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向东——伏魔半仙【完结】
时间:2024-02-23 14:41:07

  这时她面容恢复了平静,抬头望天上明月,歪着头想了会,忽然噗嗤笑了一声,道:“倒是有一个人挺有趣的,算是一个朋友吧,是我来京城以前认识的,从小就认识,他很胖的,跳舞的样子又好笑又难看,小时候他让我叫他高子哥哥,我就是调皮,叫他胖子哥哥。他特别特别照顾我,不让人欺负我,有人看上了我要卖我去扬州当瘦马,他硬是不准。嘻嘻,他还说长大了要娶了我,我小时候不知事,都还傻傻地答应了他的!”
  她又唉了口气,道:“我长大一点后就知道了,他是大官人家的孩子,是他家里人嫌他太胖,想去掉些肥肉,才让他来跳舞跳着玩的。我们这些人,不管是跳舞的、唱曲的、还那些练武功的,都是他们家养的奴婢,尊卑大不一样,他哪能娶我呢。其实就算没有尊卑之分,我也不能嫁给他,他胖得那么难看,小时候说的话可以不算数嘛。”
  丁阿三笑道:“姑娘生得这么好看,自然是喜欢长得俊的人啦。”
  吴宁儿摇了摇头,道:“以前我是那么想的,真是太幼稚了,怪我眼界太窄,在那种地方,别人都是逢场作戏,我却自以为了解男人,我其实都没有真正看到外面的世界。现在我明白了,一个男人要有担当有胸怀,才是让女孩子放心的人。”
  丁阿三嘿嘿发笑,道:“姑娘是暗指我这样的人喽,可惜呀,我却是个老光棍,如今也没娶上个媳妇给我洗衣做饭。”
  吴宁儿抿嘴一笑,道:“丁三哥讲讲你的故事吧,你看上去除了赶车什么都不懂,其实你什么都明白,我觉得你是个很神奇的人,一定会有很神奇的故事。”
  丁阿三道:“我一赶车的,哪有什么神奇之处。上次我给你讲过,我小时候也是有钱人家的奴隶,全家人都是,按照他们的说法,永世为奴,我若长大了娶妻生子,我的下一代仍然是为奴为婢,比起姑娘你练舞的艰难,你还算好的了。我们真是受尽了欺凌,主人是异族,根本没把我们汉人当作是人,没日没夜干活、做牛做马自然不必多说。小时候,让我扮狗叫,学狗爬,有一次,主人的小少爷一时性起要撒尿,让我用嘴去接。嘿嘿,那时候我幼不醒事,觉得自己是低人一等的奴仆,真的便那么听话,张了嘴就去接。”
  他诉说如此羞辱的旧事,脸上仍然笑容不改,又道:“用嘴接尿,只是一种羞辱,那还算轻的,倘若惹恼了主人受到刑罚,那就悲惨得很了,动不动就要剁手断脚,剥皮杀头点天灯,后来大家忍受不了这样的折磨,加上当时大明已经立国,气势如虹,军队尽早要征讨过来的,主人一边备战,一边准备逃跑,我们这一大帮子奴隶就趁着他们忙乱,找了个时机逃了。”
  吴宁儿舒了口气:“丁三哥吃了那么多苦,终于逃出来了。”
  丁阿三道:“主人哪里容得下奴隶逃跑,立即派了兵马来追,把我们围在一个破庙里,封了四处的门,然后投了火把进来,人人在里面惨呼,他们在外面狂笑,笑得那叫一个开心。那火真大,这一大批逃跑的人都被烧死了,我爹爹、阿娘、大姐、大哥,还有一同逃亡的叔叔阿姨都烧死了,阿娘把我紧紧抱在怀里,压在破庙后的一个臭水沟边,我总算活了下来。
  “我半夜醒来,摸到四处都是发焦发臭的尸体,也分不清谁是谁,居然发现还有一个小姑娘活着,不知是谁家的孩子,只会哇哇地哭,连说话也说不利索,没办法呀,总是一条人命,只好背起这个小姑娘,没方向地胡乱走,遇见人就讨点吃的,好在那会我才不到十岁罢,那小姑娘也不过两岁吧,吃不了很多东西,一点剩饭便能养活我们。有时候饿急了,也会去偷人家地里的粮食青菜,总之能填饱肚子,便是天大的好事。”
  吴宁儿瞳孔忽然收缩了一下,道:“后来呢?”
