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姐接触的客户有钱人居多,这类的情报还是非常清楚的:“附近有宝格丽酒店,是五星级酒店。”
“一晚上多少钱?”丁遥问。
柜姐微愣,这她倒是不是特别清楚:“大约……一分钱左右?”
丁遥皱了皱眉,似乎有些不满:“太便宜了!有没有更贵的?”
柜姐这下是真愣了,她活了这么久,还真没怎么见过有人嫌一分一晚的酒店太便宜的……
她想了想,又开口:“那就……丽思卡尔顿酒店?丽思卡尔顿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奢华酒店品牌,不过离我们这边没有宝格丽酒店近,驾车大约二十分钟。”
听起来挺有逼格。
丁遥提笔,飞速在登记地址那一栏写下了一行文字,随手递给柜姐。
柜姐欠身接过,待看清丁遥写下的地址后,神情微滞,看向丁遥的眼神带了点怪异。
这就是有钱人吗……
然而她的职业素养令她很快就收起了这些小心思,毕竟丁遥今晚的消费可是能抵得上她好几个月的业绩了。
柜姐对着丁遥笑得分外真诚:“好的,那您这边今晚的消费一共是三角八分钱,已经达到了本季度VIP的消费金额,待下一季度的新款上线,也会给您登记的电话号码发送新款上线的消息,您是方便电话沟通还是短信沟通呢?”
柜姐的话说得比较委婉,不过丁遥也听懂了她的话内含义。
她从前虽然没有亲身体验过奢侈品品牌的VIP服务,但也在刷某书的时候见过别人是如何炫富的。
一般奢侈品品牌的VIP室是单次消费超过一定数额就能够进,这个数额一般是五到十万,但是要成为该品牌的VIP则是要每个季度都买够一定的金额。
这柜姐倒也是会做生意,丁遥今天刚血购完一堆东西,就开始想要预定她下个季度的消费额了。
只是丁遥倒是无所谓,她今天这样放肆地购物也才花了不到四角钱,连一元钱都没到,况且以后每个月都有三百元的工资,这些从前对她来说触不可及的奢侈品,倒真是成了“小钱”。
“短信吧。”丁遥随口回。
*
在奢侈品店血购了衣服鞋子和包包之后,丁遥还没有停手的打算,扭头就走进了商场内各种不同的高档店铺,尤其是以前她进都不敢进的那些店。
不过大部分奢侈品卖的东西都比较雷同,丁遥买了几家店就已经感觉没什么意思了。
唉,钱太多不知道该怎么花也是一种烦恼。
就在丁遥迷茫之时,身后突然有人叫住了她。
“丁遥?”
丁遥闻声回头,看见了一个年到中旬大腹便便的男人。
男人看清确实是她之后,眉头立刻皱起,满脸写着不满:“你怎么回事啊?给你打电话都不接!”
大叔你谁?
丁遥先是蒙了一秒,而后立马从原主的记忆中搜索到了这个人的记忆。
汪康——原主的直系上司,一个典型的中年国男,集油腻、普信、大男子主义为一身的那种。
听到汪康提起打电话这一回事,丁遥想起来了,她之前确实在原主那小破烂的出租屋里看见手机有十来个未接来电来着,只是当时她还没有做入职培训,不知道打电话来的人是谁,就没有接。
后来她离开出租屋的时候,已经知道自己暴富的事实,便没有把原主那个用的屏幕都碎了的手机带走,直接丢在出租屋不要了。
汪康看丁遥没有搭理自己,直接一通扑头盖脸的谩骂:“你今天没有请假无故旷工是要扣三倍工资的知不知道!而且今天是新活动初期非常重要的时刻,你居然还旷工,万一耽误了公司的活动进程把你头给砍了都担不起这个责任,是不是不想干了!”
第005章
“是。”丁遥确实想辞职。
以她现在的资产状况,收购汪康在的这家公司都可以,还有继续干下去的必要吗。
况且,这也不是什么好公司。
领导作威作福,同事溜须拍马,工作各种推辞,出了问题就将黑锅甩到新人身上。
原主一个月三千的工资,硬生生干了三万的活。
汪康没听清丁遥的话,自顾自地往下说:“旷工居然还有脸逛街,真的是不像话!你真当自己还是以前那个丁家大小姐啊,马上往工作群发一个一千字以上的检讨,下一次开大会的时候当着所有人面前把检讨读出来!”
待汪康骂完之后,才后知后觉地发觉丁遥刚才好像说了些什么,又问:“你刚刚说什么?”
丁遥的面上已经透出了不耐烦的神色:“我说,我是不想干了。”
一天一个包租婆那样的反派炮灰就已经够了,多了就烦了。
汪康眉头皱得更紧了,本来就肥胖的面孔皱成一团,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油腻感。
他没想到丁遥会对他说出这种话,骂骂咧咧:“丁遥你在发什么疯?你是不是忘了当初入职的时候是你求着我让你通过面试的,你家里现在败落成这样,不上班你靠什么吃饭,靠空气啊!”
