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还有件比较巧的,就是桃花镇也是同属邺城,如此说是护送,但其实目的地就差几里,四舍五入下,两边倒也能算是同行了。
兴许是海上赶路有了阴影,这一趟的四人之行是坐马车。
很宽大的马车。
已经坐进马车的宋婉清还是有些震惊。
“罗大哥——”
她用胳膊量了下马车宽度,又用眼睛瞟了下前后长度,语气里的惊叹简直掩都掩不住;
“你租这辆车,花了多少银子啊?”
这般惊叹,不是宋婉清没见过世面,也不是罗慎租的这辆车豪华太过,而是——
罗慎这人,皮相长的不错,可若观其身外之物,那就是一身粗棉,两袖清风,就连头上盘发的簪子都是杨木的……
是的,你没听错,就是街道两旁随处可见的杨木枝。
那真是肉眼可见的穷。
所以当对方说要包起她一路返程的食宿时,她不止面上拒绝多次,那就连内心都是拒绝的。
救命,她不是嫌他穷,而是真的不想乘坐着逼仄马车,在路上颠簸四五天,然后再每日吃着粗茶淡饭,晚上宿在破旧小栈……
当初使劲拒绝没拒绝掉时内心有多悲怆,如今坐在宽敞明亮的马车里,宋婉清内心就有多惊喜。
不是狭小逼仄的马车?
兄弟这是深藏不露啊!
宋婉清的问话没有得到回答,对方与程顺就坐在靠近门边的两个位置,双手抱臂,听她问话,高贵冷艳的瞥她一眼,然后慢悠悠的,甚至还夹杂了点阴阳怪气儿;
“放心,总不会委屈了你。”
宋婉清;“……”
确信了,对方应该从当初自己死命拒绝时,就听懂了她的隐藏意思。
汗。
马蹄悠哒悠哒,缓步前行,一路走的都是官方大道,很稳当,但在没人聊天的时候,也确实很乏味。
于是宋婉清在欣赏了一上午的路边风景后,头一歪,就那么躺在铺了厚厚软垫上的小榻上睡了起来。
——是的,罗慎这个明面上看着不太靠谱的男人,居然在准备马车的时候,还知道给她铺上软垫……
悄悄在心里给他点个赞,细心的男人真是棒棒的。
马蹄悠哒,车轮咕噜。
整整五日的旅程,宋婉清当初被迫应下的时候心情有多惨烈,那后面每日在车里吃了睡,睡了吃的日子就有多舒坦。
甚至她还悄悄为自个儿找了个聊天搭子,就是天天跟在罗慎屁股后面跑的程顺小胖子。
至于为什么说悄悄的呢?
在行驶的第三天,程顺小胖子自有话说;
“……老大不让我和你搭话,说我嘴不把门儿,你又已经婚配,我们身为男子,一路同行已是逾越,若再相谈甚欢,那难保宋娘子的夫君心有嫌隙……”
宋婉清内心啧啧,这才想起自个在前几日对方问起时,为了方便,直接说的“夫君在外行商,此行,她是带着女儿回娘家省亲”的这种标准场面话。
她有些唏嘘,但明面上总不能拆自己的台;
“是该这个理儿。”她微笑,看上去对眼前局面颇为满意,然后话题一拐,又问;
“那前两日你老大都防守的很严,我要么同时看见你俩,要么只能看到他一个,怎么今日就只剩下你?”
大中午的,烈阳当空,两匹拉车的马在休息吃草,宋婉清则带着小禾儿和程顺排排坐在树荫凉快地儿,是真的对这件事挺好奇。
不是要严防死守吗?
不是不能和她相谈甚欢吗?
这怎么才第三天,就不管了?
宋婉清这句充满疑惑的问话落地,那程顺小胖子沉默了好久好久,久的宋婉清都开始不好意思,误以为自己问到了什么了不得的机密,正打算转移话题时,他终于挠挠头,讪讪地开口了。
“前两日中午都是我去集上买的饭,宋娘子你和小禾儿都不太喜欢,吃的很少,老大嫌我不会买,今日就留下我,亲自去买了……”
宋婉清;“……”
啊——
想来想去,都没想到会是这个答案啊。
不过,罗慎说程顺不会买饭这句话,是真的真的很戳心窝啊。
程顺他丫的是真不会买。
舟车劳顿一上午,好不容易熬到吃饭点,他买的都是啥?
肥腻的大肉包,油炸的小酥点,齁甜的桂花蜜,还有表面一层油,内里却无味塞牙的大烤鸭。
讲真,若不是觉得吃人嘴短,她早就开始张嘴提意见了。
啧啧。
于是就这样怀着莫名复杂的心情,宋婉清在一刻钟后,真的吃到了很……舒坦的一餐。
又麻又辣的卤味鸭,巴掌大小的糯米鸡,凉凉脆脆的旱黄瓜,还有满满一竹杯冰块未化的水果汁。
宋婉清不知道对方在这陌生的小城里,是如何找到稀罕冰镇的东西的,她没问,在这一刻,她只顾吃的狼吞虎咽,并在替女儿擦去沾粘脸上的糯米粒后,又在心里默默为罗慎竖起了大拇指。
好人啊!
