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终一别
帝国以为自己能掌握住林雨泠。
腺体会是一个omega的死穴,没有了腺体,不能再标记,也或许会带来生育系统上的损伤,那么一个omega的一生就废了。
却不知道,这是将林雨泠得到自我解放的机会递到了他的手上。
林雨泠不是一个完美的O权主义,他直面自己的缺陷,自己对自身特征的一些排斥也叫做厌O。
在Alpha控权的社会下,omega被长久驯化,大环境已经奠定而成,基调永远不变。
其实AO都不是最根本的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这是一个人类社会,有社会的形成,就有权力存在,有权力就会把人类一部分分为主体,一部分分为客体。
AO只是权力相争出来的一个结果,被Alpha控权后,omega就成为了客体,活在Alpha塑造的世界里,遵循Alpha的规矩。
就像对美的追求。
自以为是对自我的取悦,可是审美观真的是自己的吗?
什么是美?
人们会认为,美是具有普遍的共识性的,或许有人get不到这一款,但无法否定这样确实是好看的,总不至于说‘丑’。
比如一个小脸盘子,大眼睛,双眼皮,白皙的肌肤,小巧的鼻尖,组合的再不好,也不至于‘丑’。
和‘丑’挂钩的词,在当今风气下,应该是,黝黑的肌肤,大脸盘子,大鼻头,宽鼻翼,大蒜鼻,眯眯眼,肿眼泡。
那么这些元素组合起来,肯定会破坏‘美感’。
人类对美的追求往往是没有攻击性的,具有取悦价值的,有观赏意义的。
可当遇到事情时能活下来的,偏偏和这些都没有关系。
而是强壮。
不管是大眼睛小眼睛,大鼻子小鼻子,白皮肤黑皮肤,都在生存上没有意义。
于生存有益的,只有够强。
所以审美本质上,审者为主体,美者为客体,只有不够强的人,无法自食其力活下去,才需要进行一种讨好行为,抱住强者的喜好,存活下去。
如果开天辟地第一天,人类还没有形成社会的最懵懂的那一刹那。
去探讨,你喜欢这一个模样,还是另一个模样。
人会选择自己觉得有意思的那一个,但却不一定是现代审美的模样。
他们脑袋里还没有植入‘概念’,所以无分别心,做出的选择才是单纯凭借个人喜好的。
一旦有了‘概念’,譬如选择左边时,别人露出嘲笑的表情,或者在一边说‘不好不好’,这个人久而久之就会倾向选择右边。
这就是驯化。
人类社会本就是一个大型驯化场。
强者驯化弱者,意志坚定的人驯化意志薄弱的人。
谁让出了权力,谁就是客体。
而长久活在其中的客体,即便觉醒了,也不可能完全摆脱掉这份影响。
Alpha控权用多少年稳定,洗脑了多少年,omega就需要夺回控权多少年,去清洗掉过去的驯化。
当站在顶峰时的选择,能够左右客体依附自己的思想时,高矮胖瘦,什么样的容貌是好看,才是自身的自由。
同时对下产生新的驯化。
现在所处的时代,显然不是omega掌权的时代,也就不存在一个完美的O权主义。
实际上,一个词的出现,就象征着一个群体对社会的试探与反抗。当真正掌权的时候,甚至是没有什么什么权主义这个词的。
但就像陈姝所说。
——“我们每个人都是时代的产物,所思所想,所作所为,都有着时代的局限性,现在能做出的改变,就已经是对于当下而言最好的了,为什么非要苛责自己?”
“而且,每一次反思也就是一次自我觉醒。刨析它,正视它,改变它,这个过程本来就是又痛苦又羞愧的;能感知到这些是因为你不麻木,你没有被驯化,你正在努力挣脱脖子上的锁链,你又进步了呀。”
林雨泠很厌恶信息素带来的生理本能,他一直寻找着一种自我和解,自我协调的方式。
他纠结于,如果自己被这种认知逼到去除腺体,本质上依然没有和自厌和解。
可是留着腺体,他又觉得讨厌。
好像人和人之间的吸引,完全不看内核,只需要闻一闻味道。
而一个传说中高等级的omega,就像是宣传做得很好的网红店,卖价很高昂,被打造成一种非常非常稀罕的东西,引得人们眼馋,想试试自己够不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个滋味。
现在,他简单粗暴的解决了。
这样一个契机,或许不够完美,但足以抵消他纠结的点,让他心里畅快起来。
从今以后,他没有信息素的困扰,在战场这一条路上,将战无不胜。
他丢失掉的只是一个弱点。
林雨泠的支援让沿海城市迅速得到稳固,势不可挡。
虫数不再有增加,呈现大幅度下降趋势。
胜利在望。
皇帝计划失败,可还没来得及为这件事发愁,新的虫潮就爆发在内陆,并且是两个城市的交界线。
潍城、桐城和滨城不同,潍城与桐城一旦失控,连带着就是各路繁华城市,恐怕都城也会不保,高楼大厦倾颓的威力本身就已经不亚于虫袭,经济也会全面倒退上万年。
陈姝和银铄原本还在养伤期,直接被皇帝紧急调令。
因为林雨泠的不配合,计划被无限拖后,他还不能舍弃帝国!
