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初朝陈政聿看,她对这个牛逼的哥十分崇拜,语气亲切又敬重:“政聿哥好。”
陈政聿点点头,视线转到陈最最身上,但她已经背着白色小香包开车走了出去。陈政聿叹气,叮嘱着:“那我走了。你要是没钱了跟我说,我给你打。缺什么国内买不到的,也跟我说,找人给你买。想回家了,就打电话,我来接你。还有......”
“我知道了,总之有什么事情都联系你嘛!我明白的,亲爱的哥哥,公司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小妹就不耽误您了。再次谢过,拜别。”陈最最弯着腰,朝坐在里面的陈政聿挥手,嘴角咧得大大的。
陈政聿乜她一眼,无奈离开了。
正好饭点,陈最最和黎初去学校附近的万达广场,找了一间牛排餐厅坐了下来。
陈最最一只盯着黎初看,半晌,后者都快被她看脸红了,那一双眸才重新焕上灵动,咧嘴笑起来,左嘴角陷出一个小梨涡。
微蜷的齐腰长发随意地披散在身后,巴掌大的小脸,精灵耳,细腻到看不见一点毛孔的入剥壳鸡蛋一样的脸蛋,凑近些还能看见脸上窗外阳光反光射照出的细小绒毛。
黎明被美貌击得一怔,没把住嘴说出了内心的想法:“我还以为你不开心呢。”
还没等她后悔呢,就听见对方玩笑般开口。
“为什么不开心?”陈最最转着眼珠子,“我很开心啊。”
“那就好。”黎初松了口气,继续说:“你才回国,伯父伯母却出差了。政聿哥又忙,都没好好陪你。换我早生气,难过死了。你居然没生气,太厉害了。”
陈最最刚把切好的牛肉叉起来放在嘴里,拔出叉子,嚼了好几口,吞下。
“生气啊,那肯定得生气啊。不过,那都是小时候的事情啦。我在国外的时候,就一个人会躲在被子里哭。然后第二天肿着眼睛上学,同学们以为我被蜜蜂蛰了,老师还给我送到校医室呢。后来就习惯了。”陈最最耸肩。
黎初想到什么,咯咯笑,“我记得,有一次你是不是还离家出走先自己坐船回来,然后把伯父伯母吓坏了,甩下还在高考的政聿哥就去墨西哥。”
陈最最讪笑,似乎也觉得荒唐,“是有这么一回事......”
那时陈政聿初三,面临高考,陈家所有的重心都放在了陈最最她哥身上,陈最最那时又才六岁,但也坚持不带回国。
陈家很不同。
祖上一代下来都是经商的,一家子都是脑子灵活的物种。可也正是这样世世代代遗传下来的家族,对待孩子很严苛,也很放纵。养育的方式是让他们从小就独立,变成什么样的人都随孩子自己的选择。
陈家的小孩自小就养在国外,陈政聿直到要回国上高中,才与陈最最分开。
陈父管公司很忙,陈母工作性质要常回国出差。兄妹俩相处的时间是最多的,所以从小,陈政聿很宠溺陈最最,把陈最最养成了一个独立且单纯的骄傲小公主。
害怕自己辛辛苦苦宠着长大的小屁孩被人生吃,陈政聿从小就带着陈最最坐在家里小别墅的花园摇椅上,他推着摇椅,嘴上说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妹妹,你可以养花、养猫、养狗,哪怕养头牛搁在家的花园里,哥哥都会支持你的。但,绝不能去养男人。男的都是白眼狼,记住了吗?”
陈政聿在她脑子里钻啊钻,耳濡目染,陈最最记住了,并俸为人生格言。
“哎呀,都是过去的糗事了。”陈最最拿过放在空椅上的白色斜包,扯出包纸递给黎初,绷着一张脸没什么威胁的脸,恐吓道:“不能再说了,再说我生气啦。”
黎初抿着唇接过,她一路盯着大太阳跑来的,流了许多汗,没想到最最居然注意到这个细节......
