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我也一个人,我们一起吧!”程翎向她提议。
恰好此时先一步到达食堂的余小小发现了林荞,挥手朝她走过来。
林荞看向前方的余小小,朝程翎道:“不好意思,我朋友在等我。”
余小小走过来刚好听到这一句,她观察了下林荞的脸色,立马挽住她的手臂说:“林荞你怎么才来啊?我位置都帮你占好了!”
程翎见状也不好再坚持,努力弯出一个体面的笑,“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打饭的时候余小小问她:“你怎么了?怎么看起来不太开心的样子?”
林荞摇摇头,“没事。”
“是因为刚才那个女生吗?林荞,你要是有什么不开心的可以跟我说哦,虽然我不一定能帮你解决,但我能听你倾诉,帮你一起骂他们!”余小小皱着鼻子,装作“凶狠”的样子。
她长着一张娃娃脸,即使做这样的表情也很可爱。
林荞被她逗笑了,端好餐盘找了个位置坐下。
正要开吃,忽听身后两个男声在讨论自己。
“哪个啊?”
“就是那个,长头发,穿长裙的那个!”
“噢噢噢,看到了,就是她啊?长得也就一般啊,还没她旁边那个可爱。”
“你不懂,越是这种长得一般的女的越有手段,越会勾引男人,野着呢!”
“你又知道了?”
“我还真知道,我跟你说我女朋友在人事部,她跟我说这一批的实习生原本是要招三十个的,为了她硬是在计划外多招了一个,还特意放到总裁办,这是服务谁还不明显吗?”
“难怪来了不到半个月就成贴身助理了,原来是这种贴身啊!”
其实,林荞在听到“长得一般”的时候是打算装没听见的,不曾想这两个人的素质实在太差,她不去给他们一点儿教训都对不起国家的九年义务教育。
林荞“啪”得一声放下手中的筷子。
“我说两位,脑子不用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下次说别人坏话记得找个隐蔽的地方小点儿声,这么近是生怕我听不到吗?”
那两个男员工一个胖得像猪,一个眯眯眼还满脸坑,见林荞正面对刚,刚才造谣时的那点胆子瞬间蒸发,吓得脸都白了。
林荞掏出口袋里的手机,“赵大明、王军是吧?你们刚才说的话我已经录下来了,放心,你们的意见我会原封不动地转达给苏总。”
她说着,微笑着瞧了眼两人胸前的工牌,“温馨提示,下次嚼人舌根之前记得把工牌摘了。”
录音什么的自然是假的,林荞不过吓唬吓唬他们,她也没打算把这件事告诉苏正行。
流言是这个世界上最锋利的武器,也是最无用的东西,当你在乎它时,它就能以最残忍的方式伤害你,当你不在乎它时,它就是个屁。
在林荞眼里,它就是个屁。
林荞不知道的是,虽然她没有告诉苏正行,但当天下午那两个人还是被开除了。
员工食堂,多么人多耳杂的地方啊,即便苏正行什么也没说,也多的是人要讨好他。
临近下班的时候林荞包都收拾好了,就等着五点一到脚底抹油。
四点五十八分,林荞弯腰开始系鞋带,才系好,一双油光锃亮的黑皮鞋出现在视线里。
林荞缓缓抬头,苏正行如高山一般挺拔的身子出现在眼前。
“苏总?”
“待会在清大附近有个饭局,你跟我一起去。”苏正行向她发号施令。
“可是我……”
不待拒绝,他已经转身离开了,林荞看向办公桌上刚好跳到五点的时钟,心如死灰。
资本家什么时候才能明白,打工人的下班时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黄琴却仿佛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消息,赶忙凑过来,“苏总肯带你去饭局是器重你啊!”
这话但凡上过几年班的人都知道必然是鬼话,当一个小姑娘出现在不属于她身份地位的场合,十有八九是被人当成餐盘里的菜了。
但林荞没上过班,黄琴赌的就是她不知道。
张树倒台后黄琴没必要再给他当眼线,小秦总不在,现在佰天是苏正行当家,她自然要想办法给自己找新靠山。
苏正行对林荞格外照顾,不但把她调到身边当助理还要带她去饭局,这么明显,瞎子也看出来了。
要是林荞真能攀上苏正行这跟高枝,她作为林荞半个“师父”,自然也能跟着沾点光。
林荞耷拉着脸,“我宁愿他不要器重我。”
黄琴一副“你这个傻孩子”的表情,然后拉着她给她讲了一堆饭局上的注意事项,总结一下就是:她得时时刻刻当好苏正行的狗腿子。
今天外面的天气不太好,天空灰蒙蒙的,浅灰色的云厚厚地堆积在头顶上,分分钟要下雨的节奏。
林荞生无可恋地靠坐在苏正行的副驾驶上,眼神呆滞地看向车窗外。
又要下雨,好烦,她刚洗的头。
汽车在清大附近的一间食府前停下,他们刚下车,天空就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
林荞穿着一件白色的牛角扣大衣,脚上是一双黑色的牛津鞋,乌黑的头发盘在头顶,扎成了丸子。
下车后,她伸出两只手挡在头顶。
食府的停车场离饭店的大门还有一段距离,苏正行从车的后备箱抽出一把长伞,“嘭”得一声展开。
林荞记住黄琴的话,狗腿地准备接过来给领导打,手刚伸出来,苏正行却将伞举到了高处。
“走吧。”
他关上后备箱,发号施令。
“伞,我帮您……”
林荞又伸出双手想将伞接过来,他却说“不用”,抬步向前,将她一并笼罩在伞的阴影下。
林荞只好诚惶诚恐地跟在旁边。
苏正行今天照例穿了一套修剪合度的西装,是他常穿的黑灰色,不过他这次的衬衫没有外翻的领子,所以没打领带,领口的扣子开了一颗,恰到好处地露出脖颈处的凹陷。
他的身高很高,大概有一米八七,足足比林荞高出大半个头,宽肩窄腰,四肢修长,骨节分明,这样的身材放在漫画里,至少也得是S级的。
啧啧啧,这么一张好脸,怎么偏偏是个该死的资本家!
