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有狗叫,远处有大货车驶过公路的声音,院门外头有马蹄声。
一夜过去,听觉比大脑率先苏醒。
安荞的生物钟往往比闹钟早一步醒来,刚睁开眼,手机便震动起来。
她麻利地收拾好自己,又把卫生间里最后那点洗漱用品装进了随身的包里。三个箱子一个包,把院子外头停着的车的后备箱塞了个半满。
好在这一趟只有她和李伟两个人,倘若后备箱放不下的话,整个后座都可以用来放他的行李。
装完行李拍拍手,身后便站了一个人。
安荞看见孙熙,温柔地笑起来。
平时的他,从来都是起得最晚的那一个。常常都是她和师傅已经备好马鞍了,客人都已经等在了马场,他才匆忙从床上下来,开着他爹的车赶到马场。
今天他起得这么早,原因不言而喻。
安荞和他一起回了主屋,正巧,孙建发也还没出门赶马,正同老婆一起吃着早饭。林芳一早炖上了奶茶,见两个孩子都来了,就盛出来,和花卷一起摆到了他们跟前。
“今儿要赶一天的路,小安,来,多吃点。”
一整顿饭,林芳看着安荞的奶茶碗,少下去了一点,她就用舀一勺补上。直至安荞摆着手说真吃不下了,她才坐下来,颇有感慨地笑叹:“我记得你刚来的那天呢。你路上堵车,都没赶上吃晚饭。今天就不着急了,好好吃一顿。一会儿给小伟带几个花卷过去,穷家富路,赶路的人千万不能饿着。”
孙建发吃完了,收了碗就站在一旁。
和安荞刚来的那天一样,安荞坐着,他就靠着一旁的墙壁,一根根地抽烟。
他视野的角落,是厨房里那一蛇皮袋装的胡萝卜。安荞当初随口说了一句“胡萝卜基金”,没想到还真就买来了这么多。
时间不会因烟的延续而暂停,一根根烟下去,太阳越升越高。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索性什么都不说了,出了门,骑上摩托车,去山上赶马下来。
安荞开着自己的车,载着孙熙到了马场,又去了李伟的院子里。
小院里没有人,屋里亮着灯。
她看了看时间,其实已经过了和李伟约好的点。但临行之际的迟到完全可以理解,她也不着急,将车停在了院子外头,开了后备箱,自己走去了孙建发的马场。
马圈里刚从山上下来的小马们都围在水桶边吨吨地喝水,只有追风闻到安荞的味道,嘴巴湿漉漉地抬起头,朝着安荞便蹭了过来。
安荞两手捧住它的鼻子,乱七八糟地揉了一圈,又将手放到了身后。
变魔术一般,她从口袋里变出一根胡萝卜。
追风一口咬住了胡萝卜的尾巴,却不咬断,只跟安荞像拔河一样玩闹起来。安荞笑靥如花,把胡萝卜嬉笑着都喂给了它。
日头高升,河水流淌。
追风畅快地啃着胡萝卜,安荞摸着它的脖子,看向了草滩的远处。
那里的马儿差不多都已来齐了,马倌们照常坐在凉棚底下,等待着客人们的到来。人群之中,那个一身迷彩的硕大身影格外显眼。
可那么显眼的一个人,却始终都在草滩的那一头。
她远望许久,轻笑了一声,回过了头。
也是。
她故技重施,过河拆桥,又怎么还能要求他来送一送自己。
叹一口气,当作自己释了怀。
追风吃完了胡萝卜,喝完了水。
安荞将它带出了马圈,去鞍房找马鞍时,还是下意识地抱起了自己亲手做的那一顶。分量压在手臂上,她才回过神来。
她走了,师傅也不会让别人骑她的马,用她的马鞍。
李伟的电话就在她放下马鞍的时候打来,告诉她自己已经把行李搬上了车,可以准备出发。
她到了凉棚边,告诉师傅和孙熙。
“李伟那边收拾好了。那我就先走了。”
“你车停在他那边?”孙建发放下手里的肚带,“走吧,我送你一起过去。”
安荞笑着点头,但目光刚一看向孙熙,他竟转身骑上了摩托车。
“小安姐,你先别走,先等我一下!咱在李伟那儿碰头!”
