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同人)[暮光]穿成吸血鬼的女儿后我躺平了——鹤归山【完结】
时间:2024-03-24 23:21:16

  “这是你第一次主动来看我,我我是太高兴了才说错话的,妮斯,你别走。你不想回答就不回答,是我不该问的,嘶……”
  小狼崽慌得不得了,动作一大扯到伤口,没忍住哼了出来。
  罗妮眼看自己玩笑开大,手一动就想把雅各布按回去,没想到他却以为她坚持要走,委屈地眼泪都要掉下来了,抓着罗妮的手就要往自己脸上打,“妮斯你别走,你要是太生气了就打我吧。”
  “别动别动。”罗妮那里还敢让他多动,连忙道:“我和你开玩笑呢,我不走,我说了要留下来照顾你,怎么能半途而废。你放心好啦。”
  小狼崽睁大眼睛看着她,以为她在哄自己,迫不及待追问道:“真的不走?”
  “真不走。”
  罗妮肯定地点点头。
  雅各布这才放心下来,他朝罗妮傻傻一笑,“妮斯,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这小狼崽,也太嘴甜了。
  罗妮没忍住,脸通红通红的。
  “咳咳……”
第18章
  咳嗽声突然响起。
  罗妮回头,才看见一旁坐在轮椅上的比利。
  “比利……比利爷爷……你还在啊,我、我……”
  罗妮尴尬地脸都红了,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她都忘了房间里还有第三个人。
  她暗暗瞪了雅各布一眼,低声道:“你怎么不提醒我!”
  雅各布很无辜,也压低声音回道:“我也忘了。”
  比利将两人的互动看在眼里觉得很欣慰,不过他还是挪动了轮椅过来,“你们感情好是好事,不过妮斯还小,你们得分开休息。小妮斯跟爷爷走吧,离天亮还早呢,爷爷带你去休息。”
  罗妮还没说话呢,雅各布先叫了起来,不满地看了比利一眼,“比利,就算你看起来已经很老了,但也不至于让妮斯叫你爷爷吧。”
  这差辈了好嘛。
  “臭小子,说谁老呢,我才四十来岁,正当壮年,你胡说什么!”比利抬手敲了雅各布脑袋一下,疼得他直捂着自己的脑袋,不爽又不敢说出来,只能嘟嘟囔囔道:“原来你还知道你正当壮年呢,那还把自己叫这么老。”
  妮斯叫他爷爷,岂不是要叫自己叔叔。
  他才不要这样。
  他们父子感情很好,罗妮却不敢造次,连忙从床上爬下来,朝比利甜甜一笑道:“您不老,所以我还是叫您比利叔叔吧。”
  真论起来,爱德华可已经一百多岁了呢。
  比利对可爱的小姑娘没有抵抗力,直接把自家臭小子抛之脑后,将罗妮抱起来坐在自己腿上笑道:“还是小妮斯嘴甜,那就叫叔叔吧,走,叔叔带你去你房间休息。”
  “嗯嗯。”
  罗妮点点头,比利转动轮椅离开,雅各布在后面看着两人尤其是罗妮的背影满眼不舍,但他也知道天色不早了,罗妮应该好好休息。
  只是知道归知道,心里总还是舍不得的。
  只能眼巴巴地看着。
  罗妮似乎感受到这股强烈的视线,回过头看向他,她歪头浅浅一笑,“雅各布,我已经不讨厌你了,而且……”
  她拉长音调,雅各布似有所感,心里跟着紧张起来,“而且什么?”
  罗妮却示意比利继续走,雅各布的期待落空,满眼失望,连头发丝都耷拉下来,像只被主人抛弃的可怜小狗。
  就在门即将关上的刹那,罗妮却再次开口,声音很轻,像是喃喃自语,若是普通人,只会以为是哪里来的飞蚊声。
  但狼人向来听觉灵敏,那一刹那雅各布耷拉的耳朵瞬间竖了起来,眼睛瞪圆不可置信地看向罗妮,想向她求证,想知道是不是他听错了,想知道那真的是她说的吗,然而门已经被比利彻底关上。
  他只能呆呆地看着那扇门,脑子里一遍遍回响着方才罗妮说的那句话――
  “……我好像有点喜欢你了。”
  是真的吗?