哪怕会记仇,会阴阳怪气她,那也真的是大好人啊!
在能够吃的舒爽的路途里,日子总是过得飞快的,一眨眼,在车轮咕噜咕噜咕噜间,远方石碑上的“桃花镇”三个字,已经清晰可见。
等马车终于到达桃花镇时,是在他们开始出发的第六天下午,听着外面嗡嗡鸣鸣的说笑声,宋婉清好奇的掀开帘子打量四周。
小禾儿也有样学样的探出脑袋,眨巴着那双水灵灵的眼睛,左看看,右瞧瞧,然后露出和宋婉清一模一样的好奇神情。
这真的是个很普通的小镇,和雍城那种地界没法比,哪怕身处最繁华地段,街面上的人流也不拥挤,还有街边两旁的商铺,不繁华,不奢靡,就那样亮亮堂堂,干干净净……
这就是原主自小生活的家乡吗?
第13章 徒生波折
说起原主的遭遇,宋婉清那也是一声叹息。
出生于小富之家的貌美姑娘,父亲重利,母亲懦弱,又加上爷爷奶奶的不管不问……
原主被高价卖入大户的命运,几乎是注定的。
不是苏家,也会是李家,陈家,王家……
毕竟,一个无足轻重的漂亮女儿,那可是能卖五百两银子啊!
五百两,几乎是老宋家在这个镇里积攒几辈子的家业,属于家里男孙们的家业。
卖一个女儿,家里产业直接翻倍,谁不心动?
多么划算的买卖。
“你……想在哪里下车?”
正沉浸在原主不太美好回忆的宋婉清被身后响起的声音打断思绪,她顿了一下,然后才放下帘子扭过头,表情又恢复了一贯温软;
“找个客栈把我们放下就好。”
客栈?
罗慎抬头,脸上没笑,目光黑沉沉的;
“不是要回娘家吗?我们可以在这儿先下车,让车夫先把你们送回去。”
啊,果然只要有一个谎言,后面就要有无数谎言来填补。
宋婉清有些后悔前几日为了方便随手捏造的谎言,但如今骗都骗了,且这次分开后也许再无见面机会,此时若解释这些,倒显得可笑了。
所以宋婉清扯了扯唇,面不改色的继续扯;
“不急不急,我这回娘家,一点礼物都没采买呢,况且家里又不只有父母,我总得将妆容收拾妥帖,再好好置办些礼物分派……”
哦,明白了,得置办些排场出来。
程顺在旁边表示理解;
“宋娘子说的有理,这外嫁姑娘回娘家,可不就得多置东西,才能不被哥嫂小看,就像当初我媳妇儿回娘家,那身上都得穿最好的衣衫,还非要带上刚成亲时我给她买的银镯子……”
“咳!”一声轻咳,程顺的絮叨戛然而止。
宋婉清;“……”
她看了看缩着脖子鹌鹑似的程顺,勉强压下唇角笑意;
“既两位也觉我说的在理,那便麻烦把我送到客栈门口,我还需进去休整一下,食些餐点……有劳了。”
……
在宋婉清的请求下,她和女儿被放在了这座县城最好的客栈前,向两人微笑告了别。
“再见,一路顺风。”
车轮咕噜咕噜的走远了,而宋婉清也笑着放下了手,牵着女儿踏进客栈门,以一两银子包了三天上等间,又吩咐小二送些可口饭菜进房间后,她便带着女儿,两个人一同瘫在了楼上软床上。
啊,终于能好好休息几天了。
宋婉清闭着眼睛在床上打了个滚,想抱着香香软软的女儿揉捏一通,但手一捞……捞了个空?
她懒懒睁眼,看着小姑娘屁股一扭一扭从床上下去,在地上撒欢的样子,忍俊不禁。
“小禾儿,不累吗?”
马车坐了整整六天,哪怕中途会住客栈,那也是天色黑透才进,太阳初升便出发……难道小孩子都不懂累的吗?
