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人愿意生活在哥谭,为什么会有人不愿意搬出来,明明搬出来能够获得更安全的生活不是么?
耳朵里挂着耳机一路往美术馆的方向走过去,宁微看着街边的小店买了杯咖啡和蛋糕坐下。抛去之前一切的偏见,也不去回想曾经那些“去哥谭干什么?自杀么”的吐槽,宁微不得不承认刘宵月和学姐说得对。
哥谭很美,如果你去了,你会爱上哥谭的。
完全忘记还有个帅哥自己和自己约好了十点钟韦恩大楼的酒吧见,宁微一路晃荡到了美术馆才想起来这件事情。心虚地给对方发了消息和定位,完全不知道夜翼先生给自己下了个什么评论。
“我觉得她就是来给朋友复仇的。”
“你认为是,那就是。”
“……”
“不然呢?让我反驳你的想法?”
无视了不知道到底是因为被放鸽子还是单纯生气因此在电话里咬牙的大哥,提姆翻了个白眼,熟练地跟踪定位到了宁微的手机,看着里面干干净净的记录挑了挑眉:“真是个谨慎的姑娘,她确实在美术馆,按照地形图来看她给你发的定位和消息都没错,就在《神奈川冲浪里》前面。”
“谢谢,我这就过去。”
“嘿迪克。”
对着耳麦喊了声,提姆顺势黑了一下宁微的手机,看着她清理干净的内存以及完全找不出任何信息的记事本有些失望,却又看到了另外一段对话。
“我必须要说,在这看到这些话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会喜欢她的。阿福肯定会,布鲁斯或许会。”
“等等,什么???”
“别紧张,我的意思是……”
盯着最后那行字,提姆耸了耸肩。算了,这种事情还是让迪克自己发现的好。
“你说她愿意来韦恩集团么?你问问她给她个Offer,让她留在哥谭,怎么样?”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不怎么样。
迪克抿着嘴一路开车冲到芝加哥美术馆, 听着提姆似乎还挺认真的说辞难免有些哑然:“别提这个, 我在开车。”
“好吧, 不过我还是提醒你,错过了你会后悔的。”
不去理会提姆的劝告, 迪克走进美术馆的时候脚步下意识放轻了一些。无视了那些艺术品一路走到《神奈川冲浪里》专门展厅的时候,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站在画前的华国姑娘。
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她站在那里注视着那副名作, 亚洲面孔在人群中看上去突兀而又自然,表情平和而又带着些许他不明白的笑意, 莫名让他放下了心。
“我就是不小心忘记和你说了……绝对没有什么别的意思。”
穿着优衣库神奈川冲浪里的T恤衫站在正品《神奈川冲浪里》面前,宁微转过头,看着找过来的迪克·格雷森有些心虚:“我今天起太早, 而且习惯一个人出去玩, 就不知不觉……”
“那你也不能一个人出门。”
“为什么不可以?早上的哥谭很美。”
微笑着打断了迪克的话,宁微略往后退了几步坐在展厅中间设立的沙发上,注视着《神奈川冲浪里》开口:“我昨天晚上睡不太着再加上醒得特别早, 在房间里看到了哥谭的日出。”
华国姑娘眼底的笑意变得温柔起来,迪克下意识和她并排坐在沙发上,却不敢去看她,只能盯着眼前的名作点头:“然后呢?”
“然后啊, 然后我看天亮了就出了韦恩大楼想要到处走走。经过一个小公园的时候,我觉得哥谭很美。”
“是么。”
“是的。”
宁微说的都是真心话, 而且想想当初, 如果不是因为哥谭有各种各样的糟心事儿以及哥谭大学金融可以数学一般, 她说不定真的会拜托陈冠江的爷爷找布鲁斯·韦恩写一封推荐信,选择去哥谭大学:“我很喜欢哥谭,哥谭或许也真的很罪恶,那么为什么至今为止这里的居民没有抛弃哥谭?别说是因为蝙蝠侠,我不认为一个人能有这么大的能量。”
“……”
“因为这个城市很美,因为很多人爱着这里——蝙蝠侠爱这里,维护哥谭秩序的、别的义警肯定也是。”
“你真的这么想?”
“如果没有一个人爱哥谭,那么哥谭早就罪无可赦。”
宁微不会因为某些事情而去彻底讨厌一个城市,或许哥谭犯罪率居高不下还有什么小丑什么谜语人,甚至还对刘宵月下了手,她都不会因此迁怒哥谭这个无辜的城市。正如刘宵月给她准备的旅游攻略时候说的那样,她因为曾经的事情不会再回到哥谭,但是哥谭很美。
“阿月,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在哥谭的事情她不想提,我也尊重她的意见不会做出什么复仇啊盯着搞事啊之类的举动。将心比心,你不想说你的身份我明白,我也希望你能够隐瞒我和我哥的身份。”
“我并没有什么身份。”
“好,那就当没有吧。”
轻轻笑了一声,宁微拉了下系在腰间的外套,看着眼前的青年耸了耸肩:“我很幸运能够在哥谭看到这副名作,不过现在看够了,我们去240号展厅?”