  会不会是因为他太想听到这句话而听错了。
  当然是真的。
  罗妮躺在比利给她铺好的床上,被温暖充满阳光味道的被子盖住,舒坦地伸了个懒腰。
  其实她本来不打算回答雅各布那个问题的,但或许是他落寞的状态太过刺眼,才让她在最后时刻,说出了那句话。
  她确实是有点喜欢雅各布,在他奋不顾身保护自己,在他因为没照顾好自己而难过时,罗妮觉得自己若是再讨厌他就显得太过没心没肺了。
  他是个好哥哥。
  罗妮想。
  是的,好哥哥。
  罗妮从前是独生子,最羡慕有哥哥的女孩子。
  那种有哥哥保护的感觉一度让罗妮非常羡慕,没想到穿越前没实现的愿望,穿越后倒是体验到了。
  但对于雅各布所说的烙印恋人,罗妮却并不认同。
  她觉得自己并没有受到烙印影响,对雅各布一如既往,可雅各布却像是着了迷一样,竟然真的想就这么守着她,直到她长大。
  未免有点太荒谬了。
  烙印到底是什么东西,能将雅各布从一个桀骜不驯充满戾气的狼人变成一个能以命相护的忠犬保镖……确切的说是保护者和引领者以及未来的伴侣恋人。
  罗妮翻了个身,手撑着下巴看向窗外高高挂在天上的那轮圆月。
  月亮女神。
  狼人的信仰之神。
  烙印便是月神赐予狼人的力量,让狼人能寻找到最适合他们的命中注定的恋人。
  很神奇。
  这个世界真的有神吗?罗妮想。
  如果有,可不可以让她回去,她不要当什么半吸血鬼,她只想回去再看爸爸妈妈一眼。
  眼泪不知不觉涌出,沾湿了半边枕头。
  她好想他们,真的好想。
  夜已深,哭累的罗妮沉沉睡了过去。
  翌日,雷雨过去,天空放晴。
  福克斯的阳光照进小红房子。
  比利早早起床,在厨房做着早餐,雅各布休息了一夜,已经能起来走动了。
  他看了一眼楼上,不确定罗妮睡在哪间房。
  “楼梯口左拐,靠窗的那间,看看妮斯醒了没有,醒了就抱她下来吃早餐。”
  比利煎好了一块牛排,回头便看见低头思考一脸踌躇地雅各布,他的心思全放在脸上,比利一猜一个准。
  “记得温柔点,把妮斯弄疼了,臭小子看我怎么收拾你。”
  比利一脸温柔,提起妮斯笑得像朵花一样,哪还有昨晚面对爱德华时的凶悍,女儿控无疑了。
  雅各布沉默半晌,忽然挑衅一笑,“你再喜欢妮斯,她也是我的烙印恋人,你收拾我,妮斯可是会心疼的。”
  “你!”比利被雅各布炫耀得瑟的语气气到,抄起手边的锅铲就扔了过去,“臭小子,给老子闭嘴!”
  雅各布敏捷躲过锅铲袭击,不顾身后骂骂咧咧的比利,心情超好地转身上楼。
  妮斯还在睡。
  雅各布轻手轻脚走近,却看到了她脸上的泪痕。
  妮斯……哭了?
  雅各布嘴角的笑容消失不见。
  他有些不知所措,妮斯为什么哭了,是不习惯离开贝拉和爱德华吗?
  枕头上有大片泪渍,他伸手一摸,还是湿的,湿了一大半。
  他不由得怔愣起来,妮斯哭了很久,她一定很伤心。
  她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的事?
  雅各布突然发现他或许一点也不了解妮斯,他竟然不知道天天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的妮斯,会因为什么事哭得这么难过。
  “雅各布?”
  妮斯的声音响起,将雅各布的思绪拉了回来。
  她起床揉了揉眼睛,疑惑道:“你是来叫我起床的?怎么傻站在这?”
  空气中传来牛排和煎蛋的香味,罗妮吸了吸鼻子,眼睛瞬间亮起来,“好香,比利叔叔已经做好了早餐吗,我好饿我要吃!”
  她掀开被子就要往床下爬,饿了一晚上,肚子都咕咕叫起来了。
第19章
  “嗜血妖童是什么意思。”
  罗妮吃着比利做的早餐,“为什么那天的吸血鬼一提到嗜血妖童,就这么害怕?”
  还要去向大boss告状。
  “那是一种人为制造的吸血鬼,在人类幼童时期将其转化成吸血鬼。”
  雅各布从卡莱尔那里知道了此事。
  “幼童心智没有发育完全,一旦拥有了吸血鬼的能力,便会嫉妒渴望鲜血,会肆意杀人。这会让吸血鬼的秘密暴露在大众视野中,成为众矢之的。”
  雅各布递了杯牛奶给罗妮,“沃尔图里家族并不愿意见到此事,他们会杀死每个嗜血妖童以及他的制造者。”
  曾经有段血腥的往事,德纳利族群家族的缔造者萨沙曾经创造出了一个嗜血妖童,后来那个妖童杀害了一整个村庄的人,险些暴露了吸血鬼家族的秘密。
  沃尔图里家族发现后,将那个嗜血妖童杀死,并处决了萨沙。
  这是个警告。
  谁敢制造嗜血妖童,就要接受来自沃尔图里家族的制裁。从此,吸血鬼族群对于嗜血妖童,谈之色变。
  “原来是这样。”
  罗妮咽下一小块煎蛋,点了点头。
  怪不得,原来是这样。
  卡伦一家得知此事后,立即从世界各地回到了福克斯小镇。他们带回来了不少罗妮生长秘密的情报,据说在南美洲的一个部落,曾经也出现过一个吸血鬼和人类的混血。
  如果找到他们,说不定就能知道罗妮的情况到底是好还是坏。
  但那个半吸血鬼已经离开了部落,爱丽丝和贾斯帕失望而返。他们只能再次向散落在世界各地的吸血鬼好友们传讯,希望他们能多留意此事。
