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指甲修剪得异常整齐,好似特意用指甲刀特意打磨过,不留下一丝毛边。
似乎,在这些细节上,他就是有如此细致和耐心,知道她很嫩,不忍心刮伤她。想着想着,她又想到别处去。按照以往的经验,一场是很难满足沈宗庭的,三年前,他几乎每晚都要那么折腾上三四次,要不是顾忌她要经营工作室,还能更夸张。
这次,他也远远没有餮足。只是,他好像在克制、在忍耐。她咬着唇,垂眸看了眼大理石台下,又躲闪似地挪开视线。他还没有...难不成,他要自己纾解吗?
她在他这儿待了差不多一天一夜,就这么在房子里被他抱来抱去,从窗台抱到床上,再从床上抱到浴室里。他哑声叫她“宝宝”,有时会让她恍惚。
“宝宝”二字,既是情人的呢喃,也给她一种有家可归的错觉。
只是目前,不敢动任何心思。
重逢之后,既然忘不掉,割舍不掉,那就试一试。至于他们能走到哪一步,她打算顺其自然。
无论如何,都不会飞蛾扑火再爱一场了。
“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她拢了拢长发,一场沐浴,涤荡掉浑身每个毛孔都泛着的旖旎气息。
“真不留在这了?”沈宗庭也洗了个澡,棱角分明的脸,肌肤上留下水珠的痕迹,乌黑的头发濡湿。
此刻他披上浴袍,雪白的壁灯打下来,男人眉骨深邃,眼神清明,望向她的目光柔和,哪里还有方才半分下流模样?
万万想不到,两个小时前,他还掰开她脚腕,对她做那种事。
“不留了。”她换上助理送来的女式衬衫和包臀裙,一粒粒将扣子系好,顺带着将窗打开,让清凉的晚风将她扑了个透,也一并将身上过于旖旎暧昧的气息带走。
窗外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沈宗庭看她站在落地窗前,双手抱在身前的背影,手臂抬起,想抚她背影。
不知怎的,身体距离很近,心理距离却很远。她好像对他筑起了屏障和隔膜,不轻易展露内心。
“好,我让钱叔送你回去。”
半晌,沈宗庭哑声,想要抚摸她背影的手收了回去。
黑色双R轿车行驶在高架桥。钱叔坐在主驾驶位置,手握着方向盘,竖着耳朵听车后座沈宗庭和孟小姐的交流。
钱叔原以沈宗庭成功抱得美人归,正为少爷高兴,但一字一句听过去,总觉得孟小姐对少爷还透着疏离。
“喜欢住胡同?要不将你这处买下来,附近几处也一并买了,清静一些。”
两人之间隔着一个车位,沈宗庭沉声,目光看向身旁的孟佳期。
她正静静望着车外,气质娴静,也不知道在思考什么。
“不用买了,只是暂时住着,以后腻了还会换地方。”
一切涉及钱财的交易和赠予,她都不需要。
“换地方,你想换去哪里呢?”
“眼下还不知道。”
“你有考虑过长居北城吗?”沈宗庭靠在椅背上的手松松地握紧,他想要握住什么。
“目前还是挺喜欢这里,但若是别的地方更适合专业发展,也会考虑去那处发展。”
恰好此时遇到一个红绿灯,钱叔将车停下,清晰地听到身后两人的交谈。
这段时间,钱叔不是没注意到沈宗庭的动静,他正有意将港城的一些产业、资金引入北城。资本的触角向来无孔不入,沈宗庭北迁产业和资金,自然是轻而易举。
资本家和企业主们大张旗鼓、兴高采烈地欢迎沈宗庭入主北城。
但,他们永远都不知道,能让沈宗庭这尊资本之神从港城纡尊降贵挪到北城来的理由,其实只是一个女孩儿。
一个他深爱的女孩。
钱叔看了眼车内后视镜。
在他看来,孟小姐还不知道自己手中握着多大的权力,她有多大的影响力——她直接决定了沈氏资本的流向,决定了沈宗庭的投资动向。
钱叔知道得清清楚楚,孟小姐还在港城那些年,沈宗庭就以她的名义成立了一个叫“Meng”的资产管理办公室,大量持有各上市集团的股票,各国国债、公司债和基础证券所衍生出来的大量衍生金融产品。
虽说孟小姐离开港城时分毫未带走,但少爷认定那些是都是她的资产,仍妥善地为她保留,不断扩大投资。按照目前投资状况看,孟小姐算得身家以亿计算。
沈宗庭对孟小姐,可谓是用情至深,凡是阻碍他和孟小姐破镜重圆的一切因素,他都在一一破除。
若说一开始,孟小姐向他走了九千九百九十九步,而他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最终失去了她,辜负了她走的九千九百九十九步。
那现在,沈宗庭愿意向她走九千九百九十九步,一千步。而孟小姐只需要站在原地就好,她只需要说“好”。
车后座这场谈话,钱叔也听在耳中,一时间竟生出万千感慨。他、成叔、礼叔将沈宗庭从小服侍到大,看他经历过噩梦一般的遭遇,也看他断情绝爱,成为不婚主义,亦眼睁睁看着他陷入爱河,却在深爱的女孩和“不婚主义”之中苦苦挣扎。
如今,他终于摆脱了那场噩梦和阴影,也摆脱了家族的桎梏,只想和深爱的女孩拥有未来。
他们会拥有未来吗?