  丁阿三道:“我们那么的小孩子,也不知道流浪了好久,走了好多地方,后来一次那小妹妹太饿,都饿晕了,我抱着她求人给吃的,可没人给,后来我也饿晕了。醒来后才知道自己给坏人拣去卖了……我先是给卖去做小偷,小孩子短时间哪能练好那些扒窃之术,只是混在人堆里帮人打掩护吸引目光,结果有一次出了岔子,给人打了一顿,又被赶出来了,不准再入这个行当。”
  吴宁儿叹息道:“偷东西一定会被狠狠揍一顿,你那时候那么小,真可怜。”
  丁阿三摇头道:“那也怪不了别人,是我们犯了行规,所谓盗亦有道,小偷也有小偷的行规,首要的便是‘两不偷’,一是不能偷卖儿的钱,二是不能偷卖身的钱,那是世上最可怜的两种人,我们少不知事,去偷了一个卖身的女子……”
  他诉说往事,本来侃侃而谈,这时忽然停下,神情十分尴尬,转过了头不敢去看吴宁儿。
  吴宁儿却道:“我知道你为什么不说话,我不会介意的,丁三哥,我没有卖身,我是清倌人。你不是说过吗,莲花脚下是污泥,清者自清,膝盖跪下了,只要心里面是站着的,那就没有跪。你继续说你的故事嘛,我想听。”
  丁阿三道:“连小偷也做不了,就继续混着呗,为了口饭吃,打了不少架,也挨了不少揍,后来我又被一个跑江湖卖艺的收留了,他说我有练武的天赋,就让我跟他一起跑江湖卖艺,他也真算得上我第一个师傅,在那里我真还踏踏实实练了一两年拳脚,还认识了一个朋友,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他比我大一岁,能识字,会背诗,会写书信,问他叫什么,他不说,我见他面孔生得白白净净的,就叫他小白,他就叫我小丁,说是什么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我后来自己取名丁阿三,这个丁,就是从他那句话那里来的。”
  吴宁儿道:“幼时的朋友最珍贵,现在你们一定是莫逆之交了。”
  丁阿三眼中忽然闪过一丝光亮,声音却又低又沉:“后来,我杀了他!
  吴宁儿一惊:“他是你唯一的朋友啊!“
  丁阿三说:“是的,他是我唯一的朋友,我杀他,因为他成了一只人狗。”
  吴宁儿惊道:“人狗?什么是人狗?”
  丁阿三道:“姑娘记得那天在凤凰集吧,我不让你给银子给那三个小孩子,因为心狠的人为了赚钱,会做出灭绝人性的事,把那些偷来的,买来的小孩弄成残废去讨钱,我以为我和小白会些拳脚,还不至于如此,结果没想到,有些人的人性,早已经被吃掉了。”
  他皱起眉头,轻轻揉了会伤口,说ʝʂɠ:“跑码头,光是耍拳脚是挣不了什么钱的,师傅找了一只身量和小白差不多大的狗,先把小白用迷药弄晕,剥光的衣服,在身上划了好多口子,就让血流着不治他。又飞快将狗杀了,立即剥下狗皮,趁着狗血还是热的,趁着小白的血还在流,把狗皮绑在小白身上缝好,等小白醒来以后,血肉相融,狗皮再也脱不下去了。”
  吴宁儿从喉间发出一声惊恐的呼叫,似乎想说话,却颤抖着说不出来。
  丁阿三道:“觉得很残忍吧,何止于此呢,师傅还有一种法子,弄断小白腰间的几块筋骨,小白就再也直不起腰,永远只能手脚并用行走,除了有一张人脸,其它的就跟狗一模一样。等小白伤好了,他就逼我牵着小白去卖艺,这只人狗会说话,会背诗,会算数,会得到很多赏钱,比起让我和小白练武卖艺,真是赚钱多了。若是我不听话,师傅就把小白吊起来打,若是小白不听话,师傅就说要把我也做成人狗,所以我和小白只有乖乖听话。”
  吴宁儿颤声道:“你是见小白这样可怜,不忍心他受折磨才杀了他?”