黎初心中流过一丝暖洋。
学校南门就在距万达广场就两条街道,吃过午饭,陈最最她们很快就回到了苏大南门。
南门的人还是很多,人潮汹涌,每个手里总提着点什么东西,烤串、冰棍、扫帚等等。
头顶太阳炽热,亮得没有边。为了迎接新生新铺得柏油路上,肉眼可见地,上面泛起一层透明色的热浪。
陈最最与黎初共撑一把伞,几乎没什么用。
走着走着,陈最最脖子后边也开始积蓄汗意,她不得不将粘在脖子后边的发尾盘起,绕几个圈,绾成一个丸子头。
苏大的本科宿舍楼建在学校内的一个天然小矮坡上,男女生统一一片区域,音乐学院的女新生住在十四号楼,法学院在十三号楼,她俩正好在邻楼。
进宿舍区域要经过宿舍区旁的篮球场,这片已经被征用为新生报到处,刚才陈最最就是在这里,跟着她‘勤奋’的哥哥,顶着无数道目光,完成了报道。
黎初来找她之前也报道完了,没必要再挤进去,二人走上斜坡。
突然,黎初看见了什么,诶了一声,“最最,看那,咱苏大的招生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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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最最:救命之恩,一顿粗糙的请客就算完了?难道不该来个以身相许什么滴?
周廷:......
第3章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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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最最停住,顺着黎初指的方向看去。
黑色的伞檐微微上抬,冬青树的一枝嫩芽进入她的视线,明亮刺眼的阳光中,她看见男生慵懒靠着白色塑料椅的侧影,双目微阖,白色的有线耳机线从耳垂留下拍打宽耸的肩,汇进他黑色插兜裤袋里。
他的头发比两个月前长了,过了眉毛,刺着眼睛。他穿着一件白色内搭,黑色防晒棒球服裹作一团,随意搭在身后的椅子上。
风吹穿过树叶响起簌簌声,卷走了人脸上热意,似乎也舍不得热意将他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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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海大学的军训惯例要进行一月,第一周在学校站军姿,第二周到郊外的基地野外拉练,第三周继续回学校,进行方阵和军体拳的练习。
最后一周对新生来说是最轻松,也是最热闹的。因为学校各大社团的初招新基本都放在这一周。
下午六点一刻散操。太阳西沉,黑色的云推着晚霞朝天边走。
结束晚饭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都开始亮起了点点星火。
今年音乐学院只招了一百来号人,陈最最主修的专业是声乐表演,副修钢琴旋律。恰好今年班上有十四个女生。陈最最与梁雪荞是多出的那两个,和经管专业的李思,三个人住一间四人的宿舍。
李思很好相处,留着一头齐耳的短发,五官尖细,一副精明样,说话也处处是周到,一点都不讨人嫌。
反倒是梁雪荞沉默寡言的,若不主动与她开头,不会给你一个眼神。陈最最莫名地有些不想接触她。
在李思的促使下。三个人一起吃晚饭,结束一起走回宿舍。在经过操场的时候,有一群穿着篮球服满身汗味的男生结伴,骂骂咧咧地经过她们身边。
“我TM真的服气了。去年这样,今年还TM这样!”
身旁的人开口安慰男生道:“没事没事。明天我们早点来,可以多打会儿。”
陈最最不明觉厉看向这群男生走来的方向。顶灯照射下,篮球场犹如白昼,不知什么时候上面聚集了很多人,还有越聚越多的趋势。
李思睁着一双好奇的眼,问:“这是?”
陈最最站在斜坡上,踮起脚尖一脸新奇地瞧人群拥在中间的景象。须臾,她收回脚,兴致缺缺,“舞蹈社团,正准备刷街呢。”
“啊?”李思瞬间瞪大眼,看着人群,模样有些迫不及待,“最最,我们去看看好不好?”