孟小姐会愿意和沈宗庭拥有未来吗?
一切都不得而知。
-
栾树胡同很快到了。
“我下车了。”孟佳期握住车门把手,涩声。
“我进去坐一坐?”他拽住她手腕,心中漫起丝丝不舍。
有一瞬间,真想把她留在车上,而不是看着她独自跨进她的家门,把一切关在门外,就连他,也被她关在门外。
“不用了,夜很深了,你也早点睡觉。”她低声。
似乎一天一夜的缠绵,她和他的激烈交缠,都如烟火,如泡沫,是出了房门,就会被她甩在脑后的关系。
沈宗庭拉过她的手,珍而重之地,在她手背上落下一吻。
干燥的唇擦到她手背,那一点湿痕让她肌肤发紧,像被什么紧紧绷着。
“我真回去了。”
水钻高跟鞋踏在青石板上,她迅速地进了院子,用钥匙拧开小红门,合上。
夏日的凉风吹起栾树的叶子,簌簌作响。黑色双R轿车停在栾树下,婆娑的树影落在车窗上,被雨刷穿过。
钱叔立在车门边,看着栾树在车上落下的树影。这辆双R轿车车头的小金人,已经在无数次风雨来去之中,渐渐褪去了镀金的色泽,变得黯淡无光。
其实,沈宗庭的车库里有很多辆车,各种豪车,每天换一辆新的开,都能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不重样。
只是,像为了保存一个熟悉的符号,也为了让孟小姐感到不陌生,他的少爷仍维持着细节上和三年前的一模一样。
车后座的中岛台里,仍然放着巧克力和软糖,放着纯棉毛巾。而这些,都是为孟小姐准备的,哪怕她如今已不再需要。
深爱藏在细节里,缄口不言。
“少爷,回去了?”钱叔请示沈宗庭。
他看到,沈宗庭凝望着那扇小红门,久久没有收回视线。
“钱叔,你先回去,我在这坐一会儿。”半晌,沈宗庭哑声。
“...是。”钱叔只能这样应下。
他懂,沈宗庭不是只在这坐一会,他会在这里坐上整整一夜,直到衬衫上都被薄荷烟草的气息给浸泡透。
似乎沈宗庭存在的意义成了整夜整夜地望着她的窗口,就如盖茨比永远望着彼岸的绿灯一般。
沈宗庭不是不能通过别的手段,将孟小姐留下来,强迫她留在他身边。只是,有些人越是珍视,就越是迟疑,越是克制。
第91章 护她
回到栾树胡同, 孟佳期先打电话给娟姐,吩咐了工作室的几项基本事宜后,放下电话。
娟姐在那头喜滋滋道:“佳期啊, 不知怎么回事,店里忽然爆单了。最近风头正盛的徐总, 好几个对家都抢着给他定制西装。昨晚上徐总助理联系了我们, 说就在尚期这儿定制呢。”
“还有一个娱乐圈明星, 这两三年最扛剧的顶流郭景勋,工作室也打了电话过来, 要在我们这定制年末星光晚会的礼服。”
“还有,李家、温家等京城大家族,也陆陆续续有人打电话过来询问定制事宜...”
