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男主的娇气后妈[七零]——酒杳【完结】
时间:2024-03-08 17:17:40

  啧啧。有人摇头,不明白程二少爷这是干嘛,啥时候带姑娘来不好,偏偏是这个时候,这不是上赶着打夏曼曼脸吗?
  “林子,这小姑娘是谁家妹妹啊,咋没听你提过呢?”
  靠在角落弹琴的男人走了过来,一双金丝边眼镜后的眼睛满是探究。
  孟书婉认识他,冯经义,程景林的发小,也是当初拿着离婚协议来找她的人。
  只是与前世那个西装革履满是精英派头的冯大律师相比,现在的冯经义身上还是满满的书卷气。
  她扫了一圈场内的人,每一个都在打量她,并非是对她本人有多好奇,只是因为她是程景林带来的,所以他们才好奇。
  再结合刚才听到的那句话,她再蠢也明白怎么回事了。
  不是吧,不是吧,程景林这是准备让她成为自己小迷妹的假想敌吗?
  孟书婉觉得匪夷所思,有点猜不透这男人的脑回路。
  不过,她也不会傻到现在坐以待毙。
  “我叫孟书婉,”
  她赶在了程景林开口之前,笑眯眯站到了他的身边,刻意抬高了音量,让自己的话清晰地传入每个人的耳朵里,“是二叔的侄女,第一次来这里,请问你们是在准备什么节目吗,好厉害的样子呀~”
  少女微微歪头,碎发搭在脸颊,一双眼睛眨呀眨,好奇又懵懂。
  这是最无害的表情,也是她前段时间群刷好感时学到的。
  那边的夏曼曼惊喜地站起身,“他是你二叔?”
  “是啊。”孟书婉点头,冲着她甜甜一笑,“我现在住在程家,按辈分,他就是我二叔,姐姐,你打扮的好漂亮,跟挂历上的女郎一样漂亮。”
  一句话既解释了自己的身份又哄了暴脾气的夏曼曼。
  小嘴抹蜜的下场就是收获美女的香吻一枚。
  孟书婉还有些懵,就被夏曼曼拉着往圆桌走。
  “原来是小侄女啊,你也好看,长得乖乖的,我好喜欢,刚刚都是误会,误会,你喊我夏姐姐就行,来,过来,吃点布朗尼蛋糕,我今天做的。”
  夏曼曼拿了一块黑色的蛋糕塞到她手里,还不忘去给她倒饮料,“这个是咖啡,你陪着布朗尼吃,可好吃了!”
  夏曼曼这两级反转的态度,让孟书婉彻底哭笑不得。
  她是没想到这位夏大小姐是这样的脾性,喜好是全挂在脸上。
  索性表明了身份,解除了危机,她也没什么好顾虑的,坦然接受了美女服务,安心当一名“乖巧懵懂”小侄女。
  夏曼曼很健谈,几乎是嘴巴不停给她介绍了所有人。
  孟书婉这才明白,这屋子里十来个人,其实真正的乐队成员只有6人,包括夏大小姐在内,都是乐队的后援会。
  她有些好奇,这夏大小姐到底是什么身份,明明程景林那么不喜,偏偏还能带着人安安稳稳坐在这里,而且先前门口她所说的“闹剧”又是什么呢?
  “那个……”夏曼曼一改刚才的健谈,有些吞吞吐吐地问:“那你在程家有见过许星悦吗?”
  许星悦……
  孟书婉听见这个名字,神情有一瞬恍惚。
  程家父子数次争执中,这个名字出现过多次。
  她知道了这个充满浪漫爱意的名字属于一个极为优秀的女孩,也知道程景林可以为了这个女孩与父亲对抗翻脸,也会为了这个女孩答应与她结婚,更会为了这个女孩远走他国。
  或许是因为这个名字太过浪漫,又或者是充满爱意,她曾在夜深人静,蒙着被子,在黑夜中悄悄幻想过,如果她叫这个名字,是不是也会被人孤注一掷的热爱?