意识里,不受控制读到她想法的苏正行:“……”
苏正行的步速很快,林荞一开始有点跟不上,走着走着才渐渐慢下来。
水泥路上的雨点越来越大,苏正行举着伞走在她旁边,他们靠的很近,近到苏正行甚至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椰子香味。
苏正行有些不自在,冷冷道:“下次不要喷香水了。”
说完便收起伞走进食府大门。
林荞停在原地,抬手闻了闻自己的衣服,无语了,“我没喷啊。”
苏正行到时现场的人已经到的差不多了,他走进包厢,脱下身上的西装外套,顺手递给林荞。
林荞赶忙接过,却在拿到他外套的瞬间摸到了口袋里的手机。
她想起自己的任务,正要伸手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手机掏出来,忽听有人问,“苏总,这位是?”
林荞刚才的小动作没能逃过苏正行的眼睛,但他没有拆穿,装作一无所知地向众人介绍:“这位是我的新助理,林荞。”
“哦!原来是林总,幸会幸会!”说话的中年男人热情地要跟她握手。
林荞瞪大了眼睛,有那么一瞬都怀疑自己的耳朵,面对着中年男人伸过来的手,林荞惶恐道:“不不不,您叫我小林就行!”
被这么一打岔,林荞连摸手机都忘了,帮苏正行把衣服挂在屏风旁后就赶紧落座了。
这场饭局似乎是清大一个学术会议的延申,在场的也都是清大金融学院的领导和请来的外校教授们,白天苏正行没时间参加会议,只能晚上过来露个面。
他既然杀了鸡,就算再忙,也要送过来给那只猴看看不是?
饭桌上,坐在主位的是清大金融学院的金院长,这位院长头发已经花白,看样子应该很快就要到退休的年纪了。
苏正行坐在他左手侧,两人看似在闲聊,实际上暗流涌动。
“我记得《孙子兵法》里有这样一句:所谓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至今想来仍觉受益匪浅。我们做学术也好,做事业也罢,不仅要立身为正,有的时候还要审时度势,量力而行……”苏正行说到这里,看了眼林荞后转向金院长,“都说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一叶障目,谁又知道有多少人在盼着看墙塌?”
“你在说什么?”林荞听得云里雾里,在心里问。
苏正行所说的是《孙子兵法》开篇第一句,讲的是“慎战”,他是在用林荞提醒金院长佰天的水很深,即便是他也免不了被人算计,安上眼线,张树虽然是你的学生,但切忌一叶障目,把自己卷入不必要的纷争里。
“你不用管。”意识里的苏正行没有解释。
金院长是个聪明人,自然明白他的意思,退一步道,“确实,投资就像打仗,需要慎之又慎,不仅要周密地观察、分析、研究,还得时时关注最新动态。我老了,终究是跟不上你们年轻人了啊。”
在场有其他不知内情的,起身恭维,“金院长慧眼如炬都如此谦虚,那不是叫我等自惭形秽?”