小姑娘听她询问,白嫩的脸上笑意甜甜,然后一句话,瞬间击中宋婉清心窝。
“禾儿不累,禾儿想给娘亲倒茶喝。”
宋婉清;“……”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些说要独身到底的单身女性,在上了一定年龄后就开始渴望孩子了。
妈的,真的可爱到犯规。
宋婉清满足的饮了杯乖女儿递过来的茶,然后又趴了片刻,估摸着小二也该将饭菜送上来了,这才艰难的从床上爬起,磨磨蹭蹭的开始收拾起了行李。
毕竟是未来五天要住的地方,该收拾妥当的地方还是要收拾的。
她们从苏家带出来的瘪瘪小包裹被丢在大船上没拿,如今手里的包袱,那都是后头在城镇里置办的,勉强比当初的寒酸包裹强上一点。
手指轻轻解开包裹的系口,宋婉清将里头自己的两套衣衫和女儿的三套春衫叠一起,取出,工工整整的放到屋内衣柜里,再返回来扒拉扒拉……
呃,好吧,这个包袱也确实只比上一个包袱好一点,真就一点。
把两人的衣裳拿走,包袱皮里就只剩了两样东西。
一本她在上上上个城镇花重金……整整二两银子,购买的和苏府里的那本一样的大夏地图。
至于另一样——
宋婉清随手把地图放下,捡起被胡乱塞进包袱里的一张纸。
一张如同查户口般,写满了罗慎个人信息的一张纸。
宋婉清缓缓展开纸张,然后将信息从上到下的一行行扫视,看着看着,唇角笑意上翘的压都压不住。
她又想起了分别时,男人一脸严肃的将纸递给她,然后字字承诺的样子。
“……这张纸上有我罗慎的全部信息,若你有需要,随时都可以去秋月镇找我,凡你所提,尽我所能……”
啧啧,别说,若宋婉清真打算在桃花镇定居,那背后有个捕快靠山,对她这个带着娃的单亲妈妈来讲,真的是一件大好事了。
只可惜啊——
宋婉清唇角带笑的将手中纸张撕了个粉碎,然后一把扔进了桌脚垃圾桶里。
因为这里有原主的父母,所以她决不会定居桃花镇。
而若不定居这片,那两人的未来就毫无交集……既无交集,还了解那么深干什么?
恩情已还,两不相欠,已经没什么了解必要了。
……
宋婉清那边舒适自在的展望未来,而罗慎这边——
马车上,被憋了好几天的程顺碎嘴子几乎停不下来。
“老大,咱真就这么走了?那宋娘子的胳膊可还没好利索呢!本 文由企鹅 裙死二而而五九一似七整 理上 传这后面要磕着碰着可怎么好?说来她也是老大的救命恩人,当初在船上,若不是她反应快,那老大你……”
罗慎这会儿的面上也不似这几天的严肃样,而是微皱眉头,用手指轻轻捏了捏,语气有些疲惫;
“那不然怎么办?”
“跟人家一块回娘家?让所有人知道她和咱俩男人一块回来?把她的名声毁得稀巴烂,让她因为救我而夫妻离心,旁邻恶语?”
程顺;“……”
他挠挠头,面色讪讪的转移了话题;
“那什么……老大你武功又精进了啊,胆子又大,那么危险的场面,居然还能制住洪广秀,那可是恶贯满盈的通缉犯,悬赏榜上的赏金足足上千,老大你发了啊!发了发了——”
说到这儿,程顺也羡慕的不行。
上千两,名正言顺的上千两。
那可是他们正儿八经当捕快,天天风吹日晒,起早贪黑,整整二十年才能赚够的数目啊。
程顺咂咂嘴,心里艳羡的藏不住……当然,这事也真就只能艳羡了。
程顺他自个当时也在场,他也知道离他不远的水匪头头是通缉犯,他也知道逮到人能得赏银千两……可有什么用呢?
他不敢啊!
哪怕时空回溯,以他如今的心态重回当场,他也不敢。
他所能做到的最大限度,恐怕就是不像当时那么怂包哭泣。
至于像老大这样,认准目标,毫不犹豫的提刀就上……
他一辈子都学不会。
程顺这人,空长了副五大三粗的强身板,但其实内地里,怂的不行,压根不是当捕快的料,只唯一的好处是——他特别有自知之明。
所以说归说,闹归闹,在眼睁睁看着老大这么一笔横财进账后,他梳理心情也只用了几秒时间,剩下的,便是满满羡慕和起哄。
“得请客啊老大!请客!”
“我要在醉仙楼吃席,就咱上次去邺城办案经过的那家,听说里边大厨都是从京城挖来的,好吃的能让人吞掉舌头……”
罗慎紧皱的眉头缓缓松开,很是无奈的瞪他一眼;
“吃,就知道吃,你知道那地儿多贵吗!”
程顺睁大眼,一脸搞怪的震惊;
“老大你都有上千两了,居然还在乎这点儿?抠成这样,你的兄弟义气呢!咱们不是说好是彼此的小天使吗……”
“嗷嗷嗷……错了错了!”
“不去醉仙楼……咱就随便在路边吃点小食……啥?路边摊都不请!!”
“老大你堕落了,你真的堕落了……”
“……”
第二天,宋婉清搂着香香软软的女儿睡到自然醒,然后打开后街窗杦,看着明亮耀眼的光线披洒入室,给照到的所有物件镀上柔光,她眉眼弯弯,心情是难得的舒快。
早安啊,美好的一天。
然后承载着这股好心情,她乐颠颠的梳洗打扮,又给宝贝女儿挑了个鲜嫩的颜色穿,然后牵着女儿的手,在街上吃了顿丰盛早点后,直奔县衙,再然后——
美好的心情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