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的月份,孟佳期和沈宗庭接触并没有那么频繁,但两人会通过WA聊天,有时他会拍小银马的动态过来给她看。
Joseph:「今天师傅过来给你的Beau修小驴蹄子了。师傅也觉得Beau的蹄子好看,还给它涂了指甲油。」
底下配一张照片,照片里,小银马的马蹄上涂着一层水润的指甲油,再涂上亮晶晶的紫色甲粉。
沈宗庭有时候有这样的淘气,把“马蹄”叫成“小驴蹄”。
孟佳期起先还反驳他,「那才不是小驴蹄,是马蹄。」
沈宗庭只是发一条消息过来。
「对我来说,都差不多。」
她光是看着手机屏幕,都能脑补到他说出这句话时漫不经心的模样,笑得欠欠的。
她也懒得再反驳。
有时,她会问沈宗庭很傻的问题。
「你说,我们养着的马儿有人给修马蹄,那野外的马呢?它们的蹄甲长了,要怎么办?」
沈宗庭的回答简直让她笑到手机都要拿不稳。
「很简单,野马有野人给修蹄。」
他们之间有一种“恋爱预备”感,会互相分享日常。有时孟佳期会同沈宗庭说,今天在中环的某个小店吃到了好吃的云吞,面质弹牙、皮薄馅厚,一咬就出汁水。
沈宗庭也会拍一拍他的日常,给她看他今天吃了什么。
由此,孟佳期也终于知道,那些他没有出现的日子,他到底在做什么。
似乎,他入睡和清醒不分白天黑夜。
他的行程也不定,有时显示在新加坡,有时显示在纽约。
她问他,「你在做什么?」
沈宗庭也会很久才回复她「在谈生意。」
沈宗庭这样的人,也需要谈生意吗?她一直以为,他就是个“富贵闲人”,靠家族基金过活,有无限的精力去从事非劳作、非生产、纯享乐的生活。
有一天晚上,她给Lisa递交了一份插画稿,被打回重画,这插画滞留了她的脚步,连同她打算去中环再吃一碗薄肉云吞的计划也被迫滞留。
实习回来得晚,学校食堂堪堪打烊,孟佳期捧着在士多便利店买的一只全麦面包,就着纯牛奶一口口吃下去,直到晚上,还想着她皮薄肉弹的小馄饨。
「好想吃小馄饨哦。」
她就这么给沈宗庭发了条消息过去。
一个小时后。
她洗完澡,提着装衣服的篮子从浴室回来,刚进宿舍门,陈湘湘从床帘里探出一个毛茸茸的脑袋。
“期期,你的手机响了好久。”
孟佳期于是去看手机。上面WA的图标亮着。
Joseph:「睡了吗。」
「还在不在宿舍。」
是沈宗庭发来的消息。看到他的消息,她连头发都来不及擦,就让它们湿漉漉披在肩头,双手捧着手机打字回他。
「在。我在宿舍呢。」
「下来,我在你宿舍楼下。」
简单的一句话,却让孟佳期怔住。不知他这么晚找她有何贵干,而且,她现在也已经洗过澡了,其实不是很方面出去的。
愣神的一瞬间,沈宗庭一条消息又接着发过来。
「不是说想吃小馄饨?这里有。」
原来是小馄饨。她不过随口一句感叹,他放在了心上。
她的心现在几乎成了桃树枝上摇摇晃动的果实,只消他轻轻晃动,她就要为他掉落。
孟佳期穿着拖鞋,披了大衣下楼,她脚步轻盈飞快,穿过宿舍的阳台走廊,翩跹如蝴蝶,荡起的裙摆成了花。
馄饨装在白色的塑料保温盒里,盖得密密实实,将手覆上去,还有油温的滚烫,也一并温暖地烘烫着她的心。
“这样久,馄饨皮都要糊了。”沈宗庭把两份馄饨拿给她时,眼中有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宠溺。
她宽大的风衣下露出雾霾蓝睡裙的下摆,细白的小脚踩在毛毛棉拖里,露出伶仃的脚踝骨。沈宗庭知道自己视线不应该放那儿,轻描淡写地瞥一眼,挪开视线。
“不要紧,我爱吃。”她捧着馄饨,像得到珍宝的小孩子,笑颜从脸上漫起,艳艳生光。
“行了,早点上去。外面冷。”他催她。
其实这家馄饨店生意火爆,老板每晚准时八点打烊,多一分钟都不留。至于沈宗庭是怎么让老板开门,又让老板下了馄饨,再把馄饨拿给她,她完全无从得知,只是觉得他阵仗很大。
又是买馄饨又是送馄饨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外卖骑士呢。
她把这句话开玩笑似地讲给沈宗庭听。
沈宗庭扯起唇角,彬彬有礼地还她一句“很乐意为你效劳,我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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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你公主哎。公主,请吃馄饨。”回到宿舍,孟佳期忍不住讲给陈湘湘听。沈宗庭买馄饨时特意买了两份,好叫她不用在宿舍吃独食。
孟佳期笑得眉眼弯弯,眼前出现的是沈宗庭那张脸,眉眼挑着三分漫不经心,眼神专注得好似只有她。
这无疑又是一个,让她确信,他真的有喜欢她的信号。少女情怀总是诗,她像收集糖果一样,慢慢将这些收集起来。他发来的消息,他的行动,一桩桩一件件,似乎都能成为,他喜欢她的佐证。
周末她去马场练习骑马。
几圈马练习下来,就看见沈宗庭倚在栏杆边,双手查在口袋里。
“是累了?怎么不多骑几圈?”