“《大碗岛星期天的下午》?”
“对,就那幅特别的色.点画,我小学时候就在课本上见过这幅画了,当时老师还要求我们也用色.点的方式来做一副,我对音乐还行,美术简直要了我的命。”
想到曾经的事情,宁微没忍住抱怨了一句,歪头看着迪克松了口气:“还好你没有问我‘神奈川冲浪里的画家是中国人还是韩国人来着’这种愚蠢的问题。”
“你被这么问过?”
“曾经的美国室友。说真的你们美国的基础教育太差,大学里微积分一和二的课程我全在高中就学完了。”
或许也因为是在苏省这种高考地狱级别的地方才学完?想想自己的小表弟在沪市,宁微就在心里想要叹气。昨天好不容易和姑姑打了电话问了情况说成绩怎么倒退这么多,结果还真被陈冠江猜准了这次表弟学校的期末考试用了苏省卷。
她是不是应该微笑以待?
算了,看在自家表弟给自己发了一长串“求求你不要再说了我再让我写卷子我宁可去练三个小时拳”的哀求上,宁微只能送他一份五三表示自己的心意。
嗯,看他表现再决定要不要加份黄冈。
在美术馆里磨蹭了整整一天,宁微还买了一副缩小版的神奈川冲浪里准备带回去新年的时候抽卡看看能不能当圣遗物。至于莫奈《睡莲》以及——
“走吧,去看看《夜鹰》。”
“夜……什么?”
“《夜鹰》啊,爱德华·霍珀那副画。”
莫名其妙地看了一眼似乎有些紧张的迪克,宁微轻轻地瞥了他一眼,然而按照地图走到展厅,见到这幅画差点没被这幅画中所渲染的情景窒息,实在是没忍住脱口而出了一句脏话。
“嗯?怎么了?”
“没什么,果然,我恐惧症犯了。”
捂住胸口看着这幅画,之前印刷在纸面上的时候她还没觉得,但是当她真正看到《夜鹰》原作的时候一口气没喘上来。色调一明一暗将整幅画分成了两个板块,店里红衣的女子与旁边坐着的人和外面昏暗的夜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小酒馆里寥寥四人,背对着画面的黑衣黑帽男让人看着就感觉到有一种压抑的气息。年老的白衣服务员弯着腰仿佛在擦拭杯子,安静的气场瞬间让所有人的脚步声都放缓了不少。
“形容词到用时方显少,一句卧槽走天下。”
没忍住拿出手机给自家好友发了几个感叹号,宁微瞥了一眼这副仿佛有魔力的垃圾桶画派代表作,想着这幅画的灵感来源于海明威短篇《杀手》……
“你不觉得细思恐极么?”
“只是一幅画而已,至少挂在这里的只是一幅画。”
迪克眼睛里总算带上了点笑意,看着宁微轻咳了一声:“不想看的话那就走吧。”
“别别别,毕加索还没去看呢。”
“你看得懂?”
“看不懂,但是来都来了嘛。”
简单明了地用四个字打发掉了某位帅哥司机先生,宁微灵活运用“来都来了”这四个让人嘴角抽搐的字,欢快地跑到毕加索展厅,逛了一圈之后多了满肚子的“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当然还没有我也行我能上,毕竟宁微有自知之明,她只是个可怜兮兮只能拿着钱去约稿的小写手,对画手太太一向都是敬仰无比的。
“你明天准备回去了?”
“嗯,本来就是明天的机票,怎么了?”
哥谭的夏天和纽约一样近乎九点多天才会彻底暗下来,宁微走出美术馆的时候看着大亮的天眯了眯眼睛。第一年来美国的时候她还有点不习惯,后来经历久了也也无所谓,大不了就是晚点睡:“想让我多留在哥谭一会儿?不行,我要回去上课。”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么,你是什么意思?”
面对着眼前这双在阳光下显得分外通透的眼睛,迪克·格雷森略微张了张嘴,仿佛是在掩饰着什么开口:“我是说,你说过你很喜欢哥谭,。”
“是的,所以?”
“那么你有兴趣毕业后来哥谭么?我……我是说,布鲁斯的韦恩集团和陈氏企业的合作需要一个联络人,你是最好的选择。”
“这个方面的问题,你可以找我哥啊。听说你们韦恩家四个儿子没一个愿意接受韦恩集团的,我可不一样,我还要勤勤恳恳给我家里打工呢。”
宁微眨了眨眼睛,脸上的笑意一直都没有减少,也没有增加:“所以我毕业之后不会留在美国。”
“这只是托词而已。归根究底是因为什么?因为你是变种人?”