  当时的她顶着程景林法律上妻子的身份,却在悄悄地羡慕着另外一个女人。
  “没见过。”
  她听见自己用极为冷静的声音说着。
  “没见过啊,那就好……”夏曼曼松了口气,望着那边的程景林,眼神格外温柔。
  夏曼曼像是找到了倾诉对象,还是跟孟书婉抱怨起了许星悦。
  故事很简单,大概就是夏曼曼这个青梅敌不过许星悦这个天降。
  孟书婉静静听着,心里轻轻叹了口气。
  另一边。
  “你啥时候有这么大侄女,我怎么不知道?”
  冯经义似笑非笑,拍了下程景林的手臂,显然是有些不太相信。
  程景林眼神沉沉,望着那边的孟书婉,看她跟夏曼曼相谈甚欢的样子,一时间心里有些说不出的闷堵。
  “你得去问我家老爷子。”他有些烦躁地说,移开了视线,扫了眼周围,没有问题,都按照他说的,把稀罕的家伙式带上了,也穿得人模人样的,怎么这丫头是一丁点都没感觉。
  他想着,带这丫头见见场面,开开眼,只要她流露出向往,那多来几次这样的场合,她必定会露出马脚来。
  他就是想叫她撕开那层虚伪的面具,别装得好像历尽千帆处事不惊了,一个小丫头片子,给他装什么装,还满眼瞧不上他,凭什么呢?就凭她是个大学生?
  冯经义见程景林不仅不说话,反而表情有些奇怪,不由挑了挑眉,望向了正跟夏曼曼聊天的女孩,女孩侧脸秀美,微微勾唇的样子,十分惹人,他眸光略微闪烁了下,开始在心里嘀咕:这真的是侄女吗?
  “走了,去排练。”
  程景林烦躁地站起身,向着舞台走去。
  其余几人见状也忙跟了上去。
  很快舞台上传来了激昂的旋律,男人低沉沙哑的声音响起。
  “I am he as you are he as you are me
  And we are all together”
  夏曼曼立马抛下了孟书婉,冲到了前面,一脸痴迷地跟着音乐摆动双手。
  孟书婉挑了挑眉,看了眼在台上唱歌的男人。
  这一刻,抛去任何偏见,孟书婉有点理解,为什么夏曼曼和许星悦会那么喜欢他了。
  谁不喜欢会发光的星星呢?
  只是,这跟她有什么关系呢,她现在只想离开。
  就在她琢磨着等会怎么开口时,忽然听到了夏曼曼一声尖叫,“三哥!你怎么把她带来了?!”
  孟书婉循声望过去,就看见门口此时多了俩人。
  男人穿着衬衫西裤,臂弯上搭着黑色的大衣,容貌被周身的气势盖住,只觉得是个锋芒毕露的人,而他身侧站着一位窈窕淑女,长发披肩,一双杏眼汪汪,楚楚可怜。
  孟书婉发现自己见过她,就是那天胡同里跟程景林卿卿我我的女人。
  舞台上的程景林脸沉了下去,眼眸沉沉看着那个男人,“星悦,过来。”
  许星悦看了眼身前的男人,唇瓣微抿,随即朝着程景林跑去。
  夏曼曼则在跳脚,挥开了拉着她的人冲到了许星悦面前要扇耳光,却被她口中的三哥拦住了,而许星悦则被跳下舞台的程景林护在了怀里。
  孟书婉远远望着这宛如偶像剧桥段的一幕,渐渐琢磨出味道来,看来这不是三人戏,而是四人的爱恨纠葛啊!