帝国如果在这时候毁于一旦,就是功亏一篑。
陈姝目标潍城,银铄目标桐城,即刻出发。
分开前,陈姝特意叮嘱银铄:“内陆的虫族爆发很奇怪,千万别冒进,有什么不对劲,第一时间向我联系。”
银铄玩笑着对她敬了个礼:“遵命,老大!”
陈姝在她后背拍了拍。
说实话,皇帝不需要百姓和军队时,就弃他们如同草芥,需要了又巴巴地召集他们,让他们去卖命。她觉得非常活该,就该空运个虫族直接丢到皇宫里去。
她根本就不想配合皇帝的命令,她觉得无论是自己,还是军中的兄弟姐妹,根本不值得为了这样一个皇帝在战场抛头颅洒热血。
可地球不仅仅是皇帝的,也是所有人的。
地球被摧毁,他们每一个人都将难逃一劫。所以归其根本,他们还是得去执行这一趟任务。
无论帝国有着怎样的阴谋,都必须先安定下来,先把外敌驱赶进去,才能去内部争斗。
外敌未灭前先内战,那么所有都将成为一场空。
银铄对她说:“老大,别这么沉重。”
“听说沿海城市那边大捷,估计咱们的林中校,哦不对,前段时间升做少将了,哎呀,战时晋升就是快,羡慕死我了!”
“跑题了跑题了,我是想说,他也快返回都城了,周上校呢已经在做蓉城的收尾工作,估计很快我们就能在都城汇合。”
“等咱们大胜归来,再带着阿杰,若拉,去吃烤串。”
“这回你可不怕被拍了吧?咱怎么也是有实绩的人了。就不用又戴帽子戴口罩的,鬼鬼祟祟猫上包间。”
陈姝点头,应了一声:“嗯。”
银铄就冲她锤了两下胸口,做了一个非常油腻的梳头动作。
陈姝想起1202四个人在酒吧里笑闹的时候,她也是耍了这么一个动作。
时间过得竟这样快…
百感交集中,像以前一样,吐槽她:“普信A。”
“等咱回来就不是普信A了。”银铄非常臭屁的耍嘴皮子:“到时候姐往那儿一站,喜欢姐的omega得排队~”
陈姝笑着,受不了了,赶她道:“滚滚。”
银铄嘿嘿一笑:“得嘞,滚啦!”
两人就此分开。
和沿海地区的‘蜥蜴’虫不一样,内陆爆发的很难定义到底像什么,它们乱七八糟,像把各种生物元素容进了史莱姆里,大多数都不高,和传统的虫族相差极远。
回顾起一代又一代的人虫大战,虫族从以前的百米,到几十米,又到十几米,现在已经变成了几米。
形态也从类人的原始生物,类人的哺乳动物,类人的昆虫,变得…,扭曲,但更具有人的外形。
这算是一种进化吗?
陈姝开着机甲与新型虫缠斗在一起。
新型虫虽然外形变小了,但自我意识却明显提高,它们甚至因为身体的灵巧,可以像人一样敏捷地使出打斗的招数,学习人类使用工具。
银铄落地桐城,桐城的受灾情况还没有全面爆发。
她先是下令组织百姓撤离,争分夺秒地安排百姓向安全的城市转移。
随着越往城市的边界处走,纠缠在一起的鸣音在脑内爆发,越来越近。
“做好战斗准备!”
她端着粒子枪。
“轰!”一声,远处的高楼坍塌。
战斗一触即发。
她带队冲锋在前,一部分负责营救,一部分负责与虫族对战。
高楼一座接一座地损毁,哀嚎声,呼救声,令她仿佛看到了若拉的牺牲。
“哐!”
“嘣——!”
尘土飞扬。
“救命!救命!”
奔跑不及的母子被砸在了钢筋水泥下,下一秒,虫族扑了过来,像撕咬一枚爆浆的糖果般,轻而易举将他们的脑袋咬了下来。
银铄的救援速度被高楼阻挡,履步维艰。
就算开着机甲,也很难穿梭在这样的废墟。
“——!!!!”