“不累,”孟佳期回身摸摸小银马漂亮的面脊。“只是怕我的Beauty累。”
她可舍不得累着了她这匹漂亮的小马,还是沈宗庭给她买的小马。
“你这么轻,不会累着它,你太爱惜它。”
“从血统来看,你的Beau还算不上顶尖。以后给你买一匹血统顶尖的小马,怎么样?”沈宗庭指骨分明的手抚着小银马的鬃毛。
“不要。”孟佳期断然拒绝。
“再买一匹好看的,毛发也像这匹一样雪白,比这匹还白的。”沈宗庭说。
他亲眼看着,小银马的存在给她带来了许多欢快。
有时,她甚至会一边用软毛刷刷去马儿身上的灰尘,一边轻轻哼歌,哼一些愉快的小调子,神采飞扬。
他似乎很受用这时的她。她会和他表达情绪,而不只是叫他“沈先生”,和他说“谢谢”“对不起”。
“不要不要——我就要这匹。这匹最好了。”
“是你的东西,你总觉得是最好的。”他若有所思。
这时,他好像是很懂她的。
“那当然是最好的啰。”孟佳期轻轻地说。
她确实就有这么一个脾性,属于她的东西,她总是越看越好,这点简直和《半生缘》里的曼桢一模一样。
这匹小银马本来就美丽。因为是她的,所以更美丽。因为是他给她买的,所以顶顶美丽。
等小银马休息得差不多后,孟佳期抚了抚它的鬃毛,轻声对它说了句“辛苦你”,这才重新翻上马背。
现在她已经可以操纵着小马跳过栏杆障碍了。这是她练习了很久的动作,让人和小马保持骑坐平衡、保持身体前倾。
幸运的是,小马和她配合得很好,一人一马常常在空中划过漂亮的弧线,跨过障碍时,她觉得轻盈得可以飞起来。
操纵小马跳过栏杆的技能,也是沈宗庭教给她的。
他教她如何做跳障碍前的准备、如何接近障碍、怎样起跳、怎样安全落地,当起跳不成功时,如何松开缰绳而最大程度地减少对自身的伤害。
正如他的人一样,他的整个分析,也是逻辑缜密,思维严谨,言简意赅,甚至还讲出了在马儿跃动到最高点时,马和人的受力分析。
懂得是一回事,学会又是另一个道理。
孟佳期好几次按照他教的,策马来到杆前,不知道是小银马害怕跳杆还是她没有给马儿下达正确的指令,马儿一来到杆前,就直挺挺站着不动了。
眼看着她们两一次次跳不过去,沈宗庭无奈地耸耸肩膀。
“你下来,我先让小马学会跳。”
他对孟佳期说。孟佳期乖乖听话,从马背上滑下。
而后,沈宗庭牵着小马的缰绳,依靠缰绳和小马口中的衔铁建立人和马之间的联系,一遍遍让它过障碍。
他那样散漫又嫌麻烦的人,也有如此耐心的时刻。
“学会了吗?我骑着大黑马给你演示一遍,可要看仔细了,要是没学会,可是会摔断脖子的。”
他语气散漫,却没有丝毫不耐烦,能够拿话去恐吓她时,看她嘴唇发白,又觉得很有趣,自己先笑起来。
笑的时候,他想,有时候她可真好逗。
第27章 共乘一骥
他笑起来太欠, 她忍不住用眼睛去瞪他。
“放心,按照我说的去做,绝对不会摔断脖子。”他笑够了, 棱角分明的脸终于露出两分正色。
在多重训练下,孟佳期和她的小银马学会了跳障碍。她学会得很漂亮, 当小马和她都跃动到最高点时, 她轻盈得像一片羽毛。
“漂亮!”