  最后,夏曼曼被她三哥带走了,程景林则带着许星悦离开,他本想选冯经义送孟书婉回去,却被她拒绝了,她选择让更好说话的张一鸣送自己。
  程景林看了她一眼,最后没说什么,拉着许星悦离开了剧院。
  大家陆陆续续离开,孟书婉也跟张一鸣走出了剧院。
  刚出门就看见了停在路边的车子,而车前则站着夏家兄妹俩。
  夏曼曼显然还在闹脾气,而她的三哥只是靠在车边,默默抽烟。
  许是察觉到了视线,男人抬眸望了过来,只是一瞬的对视,便让孟书婉心惊肉跳。
  好凶。
  她匆忙收回视线,加快了离开的脚步。
  “三哥!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跟许星悦搅合再一起?”
  夏曼曼见他不理自己,而是望着什么地方,顿时更生气了。
  “三哥!夏航宇!”
  夏航宇不紧不慢地收回视线,淡淡瞥了眼小暴龙一样的妹妹,并没有选择回答她,而是问:“那个丫头是谁?”
  “哪个丫头?”夏曼曼皱眉,望了眼他看得方向,才随意道:“孟书婉,景林的侄女,你别岔开话题,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和许星悦搅合一起?!”
  孟书婉。
  夏航宇将名字在齿尖研磨,抽了一口烟,才开始安抚小妹,“顺路捎了一程。”
第29章
  “小婉妹妹今天没被吓到吧?”
  张一鸣把路上买的糖葫芦递给了孟书婉,那语气和表情就像是在哄小孩。
  孟书婉接过,笑着回答:“没有呀,感觉还蛮有趣的。”
  她说完便专注地吃起了糖葫芦,认真的模样看着格外乖。
  张一鸣觉得她就像小兔子一样,忍不住心软:“小婉妹妹,听哥一句话,离夏大小姐远着点,你二叔不喜欢她。”
  孟书婉侧眸,眼神清澈明亮,“为什么喊她大小姐啊?”
  夏曼曼给她介绍了全场的人,却唯独对自己只说了名字。
  “因为她就是大小姐咯,夏司令的孙女,你说是不是大小姐?”
  冯一鸣看她懵懵懂懂的,便笑道:“夏司令知道吗?”
  “知道!”孟书婉点头,再怎么不关心国家大事,她也是军人的小孩,怎么可能不知道夏司令。
  只是她没想到,夏曼曼居然是夏司令的孙女,那也难怪大家对她那么捧着了。
  圈子里也有阶级区分,如果说程景林这一批人属于圈子里的中阶人群,那夏曼曼则就是高阶,按理说,夏曼曼应该不会跟他们这个圈子玩在一起,可谁让大小姐看上了程景林呢。
  不过,现在的孟书婉,似乎有点明白,程景林干嘛带自己来这里了。
  他是想让自己感受到阶级差距,想看她出丑。
  “啧啧,诡计多端。”孟书婉低声吐槽。
  “你说什么?”冯一鸣没有听清。
  “哦,我是想起来,刚才那个叫星悦的姐姐是我二叔的女朋友吗?”
  张一鸣不希望她稀里糊涂卷进程二的桃花纠纷里。
  他想着,便温声开口,向她科普起了程景林的情史,当然,这里面着重介绍了许星悦。
  结合先前夏曼曼说的事情,她已经了解到了程景林完整的爱情故事。
  程景林跟夏曼曼算是青梅竹马,俩人十几岁就认识了,而许星悦则是一年前才到的首都,在溜冰跟程景林认识,俩人可以说是一见钟情,但是夏曼曼喜欢程景林,得知有人横插一脚抢了自己的竹马后,自然不开心,大小姐又不是委屈自己的性格,只要见到许星悦就会冷嘲热讽。
  本来这种只是言语为难的事情,大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许星悦是个性子温和的女孩,也不在意这些,加上有程景林护着,也没什么事情发生。
  可就在前不久,许星悦忽然来到了小剧场,对着夏曼曼扇了一巴掌,又红着脸厉声指责她仗势欺人,恶毒狠心。
  夏曼曼自然是反击回去,俩人很快扭打在了一起。
  那时屋子里没多少人,程景林和几个男人出去买东西了,而留在屋内的人劝也劝不住,还是程景林回来才制止了这场闹剧。
  “你不是说许星悦很温柔吗?真的是上来就扇了夏曼曼一巴掌?”