  丁阿三道:“做成人狗的孩子,也活不了一两年,因为小孩个子会长大,长到狗皮撑不住的时候,小孩就会痛得生不如死,小白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也知道下一个人狗就是我,就求我杀了他,求了好多次,我终于答应了他。那一天我们很卖命地表演,挣了许多钱,师傅很高兴,就喝了许多酒,醉了就就呼呼大睡。我把小白绑起来,小白很高兴,谢谢我让他脱离了苦海,说来生要报我大恩,说着小白就哭,我也哭,一边哭一边用刀子割断了他的喉咙。这是我第一次杀人,连杀了两个,一个是我的好朋友,另一个我的师傅。”
  他抬起手,作手握短刀状,用力向下一戳一拉,沉声道:“就这么一刀,师傅就此完蛋!”
  吴宁儿默默无语,二人沉默相对,良久之后,丁阿三道:“我杀了小白和师傅,安葬好小白就逃进了深山,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这世上没有一个可以相信的好人,我不如去与那些野兽为伍,渴了喝山泉,饿了采野果,累了住洞穴。光是采果子也吃不饱,我就会出山来,偷庙里的贡品,偷人家的粮食腊肉。冬天来了,没有果子可以采,又不敢经常去偷食,就要猎杀野兽,开始是野兔,后来是黄羊,再后来我连狼也能杀,也不知在山里活了几年,有一次我遇上了两只豹子,眼看斗不过它们,以为自己终于到了和小白相见的那一天,以为自己从此一了百了,结果却被一伙人救了,被他们带回了人世间。”
  吴宁儿明知他终究会回来,仍旧长长吐了一口气,道:“谢天谢地,你终于遇上了好人。”
  丁阿三道:“好人么?嘿嘿,不错,他们不仅救了我的命,还教给了我一身常人难及的好武功,把我训练成了杀人利器,为他们杀了三年,一共杀了十八个人,有一天,我忽然觉得随意去剥夺别人的性命,不管杀死的那人是好是坏,我自己是没有这个权利的。他们救了我的命,我替他们杀了人,算是回报他们了。我是我自己的,我是自由的,我要走,我便可以走,所以我就悄悄离开了他们。
  “离开最初那几年,我凭着手下还有几下子,在外面做过镖师,也做过有钱人家的护院,我的武功混饭吃当然没问题,但是却有隐患,倘若遇上真正的高手,难免给人看出我的武功来源,我是从那个杀手组织里面偷偷跑出来的,可不想被人关注到,所以换了几次名、换过几个地方、几种职业后,我就成了如今的马车夫丁阿三,再也没变过了。”
  吴宁儿问:“怪不得你一直愿意做个车夫,比之你以前的生活,确实是安稳多了。”
  丁阿三道:“是啊,自食其力,不受人驱使逼迫,那便是很好了。虽然我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是我总能做到不想做的事就不去做。”
  吴宁儿重复了一遍:“不想做的事就不去做……对,那便是自由了。对了丁三哥,我想问问,那个你小时候背走的小女孩呢?你知道她的下落吗?”
  丁阿三摇头道:“不知道,我抱着她晕过去,我们应该是被同一伙人贩子拣到了,分别卖出去的。说起这小女孩,我挺愧疚的,是我当年没有保护好她,她若长大,至少也该有你这般年纪了吧。吴姑娘,我给你说句话,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一路上护送你的时候,总是会想起幼年时的那个小女孩,小时候发生的事,我不会再让它发生了。”
  静夜之中,林间传来一声低低的叹息,犹如一声深沉悠远的古琴弦动,在林间久久回荡不散。
  吴宁儿惊呼了一下,道:“这是秦公子的声音!三日期限到了么?”