汪康的声音不小,自然是传到了身后一群人的耳中。
汪康身后和他一同来的一行六七个人都是原主公司的同事,平时在公司没少听汪康这样骂人,只是现在他们又不是在公司内部,汪康这是在骂什么人?
他们疑惑地回头,看见丁遥之后,联想到她今天无故旷工,顿时恍然大悟。
早上的时候汪康发现丁遥没来一开始以为她是迟到,后面打了几个电话后也没人接,早就已经在公司当着所有职员的面将丁遥骂了个狗血淋头,所有在场的同事基本上都知道这一件事。
其中一个一直都跟丁遥不太对付的同事出言讥笑:“哟!这不是丁大小姐吗?怎么旷工旷到商场来了呀?”
“啧啧啧,手里还没少提东西呢,让我看看。“同事探头仔细打量了一下丁遥手上提着的购物袋,看清购物袋上的品牌标之后,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加放肆,“哈哈哈哈哈哈,还是奢侈品呢!大小姐也沦落到来用假货充面子了是吧,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他们一群人都知道丁遥是落败的丁家唯一的女儿,也知道丁遥平时穷得连团购奶茶的时候都不会加入,自然不会相信丁遥手中的奢侈品是真货。
“差不多得了,在外面呢。”汪康轻咳了几声,假惺惺地制止了同事对丁遥的讽刺。
他在公司的时候也是这样,每次都等别人羞辱完丁遥才会装模作样地叫停。
典型的马后炮。
“今天是汪总的大喜之日,不沾染这些晦气。”同事哼笑几声,继续看向丁遥,“丁遥,汪总今天提了辆五角钱的豪车,说请我们组的同事们一起在这商场吃饭,既然你也是我们组的,干脆就一起吧,不过……”
“你今天无故旷工的事得有个说法,别的不说,不陪我们汪总今天喝尽兴不许走啊!”
丁遥笑了,是发自肺腑地听笑了。
待笑完之后,她缓缓抬起头,直直地盯着这群人,嘴角的笑意不减,只是那双眼睛越发凌厉,竟是莫名地让人感到一股严寒。
“职场霸凌?酒桌文化?”她边哂笑边开口,“去你大爷的,回家找你爹陪你慢慢喝个尽兴吧。”
“我不干了,辞职了,听不听得懂人话?”
众人被丁遥凌厉的目光震住了一瞬。
从前的丁遥给他们的印象只有唯唯诺诺的苦脸,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气势凛人的丁遥。
就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
汪康被丁遥的话语激怒了。
“辞职?按照劳动法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我打书面报告,而且还得交接好工作,你以为你说辞职就能辞职。”他看着丁遥,像是在看一个笑话,“你是不是忘了,我们公司每个月十五号发工资,你现在还有半个月工资压在这呢!”
以前的丁遥身负债务,又要支付亲人的药费,曾多次向公司要求过想要预付工资,汪康作为丁遥的直系上司,自然对这一点一清二楚。
他是故意提到工资的事情,威胁丁遥。
只是,丁遥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半个月工资?
原主三个月工资加起来也不到一分钱,对于现在身价足足三十元的丁遥来说,她可真的是太害怕没拿到这半个月工资了。
丁遥不以为然:“送你做棺材本了,不用谢。”
“你!”汪康气极,满脸通红,与那烤得焦脆的烤乳猪简直分不清区别。
换做是之前,丁遥估计也就算了,但她现在是真的有点烦了。
这一批接着一批上赶着找事的人,就像那厕所里的苍蝇,不致命,就是真的太烦了。
丁遥忽地又笑了,不过这抹笑意却没有达到眼底,反而让人感觉内心发毛。
她幽幽开口:“汪总好歹混这么多年了,也混成了个‘总’,怎么提座驾还只提辆五角钱的,格局太小了。”
说完,她还伸了一只手,比了一个像孔雀舞一般的那个“小”的手势。
这个手势,伤害性倒是不强,侮辱性却极强。
汪康怒骂:“丁遥,你脑子是不是坏掉了,不是,真当你自己是个人物?”
丁遥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没搭理,而是转过身走进了她身旁的那家店。
方才逛腻了奢侈品门店之后,丁遥下一个目标就锁定在了商场一楼的豪车展,只是还没等她走进去,就被汪康认了出来。
既然他们要用五角钱的豪车跟她摆谱,那就让他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钞能力”。
反正现在丁遥别的不会,倒是会炫得一手好富。
丁遥的目光扫过车展内五花十色的各类顶级豪车,朝着向自己走来准备推销的导购随口说:“那辆车,我要了。”
汪康等人此刻就站在车展的门口,离丁遥不过几米的距离,自然是将她的一举一动看得一清二楚。
他们顺着丁遥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一个个脸上无不流露出震惊。
不过他们此时的震惊并不是觉得丁遥能够买下这辆豪车,而是觉得——
丁遥真是疯了!