沈宗庭站在障碍栏杆的一侧, 目睹了这个完美的跨越,左手掌和右手掌轻轻一击, 发出响亮的一声。
孟佳期让马儿卸力后,勒住缰绳打个旋儿绕回来,眼神和沈宗庭的对上, 恰好看到他眼底毫不掩饰的欣赏。
等她学会跨越障碍后, 沈宗庭将自己的大黑马牵了出来,孟佳期练累了,在一旁长椅上休息, 看他骑马。
貌似这匹大黑马, 是所有的马儿中,沈宗庭最偏爱的一匹。它是一匹纯血雄马, 骨架比一般的马儿都要大, 也正适配沈宗庭偏高偏宽的骨架。
它肌肉强健、骨骼发达,这表明了它有异常优秀的血统。但它性情暴烈, 不易控制。不是一匹能用在马球比赛和赛马场上的马。
这样一匹马,孟佳期是不敢骑上去的。光是控制马儿的缰绳就很费劲, 只怕马儿发怒起来, 会像甩小鸡似的把她甩出去。
它越是烈,越是不曾被驯服, 沈宗庭就越是喜欢骑它,似乎他的血管里天然流着冒险的血液。
她一边看着他,一边摸着手上因握缰而产生的指茧。
如果她能驾驭这匹大黑马,那该多好。她这样想着,眼底也流露出渴望的光芒。
马儿以孟佳期所在的休息区为圆心,跑了一圈。沈宗庭跑了好几个满圆,满意地勒住缰绳,视线下意识地去寻找孟佳期,看到她一个人坐在休息长椅上,扎着丸子头,白白小小的一只。
他看着她的同时,她也扬起脸看了过来,黑白分明的眸中有一缕渴望的光芒。
那光芒实在耀眼,就像阳光穿透森林,嫩绿树叶被反射的光亮一样。
她眼底的渴切已经在脸上写得清清楚楚。
“你想骑?”
孟佳期抬头,正好看到沈宗庭看着她,他蹬在马镫上的靴子自然而然地垂落,夹紧马肚的大腿紧实有力。
“嗯。”
“那上来。”沈宗庭不由分说,朝她伸出手。
“可是,”孟佳期犹豫了一下。这种性情暴虐的烈性马,只有专业骑手才能驾驭,她距离专业骑手还有十万八千里。
“不用可是,我带你。”沈宗庭不由分手,倾身,拉着她的手掌,将她拉得更近了些,然后双手合上了她的腰,将她提了上来。
等孟佳期反应过来时,她已被稳稳当当地放到了马背上,她和沈宗庭两人挤在马鞍里,她的背紧紧贴住他的胸膛。
这样近,近得她能听到他的心跳,平缓而有力。
这匹大黑马差不多是孟佳期见过最高大的一匹。她身形高挑,但站直了也没有大黑马的马头高。
这匹雄健的黑马,和沈宗庭十分适配,孟佳期第一次看到沈宗庭骑在这匹大黑马上,视觉的震撼效果无以复加。
该如何形容那种感觉?就像是看到暴风雨夜,作为众神之王的奥丁骑在八足神马斯莱普尼斯身上,出现在高架的尽头一样。
如今,她也骑在这匹大黑马上了,骑在斯莱普尼斯身上,背后坐着她的奥丁。
地面上的长椅,瞬间变得很小。这和骑在小银马上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好高啊。”孟佳期小声惊叹,低头四处看看。沈宗庭的手臂穿过她腰间,正松松握着缰绳,他握绳的手筋脉突出,显得很有力,给人一种安全感。
“这就觉得高了?”沈宗庭轻笑一声。
“嗯。坐在它身上,就像坐在斯莱普尼斯身上,只不过它少了六条腿。”孟佳期的想象力在纵情地驰骋着。
“你说的是狡猾的洛基变成母马,把斯瓦迪尔法利骗进森林里的事?”
沈宗庭接她的话。
“嗯,洛基也真狡猾,诸神们一次又一次地信任他。”
他们漫无边际地聊洛基、阿加斯德、霜巨人和索尔*,脑电波奇异地对上,灵魂一点点共鸣。最后沈宗庭说:“我知道我该给这匹马起什么名字了。”
他有很多马,它们只有编号,没有名字
大黑马荣幸地成为其中有名字的第一匹,就叫斯莱普尼斯。
那天下午,孟佳期发现,想骑这匹大黑马的念头就是一个错误。
她是偏瘦的那一挂,手臂本就没多少肉,光靠她一个人,根本拉不住大黑马的缰绳,只能是沈宗庭带着她骑。
得鞍有些紧,两人自腰以下紧密相贴,隐隐约约,她纤薄的脊背隔着两层薄薄的布料似能感觉到他小腹的坚实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