  孟书婉觉得有些诧异。
  “兔子急了还咬人,更何况许星悦虽然家世比不上夏曼曼,但也是娇养长大的千金,连下乡都没下呢,这样的大小姐再温柔也有自己的脾气。”
  张一鸣私心觉得,许星悦可比夏曼曼厉害,那次那么一闹,彻底让程二跟夏大小姐决裂了。
  “那你知道,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孟书婉好奇。
  张一鸣摇摇头:“你二叔不让大家乱说,我也不好告诉你,但总归还是那句话,别跟夏曼曼跟许星悦走太近,等哪天新娘子进门了,你再改口也不迟。”
  孟书婉点头,没有再继续问下去。
  她想知道的都知道了,接下来她就会投身大学生活里,也会跟程景林拉开距离,他们的爱恨纠葛,也跟她没关系了。
  …
  孟书婉回到程家,还没走进自己的屋子,就被小芳喊住。
  小芳将一个小盒子递给了她,“这是大少爷托人送回来的,说是给你的礼物。”
  孟书婉有些惊讶,接过盒子回到房间。
  尘埃在阳光里飞舞,星星点点被拨开,落在了少女的肩头。
  她坐在书桌前,拆开了那个褐色的小盒子,一支钢笔躺在里面,釉色深蓝如苍穹深海,碎金点缀顶端,熠熠生辉。
  她愣了一会儿,才将这支颜值出众的钢笔拿出来,一张纸条也在这时映入眼帘。
  孟书婉将钢笔放下,拿起纸条,纸条上面手书一行字,字迹遒劲有力。
  恭贺金榜题名
  她看着看着,嘀咕:“这都开学快一个月了。”
  她没注意到自己的唇角已经翘了起来。
  孟书婉握着钢笔,忽然站起来,在屋子里转了一个圈圈。
  明白了程景林的意图,又收到了漂亮礼物。
  现在的她,开学得好像飞到枝头的小鸟,感觉正片天地都是自己的!
  这样的愉悦心情持续到了她去报道。
  说是报道,但实际上她已经是熟面孔了。
  她没有选别的专业,所以还跟原来一样,在同样的班级上课,只不过区别是,她不再是旁听生,而教室里也没有两个孟书婉了。
  大家对于她的回来很是欢迎,班长王蒙蒙还提议组织一个集体活动,即是庆祝孟书婉夺回学籍,也是让大家放松放松。
  这个提议受到了大家的赞同,纷纷出谋划策,最后敲定了两个方案。
  第一个是组织去爬长城,感受万里河山的连绵壮阔,也去体会前辈先烈的坚持不饶的精神。
  第二个是组织去香山,现在恰逢春季烂漫,踏青赏春郊游志趣,也刚好能放松身心,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大家还能搞个野炊,其乐融融。
  王蒙蒙让大家投票,最后香山以两票的优势胜出。
  “那咱们就这周日,去香山!”
  班里一共二十五个人,除却三个人有事请假不去,剩下二十二个人,按小组划分,每小组又分出了小组长负责调配自己小组的野炊用品。
  孟书婉跟夏桃一组,但她们俩都没当小组长,而是推选了一位高大热心的男同学王大军担任组长,而她们则当起了小兵,乖乖听吩咐就行。
  王大军很开心,也极其有使命感,小组长当的像模像样,她们这一组的东西准备的格外齐全。
  这也算得上是一堂另类考核,几个教授知道后,还挺支持,其中赵教授贡献出了自己珍藏的烧烤炉子,叫他们带着去用。
  日子过的很快,眨眼就到了周日。
  孟书婉提前跟程安国打过招呼这周不回去了,而程安国在得知他们是要去香山野炊,还专门让家里的小赵开车送了一堆吃的喝的,连行军粮也送了一箱子。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