  丁阿三笑道:“是啊。原说是逃命,如今看来,我也只有再拼命了。”他单手撑地,另一只手提起卷在地上的长刀,咬牙忍痛,用力想要站起来,吴宁儿连忙扶在他腋下,帮他勉强站起。
  这一用力,丁阿三胸前的伤口迸开,鲜血又渗了出来,他把吴宁儿推在一边,拔刀在手,高声道:“秦帮主,我在,来吧。”
  林间又是久久的沉默,良久,那人缓缓道:“重伤既然未愈,那就再延三日,不,再延五日吧。”
第十二章 丢
  天空飘起了细雨,陈难敌跳下马车,将马鞭递至丁阿三手中,笑道:“看样子小丁恢复得还行啊,那就自己赶车呗。俺毕竟是四海帮的人,老是护着你,帮主就算死要面子嘴上不说,心里想来是很不乐意的,俺还是夹起尾巴做人吧。”
  丁阿三无奈地笑:“原本是想什么时候还你人情的,哪知欠了又欠,欠了还欠,欠得我也没法还了。”
  陈难敌道:“那会你若是不硬拼着挨一掌去剌那一刀,俺这命是保不住的。不过话说回来,俺若是不拼了老命去和那白毛怪对掌,你也没机会出手。别提什么欠不欠、还不还的,跟个娘们似的夹杂不清!”
  他举起自己缠了白布光秃秃的右手,轻轻摇头道:“说老实话,俺虽然确实是想帮你,但只想保住你的性命武功,日后和你全力一战。眼下看来这事是不成了,这手中了千魔手的毒,俺只有断腕保命……唉,他奶奶的,都是俺自找的,怪不得别人。”
  丁阿三站直身体,深深一揖道:“凭心而论,陈兄的武功在我之上,勇气魄力更是我所不及,这一点上,丁阿三心服口服。”
  陈难敌笑道:“单说武功造诣,俺自然不输于你,不过要是生死决斗嘛……你比杜庭芳身法还快的刀法,俺只有先丢命的份儿。废话俺不跟你扯,秦帮主是一直会派人跟着你的,小丁不会半途带了这小姑娘偷跑吧?”
  他也不待丁阿三回答,大笑数声,转身迈步而去,片刻间已消失在濛濛细雨中。
  吴宁儿注视着陈难敌的背影,忍不住道:“丁三哥,我觉得陈大哥的意思是暗示咱们换条路,避开秦公子,要不咱们就换条路?”
  丁阿三摇头道:“明明避不开的,何必去避,不仅避不开,还害得软包蛋以后在四海帮难做人,这不是蠢么?”
  吴宁儿脸红了一下,又道:“可是你不是说过一切要听我的么?”
  丁阿三道:“这话不全对,我说的是‘姑娘雇了我的车,你要我送哪里就送哪里’,意思是姑娘在我车上,我都得护着,但是要我弃了马车穿山越林,那不是要我舍了命根子很么,我才不会答应你呢。”
  吴宁儿无奈,只得缩在车厢中,嘟哝道:“财迷丁三哥,就是舍不得马车,你心目中马车肯定比我重要。我只好赖着你了,反正你不能抛下我。”
  丁阿三扬鞭策马,催动马车前行,高声道:“干嘛要抛下你,我的车费赏钱都还没到手呢。前面便到镇江府,那里可比凤凰集繁华多了,姑娘有兴致可以停下来歇息一下。”
  车行不止,过得两个时辰,远处已经可望见镇江城楼,丁阿三问:“姑娘,镇江最好的客栈在西津渡那边,那里不需进城的,十分清静,依山临江,风景极佳,不过离姑娘家爱逛的街市便远了些,你若是不喜欢,咱们就进城去。”
  吴宁儿摸了下身上的衣衫,道:“丁三哥,带我进城去住好么,我逃出来就带了两件衣服,你看都脏得破得不成样子了,女孩子总要漂亮衣服的,我得去换一身,嘻嘻。”
  丁阿三道:“不仅要买衣服,咱们进城还要去住最好的那家客栈,名叫花间赋,那些文人哪,当官的哪,都爱住那里,里ʝʂɠ面有专门服侍女眷的使女,姑娘是该要舒坦一两天了。”
  吴宁儿道:“花间赋就花间赋吧,这次咱们先说好,你可不能继续当财迷省房钱去睡柴房,我要给你开一间最好的上房,你的伤还没有痊愈,正好养伤几天,我除了买新衣服,我还想去一个地方玩一下,丁三哥走南闯北的,你知道镇江什么最出名吗?”
  丁阿三道:“镇江当然是香醋最出名啦,姑娘可以买一坛放在身边,日后要吃醋的时候,你就喝上一碗,这镇江香醋酸中带甜,味道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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