一点,一家人好好吃顿饭,就算是休息了。
  叶知夏见他这么拼想想原文里他的死法,多少有点发怵。
  后来一次餐桌上,幽幽说了句:“你还是多在孩子们面前露露脸吧,最近都听不见他们喊爸爸了。你这考试要预备道12月份,我都有点担心等你考完了他们会不会喊你叔叔。”
  这是玩笑话,可林驰霄却钻了牛角尖,打哪以后,每天早晚必定出现在餐桌上。
  甚至坚持每天早晚跟司机一起接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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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还会预留两个小时来给孩子们做一顿饭。
  生怕小朋友们真的跟他这个爸爸生分了。
  计划通的叶知夏又清闲下来,空闲时候甚至还会约上程琳做个美容烫个头发。
  聊天之余翻翻报纸,将美股的新闻翻出来给程琳点了点。
  “你看这个。”
  叶知夏是真闲,可程琳真的是忙里偷闲,给这个老朋友的面子。
  探头看一眼:“看不懂,赚钱吗?”
  叶知夏伸了一根手指:“光这一只,我差不多已经赚了这个数。”
  程琳抿了抿嘴唇,试探着道:“1000万?”
  叶知夏摇摇手指。
  “一个亿?”
  叶知夏无声的做了个口型,装了个最大的B:“10。”
  程琳差点站起来。
  “姐妹,你要不带我一块玩吧。”
  程琳这两年一路高歌猛进,虽然身价不止这些了,可看她这么轻飘飘的样子,好像这笔钱跟洒洒水一样容易。
  是不是有点欺负人了?
  “只是运气好,这里头玩不好可是照本培的。”
  程琳只翻白眼:“少来这套,我看你都闲出屁来了,又数你能赚。啧,到底是动脑筋的,就是比咱动苦力的能赚。”
  “傻人有傻福吧。”叶知夏含笑眯着眼睛,被烫头机器熏得有些昏昏欲睡。
  这玩意是挺消磨时间的。
  转眼进入了十一月份,杜斌那边新报表就送过来了。
  已经开始营业的牧场,几乎每个月的盈利都在翻倍。后续可能会因为冬天而限制发展,但大的订单一个接一个签下来,前景十分可观。
  叶知夏想了又想,打电话给了李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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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最近一年几乎没从剧组里出来过,自打上过央视以后,片约接连不断,几乎都是女主角。
  她也是一炮而红,几乎是内地当前最炙手可热的女明星之一。
  其代言费自然也水涨船高。
  甚至于受到了港台追星文化的影响,差不多热度的明星,去年代言费和今年的代言费,可能都翻了几番。
  但叶知夏邀请李明珠的时候,她开价却约等于无。
  但叶知夏主动给她提到了最顶级的规格,但要一口气签下二十年的约。
  签约之后,李明珠第一次主动提出了想邀请叶知夏吃一顿饭。
  从前二者不熟,而且一定程度上,李明珠是自卑的。
  但在娱乐圈见识过了声色犬马后,她打拼了自己的一方地盘,也就有勇气站在叶知夏面前了。
  叶知夏欣然应允。
  平心而论,抛开她身后可能面临的风险的话,叶知夏是真的想认识这个满是传奇色彩的女人。
  而且这一年观察看来,她并没有如原文那般接触那些暴雷的东西。
  仅仅是推荐她当演员,就给她未来带来了这么大的转变。
  说对她过去不好奇是假的。
  酒店包厢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李明珠的经纪人想要陪同,但被李明珠打发了。
  两人好像有一种默契,今天的饭局,跟生意毫不相关。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想当面跟您道一声谢。虽然我也知道,这之前不过是举手之劳。”
  叶知夏道:“我确实随手帮了不少人。但我可以告诉你一件事。其实当初我第一眼看你时候,就觉得你不是一般人。”
  这话其实是半真半假。她是听见名字的那一刻才确定的。
  李明珠显然特意打扮过,头发做了造型,妆容精致。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进口的高级女装,虽然不像晚礼服那样华丽,但也肯定是在知名走秀上出现过的高定款。
  无不展示着她现如今的光彩夺目。
  李明珠只苦笑:“有道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叶知夏摇头:“是金子总会发光。你之前只是明珠蒙尘。你信不信,就算没有我,你一直在哪个庄园里,你依旧会有不输于现在的成绩。”
  李明珠头脑清晰的道:“我信,但我也相信,那未必是新生,也有可能是深渊。”
  正是这份头脑清醒,才能造就她任何时候都立于不败之地。
  叶知夏的好奇几乎达到了巅峰:“所以,方便说说吗?”
第140章 赚钱小天才 !
  李明珠也确实需要一个倾诉对象。
  她的过去太特殊了, 如果轻易跟外人透露,只可能会给未来挖一个坑。
  而叶知夏见识过她过去的一角。
  而且直觉上来说,这人值得信任。
  “李明珠是我后来改的名字, 我原本叫李二妹,字面意思,家里生的第二个丫头,连正经名字都不配有。而我弟弟, 叫国栋。”
  不是不会好好取名,只是没用在她身上。
  叶知夏也是从村子里走出来的,实在能理解这一情况。
  毕竟, 她当初怀疑一些事情,就是从自己名字过于文雅开始的。
  她的村里也是有几个招娣的。
  “但明珠确实是好名字。”
  叶知夏形容她就用的明珠蒙尘。
  李明珠笑, 参杂着些苦涩。
  “这是我16岁自己改的。那年我爸让我嫁人,我长得好看, 村里有人愿意出三千块钱的彩礼。我不愿意, 就求在大城市当保安的叔叔给我介绍个工作。最后我是跟家里各种许诺赚的钱一分不留都寄回家里, 才从村里出来的。我还记得,当时我穿的是我弟穿不下的衣服,我穿还有些宽松, 鞋子还是我自己做的, 鞋底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磨破了, 我就在鞋里垫了块树皮当鞋垫。”
  人的苦难是没有尽头的。
  叶知夏的童年已经很不容易了,但听别人的过去, 依旧难以想象。
  “然后就来了帝都?”
  李明珠点头:“我叔叔把我介绍给了经理, 他问我叫什么, 我就说我叫李明珠。后来我领到了我的胸牌,我就摸着上面的名字笑了一宿。”
  叶知夏知道这里一定会有转折。
  “后面你的人生估计比这个胸牌还要新。”
  李明珠眸中闪过一抹狠厉, 可再看向叶知夏时,又被一份笑意代替。
  “他们让我做鸡。”.
  露骨到刺耳的六个字,让叶知夏就这样一激灵。
  虽然叶知夏去时候没有感觉到哪里不对,但也明白在90年代,这样的地方绝对不会少。
  李明珠的不管是声音还是语气都出气的平静,就好像说的不是自己的事情一样。
  “他们从来都没掩盖过自己的目的。但也不放我走,我不愿意,就强了我。然后用最下流的话一点点击溃我仅存的自尊……后来,我就想通了,让我学什么我就学什么。其实说是做鸡,跟夜总会里的不一样,我很高级,用他们的话来说,我很优秀,好钢要用到刀刃上。他们会给我准备最能将价值最大化的客人。所以一直到遇见您之前,我还没用我的身体成交过任何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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