“或许?嗯,一个是这个原因,另外一个的话,我爱哥谭,我爱纽约,但是我更爱我的家乡。我没你想象的那么喜欢美国,那么渴望留下来。”
看着哥谭街头的车流,宁微随意紧了紧自己腰间的外套,笑容依旧不变:“我的家乡或许PM2.5有点高,或许没有和美国一样‘民主’,也或许没有那么热闹的夜生活。但是我生长在那里,那里是我的家。”
他无法留下她,或者说,他还没有到能够留下她的程度。不过也是,仅仅五天时间,都不如她在纽约的时间长。
“如果你有别的想法了,欢迎和我联系。”
“谢谢你迪克,在哥谭这几天,我很开心。”
就像是每一个游子渴望回到家乡,或许到达美国之后呼吸了第一口新鲜空气会感觉无比美好,或许会被美国的生活环境震惊,但是不管怎么说这里不是宁微的心安处,也不是她有归宿的地方。
华国姑娘对着阳光深吸一口气,转过头看着他的时候脸上满是金色的阳光,衬得她的笑脸灿烂无比。
“那么迪克,你下回来华国,我给你当导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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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嗯,过一会儿放第二章 【望天
最近芝加哥美术馆在展《神奈川冲浪里》,想去看【但是我有课,呜呜呜
《夜鹰》也就是《Nighthawks》,是爱德华·霍珀的成名作……氛围在我看来非常,非常,压抑,看到的第一眼就没忍住一口卧槽走天下【喂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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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你就这么舍得?”
“这有什么不舍得的?”
故作惊讶地提着小背包走在机场, 宁微看着来送自己的陈冠江, 仿佛是明白了什么耸了耸肩:“老哥, 你觉得我是那种耽于小爱的人?”
“小爱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看来是确实没事,不然我都没法和我爸交代。”
陈冠江一时无语, 表情虽然无奈却也没说什么,很是头疼地叹了口气:“你就对迪克一点感觉都没有?”
“拆了鸳鸯的是你,怎么当红娘的还是你啊?”
看着自家老哥那副嘴脸宁微嫌弃得不行,就差对着他翻白眼了:“我要怎么说你才满意, 亲爱的单身狗老哥。”
“我靠,你不能这么人身攻击你哥的啊。”
“那你说说,我要怎么说你才觉得没问题?”
“我比较倾向于你能说‘喜欢啊,但是我是要回国的嘛’这种话。所以说这叫万花……不是, 万绿从中过,真正的片叶不沾身。”
陈冠江满脸的苦口婆心,很快是想到了什么眼前一亮:“当然如果你真的想的话,你老哥我可以当个鸿雁哟。”
“哥啊。”
宁微眉毛一挑,表情里多了点深思:“你是不是恋爱了啊?要知道如果我谈恋爱了这种事情要是被我妈和我姨知道了铁定调转矛头对准你这个单身狗。你居然不怕我恋爱,所以推理可得,你有对象了?”
“……”
“还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看着自家老哥和见了鬼一样把行李箱塞给自己推到安检的地方迅速撤离战场, 宁微无奈地摇了摇头, 将机票交给了工作人员检查之后过安检。
不过确实, 就如同自家老哥说的, 她不是不喜欢迪克, 在哥谭这五天包括那一场追车的戏码她都玩的很开心。只不过——
“你猜猜看,我猜到了你多少身份呢?”
给一干亲朋好友发了消息确认登机,飞机也在跑道上准备起飞,宁微瞥了一眼手机里少数几个英文名中的一位,手指拂过他的名字然后删掉了这行字,打开飞行模式戴着耳机闭上了眼睛。
算了,她反正都要离开哥谭也懒得再问,那就当他只是布鲁斯·韦恩的养子,普通的警探,帅哥司机好了。
飞行一路顺利甚至于还早到了十五分钟,回到家里把箱子整理好了之后瘫在公寓里的豆袋椅上,宁微觉得半条命也没了。刘宵月不在家,她不仅仅是少了个帮手,还少了个能够现场吐槽的对象。等到晚上好不容易搞定一切开了视频,宁微把自己在哥谭的经历挑挑拣拣告诉老妈,顺带告了一状关于陈冠江也许可能大概应该有了女朋友的事情。
“真的假的?我回头去问问你姨。”
“别说是我说的。”
“这我当然知道,微微啊,小江都有女朋友了,你呢?还是单身狗啊?谈个恋爱又不麻烦,超级英雄妈也无所谓,虽然职业那啥了点儿,至少你们会有话聊。”
宁微听着对面开始“你也好歹谈个恋爱吧哪怕超级英雄也无所谓”的絮絮叨叨不由得嘴角抽搐。这年头超级英雄是她能谈恋爱的么?还“也无所谓”、“那啥了点儿”、“有话聊”?
聊啥?哪天因为她异能暴走用什么方式把她关进局子里?
“你不是异能者嘛,妈想着说不定你喜欢这种类型。”
“妈你想太多,怎么可能。”
“行,那你回来相亲的时候我帮你把条件是异能者这一栏给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