“——!!!!”
她感知到一阵前所未有强烈地杂音,那种仿佛‘声波’又仿佛‘电波’的东西,仿佛在召唤她,令她头痛欲裂,胳膊也痒得难受。
血管里似乎有什么,和那种物质在遥相呼应。
银铄强忍难受,循着那诡异的‘波’走去,越摸索越深。
直到那熟悉的世界展现在眼前。
银铄呼吸窒住,犹如一双大手紧掐住她的喉管。瞬间就明白了陈姝的调查,更明白了为什么自己可以像S级一样,获得感知力。
太可笑了!
他们所有人都太可笑了!
她又惊又惧,牙齿不停打颤,心脏高速往心口冲撞,耳边已经听不到同声系统的呼唤,快速滑动光脑,一门心思只想将自己的发现和调查结果快点发给陈姝。
“砰!”
一道等离子束穿透了她的机甲。
银铄轰然倒地,抽搐着想点上屏幕,却被军靴踩住了手指。
那是和她同属于一支军队的上级。
第一军,从来不站在人民的这一边。
“*的事都干不利索,快点炸了这里。”
“…”
“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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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最痛的刀子
曹鑫的支援没有带来胜利,反而带来了银铄的死讯。
陈姝顿在原地,紧咬牙关,与曹鑫四目相对,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声音问他:“尸体呢?”
曹鑫反问:“失联怎么寻得到尸体?”
陈姝大步上前:“只是失联你们就能判定她是死了?!”
“陈姝!”曹鑫一声高喝。
“你现在的任务目标是保护好潍城,桐城的事和你没关系!”
没关系?
好一个没关系。
陈姝胸口起伏,整个身体都在震颤。
那死的,是她的朋友,是她的亲人,那不是别人,那是银铄,是她拼死也想保护的人!
失联?
什么叫失联?
是像林承孝一样失联,像林承孝一样被杀吗?!
陈姝紧攥着手,骨节泛白,一滴滴的血从掌心滴了下来。
她有那么一刻冲动,已经瞄准了曹鑫的脖颈。
可是不行,现在还不行。
一旦她在这个时候动手,就会陷入被动的万劫不复,被扣上一顶反叛的帽子,说不定会直接被关起来,到时候皇帝就可以尽情抓着她做实验了。
陈姝强忍住满腔怒火,放弃了在这里对曹鑫动手,她转身就走。
“你想好了,你这是抗命!”曹鑫在后面喊住她。
甚至是质问:“你要把潍城百姓置于何地?是你自己说为了人民是军队的宗旨,转脸就忘了是吗!”
陈姝被他喊停。
回望过去,直到战火在耳边轰响,才打断了那显得有些漫长的视线对峙。
仅一线之隔,她只需要踏过那条边界线,就能进入桐城,就能去寻找银铄,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偏偏不能。
陈姝对这个世界的全部爱意与热血,都是因为有这么一帮朋友在自己身边。
尤其是方世杰和银铄,他们是一起从Abyssus生死与共出来的。
如果她连自己的朋友都保护不住,那她还在保护什么?
乔程死了,方世杰死了,若拉死了,现在连银铄也死了。
她曾以为自己逃离了那个实验室,却原来,她一直都在帝国的实验室里。
老李头是对的。
呆在贫民区,就做一个生在贫民区,死在贫民区的孩子,是她这一生最幸运,最好的命。
她的存在,到底带给了多少人灾厄?
死的永远都是她至亲的人。
她以为自己走出贫民区,不停地在获得,却原来每一个得到都在暗中注定好了分离。
相遇就是倒数。
只是她在这个过程中,太高兴了,所以没有预设过这样的一天。
她所珍重的一个个都被剥夺,这就是她前进的代价。
‘如果你一早听话,就不会这样。’
‘这一次你父亲是为你而死的。’
林母说给林雨泠的话,何尝不是说给她的话。
方世杰是因为她而死的,银铄还是因为她而死的。
她被野心家错误的创造出来,一生就注定是个错误,只会给身边的人带来不幸。
她的反抗,会建立在亲朋的尸骨之上。
放弃会更好吗?
放弃就能得到安稳吗?
或者牺牲她一个,就能保住其他人吗?
陈姝的心,曾经是一片荒地。
这片荒地上什么都不产,只有一些枯草枯叶。
她也向往别的土地,有花,有树,有果子,资源丰沛,其乐融融。
于是她努力去改变,去适应,在第一个人来临时,尝试让自己变得柔软,这样摔下来就不疼了。
那个人很感激她,就留了下来,在她这片荒地上开垦,埋下一颗颗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