  好在,罗妮的身体很健康,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她在一天天的长大,很快就长成了三四岁的模样,微卷的赤褐色长发垂到腰间,身体轻盈矫健,皮肤较之吸血鬼多了些人类的血色,白里透红,脸颊满满的胶原蛋白,看着人时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像橱窗里的芭比娃娃。
  长大后,罗妮性子越发的安静下来。
  她不怎么说话,也不怎么爱笑。
  除了在雅各布身边时,会和他说笑几句。
  这不是罗妮的本性。
  只是吸血鬼们太聪明,她怕被他们发现不是原主。平心而论,卡伦一家对她很好,贝拉和爱德华把她当成亲女儿在疼,吸血鬼是向往自由的生物。每年罗莎莉和爱丽丝他们都会出去蜜月几个月,可贝拉和爱德华为了她,一直在福克斯待着。
  这给了罗妮极大的压力。天天被人盯着,她很难保证自己不露馅。真正的幼崽应该是什么表现呢,罗妮不知道,幸好贝拉和爱德华也是第一次养崽,他们更不知道。即便发现罗妮早慧,也只以为是混血的原故。
  所以罗妮更喜欢和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狼人们待在一起,尤其是在雅各布身边,她可以释放自己的本性,不用担心被人发现,不用害怕会受到伤害。
  雅各布给了她这种自信。
  她开始爱上了看书,什么书都看,英文社科地理杂志人物传记历史考古等,但更爱看的是汉语书。
  她需要这种不引起别人怀疑的方式去将自己前世的知识表现出来,否则她会憋屈死,明明会中文,还要装不会。
  雅各布发现了她的爱好,经常带着她往返小镇书店,借上几本汉语书。
  2006年的美国,信息并没有后世那么发达,福克斯又偏僻,除了老罗一家,没有几个华人。雅各布是费了半天劲才从犄角旮旯里找出来的两本汉语书,还差不多被虫蛀了。
  只能将就看了。
  罗妮去找老罗大叔,故意露出自己对汉语很感兴趣的样子。老罗大叔发现后,就逗小孩似的教了她两句汉语。
  什么“你好”“吃饭了吗”“今天天气很好”这种简单打招呼语。
  罗妮依样画葫芦,不敢说得太明显,还故意用了点歪果仁说汉语的腔调说了两遍,后来才慢慢字正腔圆起来。
  这下可把老罗大叔给惊道了:“乖乖,你这个小女娃汉语说得太好了。”
  雅各布听不懂,不知道罗妮说得怎么样,闻言却很高兴地笑道:“真的吗?妮斯说得很好?”
  “那当然!”老罗大叔看稀奇一样地看罗妮,忍不住又教了她几句更难的。
  像什么“宫保鸡丁”“麻婆豆腐”“夫妻肺片”,老罗大叔一连串说了好几道川菜名,罗妮照样第一变装样走调,第二遍才开始慢慢字正腔圆。
  “这小丫头片子,不得了了!”
  老罗大叔围着罗妮转了好几圈,上上下下看了她好几遍,忍不住各种赞叹惊奇。
  “这要是放在中国,都能当状元了!”
  华人一向喜欢成绩好的学生,夸人最好的话也莫过于考上第一名当上高考状元。
  老罗大叔其实并不怎么喜欢美国人,通常都是他老婆英子大婶招待客人,他在后厨闷声颠勺。
  这回也是凑巧英子大婶去了超市买菜,老罗大叔才过来招待他们的。
  英子大婶刚进饭店大门,就看到老罗大叔兴奋地看着罗妮,平时一直半睁的眼睛都张大了不少。
  “怎么了这是。”
  英子大妈很好奇,“出啥事了?”
  “老婆,你过来,不得了了,我发现了一个天才神童!”老罗大叔赶紧拉过英子大妈,指着罗妮兴奋道:“神童,天才,她太厉害了,真是了不得,太了不得了。”
  “?”
  英子大妈一头雾水,“这不是小妮斯吗,你以前也见过,从前没怎么看你和人家说话,怎么今天这么殷勤地夸起人来了。”
  老罗大叔是兴奋地有些语无伦次了,将半天没讲到重点,好在最后缓了一下,才继续说道:“这小女孩她中文说得太好了,都说怎么汉语是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学得再好的外国人都带着外国口音。这小孩不得了,叫她两三遍,就能说出一口地道的普通话了。”
  “还有这事?”
  英子大妈也来兴趣了,她扭头看向罗妮,“小妮斯,他说得是真的吗,你说给我听听看。我还从来没见过老罗这么夸一个外国人。”
  罗妮其实已经被老罗大叔一番看国宝的操作弄窘困了,她突然后悔这么着急表现出自己的“汉语天赋”,早知道多说个七八遍,再带点口音。
  现在被迫要给老俩口表演,罗妮觉得自己像是回到了小学时候,被家长在外人面前炫耀来段才艺。
  罗妮被赶鸭子上架,不说也得说了。
  这下变成被两个人围在一起看稀奇。
  老罗大叔那个自豪的,觉得自己传播了祖国文化,引导了一个小洋鬼子学习汉语,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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