“……”
陈最最有些纠结,这样的刷街活动她在墨尔本初高中就见过不少,还会临时搭建一个小舞台专门表演,眼前的这个……属实不够看。
但李思的目光太亮了,她也不好意思驳。
梁雪荞干脆得多,直接拒绝,跟她们打了个招呼,就回宿舍了。
与所料不错,整个表演很无趣,陈最最全程到尾表情麻木。反倒李思,一脸兴奋,回宿舍的路上嘴巴一直叭叭个不停。
“哇,太酷了,我也好想学舞啊。”
“嗯......学嘛。四百块钱可以学四年,还能上台表演。挺划算的。”
“一起吗?”
陈最最停住,很认真地想了一下,认真看李思答:“我不参加,我对跳舞没什么兴趣。”
“啊......”李思表情有一瞬间的不自然,很快,一副满不在意的口吻:“那我也算了吧。”
回到宿舍后,陈最最从抽屉里取出手机。
整整一个下午,她收到了不少消息,有她哥的,爸妈的,还有一些国外的朋友发来的邮件。
她一个个回应。
在清空最后一个红点,正准备去洗漱的时候,又有新消息出现,把弹窗顶到最上一格。
【黎初:最最,你在哪?】
【Angel:宿舍啊。怎么了?】
【黎初:快来操场!嗨乐队来刷街了!】
嗨乐队?
什么名字?没听过。
可凡是与音乐有关的,陈最最敏感度就跟喷瓜一样,碰都没碰,就直接起飞。
她咻地站起,正想问宿舍其他人去不去,一回头,刚才进来还在的梁雪荞不知道何时离开,李思也进厕所洗澡了。
无奈,陈最最只能告诉黎初,让她给自己占个位,她马上到。
她将头发重新扎好马尾,身上的军训服没来得及换下,匆匆下楼。
当双脚站在篮球场的蓝色地面上时,眼前的一幕让陈最最惊了。
原本围得水泄不通的舞蹈社,现在只剩下零零散散的一圈人,反观篮球场的另一边,里三圈外三圈,人头像蚂蚁洞旁的蚂蚁,一个挤一个。
陈最最经过舞蹈社的时候,听到几声抱怨。
“你不是说嗨乐队今天不刷街吗?”说话的是一个留着狼尾发的男的,正一脸愤慨地看着对面。
另一个墨灰挑染的男生似乎也很懊恼,“叶斌是这么说的啊。”他意识到什么,啧了一声,“我他妈,艹,又被他骗了!”
走到人群最外圈时,陈最最被人撞了一下,她只听到一声‘不好意思’,转眼就分不清谁撞得她了。
陈最最重重吐了一口气,低头给黎初发消息。过了一会儿,黎初不知道从哪忽然出现在她身边,拉着她朝人群里钻。
陈最最穿缩在各式各样的香水味、汗臭味中,感觉自己快要不能呼吸时,才恍若冲出迷雾,视野瞬间开阔。
黎初是跟她舍友一起,将介绍室友给陈最最,陈最最打过招呼后,迫不及待地朝前看。
前面大约有半个篮球场大的空地上,用小木板、红布毯搭了一个三厘米高的小舞台。舞台上,有架子鼓,贝斯、吉他、键盘和一只站麦,一个基本乐队的标配。
表演还没开始,舞台后方两边的灯很暗,只依稀看见有几个人在后台走来走去。
周围都是人,支支吾吾交头接耳,讨论的是眼前这个叫嗨乐队的乐队,陈最最耳朵都快要竖起来了,也没听清他们到底在说什么。
恰巧黎初跟舍友交头接耳完,凑到她耳边,问:“最最,你知道这个嗨乐队吗?”