正话被说成反话,金院长面皮抽了一下,扯着笑道,“不说这些了,正行啊,我们喝一杯。”
苏正行端起面前玻璃杯里斟满的白酒,一饮而尽,“金院长客气了,我敬您一杯。”
苏正行干了,金院长也只好硬着头皮干掉。
酒喝起来,菜就不是主角了,像所有应酬一样,饭桌上的山珍海味被当成摆设,没几个人下筷子。
那帮领导们一连开了几瓶茅台,让服务员挨个的倒。
茅台是好东西林荞知道,但她更知道茅台是高度白酒,她小时候有一次不小心把她爸灌在矿泉水瓶子里的烧刀子当水喝了一口后差点没把嗓子咳出血来,自那以后她就对白酒有阴影了。
倒到林荞的时候,她捧着杯子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一个眼尖的老教授注意到了她的窘迫,忙制止道,“哎,小姑娘就别让她喝白的了,倒点红的吧。”
倒酒的服务员正要换红酒要给林荞倒,苏正行出声,“她要开车,给她倒果汁吧。”
“对对对!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违法的事情咱们不能做!”领导教授们应和之声此起彼伏。
林荞原本还挺感激他的,一听等下可能要她开车,整个人都不好了。
酒桌上的内容无非就是那些,拍拍马屁吹吹牛,你恭维我我恭维你,交杯换盏又是一轮。
不过相较于普通人的酒桌,这些知识分子们还聊了很多专业内容、时政内容和行业分析,林荞听不懂,更不感兴趣,只能化悲愤为食欲,专心干饭。
既然你们不吃菜,那我帮你们都吃了!
林荞伸手转动桌子上的转盘夹了一口海参吃,茅台没尝到,就吃点海参吧,好歹贵!
苏正行刚准备抬起筷子夹一点面前的油麦菜压压酒,林荞就把他的油麦菜转走了,他转而想夹茄盒,又被林荞转走了。
他顺势看过去,发现林荞从上桌到现在嘴一刻也没停过。
苏正行:“……”
她是真当自己来吃席了?
第14章 攻略第14天
酒过三巡之后,阔大的玻璃窗外已是华灯闪烁,苏正行胸前的扣子多解开了一颗。
几杯白酒下肚,他的脖颈处微微泛红,连接上凸起的喉结蔓延到下颚,像是在水中蒸腾过似的,泛着撩人的光泽。
离开的时候那帮人又在食府门前寒暄了一番,此时的雨已经停了,深秋的凉风发出哗哗的声响。
苏正行看样子喝得有点多,没了往常的一丝不苟,头发也有几缕被风吹到了眉尾,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西装勾在手上。
他只穿着一件白色的单衬衫,站在九月的夜风里,胸口是烈酒穿过留下的燥热。
林荞百无聊赖地拿着伞在一旁等他们啰嗦,眼神乱瞟时,忽见一个小孩调皮地往马路中间蹿去,眼见着就要被车撞到了,她赶紧丢掉伞三步并两步冲过去把小孩一把拽回来。
小孩的妈妈吓了一大跳,见孩子没事,气急踹了他一脚后向林荞道谢,“谢谢谢谢!”
小孩“嗷”一声大哭,被他妈拎着后脖颈的衣服提溜到林荞面前,“快说谢谢姐姐!”
小孩委屈扁嘴,带着哭腔说:“谢谢姐姐。”
林荞捏捏他的小脸,“下次要注意安全知道吗?”
小孩乖巧点头,跟他妈妈一起走了。
不知何时,食府门口的啰嗦已经结束,她一转身,苏正行正站在她身后。
“走吧。”苏正行墨色的眸子扫过她。
两人走到停车场,林荞本该自觉地往驾驶座的方向去,脚上却像灌了铅似的迟迟没有挪动,还面露难色。
“苏总,我、我开车吗?”
“不然呢?”苏正行停下,睨了她一眼,“我记得你简历上写了你有机动车驾驶证。”
“有是有……”但是考完驾照后她就再也没摸过方向盘了。
苏正行见状也不再为难她,说:“不行的话我找代驾,你回去吧。”
“他有点喝多了,你该抓住这个机会。”意识里的苏正行提醒林荞。
确实,趁他醉酒,无论是做主线任务还是支线任务都方便,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行!苏总!我行的!”
林荞夸口,硬着头皮战战兢兢上车启动他那辆价值不菲的宾利,调成前进挡后将车子成功发动。
倒车,拐弯,上车道,林荞凭借着脑袋里残存的驾驶知识平稳地将车开上路。
许久没有摸过车,第一次开竟然如此顺利,林荞顿时觉得自己还是有点子开车的天分在身上的,于是突然自信道:“苏总,我说我行的吧。”
万万没想到,车才稳步前进不到十分钟,天空忽然下起雨来,而且不是早前的小雨,是倾盆大雨,几秒内就把挡风玻璃给糊住了。
“啊!怎么办!雨刮器!”林荞一下子慌了。
副驾驶的苏正行直起身子,伸手把雨刮器打开,重新恢复视野的林荞这才长出了一口气,“您这车我不太熟悉。”
她给自己挽尊。
之后的路段林荞严格贯彻学驾照时教练对她的谆谆教诲:雨天路滑,小心慢行,宁等一分钟,不抢一秒钟。
于是,她稳定地保持着不到三十迈的速度在机动车道上缓步前进,就连旁边非机动车道上的电瓶车都蹿得比她快。
苏正行右手手肘搭在车窗玻璃和车门的连接处,揉了揉太阳穴,犹豫再三道,“要不你靠边停车我叫个代驾?”
林荞知道这是嫌她慢了,“呃”了几声之后,用商量的语气说,“那我……开快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