他没说去干什么,就风风火火骑着摩托一溜烟走了。师徒俩对视一眼,都在笑这小孩实在不太稳重。
尤其是见到了少年早熟的李伟,这对比格外明显。
孙建发对李伟的第一印象,就是王明的“私生子”。两人相处的机会不多,李伟又比较内向。孙建发不太明白,为什么明媚开朗的小安会和李伟相处得那么好。
后来渐渐地,孙建发才察觉出这孩子和小安似乎很像。那种像,远不是外在的长相,而是一种骨子里的东西。
孙建发交代着路上要注意安全,告诉安荞自己会照顾好追风,又开玩笑地说起那一大袋子“胡萝卜基金”。一大通话说下来,时间又过了许久,但三人还没等到孙熙。
不知道这小子又搞什么去了。
孙建发劝安荞:“要不别等了,你们赶路要紧,先出发吧。”
“没事……”
安荞刚一开口,远处那摇摇晃晃的摩托车就出现在了小路上。前面的轮胎左扎一头右扎一头,像在路上跳舞。
孙熙年纪虽然不大,可从来也没有把摩托骑成这样过。
等他降了速,一路上车上摇晃的罪魁祸首便激动地从孙熙的怀抱里跳下来,扑到了安荞的脚边。
一抹惊喜的笑容挂在了安荞嘴角。
“白手套!你也来送我啊!”
孙熙嘟着嘴巴道:“就看见它,没看见我?”
“看见了,看见了。”安荞说着,从口袋里又掏出了一根胡萝卜,递给了他,“一会儿喂给白雪吧。以后咱家自己有胡萝卜了,可别上成哥那边偷去了啊。”
孙熙哼一声:“你都走了,我也没法再去偷了。”
孙熙和孙建发知道安荞要走,tຊ可白手套不知道。它乐乐呵呵地在安荞的脚边甩着尾巴,又看着安荞和李伟打开车门上了车。
它还以为,安荞会像从前一样,开车出去一趟,回来就给它带好吃的。
“走啦,师傅,熙熙。”
安荞在车窗里,孙建发和孙熙在车窗外。
孙熙咬着嘴唇,挤出一个笑容,没敢张口说话,只怕自己男子汉大丈夫,却掉出几颗眼泪珠子来。
孙建发朝他们挥着手,还不忘再喊一句——“路上慢点!”
车从小路上开出,开过了村口,路过了马场,然后驶上出村的那条坑坑洼洼的水泥路。
送别的人消失在了后视镜里,安荞的目光,也从后视镜望向了草滩上的合作社马队。
她没有看见他。
草地之上,行走着群群的骏马与牛羊。无边的绿色容纳了其上的一切,静静凝视着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故事。
或完满,或遗憾,草原可以接受所有的可能性。
就像刚来到坝上的那一天,见到他的第一面。那是他在埋葬夭折的小马驹。
那时候她想,他今后还会有别的小马。
此时此刻,或许也是同样的处境。她走了,但他今后还会有别的小马。
她是无根的浮萍,注定飘向远方。
而他的根,早已扎在了草原上。
他只管策马在他的草原上奔腾,他的爱,将来也自有长生天赐予护佑。
车终于开出了村庄,开上了远去的公路。
车载蓝牙连着安荞的手机,随机到了一首达尔扈特蒙古民歌,《送别》。
「骑上高大的棕马
要穿过沙海茫茫的谷地
我可爱的恋人啊
请让我吻过你的衣襟再启程」
蒙古语悠扬又神秘,嘹亮的歌声回响在车内。
在旋律中微微律动的李伟,随意地往窗外一瞥,不曾想瞧见了意料之外的景象。
他小声地开口。
“师姐。”
安荞扭过头,想看看他怎么了。
可眼神一挪过去,就见到了窗外那片草地上,策马奔腾着的男人。
飘摇的草被骏马的四蹄征服,而坐在它身上的苏德,用目光凝望着公路上的那辆车。
风尘扑在他的身上,马蹄溅起高高的泥点。
他来了。
骑着他的马,奔跑在了这片与她相遇的草原。
远处的晨日在他身后映出了一圈轮廓的金光,让他的身影也变得如梦似幻。
车走了多远,他便骑着马追了多远。
直到马儿再也追不上那不曾减速的车,直到他再也望不见那个远去的女人。
车里的音乐依然放着,很快到了第二个篇章。
「骑上俊美的骊马
要穿过青山峭壁的谷地
我亲爱的恋人啊
请让我吻过你的脸庞再启程」
安荞点起一根烟,摇下了车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