那边, 娟姐还如连珠炮般说着。
定制圈的名人效应明显。若是徐总、郭顶流等人穿着“尚期”出品的礼服出现在聚光灯下, 那“尚期”的知名度和品牌附加值必能再上一个台阶,就此跻身定制高奢行列也不是没可能。
“知道了。在所有顾客里面,择几个工期合适的, 别的推掉便是。”孟佳期握着手机, 淡声。
这等繁华,门庭若市, 被顾客追着捧着的盛景, 她早在三年前跟着沈宗庭时便经历过一次。
再来一次,就算内心再有波澜, 面上也不显山不露水。
电话那头,娟姐已在心底暗叹孟佳期的定力, 不由得暗暗好奇这位新雇主的背景。这独一份的淡定从容, 以及对定制艺术的追求,就是常人难以企及的。
就好像, 她见过太多入眼繁华,练就和滋养了一副别样的心性。
挂断电话,她踢掉脚上高跟鞋,扯过被子盖住自己。
她当然知道,这份热闹,娱乐圈、互联网圈对她的追捧来自何处。早在酒会上沈宗庭把她抱走起始,有心人就已在密切关注,伺机行动,借和她靠近,攀上沈宗庭。
资本的力量何其恐怖,能让所有人为之折腰。
沈宗庭总是有这样的力量,把她带到众人瞩目的中心。既然接受沈宗庭回来找她,就要接受他一并带来的狂风骤雨,一并做好走入人群视线中央的准备。
她极力将关于工作的念头拂出头脑,准备洗漱睡觉。
刚过去的昨日,由于沈宗庭不知疲倦地索取,她连白天黑夜都颠倒了。若是可以,还是想好好地休息。
洗漱结束后,她从Coach包包中拿出药膏,洗干净,准备自己上药。
将润黄的膏脂在掌心搓热,抹到伤口处。不知怎的,又想起沈宗庭。
沈宗庭就连说下流话、做下流事,都有得天独厚的一份好看,俊美无俦的脸妖异到极致,修剪得齐整的指缓缓摸进去,还会哑声问,“宝宝,掰开好不好?”
她隐隐约约察觉到,他好像很喜欢她那里...每次总流连不去,目光一遍遍描摹。
女孩纳闷了好一会,想不明白有什么好喜欢的。每次他都要看好久,一副恨不得立时tian上去的模样。这不就是每个女孩身上都会长的?
不过,她每一寸他都喜欢的。也几乎每一寸肌肤,都被他吻遍、抚遍了,却好似还不够。
小瓷盒里润黄的膏脂一点点被抿住,涂抹在破损处,让里侧生出被滋润的清凉感。这时,她还是忍不住想起了沈宗庭的指尖,缓慢地碾入,迸出的青筋擦着她的,不知为何,他总是能让她很舒服。
想着想着就脸色发烫,暗骂自己不知羞耻。
第二天,她去工作室的时间往常更提前。
傍晚时分,一个穿着8cm尖头高跟鞋和Gucci虎头印花裙,画着浓妆的小姐走入“尚期”,点名让孟佳期出来招待她。
这位不是别人,恰好就是柳思菀柳小姐。
柳家是京城百年望族之一,家族在王府井、望京有一整段连排商铺,柳思菀是柳家独女,她旗下的产业殷实丰厚。
柳父柳母晚年得女,对这个宝贝女儿珍视得不行,眼看女儿到了适婚年龄,由着女儿的心意,只想为女儿择一个好丈夫,在圈中放出豪言:柳思菀的陪嫁是京北产业园区的一整块地皮。
柳思菀眼光高,挑挑拣拣,对那些她呼之即来、招之即去的公子哥儿一点都提不起兴致。
唯独对沈宗庭一见倾心。
沈宗庭身上那种贵族气质、那种若有若无的疏离和傲慢,吊儿郎当的痞气、傲气和颓气相交杂,就足以让少女一颗心如小鹿乱撞。
更何况,这个男人还拥有她见过的最深邃英俊的脸、最挺拔颀长的身材?
让她气闷的是,她难得想摆出点名媛的范儿,让沈宗庭见识下她的优秀和教养,搜肠刮肚地和沈宗庭搭话,不曾想,沈宗庭对她的态度始终是淡淡的,狭长眼眸中满是漠然。
谁能想到,这个矜贵冷傲的男人,会铁青着脸,将别的男人推到一旁,将他西装脱下,裹住一个女孩,将那女孩抱走?
他抱着那女孩,在众目睽睽之下穿过红毯,提前退场,如何不让柳思菀吃惊、羡慕又嫉妒?
那女孩到底如何得了沈宗庭的青眼?
柳思菀被娇惯坏了,她一门心思地认为,自己才是这场酒会最独一无二的中心和焦点。
不曾想,沈宗庭一个公主抱的动作,让那个既不是名媛后代,也不是什么显贵人物的女孩,成了全场瞩目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