陈最最扫了她一眼,大大的眼睛中清澈地大写三个字:不知道。
黎初又是一愣,陈最最的五官很小,偏偏脸蛋也很小,眼睛圆圆的、亮亮的,流畅饱满的脸蛋和麋鹿般透亮的眼睛。
清纯的脸,却又有着能让男女都流鼻血的魔鬼小蛮腰的身材。堪称女人红眼病的起点,男人欲望的终极。
缓了好一会,黎初才将这人是她闺蜜,羡慕嫉妒甩在脑后,继续咧开嘴说:“那你还记得报道那天,我指给你看的那男的吗?”
“……记得。”这个人她怎么会忘记。
初见时男生还是三七分的短侧发,浓而锋利的眉流畅滑进鬓,卷翘的睫毛、和驼峰一样的山根,勾勒出一张精致的侧颜。
给人的感觉很像九零年代TVB里那些,不学习成天惹事的坏小子,改邪归正了,又尚不足完全去掉痞气的朝气与丧气于一身的矛盾青年。
“是不是很帅?”黎初挑眉,嗯~~一声,用肩膀撞了她一下。
陈最最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很不客气撞回去,坦率承认:“是很帅啊,那又怎样?”
“他呀,叫周廷,正是这个嗨乐队的主心骨。大一开始就建了这个乐队,不仅唱歌好听,打鼓、弹琴什么都会!”黎初越说越激动,大夸特夸,“而且你知道吗,他人不光长得帅,还贼有才。大学里,帅哥多,难公认的真校草。但偏偏人双管齐下,收获无数芳心,确确实实评为校草第一人选。逢人就说校草周廷,冠绝古今。”
“嗤。”夸张的评语,让陈最最笑了一声。
她虽然长在国外,却从来没有枉顾中国文化,自然也知晓冠绝古今是什么意思。周廷长得帅她承认,可帅哥她也见过不少,尤其外国人的花期还基本都在十七八岁。
冠绝古今?有这么神吗?
陈最最挑眉,好整以暇看着黎初:“你喜欢他啊?”
黎初跟被人用针搓了尾椎骨,浑身抖了一下,“别胡说!”她十分小心翼翼地左右观察,慢慢贴近陈最最耳骨,双颊浮上一抹红晕:“我有喜欢的人。”
陈最最瞳孔猛缩,眼睛瞬间睁大了,“你?”她吃惊微微张着嘴,疯狂眨眼,心中的八卦之魂将吃惊焚烧殆尽,嘴角抑制不住地笑:“谁啊?是我们学校的吗?”
“哎呀。”黎初被她盯得有些害羞,“你别......哎......他不是我们学校的。”
陈最最:“啊——”
高中就开始谈的?
她还想再问,黎初却撒娇道:“最最~~别再问了......以后有机会我再告诉你。”
陈最最吹鼓脸颊,只有些遗憾道:“那...好吧。”
黎初勾着她的手,嘻笑一声:“嘻嘻,你最好了。”
“快看!开始了!”
伴随着黎初忽然的大吼,陈最最还没来得及扭头,一股混杂着厚重金属味道的电子音冲进她的耳洞。
由低盘旋,颤音至拉高,在波点声冲破顶的时候,又戛然而止。
一秒,紧跟而来的,是一记炸耳的鼓镲声。
混重的金属音乐从舞台两侧的黑色音响由小转大,接着,在第一个波点时,快奏的镲声冲破歌曲,从上空扑下,大灯应声嘣地骤亮。
陈最最没眨眼,顶着眼睛传来的缩紧疼痛,直勾勾望向舞台的右边,架子鼓演奏的方向。
耳边,节奏高快的鼓声、镲声,伴随着浓浓重金属味的电子舞曲,一下一下撞击她的耳膜。
视线内,架子鼓后边的那个男人,头发已经变回之前的三七分中短发。大灯在他后边,穿过他时,蒙上一层雾。
陈最最已经听不见周围的疯狂尖叫声,她如置身在一个巨大又空旷的世界中,只有树梢惊醒的蝉鸣、耳畔的音乐和眼前那个,将鼓棒在手中打圈,每一个敲击、踩镲都游刃有余的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