导购欣喜如狂,激动地问:“那辆法拉利吗?请问您需要试车吗?我们这个款是需要预约的哈,您可以先签合同,然后交付定金。这辆车全款在三元左右,定金按百分之二十来走,就是六角。”
“不需要,直接签合同吧。”
丁遥直接了当地甩出一元钱。
……
汪康等人亲眼目睹了导购员恭恭敬敬地接过丁遥的硬币,还找了四角钱,一个个再次震惊了。
丁遥竟然真的有钱?!
倏地,一行人的脸色一个比一个难看,尤其是汪康和那个找丁遥茬的同事。
一会的功夫,丁遥就花出去了六角钱,甚至比汪总那辆所谓的“豪车”都还贵上一角……
他们突然觉得刚才嘲笑丁遥的自己才是个笑话。
签完合同,丁遥拿着合同大摇大摆地走出门,手里那份价值六角金额的合同被她毫不在意地拿来给自己扇风。
一行人当中唯一一个平时跟原主关系还算不错的同事忍不住开口询问:“丁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哎呀,也没什么。”丁遥不以为然地摆了摆手,“我中了个彩票,中的不多,就三十元而已,跟我以前的家底是没法比的。”
三十元——那就是整整三千万啊!
汪康和嘲讽丁遥的同事像是被雷劈中了般僵硬。
一时间,他们鸦雀无言。
丁遥勾了勾嘴角,噙着一抹讽刺的笑容:“多谢各位之前的关照了,尤其是咱们汪总,这个班我就不上了,毕竟现在也没必要上班了不是?”
“那就祝各位——前程似锦,早日升职加薪。”
*
和汪康等人分开后,丁遥钱花得差不多了,况且也有点逛累了,准备去商场外打个车到奢侈品门店柜姐所说的那个丽思卡尔顿酒店去订个房间。
她现在身上的这三十元,买点奢侈品,哪怕是买辆豪车,都还算是无伤大雅,不过要买房子的话还是有点紧巴。
况且房子这种东西也不着急,买完也得装修,不如先在高档酒店住她个一个月享受一波。
想到曾经在某书刷到的各大奢华酒店的布置,高科技的智能设施,还有酒店中的按摩美容服务等等,丁遥就已经迫不及待了。
正好她逛了大半天街,一会可以直接让酒店给自己安排一系列的按摩服务。
丁遥突然想起自己从前出去旅游订酒店的时候,那时她和朋友会提前大半个月抢先预订各个快捷酒店的房间,只因为生怕临时定酒店时那些酒店坐地涨价。
想想自己以前的生活,再看看现在,真的是——
太爽啦!
丁遥再次愉悦地哼起了小曲。
随着她的哼唱声响起,远处倏然也传来了一道歌声。
那是一个清脆的男音,唱的歌丁遥没有听过,不过依稀可以辨认是一首古风歌曲。
丁遥脚步停顿了片刻,站在原地听了一会。
男人的嗓音偏少年气,唱起歌来清耳悦心,有种林籁泉韵的意味在。
听着悦耳的歌声,丁遥突然想起和包租婆争执之时,那个唯一站出来替自己说话的戴着鸭舌帽的男人。
她想起来为什么自己会觉得他有点眼熟了。
那个戴鸭舌帽的男人叫白席,是这本小说世界原著里一个不起眼的炮灰角色。
白席原是小说女主旗下的娱乐公司当中签约的一名歌手,本来以他出色的外表和实力,是可以顺利踏入演艺圈的。
只是在临出道之前,公司的高层带着他们几个新人去参加了一个由业内大佬举办的酒局。而在酒局上,几个大佬喝了点酒,仗着点酒劲,就开始对这几个新人肆意妄为。
白席是第一个站出来反抗的,也是唯一一个,最终酒局闹得不欢而散,那几个大佬明确下达了命令,要封杀白席。
最终,白席被女主的娱乐公司雪藏,期间只分配给了他几个不用露脸的散活,一直到合同到期,才解了约。
白席这样性格的人,能够勇于对抗行业内黑暗的潜规则,也会站出来替丁遥这个素未蒙面的人说话。
丁遥是十分欣赏他的。
“有些可惜了……”丁遥轻声感叹。
如果在那个时候,自己就能够认出白席来,说不定也能帮他点什么。
丁遥一边想着,一边无意识地向着歌声传来的方向走去。
待到看见不远处那个颀长的身影时,丁遥微微一怔。
真是想什么就来什么啊。
在丁遥的前方,一个男人坐在商场前方的广场上,手里捧着一把吉他,低头弹唱。
而这个人,不是白席还是谁。
丁遥挑起眉梢,倒是没有着急上前去找白席,而是静静地站在一旁,听白席唱完这一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